浅谈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中电子证据的提取与固定
常 雨 凡 恒
定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安徽 定远 233200
摘 要 :互联网犯罪中网络的虚拟性、广阔性、高科技性,造成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对电子证据提取十分困难。本文简述了电子证据的概念、特点、分类,着重就现场勘查过程中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的方法进行阐述,希望通过对该问题的探讨,能够强化公安机关就电子证据收集问题的理解与反思,进而在取证过程中提供些许帮助和建议。
关键词 :电子证据;现场勘查;提取;固定
一、简述
电子证据是被作为证据研究的、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电子数据[1]。因为其具有存在的开放性与隐蔽性并存、内容的易受破坏性与安全性并存、高科技独立性与高度依赖性并存、客观真实性、界定多样性等诸多特点使得其存在不同的定义与分类。
一般定义为:“基于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光盘、储存卡、手机、计算机等各类电子设备载体,其中内容可以和载体分离,可多次复制到其他载体的电子文件”。从传统文件种类分为:文字处理类:Word、Excel、ppt等;图像处理类;多媒体类:影、音、像等;计算机程序类;数据库类。
差异化教学也就是“因材施教”,源自于孔子《论语·雍也》:“圣人之道,粗精虽无二致,但其施教,则必因其材而笃焉”。“因材施教”思想是对孔子在教学实践中重要的原则,即便在当今依然是教育界努力的方向。
该新工艺原料为玉米和小麦,花生粕为发酵提供了蛋白质,使用双菌种发酵用曲。该新工艺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且安全卫生。
二、取证主体
电子证据的取证主体主要是基于职权的现场勘验警察、网络警察和基于专业委托的电子类技术专家。公安机关具备相应的调查取证权,电子类技术专家可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提供特定的技术性、网络性支持。
三、现场勘查过程
(一)前期勘查准备
在对电子证据载体进行操作之前,应详细记录现场各类电子证据载体的种类、数量、各类载体的存放位置、配置情况、连接形式等。如存在联网互动状态下正在运行的设备,应当记录联网状态下互动对象的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应当详细记录在案,并需现勘人员和见证人签字确认。
(二)封锁保护现场
当电子证据以原始状态存在的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六种提取固定方式:①打印输出:运用打印的方法将电子证据书证化,按照书证的要求固定。应在打印稿件上详细注明该书证在设备中的存储位置、大小、格式、打印的时间以及现场勘验参与人员的签字。②复制:复印属于电子物证的转移固定过程。通过该方式将特定的电子证据从案发现场的存储设备中转移到公安机关特定的存储设备中,如安全优盘、移动安全硬盘、公安网落中等。现勘警察必须联合电子专业技术人员在转移固定前对电子证据及其待存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详细记录取证过程并签字后封存。③拍照、摄像:视听资料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法进行提取固定。④制作司法文书。⑤公证。
(三)电子物证的确认
电子证据及其载体设备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自然环境的安全,避免应远离无线发射器、磁铁等产生的磁场,应避免撞击、颠簸造成的物理毁坏。如存在易受影响的精密仪器,需要在抗静电的能隔离信号的包装中存放,防止其发送和接收数据;如存在应雨水茶水造成的短路载体设备,应尽快烘干,转移载体设备内的电子证据;最后应将带回的电子数据载体设备存放在公安机关专门的保管室,与专人负责。最后应制作一份详细的《封存电子证据清单》。
(四)电子物证基本信息登记
在进入现场前,准备专为电子证据取证所需的设备、软件,排除其他证据提取的同时,制定详细的勘查计划。
(五)其他电子证据形式
在犯罪现场勘查到的无法直接读取的电子证据载体同样具有潜在价值,如犯罪嫌疑人毁坏的手机、相机、打印过文件或正在打印文件的打印机、断电的录音机,正在接收或者发送文件的传真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在非紧急情况下,应当让其保持工作状态直至任务执行完毕[2]。
(六)电子证据的运输保存
按照电子物证的一般分类标准,确认现场存在哪些类别的电子物证,为下一步物证的提取与固定做准备。如发现现场存在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设备,可询问相关人员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从而掌握获取途径;如存在电子计算机,应当详细检查计算机内容,如文字处理类文件:Word、Excel、ppt承载的具体内容,网页浏览记录,IP地址等;图像类多媒体类的影、音、像文件等。
四、提取与固定
(一)一般电子证据
封锁保护现场不但要求现场排除现场无关人员的存在,还要确保承载电子证据的设备状态的不被改变。首先现勘人员应维持现场秩序,确认犯罪现场的安全情况,确认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撤离非司法人员。勘查现场自然环境,避免因为周围环境存在强磁,雷雨天气,静电等情况破坏设备,或者因为设备断电、激电、无线电发射器等影响或破坏设备。对处于自然环境恶劣的现场,应及时快速的抢救设备至安全区域,对处于两网状态的设备现场,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主动关闭相关网络设备。
泡沫铝作为优异的吸能缓冲材料,在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近年来,采用材料试验机和分离式Hopkinson杆(SHPB)技术[1]等实验测试手段,已经对泡沫材料的准静态和动态力学性能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但关于泡沫铝的动态率敏感性问题还存在着广泛的争议。
(二)复杂电子证据
在所需电子证据被加密、隐藏或被恶意删改、破坏、入侵或者感染病毒的情况下,可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解密、恢复、测试等方法固定。
丁振军表示,尽管近年来市场经历着一些改变,但是欧化农业坚持不变的是产品的品牌、生产线、生产团队、生产控制,特别是产品的品质不会改变。
五、总结
本文浅谈了基层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中对电子证据提取和固定方法的措施完善,旨在引出对电子证据提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电子证据能更好地为侦破犯罪服务,及时做到惩治犯罪,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
参考文献
[1] 苏祎芳,任韬.电子证据在涉网犯罪案件中的提取及运用探析——以“10·26”特大黑客团伙案为例[J].云南警官学院报,2013(05):116-119.
[2] 来鑫.论我国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制度的完善[D].华中师范大学,2015.
中图分类号 :D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4-0181-01
作者简介 :常雨(1991-),男,安徽蚌埠人,定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实验员,从事法医物证DNA 检验工作;凡恒(1984-),男,安徽定远人,定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助理工程师,从事影像技术工作。
标签:电子证据论文; 现场勘查论文; 提取论文; 固定论文; 定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