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护理干预效果评价论文_吕丽艳,徐凤杰,曹淑梅,夏远杰

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护理干预效果评价论文_吕丽艳,徐凤杰,曹淑梅,夏远杰

(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总医院 黑龙江大庆 163001)

【摘要】目的:对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临床患者实施护理干预的效果予以评价。方法:本医院选取于2016年1月—2017年1月间所收治的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共83例作为评价对象,分组选取随机数字表法,41例予以常规护理进行干预的患者作为对照组,42例予以常规护理进行干预+增强有关护理操作以及管理,对2组干预效果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生存质量明显比对照组高,且心律恢复时间明显比对照组短。采取统计学分析后,2组间的差异比较明显,且P<0.05,升高了分析意义。结论:在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临床患者中,将护理有关操作以及管理增强,可以将生存质量提高,将心律恢复的时间缩短。

【关键词】恶性心律失常;心脏骤停;护理干预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09-0150-02

心律失常属于心血管内科中常见类疾病,而恶性心律失常属于严重的疾病类型,患者病发比较突然,有较为严重的病情,极易致使患者心脏产生骤停,降低了预后水平。所以,应该予以有效性护理措施进行干预,对该种疾病类型在病情上产生的变化及时发现,且将抢救措施及准备工作做好[1]。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医院选取于2016年1月—2017年1月间所收治的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共83例作为评价对象,分组选取随机数字表法,41例予以常规护理进行干预的患者作为对照组,42例予以常规护理进行干预+增强有关护理操作以及管理。在对照组中有25例为男性、16例为女性,年龄分布于43至71岁间,平均年龄约(53.46±14.25)岁;在观察组中有26例为男性、16例为女性,年龄分布于43至71岁间,平均年龄约(53.21±14.42)岁。对两组的年龄、性别进行对比,组间差异不存在,且P>0.05,将分析中的可比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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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方法

对照组予以常规性护理进行干预,而观察组予以常规护理进行干预+增强有关护理操作以及管理:(1)对护理问题进行分析,护理者需要对临床患者抢救的经验进行定期的分析,将各方面存有的护理问题及时的找出,对具体问题予以明确,对有关护理经验进行总结;(2)构建护理干预措施的流程,对护理的具体问题进行总结及分析,依照实际状况去制定具有针对性护理操作有关流程,例如:对恶性心律失常在应急中的预案进行制定,对心脏骤停的应急护理预案进行制定,确保顺利开展护理工作;(3)增强护理的培训:对护理者实施定期培训,包含:运用心电监护以及心肺复苏或是呼吸机等,由专人对患者进行1对1的护理[2—3]。

1.3 统计学分析

运用SPSS 19.0软件对两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运用(-x±s)表示患者的一般资料和生存质量以及心律恢复时间,采取t检验。对两组的差异进行对比,发现比较显著且P<0.05,证实在本分析中将分析价值提升。

2.结果

2.1 比较两组生存质量

对照组独立性(12.39±2.39)分,生理功能(12.89±2.59)分,社会功能(12.79±2.09)分;观察组独立性(13.89±2.29)分,生理功能(15.49±3.09)分,社会功能(14.89±2.69)分.观察数据知晓,观察组的生存质量评分明显比对照组高。实施统计学分析之后,t=2.9199,4.1494,3.9649,且P<0.05,在统计学分析中将分析意义提高。

2.2 比较两组心律恢复时间

观察组心律恢复时间为(2.89±0.69)min,对照组心律恢复时间为(5.09±1.09)min.因此,观察组患者的心律恢复时间和对照组对比,明显更短;予以统计学的分析后,t=11.0144且P<0.05,提高了分析意义。

3.讨论

临床上对于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类患者实施有效性、针对性护理措施干预,可以将预后水平改善,增强护理干预,经对护理流程等的构建及护理者培训的增强,对护理干预临床管理进行规范,将护理者在护理工作中的能力、抢救能力提升,令其将针对性的护理工作做好,对病情变化在早期及时发现,将成功抢救率提升,实现对患者的预后指标及水平的改善目标,将患者的生理能力、社会能力、独立性提升,缩短了心律得以恢复的时间[4—5]。

在研究中,显示观察组总体效果优于对照组,即:观察组独立性(13.89±2.29)分,生理功能(15.49±3.09)分,社会功能(14.89±2.69)分;心律恢复时间为(2.89±0.69)min;且经统计学分析,两组的差异相当明显且P<0.05,这一研究结果同于有关学者的报道。

综上所述,在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的临床患者中实施护理干预,能够将生存质量提高,将心律恢复时间缩短,鉴于此种优势的存在,可以实施广泛性推广。

【参考文献】

[1]周利,张婷,刘思等.护理干预用于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中的效果评价[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6,20(20):1-3,10.

[2]徐琼英.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护理干预[J].护士进修杂志,2014(3):243-245.

[3]丁岚,魏春霞,余其凤等.恶性心律失常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护理干预[J].吉林医学,2014(32):7276-7276.

[4]姚桂华.心脏骤停的急救与护理体会[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电子版),2014(19):278-278,273.

[5]王敏珠,连焕鸣,戴红英等.恶性心律失常所致心脏骤停患者的护理探讨[J].当代护士(专科版),2012(9):47-48.

论文作者:吕丽艳,徐凤杰,曹淑梅,夏远杰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7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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