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功能及发展趋势_北美自由贸易区论文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功能及发展趋势_北美自由贸易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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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816(2000)06—0001—06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也在日益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一样,都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有其客观必然性。本文拟就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作用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以加深对当代世界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与特点

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指同一区域的一些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加强经济联系与合作,通过契约和协定,在区域内逐步消除成员国间的贸易与非贸易壁垒,进而协调成员国间的社会经济政策,形成一个跨越国界的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务等自由流通的统一的经济区的组织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多种多样,按其一体化水平来分,有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等;按其规模来分,有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这样的地域广大、经济规模巨大的组织,也有经济规模较小的区域经济组织;按成员国来分,有发达国家组成的,或以发达国家为主建立的区域经济组织,也有完全由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区域经济组织。我们通常所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主要是指按其一体化水平来划分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就已出现,但在以后的二三十年里大部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进展缓慢,有的甚至处于瘫痪状态,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呈现出重新高涨的势头,到了20世纪90年代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迅速席卷全球。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已超过100个,在20世纪70年代时,还仅有28个,到80年代时增加到32个, 90年代中期已超过40个,可见,其中的60%是90年代中期以后建立的。有些区域经济组织互相重叠,或者大区域组织包容次区域组织, 关系错综复杂。目前,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努力仍有增无减。有的资料说,目前全世界每年用于谈论一体化和自由贸易的费用就达8000万美元。各种会议、论坛、多边谈判、相互访问和首脑会议频频举行,其目标多为实现区域性的经济联合与建立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在这众多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中,“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代表。该三大区域经济组织的贸易额占了世界贸易总额的85%左右,GNP约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80 %。在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区域经济一体化同经济全球化一样,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趋势。

根据有关资料,我们将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组织的情况列表说明如下:

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组织及其性质

名 称建立时间性质(或类型)

欧洲联盟(EU) 1958经济同盟

北美自由贸易区(NAPTA) 1989自由贸易区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1960自由贸易区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1967自由贸易区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

1981共同市场

澳、新加强经济联系贸易协议(AMZCERT)

1983自由贸易区

南半球共同市场(MERCOSOL) 1991共同市场

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LAIA) 1960特惠关税区

阿拉伯共同市场(ACM)

1964共同市场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AMV)

1989共同市场

安第斯条约集团(APO)

1969共同市场

南部非洲关税联盟(SACV)1969关税同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WAS) 1975关税同盟

东部和南部非洲国家特惠贸易区(CPTA)1981特惠关税区

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CARICOM)

1973共同同盟

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 1983共同同盟

中美洲共同市场(CACM) 1961关税同盟

中非关税与经济联盟(UDEAC) 1964关税同盟

马诺河联盟(MRV)

1973关税同盟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COECS)

1981关税同盟

比荷卢经济联盟(BEC)

1948经济同盟

独联体1991自由贸易区

中美洲六国一体化 1994共同市场

加拉加斯九国协议 1994自由贸易区

南美四国共同市场 1991共同市场

加勒比国家联盟1994共同市场

(注: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LALA):有的学者认为这一组织属于“优惠贸易联盟”,是指低于自由贸易区的一种“特惠关税区”;实际上该组织1969年签署的《加拉加斯议定书》把建成自由贸易区的期限推延到1980年,而该组织的最终目标则是要建成拉美共同市场。)(注:中非关税与经济联盟(UDEAC):1964年12月由中非、麦隆、刚果、乍得、加蓬等五国创建。1983年10月,该组织的四个成员国(乍得于1975年已变成观察员身份)与中部非洲其他七国共同组成“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 这也正是中非关税与经济联盟这一组织初创时的奋斗目标之一。)

还有一些类似自由贸易区性质的经济“三角”小区或小的经济带,如中美洲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三国组成的“北三角”自由贸易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交界的巴峇岛经济三角区等。均未列入表中。

从列入表中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建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情况看,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具有较大影响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有相当份额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不多。根据1990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当时世界上已建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只有欧洲共同体(欧盟的前身),美加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前身)、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在世界商品贸易中分别占有41%、17.14%、6.65%、4.44%和3.03%的份额, 其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所占份额都在3%以下,而且绝大部分都不足1%。第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覆盖面趋于重叠,规模较大的组织与规模较小的组织齐头并进,而且是大组织中包括小组织的越来越多。例如,于1983年10月建立的“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中就包括了1964年12 月建立的“中非关税与经济联盟”(UDEAC); 而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中则包括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这样的区域化组织,第三,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数目虽不多,但建立的时间往往比较早,发展得比较成熟,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影响力也就大,这就使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感受到某种压力,使它们感受到排挤的威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越是增多,越是发展,那些尚未加入区域化组织的被排除在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压力就越大,也就更加促使它们纷纷加入,或纷纷建立自己的区域经济组织。这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数量迅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作用及发展趋势

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与经济全球化同时并存的两种趋势,二者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对立的一面,所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作用也就必然是一分为二的,即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影响。首先,其积极作用有:

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内部贸易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有利于贸易的自由化,区域内取消种种不利于商品流通和其他生产要素流通的限制,成员国之间相互开放和扩大市场,大大提高了贸易量的增长。例如,自1958年以来,在各区域内部进行的贸易所占比例已从40%上升为50%,其中,欧共体最为明显,其成员国的对外贸易,增长最快的是本区域内部的贸易。欧共体内部销售的出口产品在该组织出口总额中所占百分比已从1963年的64%上升到1992年的72%,而对亚洲和北美洲的出口所占份额则相对有所下降。

第二,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各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从而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在激烈竞争的压力下,企业不能不努力改进经营管理,采用最新的科技成果,生产新产品,从而带动和促进世界科技开发水平的提高。

第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各成员国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的经济互补将不断增强。对发达国家来说,在集中力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互补,使其薄弱产业的劳动力得到补充。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一方面利用发达国家在当地新兴工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促使产业部门得到调整;另一方面,通过减少国家干预和实现非国有化,使企业更具活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同时,由于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壁垒的消除,有利于资源的跨国界流动,也就必然导致资源在区域范围内更有效更合理的配置。

除此以外,区域经济一体化还有利于使各成员国以联合的力量,采取一致的行动共同对外,扩大和加强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以外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关系。

除上述积极作用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其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具有区域化直接利益的独享性和“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排他性,这两种特性若不加遏制,任其发展,必然形成对外壁垒,导致国际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世界市场的分割,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其二是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增加,扩大和发展而形成区域化组织之间的竞争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相比,交锋更多,层次更高,范围更广,内容更复杂,程度更激烈,其结果会影响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当然,这并不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是完全对立水火不相容的两种趋势,恰恰相反,它们是相伴而生的具有紧密联系的缺一不可的两种趋势,一方永远无法取代另一方。

要想了解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发展趋势,必须首先了解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趋势。

(1)欧洲联盟。欧洲联盟最早是由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于1957年3月签订罗马条约并于1958 年元旦成立的,最早称欧洲共同体。欧共体先后经过四次扩大,分别接纳了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和芬兰等9 个国家,到1995年元旦,其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共体自建立后,合作内容不断扩大,从关税同盟,共同农业政策,发展到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社会和政治合作也不断加强,成为全面一体化的典型,欧共体具有明显的超国家特性,成为制度化、机制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模式。

在欧共体的发展史上最重要的是两个文件的签署:一个是1986 年5月当时的12个成员国首脑签署的《欧洲一体化文件》,规定1992年12月31日,正式实行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资本、劳务和人员的自由流动(这就是著名的四大“自由”),从而建成欧洲统一大市场。1992年5月,欧共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7国(挪威、瑞士、冰岛、 列支敦士登、奥地利、瑞典、芬兰。后面3国1995年加入欧盟。)签订协议, 共同建立欧洲经济区(EEA),把统一大市场扩大为19国。 另一个文件是1991年12月9日到10日, 欧共体成员国首脑在马斯特里赫特会议上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简称马约),并于1992年2月7日正式签署。该条约决定符合一定经济条件的欧洲国家将建立联盟,其主要内容是实行单一货币和建立中央银行。建立的时间,最迟是1999年1月1日。从马约签署起,欧共体转为欧盟。这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稗。

欧盟建立后,其经济实力逐步增强。据统计,1996年欧盟15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达8.4万亿美元,超过了美国(7.2万亿美元);欧盟的对外贸易(不含内部贸易)达1.9万亿美元,也超过了美国(1.7万亿美元)。欧盟在实现马约规定目标的过程中,虽经历了不少磨难,但终于在1999年1月1日使“欧元”正式登场,初步实现了区域范围内的货币金融一体化。据预测,进入21世纪后,在全球外汇储备中,欧元将占30~40%,可与美元(30~40%)分庭抗礼。

未来,欧盟将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斗争。一是法、德、英三大国对欧洲的未来,各有不同的设想。法国的目的是遏制德国,消除战争根源,用集体的力量,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提高生活质量,维护欧洲的民主与安全;而德国作为欧洲最具实力的经济和贸易大国,对欧洲本身的繁荣和发展十分关注,认为欧洲联盟的未来与本国的强大息息相关。法、德两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都极力促进欧洲一体化的加强,倡导欧洲贸易自由主义和联邦主义。但法国又担心欧洲联邦最终不是遏制德国,而是被德国所支配。英国人则认为,欧盟要保证实行自由贸易和有序的竞争,必须反对“超国家的欧洲”,担心国家主权受损。因此,欧盟的进展总要受到来自英国的阻挠。此外,欧盟中的小国也有各自的想法,这些小国并不关心欧洲在世界上的影响,它们关心的主要是从繁荣团结的欧洲得到一份好处。它们对目前欧盟中大小国家不平等的现象极为不满。

二是关于欧洲联盟扩大的方向问题,即“南下”、“东进”的问题。德国主张中东欧国家早日加盟,尽快实现“东进”。奥地利、瑞典和芬兰的加入,如中东欧国家再早日被接纳,那么德国就会成为欧洲经济的“地缘中心”,加之德国经济实力在欧洲居首位,相当于英法两国的总和,德国对欧洲政治经济的影响力可想而知。中东欧国家的尽早加盟,对德国的外贸和经济发展无疑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德国积极推动欧盟先“东进”。正因为“东进”对德国有利,法国为了保持自己在欧盟中的政治主导作用,积极建议欧盟先“南下”,即先同地中海沿岸的国家建立伙伴关系,然后力主欧洲南部国家与北非地区建立欧洲地中海经济区。通过与北非各国建立密切的经贸关系,使法国与南欧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国都受益,这样就可获得意大利、西班牙和北非诸国的支持,从而使法国自然成为这一地缘的中心。但目前由于北非各国政局动荡、经济不稳等问题的存在,使法、意等国的“南下”计划受挫。而德国对南下计划则表现冷淡。将来围绕“东进”、“南下”问题必将展开一系列斗争。

欧洲联盟发展扩张的范围,并没有仅仅局限于欧洲,面对经济实力和国际威望不断增长与提高的亚洲,欧洲联盟在实施“东进”和“南下”战略的同时,极力主张与亚洲国家建立日益全面和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制定和实施走向亚洲的新战略,并于1994年7 月拟定了《走向亚洲新战略》的文件,该文件规定的目标是:建立欧洲联盟与亚洲国家的稳定和平等的伙伴关系,充分利用亚洲国家经济高速发展所提供的机遇,加强欧洲和亚洲两个地区的经贸往来和合作。1995年又先后公布和通过了对日本和中国的新政策。1996年3月,在曼谷举行的欧亚首脑会议, 决定了若干有关欧亚发展相互关系的重大事项,在欧盟发展与亚洲国家关系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虽然欧盟一体化的进展和范围的扩大,都是充满了矛盾和斗争,有时甚至面临解体的威胁,但共同的利益,决定欧洲一体化是不可逆转的,它的前景是乐观的。

(2)北美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是根据美国、加拿大、 墨西哥3国于1992年12月17 日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立的一个北美地区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组织,1994年1月1日,该协定开始生效实施。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制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该协定具体规定,在15年内分三个阶段取消进口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劳务的自由流通。协定的实施,对促进三国经贸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美、加、墨三国协议今后将消除相互间的关税障碍。由于墨西哥经济实力弱,美、加将允许实行普遍优惠制;三国还就消除相互间的某些非关税障碍,特别是在取消农牧业和纺织业非关税限制方面,达成了协议;三国还就环保、劳工标准进行了磋商,并就环保问题达成协议。

然而,美、加、墨三国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分岐,如美国要求墨西哥放松对其石油的管制,向美开放其石油市场,墨不同意;在关于原美、加汽车协定的修改问题上,也有分岐。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后,也促进了内部贸易,但迄今经济和社会效益尚不明显。美、加、墨都抱怨,自己失去了一些就业机会,并引发了1994年12月的墨西哥金融危机。三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将是今后三国之间矛盾和摩擦的主要根源。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诞生,对拉美国家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因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由最富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这将促进美国与拉美国家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谈判,为美国实现“所有拉美国家贸易自由化”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计划,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在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问题上,拉美有的国家,主要是巴西与美国意见也不一致。美国主张应加快建立这个自由贸易区的步伐,要求拉美各国尽快对美开放市场。而巴西则主张地区一体化速度不宜过快。因为各国需要进一步稳定本国经济,只有各成员国经济稳定,才能形成有效的自由贸易区。美国要求所有成员国应以独立身份参加贸易区,而巴西则反对,力主以小区域贸易集团为单位加入美洲自由贸易区。这样,可以在谈判中更有力量。实际上,拉美一些国家既向往加入美洲自由贸易区,期望从中得到利益;同时,又存在极大的疑虑,认为从美洲各国发展水平、政治状况、经济实力等诸多因素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又恐于已不利。

(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于1989年,成立之初是由12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组成的一个非正式论坛组织,后来发展为一支推动全球自由贸易的重要力量。亚太经合组织最初的成员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美国。1991年,中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加入,又先后在1993年接纳了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1994年智利和1998年俄罗斯、越南加入,现共有21个经济体。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3年在美国的西雅图首次举行,今年在文莱举行的将是第8次。

亚太经合组织从一个默默无闻的论坛发展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地区组织之一,现占全世界生产和贸易的50%,人口的三分之一强。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的两大支柱。

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以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灵活务实、循序渐进的方式行事,至今在促进亚太地区的稳定、安全和繁荣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1993年的西雅图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首次非正式会议。1994年的茂物会议通过宣言,发达国家在2010年,发展中国家至2020年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1995年通过了大阪行动议程,1996年的马尼拉行动计划,确定各成员制定自己和集体行动计划,1997年的温哥华会议又决定了早期自愿部门自由化,确定了15个部门。1998年的吉隆坡会议决定把其中的9个部门提交给WTO。1999年的奥克兰会议恰逢亚太经合组织成立10周年,会议主题是“增加商机、巩固市场、扩大支持”,并进一步将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

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协商与合作机构,不具有指令职能,不搞机制化。在西雅图会议上,江泽民主席为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归纳了“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彼此开放,共同繁荣”的四项原则,明确提出亚太经合组织是“磋商机构”,不搞“封闭的机制化的经济集团”。(注:就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目前的性质和情况而言,它还只是一个协商和合作机构,没有形成完善的指令职能和机制化职能,而且短时间内也不会形成这样的职能,所以,也就未将其列入“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组织及其性质”的一览表中,因为同表中所列的5 种性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相比,它可被认为完全是另一类或另一种性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当然,自愿和自主并不是放任自流或自行其是,要有协调和义务,所以,我们支持“协调的单边主义”和“共同承担义务”的原则。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差异性极大,既有发达成员,又有发展中成员,内部关系复杂,加之地域如此广阔,因此,朝着地区自由化前进步伐不能过快。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亚太经合组织内部,也存在着许多矛盾、分歧和斗争,其中最主要的是美、日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它们之间的斗争,一是围绕着美对日贸易逆差展开的,美以此为借口不断向日本施加压力,迫使日向它开放市场。二是美、日为争夺亚太,特别是东亚的主导权而斗争。近年来,日本同其亚洲邻国的贸易、投资关系不断加强。1995年日本对亚洲的投资更超过美国。这对美国是一种挑战。美国企图以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作为迫使日本打开市场的盟友,改变单独与日本斗争的局面。但日本政府则一方面推行各种放宽限制政策,扩大进口;另一方面,继续增强其与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贸易关系,与美国周旋。

除此之外,亚太经合组织内部围绕这一区域经济组织的性质,也展开了一系列斗争。亚太经合组织的使命是消除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障碍,加强成员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繁荣。显然,亚太经合组织作为一个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不应包括政治和安全方面的内容,更不能将其变成由某个大国操纵的政治工具。但美国企图把亚太经合组织变成贯彻其意志的“新太平洋共同体”,藉此主导亚太地区经济与安全两个最重要的领域。这理所当然地遭到多数成员的反对。今后,斗争将会继续下去。

除上述三大区域经济组织之外,其他一些重要的区域或次区域经济组织,也有扩大和加强的趋势。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已从原来的6 国增加到现在的10国,并将在2003年以前建成东南亚自由贸易区。拉美南方和南部非洲有的区域经济组织,发展势头也很强劲。当然,也有一些次区域经济组织由于种种原因,进展不大,成果有限,有的甚至名存实亡。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是同时并存的两种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两种趋势都是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过经济全球化在范围上比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广,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层次上则比经济全球化更高。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两种趋势不能相互取代。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或地区都要参与全球范围的资源流动,以便在更广阔的国际空间中合理地配置自己的资源,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得到发展本国或本地区经济的条件和好处,这就是经济全球化得以发展的原动力。与此相适应,全球性的经济组织和协调机制,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也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经济全球化由于其范围广泛,参与者众多且差异较大,利益协调比较困难,从而一体化程度、层次不易提高。在此情况下,地缘经济关系密切,相对经济差异不大,从而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相应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及其协调机制便迅速发展起来。

由此可见,无论经济全球化怎么发展,也是不可能完全取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恰恰相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只能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刺激和推动。这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再掀新浪潮的真正原因所在。

当然,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两种趋势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其对立的根源,在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经济利益的独享性和排他性,这两种倾向若不加限制,任其发展,就会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毕竟是经济全球化的组成部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经济自由度的增强,意味着世界经济整体变得更为自由与开放。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有着范围、广度上的局限性,它总是力图冲破区域的局限,向更广阔的全球空间开放与扩张。因此,只要设法减少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排他性,增加其开放性,作为经济全球化组成部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就会促进前者的发展,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自身也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收稿日期:200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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