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共产主义国际与反托洛茨基运动_西安事变论文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共产主义国际与反托洛茨基运动_西安事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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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曾把中国托洛茨基派当做最凶恶的敌人进行严厉的打击,由此在内部产生了一些冤、假、错案。对此,一些学者进行了研究,取得了若干成果①。研究者认为,这一时期中共的“反托”运动与苏联、共产国际的“肃托”运动有关,但对这个问题仅仅是点到为止,尚未有更深入的研究。笔者根据近年来新公布的一些档案资料,对这个问题进行再探讨。

中国托派主要是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反对派,自1929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第44号通告,号召全党开展反对托派斗争后,中国托派被作为“反革命”、“出卖阶级的叛徒”②从中国共产党内被清除。自此,托派在中国共产党内已不复存在。

1935年12月17日至25日举行的瓦窑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提出:“不论什么人,什么派别,什么武装队伍,什么阶级,只要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蒋介石的,都应该联合起来,……只有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层的与上层的),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与蒋介石。”③根据瓦窑堡会议制定的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中共中央于1936年4月25日发出《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提议:中国各党派相互间不管有着怎样不相同的主张与信仰,有着怎样的冲突与斗争,都是中华民族的子孙,要为抗日救国联合起来,“创立抗日的人民阵线”。表示“欢迎各党各派的中央与地方组织能接受我们的提议,互派代表同我们与我们的地方组织共同协商具体进行办法,组织各党、各派的中央的与地方的行动委员会,以创立中央的与地方的抗日的人民阵线”。④这个宣言把“托洛斯基主义者同盟”列为中国重要的政治派别之一,表明中共中央在民族危机日益加深的情况下,改变了过去把托派当做敌人的态度,愿意同其联合抗日。

对于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倡议,中国托派不但没有响应,反而咒骂共产党和红军,攻击中共提出的联合各党派一致抗日的统一战线的主张“是出卖中国的革命”⑤。托派在这时创办的机关报《斗争》,主要内容就是攻击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⑥。对于托派的这种政治态度,中共中央认为“他们实际上已成了日寇的代言人,他们不仅是共产主义的叛徒,而且是整个被帝国主义压迫到吐不出气的中华民族的汉奸”。尽管对托派的主张进行了严厉抨击,中共中央还是表示:“我们要尽力把这些分子从反革命的泥坑中解放出来,争取他参加抗日战线。”⑦可见,中共中央这时还没有把托派完全当做敌对派别看待。

1937年1月23日至28日,在莫斯科进行了对所谓“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的公开审讯,涉案的人员有皮达可夫、拉狄克、索科里尼科夫等17人。审讯结果认定上述人员的重要罪名之一是:“答应帮助日本侵占中国。”因此,“托洛茨基分子也是中国人民不共戴天的死敌”⑧。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于1月28日致电中共中央书记处,通报了莫斯科审讯“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的情况,要求中共中央“应当从这次审讯中吸取严重的教训。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对党的敌人的警惕性;必须仔细和系统地研究和审查干部,揭露一切隐蔽的托洛茨基分子及其帮凶”。并指示:“应当在广大群众中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运动,反对托洛茨基分子和反对作为日本侵略者的直接帮凶的中国托洛茨基分子。”共产国际还特别提醒中共中央“必须特别仔细和审慎地对待那些在某个时期参加过托洛茨基组织的人”。并特意点出吴亮平和左权,说左权在莫斯科学习时,在他的住处发现过托洛茨基的著作,持“反党立场”,和托洛茨基分子有联系,认为中共中央对他和吴亮平“过于信任”,而在不久前还任命左权“担任极其重要的军事职务”。共产国际还从过去“苏区发现托洛茨基著作”断定:“甚至在中国苏区也有托洛茨基的代理人”,要中共中央“应该给以特别认真的关注”。⑨

在苏联审讯“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的前一个多月,中国发生了西安事变。苏联政府对事变的性质作了错误的估计,苏联驻中国代办向南京政府表明:“张学良之行动,徒足以破坏中国统一,减少中国力量。”⑩并表示,这个事变与苏联没有任何关系。苏联《真理报》于12月14日发表社论,指责张学良将军“以抗日运动从事投机,俨然高揭抗日旗帜,实际上则助日本使中国分裂,使中国更加骚乱,成为外国侵略之牺牲品”,认为张学良与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是受日本军阀的唆使,为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领土扫清道路”(11)。共产国际对中共同张学良建立统一战线是有看法的,1936年8月15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在给中共中央书记处的电报中认为:“不能把张学良本人看作是可靠的同盟者”,特别是在两广事变失败后,“张学良完全有可能产生新的动摇甚至是公然背叛我们”(12)。西安事变发生后,共产国际认为“张学良的行动,无论其意图如何,在客观上只能损害中国人民的力量结成抗日统一战线,并助长日本对中国的侵略”(13)。

西安事变前,与托派分子有过联系但本人并未参加托派组织的张慕陶受聘任阎锡山的高级参谋。西安事变发生后,应杨虎城的邀请,张慕陶到西安。张慕陶从反蒋的一贯立场出发,竭力主张杀蒋。张慕陶的活动引起了共产国际的注意,并通报给中共中央:“根据我们的情报,在阎锡山和杨虎城周围,有很多托洛茨基分子,他们冒充共产党人。我们毫不怀疑,他们是按照日本情报机关分配的任务为其工作的。”要求中共中央“必须向阎锡山和杨虎城说明这一点,并同他们一道采取措施制止托洛茨基分子的罪恶活动”。(14)张慕陶主张杀蒋当然是不正确的,但共产国际将张慕陶的活动同托派联系起来,作出的判断显然是根据苏联对西安事变性质的判断和对“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的审讯而来的。

张学良送蒋介石回南京被扣,并被进行军法审判。此举引起了东北军少壮派的强烈愤怒,张慕陶支持孙铭九等为救张学良不惜向南京政府开战的主张。1937年2月2日,孙铭九等一帮东北军青年军官杀害了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王以哲将军,致使内战危险重新出现。这件事很容易使中国共产党将共产国际所通报的“阎锡山和杨虎城周围有很多托洛茨基分子”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中国托洛茨基派破坏国内和平的阴谋。2月6日,延安《新中华报》发表新华社《托派张慕陶等阴谋企图破坏和平统一》的文章,认为王以哲将军之被害,“现在西安之张慕陶实为此种龌龊暴行之幕后人物,盖彼等亟欲挑拨内战,帮助日寇,才不惜使用此种无耻的凶残手段,并欲藉此破坏民族统一战线之事业”;号召“红军、共产党坚决反对此类汉奸阴谋家之毒计”(15)。同一天的《新中华报》还发表了《除灭汉奸托洛斯基派》的署名文章,将莫斯科指控托派“勾结德国法西斯政治警察来暗杀苏联工农的领袖”和西安杀害王以哲的事件密切联系起来,认为“托洛斯基派是袭杀王将军的真正凶手”(16)。

西安事变发生后,苏联、共产国际以及中国共产党都主张采取和平解决的方针。在中共的努力下,西安事变得以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粉碎了亲日派和日本帝国主义者的阴谋,促进了逼蒋抗日方针的实现。从此,国共两党十年内战的局面基本结束,国内和平初步实现,两党进行第二次合作,共同抗日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大势。然而,托派对中共采取的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颇有微词。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不久,托派在《时事新报》《文化建设》等杂志上发表文章,攻击苏联和中共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方针是“斯大林分子投降”,提出“打倒国民党”等一些挑拨性的口号,并指责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上层领导人投降(17)。2月10日,中共为促进国共合作的实现,发表《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对此,托派机关报《斗争》在第2卷第2期上刊登了题为《国民党三中全会与斯大林党》的文章,攻击中共实现国共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是向国民党“忏悔”,表明中共“已经变成了资产阶级爱国主义政党”(18)。1937年2月21日,中国托派通过了《目前局势与我们的任务》的政治决议案,认为“西安事变之发展及其解决,完全是在英帝国主义的直接指挥下”,指责“第三国际与斯大林主义者在主观与客观上都做了蒋介石与英帝国主义的工具”(19)。

在中华民族处于严重危机的情况下,托派反对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左右开弓,既反对国民党,又反对共产党,逆历史潮流而动,是不得人心的。针对中国托派的活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于3月5日致电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要采取果断措施反对托洛茨基分子,因为他们竭力企图破坏和平调整中共和国民党的相互关系,挑起一切内部冲突,以有利于日本侵略者。必须仔细审查党的机关、红军周围的人员,并对可疑分子和挑拨分子采取必要措施。”(20)

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4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的宣传大纲《国民党三中全会后我们的任务》,特地把“揭露中国托派的汉奸面目”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宣传大纲认为,托派说国民党三中全会一点没有改变政策,攻击“中国共产党投降了”,提出“要反对一切帝国主义而不要抗日运动”,目的就是执行托洛茨基“不要阻止日本占领中国”的意图。并指责“托派在世界范围内,成为法西斯蒂的走狗,在中国问题上则成为日本的走狗”。(21)

在这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反对托派的斗争主要是采取了以下几项举措:

(一)陆续在报纸上刊登介绍苏联审判“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的情况。《新中华报》在3月6日、3月29日、4月3日、4月6日分别刊发了《托派是日德忠实走狗》《托派的反革命组织——联合总部与平行总部》《托派的反革命阴谋》《克尼亚节夫供词》《拉迪克供词》等文章,以揭露“托洛斯基派的罪恶”,强调“他们与日本强盗勾结,并且答应帮助日本来侵略中国”,提醒“这次案件更值得我每一个中国人民注意”(22)。

(二)向广大民众解释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为什么作出让步和妥协,抨击托派的主张。毛泽东在与史沫特莱的谈话中,回答关于“外面传说共产党现在的政策是向国民党屈服和牺牲”的提问时,指出:共产党给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报提出的要求及让步是必要的,“因为这种让步是建立在一个更大更重要的原则上面,这就是抗日救亡的必要性与紧急性”,是为了“团结一致抗日”。毛泽东批评把这种让步称做“屈服投降或悔过”的人为“阿Q精神”。(23)《新中华报》于2月16日在社论中指出:“二月十日中国共产党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的通电”,“是我们一年来民族统一战线主张的一贯执行的结果。为着中华民族的解放与复兴,为着举国一致同抗暴日,一切为着实现民族统一战线,我们必须有如此的让步和妥协。这一让步和妥协,对中华民族和人民大众是只有益处,而没有害处”。社论抨击托派反对妥协,是“反对民族统一战线的实现”,“是反对中华民族的解放,给日寇灭亡中国扫清道路”,号召“为实现全国的民族统一战线奋斗!”(24)

(三)发出《告全党同志书》,要求党内警惕托派阴谋。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告全党同志书》,指出:自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与国民党三中全会之后,中国革命的形势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即是要巩固已经取得的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与实现对日抗战。要求“全党同志对于日寇汉奸亲日派,托洛斯基派的阴谋活动,必须有最高度的警觉性与严密的戒备”,号召“对于他们一切挑拨内战利用国内矛盾以达到掠夺目的的阴谋诡计,必须坚决揭发,给予致命打击”。(25)5月10日博古在苏区党代表会议上作的《苏区党代表会议组织问题报告提要》和6月6日张闻天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作的《白区党目前的中心任务》的报告,都重申了对托派要警惕和进行“坚决打击,使之瓦解与消灭的方针”(26)。

(四)对与张慕陶有关系的人员进行判刑、关押。被指控“与张慕陶反革命派有关”的人员有黄子文、张文华二人,其中黄子文被判刑三年,张文华被判刑二年。

很明显,围绕对待西安事变的态度问题,在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对托派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如果说1929年中共开展的反对托派反对派的斗争是第一波的话,那么西安事变后中共开展的反对中国托派的斗争是第二波。同1929年相比,西安事变后中共反对中国托派的斗争呈现出新特点:

第一,非真实信息的互动性。莫斯科对“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审判,指控皮达可夫、拉迪克等人“帮助日本侵占中国”,这本是当时斯大林独断专行,苏联政治生活极端不正常情况下的产物,属于子虚乌有之事。共产国际将此作为重要事件通报给中国共产党,要求中共“吸取严重的教训”,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对托洛茨基派斗争。西安事变后主张杀蒋之人不在少数,就连在中共和红军中也有许多人主张杀蒋。张慕陶主张杀蒋,只不过是众多的要求杀蒋者之一。由于他和托派有过接触,他的活动被共产国际和中共视为托派活动。而他支持孙铭九等人为救张学良不惜同南京政府开战的主张,以致此后孙铭九等杀害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王以哲,则被视为“是日本强盗阴险的特务”,是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汉奸阴谋家之毒计”。同时,由于中国托派反对和平解决西安事变,被视为“反对民族统一战线的实现”,“给日寇灭亡中国扫清道路”。这些非真实信息反馈到莫斯科,则更成为证明托派勾结日本的依据,从而验证“托洛茨基分子也是中国人民不共戴天的死敌”。非真实的信息互动,形成了中国托派为“汉奸”、“日本特务”、“日本走狗”的结论,对以后中国的“反托”问题发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由过去开展“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斯基主义反对派”转向采取“给予致命打击”、“瓦解与消灭”中国托派。1929年,中国共产党是将托派作为党内的反对派即“反革命的工具”来打击的,方法是肃清“所散布的非列宁主义的思想,消灭他在党内的任何活动”(27)。主要是从思想上理论上展开斗争,对于其领袖人物“毫无留恋地开除出去”,“对于参加这一组织的分子,主要是用教育的方法,说服其自觉地向党声明退出这一组织并承认其错误”,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才进行“严重的制裁以至开除出党”(28)。而在西安事变后,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中共改变了一度采取的联合托派抗日的方针,把托派作为日本的帮凶、民族败类和凶恶敌人来对待,采取了揭露其“阴谋”活动,使之瓦解和消灭的方针。

第三,“反托”重点集中在党外,而不是党内。1929年“反托”,主要是清除党内的反对派。这次“反托”重点是在党外,目标对准的是中国托洛茨基派的言论、主张和活动,没有在党内开展大规模的“反托”。共产国际点了名的左权和吴亮平,当时一个任红1军团代理军团长,一个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都没有受到影响。因被指控与“张慕陶反革命派有关”而被捕判刑的只有黄子文、张文华二人。因此,这次“反托”斗争尽管是在莫斯科审判“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的影响和共产国际指示下发生的,对张慕陶活动的定性是错误的,将托派定为“日本走狗”、日本的“特务”也是不妥的,但总体上讲,没有在党内造成严重损失。

1937年7月7日全国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对托派的态度有所松动。8月19日,苏维埃政府主席团赦免了因“与张慕陶反革命派有关,破坏苏维埃法令,违反党的路线”(29)而被判刑的黄子文、张文华。8月23日,陈独秀被国民党释放。陈独秀要求会见驻南京的中共代表,表示愿意回到党领导下工作。与此同时,曾任中国托派“中央委员”的罗汉也到南京同叶剑英等晤谈,并以个人名义致信中共中央,提出联合抗日的要求。罗汉曾称周恩来对他说:“所谓中国的托派,事实上亦很复杂,如何分野,个人亦不十分清楚,不过我大约可以将其分为四派:一派是赞成抗日的,你和陈独秀等均属之;一派是和第四国际直接发生关系的;一派是受了拉狄克影响的孙大(即莫斯科中山大学——笔者注)学生;一派是转变到其他方面去活动的分子。”(30)9月初,经叶剑英等介绍,罗汉到西安通过林伯渠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9月10日,张闻天、毛泽东致电林伯渠,提出了对托派分子的原则:“(甲)我们不拒绝同过去犯过错误而现在真心悔悟,愿意抗日的人联合,而且竭诚欢迎他们的转变。(乙)在陈独秀等托派分子能够实现下列三条件时,我们亦愿与之联合抗日。(一)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的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丙)至于其他关系,则在上述三条件实现之后,可以考虑。”(31)可见,随着全民族抗日热潮的发展,中共对中国托派进行区别对待,同意有条件地和一些曾是托派分子但愿意拥护抗日统一战线并脱离托派组织的人联合抗战。

但在这时,共产国际对中国“反托”斗争的要求却加强了。王明在巴黎《救国时报》九一八特刊上发表了《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人民斗争的新时期》一文,根据斯大林“托洛茨基主义已经变成了赤裸裸的、无原则的、按照外国侦探机关的指令而活动的破坏者、危害者、侦探、杀人凶手等等的匪帮”的论断,指出:“中国革命的敌人——首先是日寇的侦探机关,必然要更加设法安插自己的侦探、奸细、破坏者、暗杀凶手和暗害者等到共产党的队伍来,他们首先是从暗藏的托洛茨基——陈独秀、罗章龙匪徒分子当中,吸收作这种卑劣险毒工作的干部,以便从内部来破坏革命力量,以便从内部来破坏最有战斗能力和他们感觉最可怕的……中国共产党。”“托洛茨基匪徒分子,不只是中国共产党的仇敌,而且是全中国人民的公敌。”王明指责“我们党的队伍底革命警惕性,还是异常薄弱的”;“党所进行的反对敌人侦探、奸细的斗争,还是没有系统的”;“一切党的组织(连党的领导机关在内)审查干部的工作,还是作得异常不充分的”。提出要学习苏联清洗托派的斗争,“清洗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和党的机关中的奸细和匪徒分子”。(32)

王明的观点被共产国际所接受,1937年10月10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认为:“全中国武装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开始和建立民族统一战线事业的顺利推进,标志着中国人民的斗争进入了新的时期。”而“目前,敌人通过分化瓦解,挑拨离间,间谍活动,破坏活动和恐怖活动手段更加加强了他们在中国共产党内的破坏工作”,因此指示中共要“最大限度地提高革命警惕性,经常不断地审查干部和党机关周围人员,坚决清除党内和红军内部的一切可疑的和不可靠的分子,特别是暗藏的托洛茨基分子、陈独秀分子和罗章龙分子,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共产国际批评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对待托洛茨基分子像对待一个政党或一个派别那样,是完全错误的”。批评中共中央于1936年4月25日发表的《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提出能否让托洛茨基分子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问题”是不正确的,认为“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指示“应当尽一切手段加强同充当日本军国主义代理人的托洛茨基分子的斗争”。(33)

共产国际的决议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强调中国共产党要从党内和红军内来清除托洛茨基分子,并把这作为当时刻不容缓的任务,且要用尽一切手段。第二,强调不能把中国托派分子作为政党和政治派别来对待,而应当做“日本军国主义的代理人”来对待。

全国抗战爆发后,共产国际对中共中央能否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表示担心,认为“党中央、它的全体人员,它的机构和它周围的人们,还能否进行工作,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需要能在国际形势中辨明方向、有朝气的人去帮助中共中央。中共本身也需要帮助,特别是在战争时期”(34)。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共产国际决定让王明和康生回国。1937年10月21日,王明、康生给斯大林写信,要求说:“最近我们要去中国。临行前我们恳请您接见我们,以便得到您对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建议。这不仅对于我们,对于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极大的意义,而且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整个活动和全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也具有极大的意义。”(35)

11月11日,斯大林在克里姆林宫接见了王明、康生和王稼祥。斯大林认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10月10日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已经过时,嘲笑说:“这就是人们坐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的结果!”他认为决议中“要用一切手段加强对托派的斗争……是不够的。托派必须追捕、枪毙、消灭。他们是全世界的奸细、最恶毒的法西斯走狗!”(36)这时,斯大林正准备着对所谓“右派和托洛茨基分子联盟”公开审判,布哈林、李可夫等21人面临着被处决的命运。因此,从斯大林谈话的意思看,对中国托派的斗争也要升级,仅仅在报纸上进行揭露是不行的,还必须要从肉体上进行消灭。

很明显,王明、康生回国,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贯彻共产国际、斯大林关于强化同中国托派斗争的指示。

11月下旬,王明、康生从苏联回国,还未到延安,就开始了“反托”活动。王明、康生经过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市),受到盛世才的款待。据在新疆工作的江泽民(37)说:“1937年冬天,王明过新疆时对盛世才说,我们这些人都不是好人,不是托派,就是反革命。”(38)刘进中(39)在回忆中也说:“王明、康生1937年冬经新疆回延安,他们在乌鲁木齐说:到新疆工作的人全部是托派,不能在此工作。”(40)

王明为什么说在新疆工作的同志是托派呢?主要是这些人来自莫斯科中山大学。1928年王明在中山大学的时候,就深得当时的校长米夫的赏识,积极参与中山大学内的“反托”斗争。王明于1929年回国后,中山大学于1930年春又进行了新一轮的“反托”斗争,有200多名中国学生被捕。在被捕的人当中,一些人虽表示悔改,但没有被遣送回国,原因是怕他们回国后会增加中国托派的力量,而被遣送到苏联的边疆地区(41)。笔者认为,这些人中有部分被遣送到新疆。根据有关回忆资料,1930年至1934年进入新疆工作的熊效远、胡鹏举、卞方明、陈冰(钱绮天)、王育生等,均是被作为“托派分子”遣送到那里的莫斯科中山大学学生(42)。1935年5月,应盛世才的请求,苏联又派25人去新疆工作,其中有不少人也有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过的经历。其中俞秀松(43)在莫斯科中山大学时曾同王明宗派主义错误进行过斗争,后被王明等人诬陷为反党组织“江浙同乡会”负责人。但此事经共产国际监委、联共监委、中共中央代表团联合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审查,予以否定。

1934年初,王明曾派人到新疆工作。据曾是中共六大代表后又脱党的朱秀春说:“一九三四年一、二月间,当时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明叫我回国到新疆盛世财(才)军队工作”(44)。但朱春秀回国后没有去新疆,不久即脱党。目前尚未见到王明派其他人去新疆工作的材料。但朱春秀的回忆从一个侧面说明,王明向新疆派人没有成功,而在新疆工作的同志又不是经他认可的。这应该说是王明指责在新疆工作的同志为“托派”的又一个原因。

被王明指认为“托派”的同志,时任新疆行政、军事、文化、交通、情报等部门和一些地方的要职。他们工作努力,成绩显著,受到新疆人民的称赞,也使盛世才产生了猜忌和不安。盛世才以王明指认这些人为“托派”借口,先后逮捕了俞秀松、江泽民、张义吾、任岳(45)、王一(46)、郑一俊(47)、赵云蓉(郑一俊的妻子)、张逸凡(48)、熊效远、胡鹏举、满素尔等。这些被捕人员大部分经苏联驻新疆总领事请示莫斯科后,要求盛世才予以释放,送回苏联。后来,俞秀松在苏联大肃反中被拷打致死,张逸凡被遣送到靠近北极的一个煤矿上做苦役。其他人经反复审查无事,另行分配了工作。熊效廷、胡鹏举后来则被盛世才杀害。

笔者认为,王明、康生在新疆贯彻共产国际、斯大林“反托”的指示,是当年中山大学“反托”斗争的继续,同时也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托派第三波的序幕。被盛世才逮捕的人中,熊效廷、胡鹏举虽是托派,但他们已经表示悔改,并在新疆做出了成绩,其他人则与托派毫无关系。因此,新疆“反托”是王明、康生回国制造的第一个冤案,给新疆工作造成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不仅如此,还为盛世才以后打击由苏联进入到新疆工作的中共党员提供了借口。1936年受共产国际派遣进入新疆工作的刘进中,任新疆边务处第二副处长。由于他不是中山大学的学生,不认识王明,没有牵涉进去。但在1940年他被盛世才诬为“托派”,“是日本派到新疆的特务头子”(49)。1940年10月,经苏联政府的交涉,才回到苏联。

11月29日,王明、康生到达延安。12月9日至14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王明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12月25日,由王明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对时局宣言》将托派称为“托匪”,和“汉奸、敌探”并列,认为他们“正在加紧挑拨离间以破坏我国民族力量团结的阴谋”,是中国抗战“目前最大难关”(50)。可见,这个文件把“反托”作为当时党的一项重要任务,由此正式开始了大张旗鼓的“反托”运动第三波。此后的第11天,即1938年2月5日,《新中华报》开始刊登“组织巩固的后方,肃清汉奸托匪!”的大幅通栏标题。这个大幅通栏标题一直刊登到2月25日。

在新一波“反托”运动开始后,首当其冲的是陈独秀。王明在《中共50年》里说:“1937年底,在我回到延安之后,便得知毛泽东已和陈独秀的代表罗汉达成协议,因此毛泽东允许托陈集团的成员全部恢复党籍(由于我回到延安,‘恢复党籍’的计划才未实现)。这一事实证明,毛泽东当时已准备同帝国主义反动派的积极帮凶——托派分子勾结起来。”(51)王明这段话自然是歪曲历史事实的,如前所述,张闻天、毛泽东在致林伯渠的电报中,只是在坚持原则的条件下,同意与陈独秀、罗汉等联合抗日,并未达成全部恢复他们党籍的协议。但王明的这段话从另一侧面可以看出毛泽东并未将陈独秀、罗汉作为敌人看,而是考虑作为一种可以联合的力量来对待。在王明到延安的前9天,即在11月20日,延安《解放》第1卷第24期“时评”栏目发表了《陈独秀先生到何处去》的文章,表示:“陈独秀先生恢复了自由以后,大家都在为陈先生庆幸,希望他在数年的牢狱生活里虚心地检讨自己的政治错误,重振起老战士的精神,再参加到革命的行伍里来。”文章注意到陈独秀出狱后在武汉发表的演讲与“中国的托洛斯基派的主张已大有差别”,同时批评了他的思想“却是表现着倒退,倒退到‘五四’时代去”,认为“陈独秀先生的贵体是自由了,但是他的思想却是资产阶级底俘虏!”(52)可以看出,这时中共对陈独秀的态度是团结和批评,充满了期待,其方式方法是正确的。

王明批评了中共中央对待陈独秀的态度,指出:“我们和什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国际上我们可以和资产阶级的政客军阀甚至反共刽子手合作,但不能与托洛茨基的信徒们合作。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等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53)由于王明是带着共产国际1937年10月10日的决定中反对陈独秀分子和清除党内托洛茨基分子的精神回来的,因此,1937年12月4日,《解放》周刊转载了前述王明在巴黎《救国时报》九一八特刊上发表的文章《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人民斗争的新时期》。紧接着,康生在《解放》第29、30期上发表了《铲除日寇暗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的长篇文章,称陈独秀、彭述之、罗汉等组织的“托匪中央”曾和“日本侦探机关”谈判,“谈判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这一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示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日本侵略中国的双簧戏”。(54)文章还列举了陈独秀参与“破坏抗日”的种种活动。康生文章中给陈独秀定的“罪名”,同王明的《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人民斗争的新时期》一样,是从莫斯科审判“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加给皮达可夫、拉狄克、索科里尼科夫等人的“罪名”和斯大林“托洛茨基主义已经变成了赤裸裸的、无原则的、按照外国侦探机关的指令而活动的破坏者、危害者、侦探、杀人凶手等等匪帮”的论断推演而来,事实证明完全是没有依据的。

康生的文章无中生有,在当时引起了一场风波,陈独秀因此对中共十分不满,原本可以拉近同中共的关系由此而渐行渐远。虽然以陈独秀的性格,对前述张闻天、毛泽东提出的三个条件也是不会接受的,但也不至于将关系搞得像后来那么僵。当时一些头面人物和学者名流也为陈独秀辩解、抱不平;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借机攻击中共。这场风波损害了中共的形象,使一些有社会影响的人物对中共的政策产生怀疑,其中一些本来可以成为中共朋友的人由此远离而去。

抓捕、声讨张慕陶是这次“反托”运动的又一重要活动。西安事变后张慕陶在阎锡山处仍得到重用,阎准备派他到晋东南当专员。中共北方局决定由山西省委组织斗争张慕陶。2月4日,张慕陶到山西临汾民族革命大学讲演,遭到中共山西省委组织的数千学生、群众的围攻。阎锡山以“逮捕”为名,将张慕陶押送到临汾高等法院,实际上是保护了起来。2月5日,由牺盟会、民族革命大学召开群众大会,声讨张慕陶的“托匪活动”,以“扩大肃清托匪宣传”。大会提出:“一、要求阎司令长官肃清全山西托匪活动。二、要求蒋委员长肃清全国托匪活动。”与会群众提出:“(一)组织公审,(二)要求枪毙,(三)没收财产。”(55)

山西临汾抓捕、声讨张慕陶的消息传到延安后,各机关、团体、学校召开代表会议,决定于2月20日召开“群众反汉奸反托匪大会”。从2月17日起,延安各单位开始进行广泛动员,准备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讨论“揭破汉奸托匪对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罪恶与肃清托匪汉奸的具体办法”(56)。2月20日,由陕甘宁边区抗敌后援会等群众团体发起,延安各界5000多人在东门内操场举行“反托匪群众大会”。大会主席团代表首先讲话,认为:“托匪是法西斯蒂的走狗,在中国,托匪的罪恶更大:它破坏民族统一战线,破坏中国人民抗日的神圣事业,替日寇做侦探,帮助日寇进攻中国。”表示最近在山西临汾抓住张慕陶一事,“是我们抗战一个最大的胜利”。康生在会上作《托匪在中国活动情形》报告,列举了“托匪”的诸多罪状:(1)“日寇进攻上海时,托匪黄公度(57)在广西后方倒(捣)乱”;(2)“日寇进攻山西时,托匪张慕陶在晋南做种种帮助日寇的行动”;(3)“日寇进攻西北时,托匪则在甘泉洛川组织兵变”;(4)“日寇进攻津浦线时,托匪则在徐州帮助日寇组织别动队。”另外,康生还指控“张慕陶曾用阴谋杀害察北抗日的吉鸿昌将军”,重提张在“西安事变时,鼓动枪杀力主和平之王以哲将军”(58)。大会发出致全国人民通电,认为“肃清托奸是全国人民贯彻抗战到底,争取最后胜利的一个重要任务”,号召“广泛地开展反托运动”。大会还公布了“消灭破坏统一战线的汉奸托匪”、“消灭破坏全国抗战的汉奸托匪”、“托匪是中华民族公敌”、“托匪是日寇最阴险的侦探”等13条“肃清托匪汉奸运动”标语口号。(59)

延安这次“反托”群众集会,从声势上讲,把“反托”运动推向了高潮。对此,从莫斯科回国的王明、康生起了主要作用。但这时,中国共产党“反托”运动的开展,主要还是依据王明、康生传达共产国际的指示精神,尚没有见到共产国际的正式文件。运动的主要矛头先后对准的是陈独秀和张慕陶,并未在中共内部进行清洗“托派”的行动。

1938年2月,苏联对布哈林、李可夫等21人的所谓“右派和托洛茨基分子联盟”案的审讯已近尾声,共产国际根据联共(布)中央二月全会决议作出了《关于与法西斯主义的奸细——托洛茨基分子作斗争的决议》。决议将托洛茨基分子定性为“法西斯走狗”,认为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共产党和共产国际有许多工作人员未曾表现应有的警惕性以对付托洛茨基主义,而且没有及时指出托洛茨基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结合的过程,“对于党员政治思想的教育工作之没有一贯进行,结果使得一些地方党的组织在政治上的锻炼程度还不足以阻止法西斯——托洛茨基的侦探与奸细混进他们的队伍之中”。因此,共产国际指示:(1)共产国际各支部须在会议上以及在报刊上开展有系统的斗争以反对法西斯走狗——托洛茨基主义,采用法庭审判反苏联的季诺维也夫——托洛茨基总部以及反苏联的平行的托洛茨基总部之材料。方法上采取发动工人群众以反对托洛茨基分子的奸细活动,要达到把这些当法西斯走狗的分子赶出工人运动的队伍以外。(2)在党校课程中须增加一课,专授反对法西斯主义及其托洛茨基走狗的斗争。(3)须有系统地在党的一切组织内进行口头上的和刊物上的广大宣传工作,以解释法西斯走狗托洛茨基主义的反革命作用。(4)须发动党的组织,去揭露那些不同意党的策略方针、倾向于托洛茨基主义的分子。(5)须使党的组织清洗出那些为阶级敌人所暗派到共产党内来捣乱的两面手腕的托洛茨基分子。决议要求各国党从党的高级机关(党的政治局与中央)起,至党的初级组织止,讨论本决议。并强调:“反对托洛茨基主义的斗争,并不是一时的政治运动,而是党的每个组织、每个共产党员的日常的经常的任务,而是器重自己队伍的完整与纯洁的工人组织之事业;须顾及揭穿托洛茨基主义乃是工人阶级反法西斯主义、反战争、争取劳动对资本的最后胜利、争取社会主义在全世界上的胜利之斗争的组成部分。”(60)

这是共产国际向各国党发出的反托洛茨基主义的正式文件,是最新精神。文件不但要求各国共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清除托洛茨基主义分子,而且要求将反托洛茨基主义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在思想上将弦绷得紧紧的,并将此工作的重要性与能否争取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和无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内的胜利联系起来。

根据共产国际的决议精神,《解放》周刊于1938年4月1日、4月5日连续两期出版《苏联大叛国案审判特辑》,先后刊登了《苏联大叛国案起诉书》《论苏联叛国案之公审及其意义》《托派是全人类与全中华民族的公敌》《苏联大叛国案检察官的论告》《苏联大叛国案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和《苏联舆论拥护判决》,详细介绍了苏联审判“右派和托洛茨基分子联盟”案的情况,公布了有关文件,并对托派的“罪行”进行了系统的批判。

《论苏联叛国案之公审及其意义》一文认为:“‘右派与托派同盟’反革命案件的破获、公审与判决,不仅是苏联全体人民的一个很大的胜利,并且也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民族与一切爱好和平人士的一个很大胜利。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对日抗战时期,这也是我国人民的一个胜利。”并认为“苏联当局对于这次叛国案件解决的坚决,正合乎人民的要求,正足为我国当局之借鉴”。(61)

《托派是全人类与全中华民族的公敌》一文,从托派提出“打倒国民党”、“反对共产党”、“破坏民族统一战线”、“打倒一切帝国主义”、“打倒苏联”等口号,论证“托派汉奸所反对与破坏的,是全民族的利益,是全民族一切抗日爱国党派的利益,是全民族内一切抗日爱国党派的统一战线事业,是全民族英勇抗战争取独立解放的神圣事业”。值得注意的是,文章把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出现的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反共磨擦同“反托”运动联系起来,认为中国托派善于利用国民党内的一小部分人对共产党与民众的怀疑与不安,寻找损害和削弱共产党力量的方法,以反共“能手”自荐,以便在“反共”的烟幕弹的掩护下,进行汉奸活动。号召“全国各抗日党派,决不应允许那(哪)一个党有利用托派的饮鸩止渴的行为,而应当同心协力把这一共同的敌人铲除”。文章表示:“我们尤其希望,领导抗战的蒋介石先生,能够领导肃清破坏抗战的汉奸托派的运动,各地抗日当局将领与各党派,能够协同民众广大的深入的开展这一运动。我们更热烈希望在开展反对汉奸托派的运动中,由于破坏国共两党关系破坏民族统一战线的奸细分子的扫除,能够使两党以及全民族的精诚团结,更进一步的巩固起来加强起来,以更有力地争取抗战的伟大胜利。”(62)

关于托派同国民党反共派结盟的观点,张闻天在1938年2月2日与到延安的苏联上尉安德里阿诺夫的谈话中就表示过。张闻天告诉安德里阿诺夫:国民党内的反动势力和托洛茨基分子结成联盟,国民党《扫荡报》刊登了托洛茨基分子的文章。托洛茨基分子提出的口号是:“现在应该只有一个政府,一支军队,一个政党和一个领袖,而只有现存的国民党政府才是这唯一的政府,国民党军队才是这唯一的军队,国民党才是这唯一的政党,蒋介石才是这唯一的领袖。其余的都应该取消。”(63)任弼时于1938年3月上旬到莫斯科后,在向共产国际报告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势时,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并举了张闻天和安德里阿诺夫谈话时所举的同一个例子。不过,任弼时明确指出,这些口号是复兴社上层与托派一起,根据蒋介石的意图提出来的。此外,任弼时还向共产国际报告了1938年1月17日汉口新华日报编辑部被捣毁的情况。当时,新华日报编辑部是被叶青、贺衷寒指使的国民党暴徒所捣毁。事发当天,中共中央长江局作出决议,认为这一事件是“汉奸、托匪挑拨国共的合作,企图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64)的阴谋。因此,任弼时在向共产国际汇报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情况时,也把此作为国民党反共势力与托派结合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事例。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中共力图通过“反托”运动将矛头指向破坏统一战线的国民党内反共势力,指向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独裁,向蒋介石施加压力,要求其限制国民党内的反共势力的活动,开放政治民主。但这个努力并没有成功。

1938年4月以后,中国共产党“反托”运动的声势逐渐退潮,报刊上不再发表“反托”的专门文章。但是,托派作为“汉奸”、“匪帮”,“是中国抗日战争最凶恶的敌人”,这种宣传在抗日根据地内产生了严重影响。1939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发生了“湖西事件”,数百人因被错误地当做“托匪”而遭到杀害。1942年山东根据地的泰山区和滨海区又发生了类似湖西的“肃托”事件。1943年4月,延安中央研究院文艺研究室特别研究员王实味被错误逮捕,其罪名之一便是“托派”分子。尽管这些冤案、错案是发生在党内,但从总体上看,中共的“反托”斗争的主要方向仍然是对外的。

综上所述,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在民族危机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从团结各种政治力量共同抗战的愿望出发,曾先后两次打算调整对中国托派的政策。但是由于苏联先后发生所谓“反苏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和“右派和托洛茨基分子联盟”案,在此影响和共产国际的指示及干预下,中共对托派政策的调整被打断。中国托派反对国共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对其进行批驳揭露,清除其影响是必要的。但将其作为日本的走狗和最凶恶的敌人,则是不正确的。因为中国托派是反对日本侵略的。中共在“反托”斗争出现的失误,共产国际应负主要责任。王明、康生带着共产国际、斯大林的指示回国,推动中共的“反托”运动走向高潮,负有直接的责任。

第二,随着苏联“肃托”的升级,共产国际要求中共反对托派的斗争力度越来越大,托派的罪名由“日本侵略者的直接帮凶”发展到“全世界的奸细、最恶毒的法西斯走狗”;斗争方式从组织、思想清除发展到包括肉体消灭、监禁在内的全方位的斗争;并多次强调斗争范围要从外部转到内部。但是,对于共产国际的“反托”斗争指示,中共并没有机械地执行。中共接受了共产国际对托派的定性,但对于共产国际要求在内部大规模开展“肃托”斗争没有执行,而是力图把“反托”目标转向制造国共磨擦的反共分子。正是由于中共把“反托”的目标主要对外,尽管也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但只是发生在局部地区和个别人,没有发生像苏联那样大规模的清洗托派,造成大量冤、假、错案的情况。

注释:

①主要成果有唐宝林:《中国托派史》,(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张士宝:《“湖西事件”的真相及教训》,《齐鲁学刊》1983年第6期;等等。

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77页。

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604页。

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8、19页。

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2页。

⑥参见王凡西《双山回忆录》(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87~192页。

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2页。

⑧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278页。

⑨《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279页。

⑩《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19页。

(11)《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220页。

(1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244页。

(13)《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265页。

(1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279页。

(15)《托派张慕陶等阴谋企图破坏和平统一》,《新中华报》第327期,1937年2月6日。

(16)《除灭汉奸托洛斯基派》,《新中华报》第327期,1937年2月6日。

(1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305页。

(18)《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305页。

(19)《斗争》第3卷第2期。

(20)《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从书》第15卷,第285页。

(2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173~174页。

(22)《托洛斯基派的罪恶》,《新中华报》1937年3月29日。

(23)《中日问题与西安事变——毛泽东与史沫特列的谈话》,《新中华报》1937年3月29日。

(24)社论:《实现二月十日通电的主张》,《新中华报》1937年2月16日。

(2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200页。

(2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222、226页。

(2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第405页。

(2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409页。

(29)《新中华报》1937年8月19日。

(30)转引自唐宝林《中国托派史》第232页。

(31)《抗战初期中共中央长江局》,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7页。

(32)《解放》第1卷第26期,第12、14页。

(33)《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文献资料)》,莫斯科,1986年,第282页。

(34)《抗战初期中共中央长江局》,第71页。

(35)《王明和康生给斯大林的信》(1937年10月21日于莫斯科)。

(36)[保]季米特洛夫著,马细谱、杨燕杰、葛志强等译:《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9、60页。

(37)在新疆工作时化名吴德铭。

(38)《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共产国际苏联在新疆的活动》,新疆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6页。

(39)在新疆工作时化名陈培生。

(40)《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共产国际苏联在新疆的活动》,第122页。

(41)王凡西:《双山回忆录》(内部版),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29~130页。

(42)《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共产国际苏联在新疆的活动》,第47、98~99页。

(43)在新疆工作时化名王寿成。

(44)《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连籍代表相关资料》(未刊稿)。

(45)在新疆工作时化名刘贤臣。

(46)任岳的妻子,在新疆工作时化名高秀影。

(47)在新疆工作时化名郑义钧。

(48)在新疆工作时化名万献廷。

(49)《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共产国际苏联在新疆的活动》,第122页。

(5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411页。

(51)王明:《中共50年》,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84页。

(52)《解放》第1卷第24期,1937年11月20日,第61页。

(53)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现代史料编刊出版社,1981年,第422、423页。

(54)《解放》第30期,第12页。

(55)《新中华报》1938年2月20日。

(56)《新中华报》1938年2月20日。

(57)应为王公度。

(58)《新中华报》1938年2月25日。

(59)《新中华报》1938年2月25日。

(60)《解放》第32期,1938年3月5日,第4页。

(61)《解放》第33期,1938年4月1日,第15、16页。

(62)《解放》第34期,1938年4月5日,第18、19页。

(63)安德里阿诺夫同中共中央书记张闻天谈话的简要记录,1938年2月2日于延安。

(64)《抗战初期中共中央长江局》,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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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共产主义国际与反托洛茨基运动_西安事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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