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和谐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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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67(2007)05-0075-07

理性一词,在学术研讨中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但也是最多歧义的概念之一。就理性的实质来说,柏拉图、黑格尔和怀特海将理性视为创造性;阿奎那、洛克和康德将理性视为对规则的发现和应用;霍布斯、边沁和功利主义则将理性视为功利的计算。就理性的类型来说,康德区分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斯密区分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韦伯区分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霍克海默区分了主观理性与客观理性。

保罗·迪森(Paul Diesing)在《社会中的理性:五种决策类型及其社会条件》一书中,对实践理性作出了更为具体的分析。他从功能理性(functional rationality)和实质理性(substantial rationality)两个角度来解释理性。从功能的角度来说,他认为理性是一种秩序(order),根据每种秩序要解决的不同问题,他区分了五种不同的理性:技术理性、经济理性、社会理性、法律理性和政治理性。后来他又谈到,如果再加上生态理性,这个分类就会更加完美[1]。从实质理性角度说,他认为理性的本质是创造性或制造秩序。理性并不仅仅是遵循现成的规则,并不仅仅是加减计算,更重要的是创造秩序和规则。在这个意义上,理性的秩序是理性自身的创造物,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理性“本身是它所创造的秩序的创造物”[2](p.243)。

近些年来,国内外一些学者开始对经济理性与政治理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但对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之间冲突的分析却不多见。正如迪森本人在该书最后所指出的:“社会理性和政治理性是当今最被忽视的理性形式,但它们又是最为重要的,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有关当今世界的主要问题上。”[2](p.247)

本文力图在迪森对理性层次区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研究三者的相互区别、相互依赖以及可能产生的相互冲突。

一、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区别与互动

本文将“理性”定义为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所认同的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规则。将“政治理性”定义为在政治交往中交往主体认同的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规则;将“经济理性”定义为在经济交往中交往主体认同的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规则;将“社会理性”定义为在社会交往中交往主体认可的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规则。

这里所谈到的理性,是实践理性,而不是理论理性。实践理性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其主体间性。在上述定义中,尽管理性被定义为“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规则”,但本文没有采用一些学者常用的“政治逻辑”、“经济逻辑”和“社会逻辑”这样的概念。“政治逻辑”、“经济逻辑”和“社会逻辑”,用法很多,主要集中在三个意义上:一是指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二是指政治、经济和社会思维的客观规律,三是指评价政治、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客观标准。在这三种用法中,共同的特点是强调逻辑的客观性。与此不同,“政治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以进行政治、经济和社会思考的主体的认同和运用为前提,因而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政治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虽然具有主观性,但它决不是个体在孤立的状态下形成的,而是在个体间的互动中形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政治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形成,不仅是一个个体性的事件,而且是一个主体之间的事件,换言之,它们具有“主体间性”,是在“相互交往中被主体共同认可的”。这种被认同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规则,是有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得以开始和持续的必要前提。

从实践理性的主体间性,可以作出两个重要的推论:一是根据主体间关系的历史性,推出实践理性的历史性;二是根据主体间关系的性质差异,推出实践理性的层次差异。

就实践理性的历史性来说,理性既然是主体间互动的产物,就不是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是现成不变和完美无缺的[3](pp.176~178)。随着主体间关系的进化,理性也处于进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主体间问题的性质和解决问题的主客观环境的变化,人们所接受的实践理性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就实践理性的层次差异来说,既然实践理性具有主体间性,那么随着主体间关系类型的不同,便会产生理性类型的差异。迪森从功能和价值两个方面,区别了五种理性。从功能的角度,他把理性看作秩序(order):技术理性是生产的秩序,经济理性是价值衡量和比较的秩序,社会理性是相互依赖的秩序,法律理性是适用性的秩序,政治理性是讨论和决策的秩序。从价值的角度,技术理性的价值是效用,经济理性的价值是效率,社会理性的价值是整合,法律理性的价值是公正,政治理性的价值是明智。他进一步指出,在一定的社会组织中,某几种理性可能占据主导地位。例如,在正式的生产性组织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技术理性和经济理性;而在亲属团体和家庭中,显现出的主要是社会秩序,人们遵循的主要是社会理性[2](p.239)。

本文认为,不同理性是不同的人类交往活动的产物。不同的交往活动,不仅会形成不同的交往共同体,而且会形成不同的交往理性。因此,可以依据交往理论,从交往的目的、问题和手段的角度,来解释经济理性、社会理性和政治理性之间的差异。经济交往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更好的生存而进行的经济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经济组织和市场交换是这种交往的基本组织形式,它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效用和效率是经济理性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社会交往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情感和精神上的相互支持,家庭生活、亲属、朋友圈和各种社交圈是这种交往的基本组织形式,它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社会成果的共享,和谐是社会理性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政治交往的目的,是为了相互的安全而达成主体间协议,它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减少和消除共同决策中的冲突,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关系体系,因此,秩序和公正是政治理性最基本的价值目标。表1列出了三种理性在功能、问题、手段和价值等方面的主要区别。

尽管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在目的、功能、基本问题、解决手段和基本价值目标上存在差异,但由于它们所满足的需求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这三种不同的理性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依存关系。迪森在他的书中分析了五种理性所满足的需求之间的相互联系,他写道:“一个社会或组织只有从其环境中获取资料才能持续其生存。为了得到这些所需要的资料,它必须生产用于应对其环境的其他资料,不论要应对的是交换还是偷窃。它必须评估其投入—产出的平衡,以确定所生产的价值是否满足个人欲望和组织生存。如果组织成员是人类,他们就会形成对彼此的期望,这些期望必须是相互协调的,以便维持所需的团体行动水准。协调的失败,会导致纠纷,这些纠纷必须以某种可预见的、公平的方式加以解决。最后,所有这些需要,要求制定团体的决策,要求交流信息和决定,要求核查和评估,而这又需要一个必须维持的结构。”[2](pp.239~240)从迪森的分析可以得到的启发是:如果各种理性所满足的需求有着层次上的递进依赖关系,那么,各种理性的形成、发展和实现,也会影响其他理性需求的满足。具体来说,经济理性的实现,需要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社会理性的实现需要政治上的秩序。当然,反方向的依赖关系也是存在的:政治理性的实现需要人们在情感和精神上的认同;社会理性的实现,需要经济的发展。政治理性、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之间的良性互动,将会导致整体社会生活的和谐。

二、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冲突、越界与脱节

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之间的相互区别和相互依存,要求这三种理性一方面要恪守各自的界限,另一方面又要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但在现实中,三种理性之间却经常出现相互冲突。这种冲突表现为在思考和处理同一问题时,由于各种理性遵循不同价值,因而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会不尽相同,甚至互不相容。

三种理性之间的冲突,可能发生在同一交往共同体之内。在这种情况下,交往主体会根据三种理性在交往共同体中主导地位的排序,在不同的理性解决方案之间通过适当的妥协进行整合。例如,在经济交往共同体中,经济理性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理性,在三种理性之间发生冲突时,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考虑通常会更多地让步于经济理性的考虑。在社会交往共同体中,社会理性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理性,经济理性与政治理性的考虑,会更多地向社会理性妥协。在政治交往共同体之内,政治理性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理性,在三种理性之间发生冲突时,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的考虑通常会让步于政治理性的考虑。

三种理性之间的冲突,也可能表现在不同的交往共同体之间。如前所述,不同的交往共同体的主导理性是不同的。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曾经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与文化领域的轴心原则之间的冲突。在他看来,技术—经济领域是生产的领域,其轴心原则是获取效益;政治领域是调解冲突的部门,其轴心原则是平等;文化领域是意义的领域,其轴心原则是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4](p.26)。他认为,三大领域的轴心原则之间存在着对立和断裂。他写道:“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领域各自拥有相互矛盾的轴心原则:掌管经济的是效益原则,决定政治运转的是平等原则,而引导文化的是自我实现(或自我满足)原则。由此产生的机制断裂就形成了一百五十年来西方社会的紧张冲突。”[4](pp.41~42)

在不同的交往共同体之间发生的理性冲突,有可能以理性间的妥协方式加以解决,但也有可能导致理性间的越界和脱节。

所谓理性的越界,曾经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其经典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所使用的概念。康德对理性本身的适用界限作出了分析,指出如果理性超越其自身的界限,被运用到应有界限之外,就必然会导致二律背反,产生荒谬的结论[5](p.16,pp.260~261,p.456)。不同的是,康德研究的是作为整体的理性的越界,而本文关注的是不同类型理性的越界。具体来说,理性越界是指用一种交往共同体中的理性标准,来替代另一种交往共同体中的理性标准。例如,在政治交往共同体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政治理性,它要求建立稳定的权力体系。如果由于政治领域的强势,将这种政治理性强制推行于社会交往过程,要求社会交往也遵循严格的权力等级要求,就会形成理性的越界,导致社会生活的过度政治化。同样,在社会交往共同体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理性,它强调情感和精神上的相互支持,要求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但如果由于社会领域的强势,将这种社会理性强制推行于经济交往过程,要求经济交往也将相互支持和成果共享作为首要价值,就会形成社会理性的越界,使经济生活过度社会化。表2中列出了三种理性越界的类型、形式和结果。

理性的越界,是把仅适用于某一领域的理性强加于其他领域,而这种强加本身是非理性的,它意味着某种理性被以非理性的方式加以运用。当政治理性越界替代社会理性和经济理性时,就是对政治理性的非理性运用;同样,当社会理性和经济理性越界替代其他理性时,就是对这两种理性的非理性运用。

所谓的理性间脱节,是指各种交往方式之间缺乏有效转换的中间环节,从而使得一种交往理性的要求无法通过适当的转换进入另一种理性的视阈。如前所述,各种理性所满足的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联系。例如,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在面临各自理性无法解决的冲突时,需要通过政治理性来处理;同样,政治理性的顺利实现,也要考虑到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要求。然而,如果在政治交往中不能充分考虑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要求,或者在经济交往与社会交往中完全不考虑政治理性的要求,就会形成理性间的脱节。理性间脱节的后果,是加剧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与政治领域之间的冲突。

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相互脱节和越界替代,有可能互为因果,并形成恶性循环。三者的相互脱节会导致每种理性对其他理性要求的抵制,从而导致强势理性对弱势理性的压制和越界替代,而这种越界和压制会导致被压制理性的更大抵抗。例如,当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相互脱节时,会造成政治理性的要求无法通过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予以实现。这种对抗可能进一步导致两种理性之间的激烈冲突,因而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政治理性为实现自己的意志,不得不对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进行压制,用政治理性认为合理的标准和手段控制经济和社会过程,取代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从而导致社会的高度政治化。当今的一些高度政治化的发展中国家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其政治理性严重脱离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为了防止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反抗,中央政府实行高度的政治控制,迫使经济和社会过程完全服从政治理性的需要。二是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无视政治理性的要求,并且以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方式来处理政治问题,冲击甚至破坏现存的政治架构,使有序的政治生活变成无序的政治动荡。古代的农民起义,近代西方的大革命运动,就往往是因为中央王朝的政治理性严重脱离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甚至残酷压制社会理性,从而导致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起而抵抗政治理性,推翻政治王朝,使政治理性受到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彻底洗礼。回顾中国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结束这一段政治和社会动荡的历史,不难发现这种由于政治理性与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之间的脱节而导致的恶性循环。

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越界与脱节,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中国,这一问题与社会转型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与政治领域的分离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高度政治化。政治理性不仅是政治交往中的主导理性,而且是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中的主导理性。当时提出的指导思想是:“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政治理性越界的直接后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全服从政治理性的要求,排斥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要求。其结果是经济发展畸形而缺乏效率和效益,社会关系紧张而缺少和谐。改革开放的过程,是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逐渐分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治理性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导地位逐渐改变。先是经济理性地位的上升,它不仅在经济交往中逐渐上升为主导理性,而且在政治交往和社会交往中也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时期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但近些年来,社会问题的大量产生,引起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理性开始抵制经济理性在社会领域中的主导地位,“公平”和建设“和谐社会”成为新的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我们不能将上述变化仅仅看作是主导理性的变化,而且要看到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三种理性的分离。经过一个轮回的转换之后,某一理性主导所有交往方式的一统局面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政治理性逐渐还原为政治交往中的主导理性,经济理性也逐渐还原为经济交往中的主导理性,社会理性正在上升为社会交往中的主导理性。

应当指出的是,从一种理性在所有交往中占据主导地位,转变为各种理性只在各自的交往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会经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就像我们前面所描述的,转变的发生并不是各种理性直接各归其位,而先是某一理性替代其他理性成为所有交往方式的主导理性。但经过一番轮替之后,各种理性在各自的交往方式中的地位都有所上升。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限制理性越界,仍然是应当引起关注的首要问题。既要防止政治理性的越界,也要防止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越界。但与此同时,理性间的脱节,也应当逐渐引起关注。既要防止政治交往脱离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的理性要求,也要防止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忽视政治理性的要求。

三、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限界与接轨

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冲突,特别是理性间的越界与脱节,是对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威胁。因此,如何使三种理性之间保持和谐,是社会整体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使三种理性保持和谐的关键,一是理性的限界,二是理性间的接轨。

所谓理性的限界,就是要划定各种理性的适用领域,不使其越界。在这方面,一些研究学者已经作出了很有启发性的研究。例如,戴维·米勒(David Miller)在1999年出版的《社会正义原则》一书中,一反传统研究中寻找适用于所有交往领域的统一正义原则的路径,根据人类关系的三种基本模式,区分了相对应的三种分配正义原则:与“工具性联合体”相对应的正义原则是依据应得分配;与“团结的社群”相对应的是按需分配;与“公民身份”相对应的首要分配原则是平等[6](pp.27~ 33)。米勒区分的这三种人类基本关系模式,大致反映了经济交往、社会交往与政治交往之间的差别;他所提出的这三种正义原则,也大致反映了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基本价值。这种理性限界的新思路,为解决传统研究中关于基本正义原则的长期争论,打开了一个新的视界。

理性的限界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理性间达成妥协的前提。如果各种交往共同体都将自己的主导理性视为适用于所有交往方式,那么就无妥协可言,结果只能是各种主导理性的越界和由此造成的激烈冲突。只有各种理性各守其界,各种交往共同体的主导理性之间的冲突才能有整合的适当基础。

所谓理性间的接轨,就是要使各种理性的要求能够通过适当的转换途径,整合进其他理性的视界。这里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中介转换渠道。在这方面,各国都在探索使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顺畅接轨的方式。但各国根据自己国情所提出的具体路径却有很大差别。在西欧和北美国家,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来使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需求进入政治理性的渠道,通过政党的相互批评来保证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需求在政治理性中得到更全面的表达,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来防止政治理性主体自身利益的扩张,通过新闻自由权来监督政治理性的行使,向其实施社会理性的压力,并通过行政权力的政党轮替来纠正政治理性与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脱节。相对传统封建皇权体制来说,这种制度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它使得政治理性与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之间有了更加顺畅、全面的传接渠道,也使政治理性与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脱节能够更及时地得到纠正,顺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理性需求。然而,这种体制也因此不得不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代价之一是这种民主制度的高昂成本;代价之二是政治运行过程的低效率;代价之三是选举和决策环节的腐败丛生。

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来保证政治理性直接反映社会和经济的理性需求,并通过逐级选举产生的工农苏维埃来反映经济和社会的理性需求。它对于传统的封建剥削阶级和现代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制度来说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使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需求在政治上得到了强有力的表达。但从前苏联解体的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体制所面临的问题。首先,社会的高度政治化,使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全面和平衡表达受到抑制,特别是压制了不同阶层利益的平等表达。其次,政治体制内部缺乏必要的制衡,使得高层政治决策上的偏差难以得到及时的纠正。再次,政治理性对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片面反映,导致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抵制和反抗,并因此遭致政治理性的强力压制,这种互动过程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近3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强有力领导下的改革,努力使政治理性反映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要求。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果,证明了理性接轨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然而,中国政治理性对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这种顺应,是用几十年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后果换来的。政治理性对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顺应,并不等于三者之间的充分接轨。在缺乏合理有效并以法律加以保障的接轨制度的条件下,这种顺应可能只是暂时的,无法保证三种理性之间和谐的可持续性。

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接轨,不能采取直接的方式,因为这样很容易形成理性的越界。既要使理性接轨,又要防止其越界,这里的关键是转换机制。要使一种交往方式的理性要求,能够通过某种机制,转换成其他交往方式中的压力。例如,当经济和社会的某种发展状况违背了经济理性的要求时,能够有某种机制使其转化为政治竞争压力;同样,当政治的某种发展状况违背了政治理性的要求时,也能够有某种机制使其转化为经济和社会交往中的压力。在中国,提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能,扩大政治协商会议的作用,发挥新闻舆论在表达民意和监督政府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运行的公开化程度,强化依法治国,都可以视为在这方面的积极尝试。

本文对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之间区别与联系的分析,只是提出了一个初步的研究框架,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特别是如何调解三种理性之间的冲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来防止理性间的越界和脱节,等等。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通过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建立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有效转换机制和协商妥协机制,来保证这三种理性之间和谐的可持续性,以确保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长治久安。

收稿日期:20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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