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规划”(2000年12月10日全国档案工作会议通过)_档案管理论文

“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规划”(2000年12月10日全国档案工作会议通过)_档案管理论文

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2000年12月10日全国档案工作会议通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档案论文,全国论文,工作会议论文,事业发展论文,计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序言

为促进21世纪初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九五”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构建了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到“九五”末,全国共有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2906个;各级各类档案馆3816个,比“八五”末增长4%,馆藏档案达18080.7万卷(件),比“八五”末增长26.6%。全国新建、改建、扩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库377个,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总面积达328万平方米,比“八五”末增长16.2%;各级各类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者1186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4465万卷(件、册)次。档案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五”期间,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得到加强,档案保管利用健康有序进行。档案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家修改并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了一批档案法规和规章,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加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途径和办法,促进了企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注重抓基础业务建设,通过目标管理考评推动档案工作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级国家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在档案收集、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修复等基础业务建设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档案宣传积极生动,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档案部门服务意识增强,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优势,积极主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效果显著;认真落实依靠科教振兴档案事业的方针,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乃至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档案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国成功地举办了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作为国际档案理事会主席国,在国际档案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九五”期间档案事业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为21世纪初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在前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还需要从整体上加大工作力度;档案法制观念还不够强,一些地区和部门档案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馆库建设、安全保管档案设备等基本条件还没有依法得到解决;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结构不够合理;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与档案事业发展不够适应;档案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档案事业发展又面临诸如档案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中介服务、档案工作如何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等新的问题。切实解决好上述问题,才能使档案事业在“十五”期间有新的更大的发展。

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档案工作为促进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方向,依靠科教振兴档案事业,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大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力度,全面推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档案工作发展规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

——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做好立法、执法、普法工作。修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档案法规、规章,制度与《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相配套的档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抓好档案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保障作用和标准的技术引导作用。

——加强档案馆在国家档案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安全保管和科学管理档案,提高档案馆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国家档案馆要进一步拓展功能,建成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中心。

——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夯实基础,提高管理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

——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做好收集、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修复等基础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开发利用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对档案利用的需求。

——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制度与办法,积极推广国家标准《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试点接收电子档案进馆,加快现有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在档案利用服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加快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和档案科技成果的推广。研究解决关系档案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问题,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方法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手段的科技含量,促进科技与档案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大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完成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技术方法的科技攻关项目,组织推广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软件等科技成果。

——确立档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着重抓好档案业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档案教育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工作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一)修订《机关档案工作条例》(1983年发布)、《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1986年发布)、《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7年发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1989年发布)、《档案工作标准体系》(1991年发布)、《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1992年发布)、《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1992年发布)。

(二)制定《档案馆工作条例》、《国家档案馆馆藏永久保管档案分级标准与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规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著录规则》、《中国档案机读目录交换格式》。

(三)调研论证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与办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案馆电子档案接收办法、电子档案保护要求、国家档案馆电子档案利用规定。

(四)加强对档案法规、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指导。严格档案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备案制度。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保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标准实施的技术指导与咨询。组织《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推广。

二、档案馆工作

(一)加强档案馆业务建设。在做好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国家档案馆逐步实行馆藏永久保管档案的分级管理。继续调研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的结构,适时调整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范围。国家档案馆要接收部分有价值的专业档案进馆,同时做好有价值零散档案的征集工作。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3700万卷(件)。继续做好全国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完成400万卷(件)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

(二)加强档案馆馆库和基础设施建设。兴建中央档案馆利用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科研楼。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甘肃、青海、宁夏等省级国家档案馆和沈阳、武汉、广州、宁波、济南、杭州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馆,500个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国家档案馆列入地方基建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档案馆馆库,争取建成更多的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各级各类档案馆依照《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三)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加快档案开放步伐,规范开放档案目录的公布形式。充分发挥馆藏档案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主动提供档案,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第一线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经济建设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层次档案编研工作,提高档案史料编辑水平。建设能满足社会教育功能的展厅,举办各种形式的档案展览或陈列,发挥档案馆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四)加强档案目录中心建设。完善全国明清档案资料、民国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三个目录中心的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宗级目录概览丛书的编辑工作。组织各级国家档案馆建立区域性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三、机关档案工作

(一)推进文书立卷改革。适应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指导有条件的机关进行文书立卷改革,逐步推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机关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合理确定机关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推行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分级审批制度,确保机关移交进馆档案质量,为各级国家档案馆优化馆藏奠定基础。

(三)研究建立基层文件中心的实施方案,在北京、青岛、深圳等地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

(四)继续研究机构改革中专业档案的管理体制和档案流向问题,进一步完善专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经济科技档案工作

(一)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档案管理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宏观管理企业档案工作的模式。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加强对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重点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档案工作。对具有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的和应当保密的企业档案建立监管制度。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的处置工作。

(二)推动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进一步开展。在农村建立一批档案工作联系单位,通过典型示范和引导,搞好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满足农民对先进实用技术的需要。

(三)加强城市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与利用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完善、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抓好三峡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建立三峡移民档案目录中心。

(四)根据科研机构组织结构改革和运行机制调整的新情况,研究科研单位档案管理模式,完善科研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与办法。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围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积极吸收、采纳、转化有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各类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与标准。在有条件的单位实现电子文件即时归档;使用CAD的企业,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达到齐全、完整、有效。

(二)各级机关档案部门要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文件积累、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各级机关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齐全、完整、有效。选择有条件的机关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引导、规范机关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

(三)探索档案馆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的方法,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的国家档案馆开展试点工作。

(四)组织力量研究解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技术方法、电子档案科学保管技术方法、电子档案远程利用技术方法、电子档案原始凭证作用等课题。

(五)加快现有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陕西、青岛等地开展档案工作应用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的试点。建设完善一批内部局域网,有条件的档案馆要实现馆藏开放档案目录的网上查询和浏览服务。

六、档案科技工作

(一)依靠科技加快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方法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强对各级档案部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技术指导。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适用的先进技术和方法,建设科技含量高的档案安全保管系统、修复系统、检索利用系统,提高各级档案部门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水平。

(二)加大对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的组织引导力度。通过采取重大科技项目带资金招投标等方式,实行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与择优立项。对新形势下档案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对档案工作的影响与对策、防止突发事件对档案的破坏、新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特殊载体档案材料保护技术、珍贵档案修复技术方法、纸质档案保护技术的总结与提高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

(三)加大对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广对档案事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最新科技成果,提高科技对档案事业发展的贡献率。组织推广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软件、中性公文用纸、中性档案包装材料、无公害杀虫灭菌技术、机械化修裱技术、新型载体档案装具等科技成果。

(四)加强档案科研机构建设。各档案科研机构要在国家有关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政策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充实力量。通过竞争择优以支持项目的形式,扶持各档案科研机构和档案科技实体的科技创新活动,使现有的档案科研机构成为全国档案科技创新的主体。

七、档案教育工作

(一)建立教育质量保证机制。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部门教育机构,开展以条件保障、师资水平、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培训效果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的档案教育评估活动,加大对档案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建立档案教育兼职教师的培训、考核制度,对兼职教师实行持证任教管理,促进档案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对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到2005年,各级档案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0学时,培训率要达到8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接受国家级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研究制定各层次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组织力量编写适应档案事业发展要求的继续教育教材。继续办好成人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业务骨干接受研究生教育。

(三)实行档案业务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抓好对不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档案专业学历的的新上岗(在岗)、转岗和晋升的档案业务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根据岗位发展需要对在岗人员进行必要的适应性培训。到2005年,省、地、县三级档案局(馆)档案业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加大对县级以上档案局、馆长的培训力度。

(四)加快在职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各级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与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档案专业紧密联系,进一步提高档案在职教育的质量,完善办学条件。到2005年建成2-3个设备先进,有“多媒体全景现实模拟教学”能力的培训基地,探索档案业务人员的远程教育。

八、档案宣传出版工作

(一)充分利用馆藏档案优势搞好档案宣传。进一步拓宽档案宣传的渠道,抓住机遇,贴近社会,采用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特别要抓好重大纪念活动的档案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发挥档案宣传的社会教育功能,为档案事业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加强档案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宣传。加强档案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西部大开发服务、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党建工作服务的宣传,抓好档案利用效益的宣传,推动档案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取得更大的实效。

(三)加强档案工作的对外宣传。通过公布史料、举办档案展览、参加国际会议、出国访问、接待来访和在有关国际刊物上登载文章等形式介绍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成就。

(四)提高档案出版质量,多出宣传精品。加强档案出版管理,定期举办优秀档案期刊评比活动。重点办好《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等档案报刊,提高报刊质量。加强对档案图书的审查管理,优化选题,抓重点图书,实施精品战略,组织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的档案专业书籍和档案史料汇编。

九、档案外事工作

(一)紧密结合全国档案工作的重大任务,开展档案外事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国际档案学术研讨会或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执行政府间和双边文化协定中的档案交流项目。继续有计划地收集我国散失在国外的重要档案,建立散失档案目录中心。继续抓好档案人员外语培训,做好档案人员出国进修的选派与组织工作。

(二)积极参与国际档案理事会和东亚地区分会的各项活动。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记忆”工程项目,争取该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在技术、人力和资金方面对我国档案工作的资助。宣传第14届国际档案大会的学术成就,执行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做好外国档案资料编译工作。继续办好《外国档案工作动态》,加强和组织好外国档案工作法规、标准及先进技术和方法、档案工作情况等外文资料的翻译、印发工作。

主要措施

为实现和完成本计划所确定的目标与任务,各级档案部门要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切实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到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档案馆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利用馆局合一的有利机制,全面履行和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与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保障档案工作稳定、持续发展。

二、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和规章,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各种有效的执法检查,认真查处各类违反《档案法》的案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程序,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档案法制化水平。

三、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教育档案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持和发扬档案工作者“忠于党和人民的崇高思想、维护历史面貌的求实精神、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拼搏的顽强作用”的优良传统,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掌握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有关技能,以适应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

四、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努力介入,使档案工作列入西部大开发的总体规划;要有重点地向西部地区档案部门提供援助;以西部大开发的需求为导向,加速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发挥档案工作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

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档案业务服务。要根据机构改革、企业转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等需要,积极协调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管理技术、档案设备、档案保管场所、档案整理及其他档案业务服务。

六、大力加强档案工作领域的学术研究活动。充分发挥中国档案学会的团体优势,广泛开展各个层次的学术研究活动,积极推动档案工作领域新问题、新技术的研究。

七、建议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档案事业建设,依照《档案法》的要求,将全国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尤其是档案馆馆库建设,分别列入国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各专业主管部门也要将本部门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列入本部门的“十五”计划。

八、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专业主管部门增加对档案事业的必要投入,逐年增加档案事业经费(包括档案教育、档案科研、档案保护、档案征集、档案编纂出版等方面),使之与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投入的增长保持适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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