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新探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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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于毛泽东,形成于邓小平。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照抄,机械搬运。”毛泽东不仅提出了以苏联经验为借鉴,走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思想,而且还指出这一探索的长期性。他说“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从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1]219 这是毛泽东等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步探索。

邓小平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2]2 邓小平提出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是党的十二大的指导思想,也是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四大对这一理论从9个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标志着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式形成。十五大又将邓小平理论列入党纲,作为我们党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中全会对其进行了全面的阐释,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重大发展。

20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是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取得巨大成功的。但是随着大量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使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生了迷惑和误解。人们依然说不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更说不清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资本主义;也有人认为,中国改革就是学习、模仿、照搬资本主义等,都是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正视和回答的问题。

一、经典社会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

对社会主义的论述

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证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所取代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对未来社会的基本轮廓做了科学的预测,认为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1)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2)实行计划经济,商品和货币退出了经济活动的范围;(3)按劳分配。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4)国家消亡;(5)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3]438。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预测,是建立在他们没有明确区分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没有经历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的,因而,他们对未来社会基本特征的设想,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取得胜利为前提的,是根据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推论出来的。后来,社会主义的胜利完全超出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而是首先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取得了胜利。

列宁依据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实际情况,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初级阶段和发达阶段,把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明确地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集中地进行了新的探索。不过,列宁当时主要还是从“走向”社会主义,即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角度来探索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

一个国家建成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是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十分关注的问题,他以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探讨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存在的2种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农庄所有制,在社会主义商品货币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以及对无产阶级专政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形式所具有的非暴力作用等的探讨,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思想的基础上的一种创新和发展。他的这些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证实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片面理解,使得他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内和国际环境的影响,社会主义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等体制方面照搬了苏联模式。这种模式在我国恢复国民经济、保证重点建设和保障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苏联模式本身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弊端,这也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走了很多弯路,同时,也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重大损失。特别是在经济体制方面,由于受到苏联模式和中国传统农民革命中“均贫富”思想的影响,国家在经济上过分注重单一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消灭商品、货币、市场,把“一大二公三纯”当成了社会主义不可动摇的特征,把计划经济模式绝对化,被“姓社姓资”的问题所束缚,也使毛泽东所构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以下3个特点:(1)逐步消灭社会分工;(2)逐步消灭商品;(3)实行平均主义。

毛泽东设想的社会主义是以平均主义为特征、以实现平等为目的、带有空想色彩的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的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初级阶段及其国情没有完全搞清楚,因此,在社会主义的本质、根本任务、工作重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方面产生了认识上的偏差,并导致实践上犯了错误。

二、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别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也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而是依据中国国情确立的社会主义模式。这就要求其有2个超越:(1)超越理论上的社会主义,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划清界限,引进资本主义;(2)超越资本主义,不照搬西方资主义,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具体地讲就是:坚持主体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抛弃纯粹社会主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坚持主体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主体社会主义就是指在政治思想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政治上层建筑。“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存在的条件下,不可能设想国家的专政职能的消亡,不可能设想常备军、公安机关、法庭、监狱等等的消亡。它们的存在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并不矛盾,其正确有效的工作不是妨碍而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事实上,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4]169

2.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自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以来,就证明了没有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自从十月革命以来,更证明了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建设。[4]169 在中国,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能代表、联系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的党。“事实上,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谁来组织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谁来组织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在今天的中国,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4]170

3.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社会主义社会和以前的各种社会形态相比,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它是一个自觉建设的、而非自发发展的社会,这就要求社会主义社会比以往的任何社会形态都更需要有正确的思想指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产生就是为了满足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它们产生以后的确也成了各国社会主义者前进的指南。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毛泽东思想过去是中国革命的旗帜,今后将永远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反霸权主义事业的旗帜,我们将永远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前进”[4]172。在我国,现阶段就是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为他们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的理论成果。

坚持主体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否则就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蜕变成资本主义。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原因很多,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党的领导权,没有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没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要与该国的国情相适应,这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政治文明史反复印证了的一个道理。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选择。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包括西方民主的有益成果,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

100多年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实现民主而进行了艰苦探索和奋斗,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实践,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则。(2)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3)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4)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尊严。(5)符合渐进有序发展的客观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完全可以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将越来越完备,其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必将越来越充分地展现出来。在未来的岁月里,中国人民将越来越多地享有更加丰硕的政治文明成果[5]。

(二)抛弃纯粹社会主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抛弃纯粹社会主义就是指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经济制度,而不是马克思当年所设想的那样搞全民所有制,无商品、无货币、无市场的社会主义,也不是如斯大林模式下的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2种公有制形式的社会主义,更不是毛泽东所构想的“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主义。而是依据我国所处的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所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具有多层次性,这种生产力状况决定了其所有制结构必然是多种所有制并存,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2]123 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大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明确指出,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受同等劳动待遇。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会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三)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现阶段的具体任务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在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价值追求,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指出:“我们必须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6]“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物质与精神的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7]。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容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可以看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条件,二者相互包含、相辅相成。但从历史发展过程看、从理想和价值追求目标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取向,伴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过程,全面小康只是其中的一个为期20年的具体阶段的目标。

三、结论

“作为社会建设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8]。没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面小康的目标也不会实现。“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7]。

现阶段,我们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解决当前发展阶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促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和谐发展的社会状态中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全党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7]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全面小康社会中关于实现“社会更加和谐”任务的保证。从这个意义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是我们为实现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实现这个美好目标要完成的重要战略任务之间的关系,它们内在地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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