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经济关系研究的功能范式:一个初步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框架论文,关系论文,功能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新技术革命和金融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金融经济关系,伴随着这一过程,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失败以及频繁发生的货币、债务和金融危机又使这一关系更加扑溯迷离。如何正确认识和从整体上把握金融与经济间的关系并从中探寻现代金融的经济本质,是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轨国家充分利用金融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和稳定必须首先解决的课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基于功能观点提出了研究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功能范式,认为对现代金融与经济关系的把握应从金融所处的系统环境和经济目标出发,分析金融系统与外部环境间的功能藕合关系,在此基础上根据成本—收益比较原则进一步选择能满足系统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态和功能实现的机制。这一功能分析思路为准确认识现代金融经济关系的本质提供了一条可能途径,也构成了本文分析的一个框架。
一、金融与经济关系功能研究方法的理论与现实背景
从理论背景看,功能方法是在传统金融和经济理论不能对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出现新的金融经济现象和问题提供有效解释的背景下提出的。
关于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源远流长,大致可分三个时期,一是1973年以前;二是1973年至20世纪80年代;三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
从第一阶段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看,由于受当时经济和市场等条件的限制,先哲们主要是从金融的某一功能方面对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加以认识的。如亚当·斯密强调金融的媒介功能,熊彼特从金融的信用创造功能,格利和肖是从金融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帕特里克从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而希克斯则强调金融在提供流动性以分散风险方面的功能等。这些研究为后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第二阶段的研究以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于1973年分别出版《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为标志,开创了金融发展理论的历史,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这一新的研究领域。这一领域将货币理论与发展理论融而为一,既克服了主流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金融特征的缺陷,又弥补了传统经济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第三阶段的研究是在吸收20世纪七八十年代金融发展理论以及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垄断竞争理论研究成果,并以80年代发展起来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作为其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研究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即金融体系的内生生成、金融作用于经济增长的内在传导机制以及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互为因果关系(这方面的文献述评详见徐泰玲、笑天成,2002)。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其研究范式存在的内在缺陷也是明显的,表现为:
第一,在探讨金融与经济关系时所遵循的分析范式主要是从金融视角看金融对经济增长应发挥何种作用,至于为何发挥这种作用则研究较少。这就必须从经济增长对金融功能需求的角度重新审视金融经济的关系。
第二,从经济增长的阶段看,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是以投资驱动经济增长为特征的工业时代为背景,而对后工业社会、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条件下金融应具有的功能以及如何发挥其功能则研究不够。
第三,从经济增长的市场背景看,几乎所有的研究都隐含着总供给小于总需求的市场状况,探讨在这一市场条件下如何利用金融媒介手段增加总供给。但随着经济市场化和金融化的进一步发展,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程度越来越强,从而探讨如何运用金融媒介刺激总需求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关键。而现有的研究恰恰在这一方面显得很不够。
第四,原有的理论只注重于研究金融功能作用的经济基础,对于其推动或拉动经济增长的非经济基础,包括文化、道德以及人们的经济社会理念等,其研究更为薄弱。
国内关于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在90年代以前基本上停留于宏观层面的分析(注:这方面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江其务:《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1990);周晓寒:《金融经济论》(1988);贝多广:《宏观金融论》(1989);李弘、张岗、王巍 主编:《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1988)。),并且从其研究体系和内容方面看,基本上还是货币银行学的翻版,其研究也没有完全摆脱货币银行学的理论范式。之后的研究则主要是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对国内金融经济关系进行实证性检验(王开国,1999;谈儒勇,2000;郑江淮等,2000;赵志君,2000)。此外,曾康霖教授较早敏锐地感觉到对这一问题研究的价值,并进行了相对超前的系统研究,在其专著《经济金融分析导论》(2000)中,已经对金融经济关系的各个层面进行了较有前瞻性的探索。
从历史和现实看,以下背景值得关注:一是各国经济增长的市场和技术约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变得越来越强,经济增长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日益增加,相应地,如何规避、防范和化解风险成为各国经济增长面临的主要课题;二是信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新的金融形态如电子货币、网络银行以及网上证券交易的出现准备了技术条件;三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旨在通过金融深化改革实行赶超战略的金融自由化实践由于货币、债务和金融危机(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而宣告失败;四是美国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风险投资支撑下出现了110多月持续的所谓“新经济”。与此同时,金融创新速度不断加快,金融形态、组织和制度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整合和重组,其结果,一方面推动了世界经济和金融呈现出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趋势,出现了传统金融经济理论可能无法提供有效解释的新的金融经济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形式和机制;另一方面,货币金融危机发生的周期比以往缩短了,其影响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进而货币金融监管和稳定也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就中国金融来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并对经济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中国经济增长市场条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金融面临国际环境的改变,现有金融体系所能履行的职能与经济增长对金融功能要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且,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市场准入的歧视(国有企业准入的特权化)、上市公司的质量、基金黑幕、股票的等级化(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以及各类证券市场的分割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中国金融的稳定和进一步发展。在中国加入WTO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已经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然而,在中国金融面临国内外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这类问题已经无法在现有既定的金融体系内得到解决。这就必须运用新的思维范式重新认识金融及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以上背景和问题提出了对金融及其经济关系基本问题重新认识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产生了现代金融研究的功能方法。通过这一方法深入剖析金融的功能及其本质,进而就可以弄清经济增长过程中金融演化的变迁规律和发展趋势,并对新的金融现象提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为各国尤其是经济转轨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保持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协调发展。
二、金融与经济关系研究的功能观点和功能范式
1.功能观点和功能范式的提出
功能观点及其分析范式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经济学家研究金融经济关系尤其是认识现代金融的经济本质所作的尝试。从所掌握的现有文献看,功能观点最早由默顿和博迪以及皮尔士提出并将其应用于存款保险制度改革和管制的分析(Merton,R.C.and Z.Bodie,1993;Pierce,J.L.,1993),同时还用于对金融中介运作和管制的分析(Merton,R.C.,1993)。在此之后,经济学家开始将这一方法又运用于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与监管的分析(Merton,R.C.,1995;Crane,D.,et al.,1995),并逐步将研究的侧重点集中到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对金融功能本身的研究,如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经济学家R.列文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所作的文献综述中将金融功能概括为5项,即动员储蓄、配置资源、监督经理与实施对公司的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推动商品和服务的交易(Ross Levine,1997),博迪和莫顿则将其概括为6项基本核心功能,即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资源、管理风险、清算和支付结算、储备资源和分割股份、提供信息和解决激励问题(博迪、默顿,2000)。应该说,对金融功能本身的研究意味着对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已向功能分析范式迈出了一大步。但由于上述研究仅仅从功能发挥作用的表象上对金融功能进行简单的分类,虽然R.列文在其研究中已经初步提出了金融经济关系研究的功能性概念框架(Ross Levine,1997),但由于在其框架中未能对金融为何具有这些功能、怎样才能具备这些功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因而到目前为止对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都没有真正转到功能分析的范式上来。
2.功能范式和机构范式的比较
从分析范式来看,长期以来,人们对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普遍采用的是一种叫做机构分析的范式,简称为机构范式,具体表现为既定的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研究思路。依此思路,金融要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功能必须在现有的金融结构框架下进行,根据现有的金融结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就中国银行体制改革来说,这一思路的局限性就在于,它仅仅着眼于既有银行结构内部的所谓改革,这样,银行改革的举措可能不少,但银行固有的问题却总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时还可能造成现实中对某些金融功能的需求由于没有相应的功能实现手段而得不到满足,另一些功能需求却由于存在过度集中于某一手段来实现使得这些功能可能会发挥过度,其结果可能会损害资源配置的效率。例如,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4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金融业务基本上在收缩,而农村合作基金会现在又已经清理撤并,农村合作信用社本来是发放三农贷款最主要的机构,但现在已经基本失去其合作金融的性质。从而农民现有的金融服务需求事实上不能通过现有的正式金融机构的服务得到满足。应该说,这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成功之处。所以,如果依照机构观点指导中国的银行和信用体制改革,则必然忽略对银行和信贷业改革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它们到底应承担何种功能等基本问题的回答。为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范式来重新认识金融经济的关系,以此指导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更好地促进金融和经济的协调发展。这就是功能范式。
功能范式与机构范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从中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的功能需求,然后探究需要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需求。它遵循的是目标和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维模式。这一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的形成过程中,应依据系统目标关注金融系统与环境的功能关系,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能够实现金融功能的规则、制度等具体的金融形态(注:由于本文研究金融与经济关系遵循的是功能分析范式,所以,这里的“金融形态”概念不是指机构意义上传统的具体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而是指能提供满足外部环境和经济增长目标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制度安排和行为。据此,甚至传统意义上的非金融机构,只要它能提供满足金融功能需求的都可以作为“金融形态”的范畴。),据此对系统进行结构优化,这种优化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的优化,也包括在系统内加入一些新的必要因素,通过这些因素使系统结构得到增量改进。由此看来,功能范式所表明的功能观点实际上与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观点是一致的。随着经济增长阶段变化导致金融面临外部环境的改变,对金融的功能需求与原有金融机构所能履行功能间的差距也随之变化,这就要求对金融制度安排、组织形式和市场形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外部环境。因而,在功能范式下,金融形态(包括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的变迁必然内生于经济增长机制和条件变化,由此就可以解释各国金融体制间的差异。同时,在金融形态变迁过程中,由于金融功能具有相对稳定性(这是与机构范式的最大不同之处),从而在金融变迁和动荡的环境中,运用功能范式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和把握金融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演化趋势,使金融体系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对其功能要求的变化,因而用这种方法研究金融体系比机构方法更加准确和全面。对于转轨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以此规划本国的金融发展和稳定战略,就可以更好地利用金融的功能实现制度转轨,促进其经济增长和稳定,从而这一范式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更有效地改革金融组织结构和体制指明方向(Z.博迪,2000)。
那么,如何运用功能方法具体分析金融经济关系呢?这就需要相应的功能分析框架。
3.功能范式的分析框架与内容体系
既然功能范式从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功能关系出发研究系统应具备的功能,那么研究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功能方法就应首先从系统环境出发,分析系统环境对系统提出了哪些功能需求,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此基础上寻求实现功能的最佳形态。这样,从系统环境到金融功能再到金融功能实现的形态就构成了研究金融媒介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基础。从这一基础出发,接下来要解决金融功能实现的机制以及金融功能实现的效应两个问题。金融功能的效应反映为经济增长和稳定,这种效应是既可以通过资本形成和技术创新机制得以实现,也可以通过其他刺激需求的机制得以实现,同时,这种效应又反过来改变了金融经济相互作用的初始条件,而新的外部环境又促使金融功能及其组合以及功能最佳实现形态发生变化,最终形成系统环境的功能要求、金融功能及其实现形态、机制和效应之间螺旋式的动态运动过程。由此就可得出金融经济关系研究的功能性分析框架(见图1)。
图1 功能分析的概念性框架
依据上述框架,功能分析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金融功能的基础性研究,主要探讨金融功能及其与实现形态的关系,同时还需要回答金融为何具有这些功能(这就要对金融形态发生学进行研究);二是金融功能实现机制的研究;三是金融功能实现效应及其条件的研究。
三、未来中国金融发展和稳定战略的功能思路
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功能取向、金融业发展模式以及金融稳定与监管模式,可以利用本文提出的功能范式来分析。
1.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功能取向
讨论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向与战略必须基于现代世界金融业的功能演变趋势和中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初始条件。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金融业的功能重组出现了以下趋势:通过许多金融形态对同一金融功能的竞争大大提高了金融功能的效应,金融功能的重组导致金融形态原来执行功能的分解,契约银行的产生使得金融业的分工得到快速发展,进而推动了金融功能的分拆过程。这一趋势导致了金融发展从机构观点向功能观点的转变。功能观点表明,一家机构从事何种金融业务、供给何种金融产品、供给多少金融产品以执行何种功能、执行多少种功能则取决于其所执行各项功能时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或者说,金融功能应该由谁来承担则取决于各个机构在其执行金融功能时的竞争优势,而非人为设计的结果。同样,在构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战略时必须转变原来机构观点的改革思路,遵循功能的发展观点,以市场需要为准则,对现有的金融体系实施功能整合。
中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初始条件主要有:
(1)经济增长条件。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中国经济目前已经从投资驱动阶段进入到创新阶段,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这样,原来适应于投资驱动阶段特点建立起来的金融媒介体系能够履行的功能将不能适应经济增长对金融的创新功能的要求。同时,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很高,因而其面临的各种市场风险也较高,所以,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必须具备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风险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使风险能有效地转化为现实收益。否则,将会造成人们的创新激励不足,进而抑制经济增长。
(2)市场化条件。与上述条件相对应,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化发展,买方市场格局已经初步形成,这意味着市场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相应地大幅度增加。这样,经济增长的关键就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如何管理和驾驭风险,二是如何刺激和创造需求。
(3)金融条件。经济市场化的发展导致了经济货币化和金融化过程的较快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使中国的投融资体制也经历了从“财政主导型”到“银行主导型”再到未来“金融市场主导型”的发展。但目前的问题是,由于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始终由政府来推动,致使改革虽然在不断进行但并未得到深化,主要表现为由于产权改革没有到位,真正的市场主体并未建立起来,结果是经济和金融的量性扩张很快,但其质性发展不良。从金融功能来看,应该说,这种制度安排确立的财政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的发展模式适应了中国当时的经济增长和市场发展的条件,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或改革的成功就是得益于当时经济和市场条件的。但经济增长和市场条件的变化使这种模式的缺点立即暴露出来,表现为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得到迅速扩张的同时,整个经济的风险也都集中到银行,银行的体制性金融风险也相应地迅速扩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已经成为危害整个社会信用秩序和金融安全的重要问题,因而经济增长的脆弱性也增加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开始启动。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由于存在着相同的体制背景,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质量已经严重约束其经济功能的有效发挥。这表明金融改革导致金融的量性扩张并未带来功能的扩张和深化。如何解决银行不良资产、改善金融市场的质量也已经成为制约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4)企业条件。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以及过高的债务比率已经成为影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沉重包袱,并进一步影响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中国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比率较高也致使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较低,亏损面逐年上升。如何盘活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能否稳定增长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富有效率和活力的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也已经成为创新的主力军,但现有的融资制度安排并未考虑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因而从金融功能来说,这种金融制度存在着内生的缺陷。
(5)外部条件。经济的全球化和金融的一体化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企业和金融业将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压力。如何顺应这一潮流,迎接这一挑战,对中国未来经济增长来说将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面对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以及中国经济增长的现实条件,考虑到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未来中国金融业的功能发展取向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创新功能。尽快建立起能将金融资源流到真正能促进创新的企业家、技术创新家手中的投融资机制,启动创业资本市场以培育未来中国金融业的创新功能;(2)风险管理功能。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其风险管理的功能,同时通过金融创新为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方法和手段;(3)家庭理财功能。重视个人信用档案等基础条件的建设,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居民的理财需求,使居民一生的财富能够在现在和未来进行更有效地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经济福利。中国当前消费需求的不足与中国金融业家庭理财功能的缺失有关;(4)资产重组功能。中国要走出目前经济增长的困境必须有效解决银行的不良债权和企业的不良资产问题,为此必须培育中国金融业资产重组的功能。
2.金融业发展模式的功能观点:分业亦或混业
中国金融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3次分业与合业或专业化与一体化的交替过程,1995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从法律上得到了最终确认。但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和美国于1999年《金融服务法案》的颁布,金融业发展模式再次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学术界对金融业分与合的争论是基于风险、效率、通货膨胀、宏观调控和市场是否完善等层面展开的(注:学术界对“分”与“合”的论争观点可参照黄铁军对这一过程的总结。具体参见:黄铁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研究》,162~165页,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虽然分业论者和合业论者都各自提出了立论的依据,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其论证的层面仅从分业或合业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如风险、效率、通货膨胀、宏观调控和市场主体与环境等角度展开,可能会误导人们对金融业分业或合业的认识。笔者以为,思考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或逻辑起点应从金融业为何要分业或合业开始,从分业或合业的结果或效应来推断其存在的合理性虽然不失为一种方式,但从方法论来讲这种思维可能会产生“因为效果好,因而其存在合理”的缺乏内在逻辑论证的草率判断。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从分业或合业的效果好或者不好来判断其存在的合理性,那么,要对此进行准确判断的前提就是其他一切条件都不变,分业或合业模式与其结果之间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即分业或合业形成的效应仅是由分业或合业单个因素而非由其他什么因素造成的。但在事实上,这种前提是很难存在的,因而我们就无法从经济效应区分出这种效果是受到分业或合业的影响,还是其他什么因素的影响,从而也就无法仅仅根据某种经济效应对分业或合业进行价值判断。所以,按照上述思路来讨论分业或合业孰优孰劣只能是各执一词。这样说来,抽象地讨论金融分业或合业本身的优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分业或合业模式的讨论实际上遵循的是机构的观点,即讨论的基点是针对现存机构,在此前提下再讨论各自的业务是分开做还是交叉做,具体标准就是业务的分开或交叉带来的效应是什么。但其弱点是无法从效应本身判断出这种效应是否唯一地由业务的分开或交叉带来的,从而也就无法对其作出价值判断。这自然使争论双方陷入自我循环的论证过程而得不出结果。为此必须从机构的思维观点转到功能发展观上来,这就要求回到金融的基本层面,讨论金融为何要分业或合业,决定分业或合业的内在动因是什么,进而从本质上探寻金融业实行分业或合业更为深层的原因和条件。只要这一深层原因或基础找到了,然后结合具体的现实条件就可以对此进行价值判断了。
从更深层面的因素来看,分业或合业模式是由市场经济下经济增长的客观条件及其对金融业的功能要求决定的。就此而言,金融的分业或合业只是一种经营的制度安排,其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也没有好坏之分,这里的关键在于分业或合业是否与现实的经济、技术和市场等条件相适应以及与由这些条件决定的对金融的功能需求相吻合。一句话,金融按分业或合业模式发展应依据现实的市场、技术以及人们对风险的管理和监管水平等条件对金融的功能需要来选择,所以,金融分业或合业的本质可以概括为金融发展功能论(注:必须注意的是,这里的分业或合业并非时下讨论分业或合业的含义。笔者以为,对分业和合业不能按照银行业务与证券公司业务是否交叉来区分,事实上,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没有统一的业务范围或经营模式,其经营的业务视市场需要和其核心优势来确定,这样说来,合业模式下各机构可以分业经营,从而合业不等于全能型经营。如德国虽然实行全能型银行体制,但每一银行并非经营所有的金融业务,而是经营其具有核心优势的业务。同样,在分业模式下,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金融创新进行合业经营。如美国在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下,虽然禁止银行或证券公司从事各自对方的业务,但在事实上通过产品创新(如MMF)或组织创新(如金融控股公司),双方已经开始从事对方的业务了。)。
3.金融稳定战略的功能观点:功能性货币稳定与功能性金融监管
金融稳定可通过货币稳定和加强金融监管得以实现。
从货币稳定来看,中国目前的货币稳定体系调控经济的功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功能视角来看,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增长的市场条件的变化导致货币流通的机制发生改变,进而又改变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同时,经济的市场化、货币化和证券化在不断发展,而作为调控经济的货币稳定体系在手段的运用上仍固守于非市场的方法。而且原有的货币稳定体系从根本上讲是适应于治理通货膨胀的调控体系,而如何面对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发生的通货紧缩则必然显得力不从心。为此,未来中国货币稳定政策的功能取向应从现有的以机构调节为主转变到以功能调节为主,在政策工具的选择上适当引进金融创新工具以适应金融创新的未来趋势。
从金融监管看,中国目前实行的机构性金融监管模式同样与中国经济增长的要求和金融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与趋势不相适应。首先,这一模式使银行不良债权和企业不良资产问题的解决找不到有效的金融手段,因而可能严重制约未来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其次,这一监管模式限制了国内金融业的发展空间,在加入WTO后必将使其在未来国际金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还使其经营风险由于缺少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而加大经济增长中的风险;最后,这一监管模式随着各金融机构竞争的加剧使各自业务交叉导致其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时,将必然加大监管成本。所以,未来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取向应从现存的机构性金融监管向功能性金融监管转变。
功能性金融监管是依据功能观点设计的对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进行监管的监管体系。与机构性金融监管相比,其优点表现为:一是它能有效地解决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产品的监管归属的问题,避免监管“真空”或多重监管现象的出现,提高监管的效率;二是它强调要实施跨产品、跨机构和跨市场的监管,主张设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实行整体监管,因而使监管机构有效地揭示金融风险的来源和数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三是它使监管体制和规则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因而能更好地适应未来金融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因此,为了保持金融的更加稳定,未来中国金融监管应结合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并借鉴美国功能性监管体系设计的原则,建立以金融产品执行功能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以此解决机构性监管体系下对跨行业和跨市场的金融产品进行监管的难题。
标签:金融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 经济论文; 分业经营论文; 中国货币论文; 中国模式论文; 货币市场论文; 银行系统论文; 宏观经济学论文; 功能分析论文; 经济学论文; 创新理论论文; 形态理论论文; 经济增长论文; 市场功能论文; 银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