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90年的基本历程和主要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制度建设论文,主要特点论文,历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发展历程昭示,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断推进党的活动程序化、规范化与制度化。
一、从党成立至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我们党开始了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为党的制度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党的活动是我们党理论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过程中一再强调“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①,中国共产党“一大”制定的“党的纲领”中明确规定:“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地方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② 毛泽东在井冈山斗争时指出:“党代表制度,经验证明不能废除。特别是在连一级,因党的支部建设在连上,党代表更为重要。”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党的制度建设实践的萌芽和初步形成时期。这一时期制定和逐步完善了党的章程、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以及党的领导、活动、纪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从1921年的“一大”到1928年“六大”,基本上坚持了年会制,完善了民主集中制。1927年毛泽东带领队伍上井冈后,开始了在党的制度建设中注入民主因素的探索,1935年的遵义会议使曲折后的党的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38年9月,党在延安召开六届六中全会,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更加认识到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开展了一系列党的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规,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④ 随后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强调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及各级党委、党部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纪律。1942年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确立了一元化领导的制度。1945年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使党的制度建设有了新的指导思想。更为突出地强调了民主的集中制。1948年,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⑤。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中央关于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等。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六条规定”。⑥
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呈现出以下的基本特点:一是党的制度建设处于萌芽时期,总体上模仿俄共与苏共的制度规定及建党经验,如党章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尚不完善,容易遭到破坏。二是党中央正确总结“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的经验教训,从思想到行动上更加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党的民主集中制更加完善,并辅之以党的集体领导制、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建设构建了较好的框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党的各项制度均打上了战争年代与革命党的烙印,由于制度变迁的惯性,对全国执政之后的党的制度建设不能不产生不良影响。
二、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经受住了执政初期的严峻考验,加强党对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的领导,不断从制度上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对党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党在建国初期,按照执政党的要求,不断深化对制度建设的认识。随着党所处的地位、环境及其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的重大变化,党在基本沿袭了战争年代形成的党的领导体制基础上,对自身制度建设与党对国家等领导制度上进行创新。第一,建立并完善了党对国家领导的制度。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央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两个决定,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随后建立了党的一元化领导制度。第二,初步提出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八大”总结执政党的经验,强调要发展党内民主,规定要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并且要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和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为常任制,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把党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的水平。第三,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把民主集中制被推广到国家的政权建设和政治生活中。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对党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了深刻的阐述。邓小平也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⑦ 党中央领导同志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第四,进一步改进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我们主张巩固集体领导,这并不是为了降低个人的作用,相反,个人的作用,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得到正确的发挥,而集体领导,也必须同个人负责相结合。没有个人分工负责,我们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复杂的工作,就将陷入无人负责的灾难中。”⑧ 第五,初步构建了干部制度。1953年,作出《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关于统一调配干部、团结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及大量培养、训练干部的决定》和《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1954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第六,加强了党的监督制度。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1955年3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1962年9月,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
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经历了诸多曲折和反复,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第一,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制度建设保障了党的队伍和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保证了党的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第二,执政初期,基本沿袭了战争年代形成的党的领导制度,随后进一步强化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尽管也提出过党政职能分开的思想,但是这种探索没有继续深入下去。第三,没有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来对待,导致党的制度建设出现较大曲折,给党和国家的建设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提到新的高度,确立了制度建党的理念,建构了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体系框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第一,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明确提出了健全党规党法和民主集中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任务,为党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第二,提出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第三,建立健全党中央工作制度。十三大后,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制定了《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试行》。第四,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1982年,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党的十二大通过了设立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决定,为解决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新老交替、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实现干部年轻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五,健全党的生活制度。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还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1年8月,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第六,恢复和加强了纪检监察制度建设。1979年,制定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1987年7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七,提出了探索靠改革和制度建党的新路。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对于党的正确路线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十分重要。”并提出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⑨
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在汲取“文革”的教训基础上,进入到改革发展的阶段,主要特点有:第一,我们党对制度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邓小平认为,“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⑩ “我们要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1) 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第二,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加强执政党的制度建设,使党的制度建设体系化,建构了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体系框架。把党的制度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第二,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党规党法与国家法制相统一。邓小平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也就很难保障。”(12) 制度上建党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党的历史方位发生的重大变化,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制度建党的思想,党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深化发展的阶段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既继承邓小平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又特别强调在实践中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把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进到新的阶段。第一,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江泽民强调:“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13) 第二,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第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2000年6月,中央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新阶段。2002年7月,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标志着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迈进。第四,规范民主生活会。1990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1997年1月和2000年4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党的一系列生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县以上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普遍提高。第五,严肃党的纪律。1997年4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又发出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遵守的六条准则。同月,中共中央还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详细规定了党组织和党员犯政治、经济、组织、人事等七大类错误时所应受到的纪律处分。第六,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1990年8月,中央组织部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发展党员的原则、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作了详尽的规定。1994年1月,中央组织部作出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同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
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在继承和创新的统一中不断推进,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第一,坚持党的根本制度前提下,对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进行了全面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制度体系。第二,将党的制度建设与依法治国方略密切结合起来。一方面,国家的法律是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执政党应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国家的法律是在执政党的直接领导下制定和执行的。党的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和完善并得到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就正常,党内生活的正常化将会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第三,在健全和完善党的制度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了各项制度的明确要求和制度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切实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
五、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对党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研究党执政所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的制度。第一,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立代表大会在党内的权威地位,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保障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第二,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党的“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第三,强化了领导班子考评制度。2006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又下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第四,完善了党员权利保障制度。2004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具体规定。2006年6月,中央办公厅又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最后,加强了党内监督制度。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到目前为止最为完整的一部党内监督法规,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接着,中共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新时期新阶段党的制度建设又取得了新的成就,体现出新的特点:第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制度建设,使党的制度内涵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科学发展的新阶段。第二,有条不紊分阶段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制度建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新时期党的建设,采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总是在坚持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先经过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在全党范围内推广,并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对其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第三,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以党章为中心的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不断发挥制度整体绩效。
综上所述,党的制度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历届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均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相统一,逐步建立起一套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相配套、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的党的制度体系,推进了党的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回顾我们党制度建设的历程,总结其中的经验特点,对于我们进一步探索和有效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注释:
① 《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67页。
②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6页。
③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3页。
④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8页。
⑤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41页。
⑥ 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禁止歌功颂德现象。
⑦⑧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03、234页。
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485、489页。
⑩(11)(1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336、126页。
(13) 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