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美论文,法案论文,指针论文,作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5月24日,日本国会正式通过了“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及相关法案(以下简称“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立即引起海内外的关注,尤其是亚洲、太平洋地域国家和人民的不安。本文拟就“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出台的国内外背景、具体内容、实质与要害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做出分析评论。
一、冷战后,美日亚洲战略的转换
1995年,美国依据“世界新秩序构想”战略,把“地区不安定因素”划定在中东和远东两块地域,设想在不久的未来可能发生第二次“海湾战争”或“朝鲜战争”,因而抛出一份《东亚战略报告》,建议日本政府对“日美安保条约”予以“新的定义”。1996年4月,克林顿访日,与桥本龙太郎发表《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决定修改日美防卫合作的指导方针,将“日本有事”扩展为“日本周边有事”,将“保障日本本土安全”扩展到对付亚太地区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于是,日本政府未经国会的批准就开始了运作。1997年9月23日,“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出笼,规定了一系列与现今宪法有悖的军事战略指导方针。随之,“周边事态法”、“自卫法改正案”及“物品役务相互提供协定”(ACSA改定案)正式出台。表明了日本政府决心放弃“专守防卫”的旧日美安保体系,积极追随美国之后,以“地域干涉”的日美军事合作姿态凌驾于亚洲,向军事大国迈进。
人们知道,1951年,日美之间签订了一纸“安保条约”,其中心一是局限在“日本有事”的“共同防卫”;二是为美军提供军事基地。是时,正是冷战形成时期,它的目标是指向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阵营自不待言。1960年,岸信介内阁修改了“安保条约”,仍没有跳出“日本有事”的“专守防卫”框架。后来,随着美苏争霸,“安保条约”则把主要目标瞄向“苏联的核威胁”,这也是世人共识的。随着苏联与东欧解体,冷战结束,失去目标的日美安保条约理应失去意义,予以撤废。然而,由于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特别是海湾战争爆发后,美国布什政权提出了“世界新秩序构想”的战略,其最引人注目的是,把“地区不安定因素”视作比以往“苏联威胁”更为关注的重点。在欧洲,美国联同北约打着消除“不稳定因素”的旗号,不断东扩,到处插手,肆意干涉地域争端甚至他国内政。诸如插手安哥拉,染指波黑战争,轰炸科索沃等等,力图以唯一超级大国的姿态和实力维持世界一级化的格局。
在亚洲,美国主要的战略目标则盯在朝鲜半岛和台湾问题上。而它在亚洲的同盟伙伴只有日本最为“忠实可靠”,战后以来,日本始终是唯美国马首是瞻的小兄弟。这样,为了服从美国“世界新秩序”战略,“安保条约”不仅没有废弃,还赋予了它新的定义和内容。换句话说,“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即是美国北约战略的“亚洲版”。
在日本,随着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以及国内日甚一日的政治右倾化趋势,朝野上下不断涌现出一批改宪派及“新国家主义派”。他们以追随美国为目的,积极主动地顺应美国的战略目标。同时,他们也有自己的“小九九”。那就是借助美国的军事力量,乘机增加军费,扩充军备,强化自卫队的军事实力,进而向政治大国及军事大国的目标迈进。为此,他们利用朝鲜发射卫星越过日本上空等事件,故意夸大朝鲜半岛的“危机”,制造各种危言,强调“地区不安定因素”,煽动修改“和平宪法”,修改自卫队“专守防卫”的原则,变“内向型”为“外向型”,变“国土防守型”为“地区干涉型”,从而建立起日美联合干涉包括台湾问题在内的亚太地区事务的军事合作关系,还将这种合作美其名曰“军事贡献论”。就这样,美国的亚洲战略同日本当权者的“军事贡献论”默契地结合起来,终于促成了“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
二、“中华威胁论”是“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出台的催化剂
在中日未恢复邦交之前,日本紧随美国之后,基本实行的是一条反华仇共的国策。冷战结束后,日本有关当局及某些政府要员仍然把中国视作“潜在威胁”,反复强调“多元威胁论”。1999年10月,防卫厅政务次官西村真悟还公开鼓吹发展日本的核武器,称核武器的作用具有“抑制力”,“如果周边国家将中程导致瞄准日本的大都市,那我们的国会就应该讨论采取对策,我认为时机已经成熟”。(注:[日]联合周报,1999—12—28,(8).)很明显,西村口中设置中程导弹的“日本周边国家”,主要是指中国和朝鲜。
在日本的学术界,“中华威胁论”的奇谈怪论更是层出不迭,越炒越热,发表的文章,出版的书不胜枚举。有的从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速度论之;有的从中国国防能力的增强阐述,还有些文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煽动日本国民“提防”中国人的战争报复,大有煞有其事,唯恐天下不乱之势。
不难看出,“中华威胁论”是日本某些政要及右翼势力玩弄的“贼喊捉贼”的把戏,又是一柄包藏祸心的双刃剑,一方面造成“中国威胁”的声势,煽动日本国民的敌对情绪,制造中日关系的紧张气氛;另一方面为日本的扩军备战、走军事大国之路制造舆论。可见,“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同制造“中华威胁论”有着必然的联系。
三、右翼战争翻案逆流的高涨是“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出台的国内政治基础
“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又是日本国内右翼战争翻案逆流日益膨胀的结果。80年代以来,尤其是中曾根内阁喊出“战后政治总决算”的口号,并首次以总理大臣的身份“公开参拜”靖国神社之后,一些日本政要纷纷登上前台,屡屡“失言”,肆意美化侵略战争,否认战争责任。随之,修改教科书事件、家永三郎教科书诉讼案又引起世人的瞩目,其焦点还是围绕着是否认帐、反省、谢罪等有关战争观的实质问题。
进入90年代,作为长期处于执政党地位的自民党,竟于1995年8月15日,即日本战败投降50周年日,以“历史研讨委员会”的名义,推出一部《大东亚战争的总结》。该书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实则是一部全面否定战争的侵略性质,美化殖民统治,吹捧天皇法西斯主义,攻击东京审判,排斥战后50年日本学术界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
在学术界,近些年来相继涌现出一批奇型怪状的“学术团体”,诸如“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编写新历史教科书会”、“昭和史研究所”、“日本舆论会”、“正论之后”等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持全面肯定态度,甚至不惜篡改歪曲历史,编造谎言,欺骗和愚弄不明真象的民众。
揭露日本南京大屠杀罪行的东史郎受到日本高等法院的败诉判决。奇怪的是,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选择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送上绞架的日子。这次高等法院的判决又选在日本右翼势力在大阪召开否认南京大屠杀罪行的集会之前,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矣。1月23日,日本右翼势力在“君之代”的国歌声中,公然打出“二十世纪的最大谎言”的招牌,在大阪国际和平中心召开否认南京大屠杀罪行的集会。
综上告诉人们,日本国内的右翼战争翻案绝不可小觑,它的表面现象是否认战争责任,美化侵略战争,骨子里却是鼓吹修改和平宪法,复活军国主义,走军事大国之路,这也是“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出台的国内政治原因之一。
四、“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内容
“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的中心实质是推翻原“日美安保条约”的宗旨,打破“专守防卫”的限界,并规定了以下几点显然有悖于日本和平宪法的军事战略指导方针:一是规定了“周边事态”这一概念,即“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给予重要影响的事态”,并将“周边事态”作为日美安保协力的重点。二是赋予日本自卫队前所未有的军事任务,即对美军进行“后方地域支援”等。其实质是突破了宪法规定不准自卫队走出家门的禁区。三是设立“日美共同司令部”等机构,以“维持日常的密切协作”。该机构除自卫队参加外,还吸收了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第四,规定了必要时可以“调动地方、公共团体的权限,利用其能力及民间能力”,以及“使用(民间)机场及海港”的方针。(注:周边事态法Q&A,新会,岩波书店,1999.4)
遵循这一“新指针”,“周边事态法”、“自卫队法改正案”及“ACSA改定案”则是以立法的形式,更具体、详细地把“新指针”规定的“日美防卫合作”的内容和要求肯定下来,并经国会通过正式实施。
其中,“周边事态法”是三条法案的中心,计十二条及附则,它的要点有以下几条:
1.确定了“周边事态”的定义及日本政府,自卫队等必须采取的“对应措置”。该法规定,“周边事态”是“在我国周边地域对我国和平及安全给予重要影响的事态”(第一条)。按照这一定义,当“周边事态”发生之际,“政府应迅速而适当地采取后方地域支援,后方地域搜索救助活动,船舶检查活动等对应周边事态的措置(略称对应措置),以确保我国的和平和安全”(第二条)。其中,关于“后方地域支援”,该法解释为“周边事态之际,为达成日本与美国之间相互协力及实现安保条约的目的,我国在后方地域对美国军队的活动提供物品及劳务,给予方便及其他支援措置”(第三条一款)。关于“后方地域搜索救助活动”,该法解释是“在周边事态中进行战斗行为时,开展搜索和救助遇难的战斗参加者的活动,包括运送被救助者”(第三条二款)。关于“船舶检查”,该法指定“基于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检查船舶的装载物及目的化”,必要时可以“要求被检查船的变更航路、目的港或目的地”,可在“我国领海或我国周边的公海实施”(第三条三款)。关于“后方地域”的概念,该法规定“经认定未有战斗行为的我国周边公海或者上空”(第三条四款)。
2.制定了“周边事态”发生之际,准许自卫队展开的三次军事活动。其中,对“后方地域支援”,该法具体列举了七项内容,包括“补给”(油、水、食品等);“运输”;“修理及整备”(美军舰船、飞机、车辆等);“医疗”;“通信”;“机场及港湾业务”;“基地业务”等,而且,每项内容都有更详细的注明(第三条列表一)。对“后方地域搜索活动”,该法规定“由防卫厅长官……指定实施区域”,即使在外国领海时,“经该国的同意,亦可进行救援活动”(第六条二、三款)。对“船舶检查活动”,该法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监视船舶的航行状况”,“必要时可以用打招呼、信号弹、照明弹等适当手段表示自己的存在”,“船长可以要求(被检查)船舶停航……并登船检查其有关文件及装载物等”(第七条三款)。“周边事态法”还规定,自卫队“在实施后方地域搜索、救助活动或登船检查之际,为了保护自身及共同履行职责者的生命和身体”,可以“有限度的使用武器”(第十一条)。
3.具体规定了政府各机关、地方政权、公共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尽的“协力”义务。该法规定“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据法令及基本计划(即自卫队三项军事活动的计划——笔者注),可以要求地方公共团体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予以必要的协力”,“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也可要求政府之外者(即民间人——笔者注)予以必要的协力”(第九条一、二款)。而且,国家对协力者遭受的损失,给予必要的财政上的补贴(第九条三款)。
4.授权内阁总理大臣确认“周边事态”,并制定“基本计划”,交阁议决定后实施。“周边事态法”第四条规定,“内阁总理大臣在周边事态之际需实施若干措置时,应制定有关对应措置的基本计划,并征求阁议决定”,即勿需经国会批准,更不用向民众打什么招呼,只是一经决定或变更“基本计划”时,事后需向国会报告(第十条)。
“自卫队法改正案”及“ACSA改定案”是基于“新指针”原则,对“周边事态法”的补充或强调。“自卫队法改正案”修改了原“自卫队法”规定的自卫队必须坚守的“自卫原则”,以及“没有交战权”,“不能向海外出动”的约束,允许自卫队在“周边事态”之际,协同美军从事“后方地域搜索,救助”等军事活动。“ACSA改定案”则具体规定了发生“周边事态”之际,日方应向美军提供物品及劳务的细目。(注:周边事态法Q&A,新
会,岩波书店,1999.4)
五、“新指针及相关法案”是使日本宪法空洞化的“战争法”
“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出台以后,在日本国内也引起强烈的反响。1999年5月24日当天,由86家新闻单位组成的“日本新闻劳动组合联合”发表了抗议声明,责问政府是否忘记了“绝不第二次参与战争”的誓言。“禁止原子弹、氢弹日本协议会”更是一针见血地声明,“新指针及相关法案”是把日本卷入美国核战争战略的“战争法”(注:[日]华风新闻,1999—06—01,(8).)。广岛、长崎、北海道等地民众还举行了各种形式的游行示威抗议活动,一致谴责“战争法”的出笼。
“新指针及相关法案”之所以被称作“战争法”,它的实质及要害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了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的“放弃战争”、“放弃交战权”、“不保持战力”的原则。“新指针及相关法案”赋予自卫队三大任务,即后方地域支援,后方地域搜索救助及船舶检查等。而且,可以“有限度地使用武器”。众所周知,现代化的战争几乎难以区分前方与后方,当自卫队追随美军干预“周边事态”之时,特别是在“搜索救助”、“船舶检查”过程中,与敌对国发生纠纷乃至武器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势必导致日本重新走向战争之路。
2.突破了原“日美安保条约”规定的“专守防卫”的原则。原“日美安保条约”的中心内容一是“日本有事”时的日美联防,但是,自卫队不能走出家门,只能“专守防卫”;二是向美军提供基地。然而,“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却把“日本有事”扩张到自卫队可以走出家门,走向海外。
3.一旦“周边有事”,不仅日本政府,包括地方政权、民间企业、普通民众都有可能卷进战争的漩窝。“新指针及相关法案”明确规定了“周边事态”之际,政府有权要求全国上下“予以必要的协力”。换句话说,一旦日本认定“周边有事”,只需一个早上,战时日本的国家总动员体制就会复活,这样,距离走向军国主义老路就不遥远了。
4.所谓的“周边事态”,没有约束准则。“新指针及相关法案”采取瞒天过海的伎俩,故意在条款中模糊其词地称,“周边事态并非地理概念”,而是指“在我国周边地域对我国和平及安全给予重要影响的事态”。所以,日本官方始终对台湾问题持回避态度。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无论从美日在亚洲的军事战略者,还是就“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实质而言,台湾问题是他们着眼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不言自明的。现今执政党之一的自由党首小译一郎就直截了当地称,“周边不可能不涉及地理的概念。所谓周边就是日本的周围,不仅包括台湾、朝鲜半岛,还包括中国大陆及俄罗斯。”(注:[日]中文导报,1999—04—15,(8).)更令人担忧的是,“周边事态”及“对应措置”是由日本内阁总理通过阁议来进行确定的,根本勿需国会通过或全民表决,这同战争时期东条英机内阁决定发动太平洋战争没有本质区别。另外,“新指针及相关法案”中的“对我国和平及安全给予重要影响”、“有限制使用武器”、“予以必要的协力”等用语,更是暖昧而无检测标准,很容易导致专制权力的泛滥。
5.一旦战争爆发,日本将彻底沦为美军的战争基地。美国现今在亚太地区驻军近10万人,其中45%驻扎在日本,加上以日本军港为母港的美军航空母舰人员,美军在日人数占亚太总数的57%之多。(注:[日]梅林闳道.
[M].岩波书店,1999.)“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出台后,美军驻日人员有渐增之势。而且,早从1994年起,美国方面就要求日本一旦在特别事态之际,要向美军提供8个机场和6个港湾使用,包括成田、福冈、那霸、新千岁、关西、宫崎、鹿儿岛机场及神户、松山、大阪、名古屋、福冈、水岛等民间港。今后,根据“新指针及相关法案”规定的内容,大到战争物资的运输、供给,小到兵战基地的垃圾处理,都由日本“承包”下来,而且,大大超出了以往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海湾战争的“协力”范围。不言而喻,一旦战争爆发,日本无疑会沦为美军的战争基地,对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以及日本同周边国家的关系都将构成重大威胁。一位日本学者说得好:“新指针即是一份战争便览,它促使日本朝着(对美国)军事性承包体制迈进。(注:[日]丰下楢彦.NATO新战略と周边事态法[J].世界,1999,(7).)
6.自卫队可以走出家门,意味着自卫队已非以自卫为目的的武装力量,本质意义上开始向国军转化。“新指针及相关法案”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据。可以说,今日的自卫队再不是日本宪法及“自卫队法”规定的“专守防卫”的武装力量,它的军费开支(绝对值)也已经大大超过了宪法规定不超过1%的限界,而且,由于“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日本更加积极地参与美国的“战区导弹防御体系”(TMD)。1999年,日本同美国达成四项TMD合作项目,2000年,又拔款20亿日元用于TMD研究,越过历年的2倍。(注:环球日报,2000—01—19,(6).)不仅如此,日本防卫厅还抛出一个2001~2005年度军备建设计划,准备装备两艘最新型的“宙斯盾”战舰,以增加海上TMD能力。(注:[日]读卖新闻,2000—01—06,(1).)各种迹向表明,自卫队不再囿于“自卫”,它正跃跃欲试,准备伸出触角,伸向美日军事战略感兴趣的地区。
“新指针及相关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日本政治右倾化的趋势愈演愈烈,其向政治大国、军事大国迈进的企图更加露骨和明显,它不仅置日本和平宪法于空洞化,而且势必促进日本国内加快修宪、改宪的步伐,发展下去,日本重走统制国家及军事主义老路绝非危言耸听。这样,它带来的只能是增加地区不稳定的因素,增加亚太地区,特别是曾饱受日本军国主义奴役之苦的国家的担忧,对亚洲、太平洋地域的政治格局,对日本周边国家的关系都会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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