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14岁少年犯罪的“危险”_青少年犯罪论文

提防14岁少年犯罪的“危险”_青少年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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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1998年到2003年,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由17.6岁降为15.7岁。据统计,在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6%,出现了“危险的14岁”的现象。

深圳有一个以砍人手脚的方式劫获钱财的“砍手党”团伙,在1年时间内先后作案25起,手段相当凶残。日前,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了此案,他们惊奇地发现,团伙成员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15岁。

相关统计显示,广东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快速上升。2000年至2004年,全省法院判决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6.85%。其中2003年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7.6%,年平均增长率为18.78%;2004年占刑事案件判决总人数的8.83%,又上升了22.5%。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1998年到2003年,广东省未成年犯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由17.6岁降为15.7岁。2000年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犯为215人,2004年增至589人,年均增长率为19.2%,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也明显增多。未成年人初次实施犯罪行为通常是在14岁,15岁、16岁的犯罪情况越来越严重,其中在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6%,出现了“危险的14岁”的现象。

为什么“14岁”会成为未成年人作案的“危险界线”?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析,未成年犯由于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再加上生理、心理尚未发育成熟,犯罪时往往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

“14岁的少年,常在某些外界因素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就萌生犯意,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专家分析,他们在实施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也常常缺乏正确的认识,且大部分人犯罪动机单纯幼稚,主观恶性不深。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未成年犯自己认为犯案的主要原因是“一时冲动”和出于“哥儿们义气”的占74.9%。

据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为主,其中抢劫、盗窃、抢夺犯罪尤为突出。这3类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在2002年、2003年、2004年分别为78.84%、80.35%和84.21%。

相关人士介绍,侵财型犯罪的未成年犯主要有2种情况:一是因为家庭困难,迫于生存压力,走上犯罪道路。未成年犯林某(女,17岁),因父母均在服刑,导致无钱维持生计,将朋友黄某迷昏后进行抢劫,被判有期徒刑6年。二是具有强烈的金钱欲望,希望“发大财”。有些未成年人贪图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逐步走向犯罪。未成年犯唐某(女,16岁),为满足物质欲望,伙同另2名被告人利用安眠药致人昏迷后,抢劫该人小轿车,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尽管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但他们的犯罪手段却日趋智能化。专家介绍,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如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等交通工具;另外,实施高科技犯罪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如利用公用网络窃取、更改、复制电信号码、窃取上网账号及密码等。

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之一。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新收押的未成年犯,文盲、半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0.9%,2004年占39.9%,2005年占3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相当少,2003年占2.5%,2004年、2005年都占2.8%。未成年犯被管教前的身份中,无业、初中辍学、就读初中的排在前3位,共占76.2%,其中“初中辍学”与“无业”2项相加的比例高达55.5%。

此外,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外来务工、闲散流浪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一旦实施犯罪,往往就是流窜作案,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在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中占了大多数。从地域分布上看,未成年人犯罪以珠三角为中心,逐渐向粤东、粤西两翼扩散。据统计,近3年来,来自珠三角地区的新收押未成年犯各占当年新收押未成年犯总人数的64.96%、69.23%和71.17%,其中又以广州、深圳、东莞最多。

据中央专题调研组的调查数据显示,河南、四川、广东3省未成年人团伙型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都在65%以上,其中广东省未成年人团伙犯罪高达67.5%,珠三角某市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更是达到了83.4%。

专家分析,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易于得逞。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最近,广州市公安局摧毁的3个长期在广州市繁华商业区域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盗扒的新疆籍团伙就是属于这一类型,他们由45名成人组成,策划、配合13名未成年人作案。

近日,针对这一情况,由团广东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发起的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共同寻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据悉,目前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已有20个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领导小组;全省建立起了232个维权中心,初步形成了省、市、县、社区4级未成年人维权立体网络,实现了维权工作区域联动;20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也走马上任,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帮助。

来源:《中国青年报》(北京),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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