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基础理论论文,重构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167(2007)06-0043-06
1 转变正在发生
2003年,留英博士于良芝出版了一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教科书《图书馆学导论》。这部教材摆脱了当时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教材的常用框架结构,导入了“图书馆职业理念”这一新的概念,以国际化视野的理论语言,给图书馆学带来一股清风。作者在教材中围绕图书馆职业精神讲述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写法,颠覆了我们对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的认识。于良芝在该教材的“前言”中写道,该书的目标,“第一,为立志从事图书馆职业的初学者提供适应新时代的专业基础知识。它希望让初学者了解图书馆职业的使命和价值、职业活动依赖的核心技术与方法、与职业活动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第二,帮助初学者了解图书馆职业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精神。图书馆职业的专业特长是指从事图书馆职业需要的知识与技术……。图书馆职业精神是指图书馆职业的信念和追求,这不仅包括现代图书馆职业的先驱所秉承的理想主义和人文主义信念,也包括新一代图书馆员所倡导的信息平等、互助合作、技术创新精神……”;“第三,帮助初学者理解从事专业技术职业必须具备的务实精神与科学精神。”[1]这段描述清楚表明了于良芝教授所描述的目标,但要了解这段描述的意义,却还需要了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的演变。
1980年代的图书馆学家带着那个时代的理论家特有的学术激情,大刀阔斧地改造了以经验描述、微观研究、批判式研究和一元化为特征的中国经验图书馆学,并自信地构建起了新图书馆学。这个新图书馆学中的基础理论,是以理性主义为基本特征的。理论中具有太多对于学科自身的思辨,包括对于学科的理论基础、研究对象、体系结构、相关学科与研究方法的思辨。这种思辨的终极目标,是真正认识这个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1980年代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建设风生水起,热点不断,但它其实仍未能超越刘国钧“什么是图书馆学”的直白追问。
进入1990年代后,刘迅与我曾有过一组通信,试图继续追问“什么是图书馆学”。王子舟、马恒通等人也不断撰文,顽强地继续这一追问。所有这些研究,随着刘迅的离去,以及王子舟和我等的理论兴趣的转移而不再继续。1999年,黄纯元发表《追问知识的本质——对知识交流论的再思考》[2],这是一篇极为精彩的论文,也是追问“什么是图书馆学”的最后的精彩。《追问知识的本质》之后,“什么是图书馆学”的时代就此谢幕了。
理论家为什么要追问“什么是图书馆学”?我以为除了理论家们的个人兴趣外,当时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任务也有这种需求。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充当图书馆学的基础/概论课程的教学理论体系,在很长一个时期里,大学是“科学家的摇篮”,大学的图书馆学教育不被当作图书馆职业的专业人员的培训基地,而被当作图书馆学的“科学家”或学者的培训基地。为培养一名图书馆学的学者,大学当然需要告诉他“什么是图书馆学”,以及围绕图书馆学展开的种种相关知识。学者们希望在教材中有更多的“哲理”和“本质”,有厚实且无懈可击的理论基点,以及在此基点上逻辑地衍生出来的概念体系和可以达到这种衍生的方法论体系。所有这些对于基础理论的诉求,在大学是“科学家的摇篮”的时代,都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大学不仅仅是培养科学人才的地方,也是培养优秀的、专业的各类从业人员的地方。尤其是在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层面上,图书馆学的任务几乎就是培养高素质的图书馆专业人员。西方大学的图书馆学专业和我国现在的图书馆学专业都是如此。对于培养未来的图书馆职业的从业人员,讲授“什么是图书馆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什么是图书馆学”的内容,或许可以放到高年级,作为一门选修课程。这样,它将不再是“基础理论”的核心内容,而是属于图书馆哲学或图书馆学方法论的内容。对于未来将要从事这一职业的大学生,他们所需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只能是与图书馆职业或职业理念有关的知识。
或许图书馆学基础理论还有另一个意义,就是为这个学科的理论研究提供一个基础。从这个角度看,教科书中关于图书馆学的对象、性质一类讨论就更没有必要了。那些属于图书馆哲学的理论命题都是永无终极答案的,谁都可以讲出自己的道理,可以批判别人的观点,但却无法说服持有不同观点的他人。因此,教科书中关于图书馆学的对象、性质的讨论只能是一种训练思维的讨论话题,而无法构成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图书馆学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基础,仍然只能是对于这个职业的历史、现状以及基本职业理念的理解。
许许多多的实例表明,只有接触到了现代图书馆理念,能够理解图书馆在社会的民主、繁荣或现代化建设中的终极价值,这样的图书馆人,才可能在图书馆的管理、服务与学术研究中,成为图书馆事业的栋梁之材。因此,必须将建设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目标,从引导人们追问“什么是图书馆学”,转变到使人们理解与接受现代图书馆理念上来。
于良芝教授有深厚的学术根底与正确的目标,但现在我们看到的《图书馆学导论》,却并没有完全构筑起新的理论体系。这是因为在2003年之前,中国图书馆学界对于图书馆职业理念的研究,尚处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人们意识到了现代图书馆理念的价值,但对于这种理念的内涵与外延,缺乏系统的研究;对于这种理念在中国图书馆学中应用的可能性,缺乏足够的尝试。因此,《图书馆学导论》所展示的现代图书馆理念是不完整的,许多重要内容的介绍也是不够深入的。也就是说,《图书馆学导论》启动了我们探索与现代图书馆理念相适应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的任务,而不是完成了这一任务。
今天,中国图书馆学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事业发展和理论研究水平。过去几年图书馆学家对于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探索,对于图书馆人文精神的探索,对于信息公平与读者权利的探索,等等,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大大拓展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疆域。在这个新开拓的领域中,我们终于可以从容地欣赏现代图书馆职业和图书馆学的基本理念,并思考构建以现代图书馆理念为核心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了。
2 新世纪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探索疆域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视野豁然开朗。以下这些研究内容,成为我们构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不可忽略的内容。
2.1 公共图书馆研究
公共图书馆产生于19世纪,公共图书馆的出现使图书馆由面向社会精英的机构变成了一种社会性的公共设施。公共图书馆面向全社会成员平等、免费服务的基本理念,奠定了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基础。在国际图书馆学界,二战结束后公共图书馆研究的理论进展,确保了《公共图书馆宣言》的顺利诞生。《公共图书馆宣言》的基本精神,从此成为现代图书馆理念的核心。但是,1949-1999年间中国图书馆学缺少对于公共图书馆的研究,特别是公共图书馆精神的研究。这一缺憾反映到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专著、教材中。在1980年代出版的那些图书馆学专著、教材中,公共图书馆的内容很少,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理念更是鲜有提及。1999年徐引篪、霍国庆的《现代图书馆学理论》有较大篇幅论及公共图书馆,但该书更多地涉及了西方图书馆界变革公共图书馆管理的内容,没有涉及公共图书馆的核心理念及其对于图书馆学基础的影响。直到吴建中《21世纪图书馆新论》出版,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理念才比较正式地进入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体系。本人的《维护公共图书馆的基础体制与核心能力》[3]等论文的发表后,公共图书馆研究逐渐形成气候。
近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研究,完全触及到了公共图书馆的核心理念。理论界不但清晰揭示了公共图书馆理念的发展脉络,指出了公共图书馆在现代社会民主化管理中的价值,而且指出了公共图书馆在维护社会信息公平、保障公民基本信息权利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指出了公共图书馆的“制度”意义。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我们反思以往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体系,以现代图书馆理念来改造或充实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2 图书馆读者权利研究
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属于基本人权,它来源于《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以及第二十七条“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国际图书馆界于上世纪30年代后逐步确立这一权利,并将其落实到图书馆政策文件与图书馆管理实践中。中国图书馆界对于读者权利的研究与认同远远晚于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的认同。清末建立的省级公共图书馆完全不认同读者权利的理念,李小缘形象地形容当时的馆员与读者的关系为“官与民”的关系。即使1949年以后,图书馆界十分强调“读者至上”、“读者第一”,但这种强调与尊重读者获取信息权利或利用图书馆权利的理念,有着实质性的差异。图书馆理论界对读者的管理、支配、教育的研究冲动,远远大于对读者权利的维护与尊重的研究冲动。
在1980年代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教材中,宓浩的《图书馆学原理》基于“知识交流论”,而知识交流论的一个重要理论成份就是读者,因而《图书馆学原理》试图将“读者”概念引入理论体系。但由于当时理论界没有了解“读者权利”的基本理念,因此在《图书馆学原理》中,仅涉及了读者类型、读者需求等传统“读者工作”的内容。1990年代后期黄纯元介绍了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图书馆权利宣言》[4],2002年李国新研究“图书馆自由”[5],2005年前后,国内学者对于“图书馆权利”的研究形成热点: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年“新年峰会”设立了“图书馆权利”的议题,《图书馆建设》出现的“走向权利时代”的专栏。所有这些研究,使得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中关于读者的内容,可以建立在由尊重读者阅读权利而派生出来的一系列命题的基础上了。
2.3 图书馆人文精神研究
现代图书馆的产生本身即是人文精神的产物。正是出于对社会底层人士阅读需求的人文关怀,才产生了公共图书馆。卡耐基捐巨款推动美国公共图书馆建设,韦棣华只身来华帮助中国发展图书馆,都是图书馆人文精神的最好体现。现代社会中公共图书馆服务重心早已转向社会弱势人群,如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人群。在网络时代,公共图书馆还承担着为弱势人群利用网络提供帮助、缩小社会数字鸿沟的责任。人文精神已经成为图书馆核心能力的一部分。但在中国图书馆界,这样一种图书馆服务传统迟迟未能建立。学者更多地关注对知识与信息需求强烈的人群——教学科研人员、决策者与经济界人士,有针对性的采购文献、改进图书馆的管理与方法,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对于信息需求较弱或需求处于潜在状况的社会弱势人群,则很难考虑他们,或者说不知道如何研究他们。
1990年前后,部分图书馆学家看到了中国图书馆学的这一理论盲区,开始研究图书馆精神,包括图书馆人文精神。如程焕文对于图书馆精神的研究。但这种研究很快淹没在市场化与信息技术两股浪潮中。直到2000年前后,图书馆事业的市场化被证明是死路,数字图书馆研究也逐渐降温,理论界重新开始关注图书馆人文精神。2005年前后,这种研究形成高潮。实际上,由于信息时代的商业化信息服务异常发达,公共图书馆,尤其广大基层公共图书馆在为高端人群服务方面越来越不具备优势,而对弱势人群实施知识与信息的人文关怀,既是图书馆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又是图书馆不可替代的核心能力。
2.4 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研究
由读者阅读权利和图书馆人文精神深入研究下去,很自然地派生出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的问题。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这一问题与具体的图书馆管理或服务相关联,但它与图书馆的社会职能关系更大。信息公平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理想,更是一种具有人文理想的人们追求的制度设计。现代图书馆体系就是这种制度设计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系统。因此,图书馆界十分关注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问题。国际图联成立了“信息自由获取与表达自由委员会”(FAIFE),美国图书馆协会成立了“知识自由委员会”(IFC),等等,这些国际重要图书馆协会成立有关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的机构,表明了这一问题在现代图书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此外,联合国也十分重视信息公平的问题,2003年在日内瓦和2005年在突尼斯的两次“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上,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成为会议通过的《原则宣言》和《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如“突尼斯承诺”中的“我们认识到,信息的获取和知识的分享与创建可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从而帮助所有国家实现达成国际共识的发展目的和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推动这一进程需要我们扫除障碍,使人们均能获得普遍、无所不在、公平和价格可承受的ICT接入。我们强调必须消除在弥合数字鸿沟方面遇到的障碍,特别是那些阻碍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充分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和为其国民谋幸福的障碍。”[6]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图书馆学家开始研究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李国新、范并思都有此类文章,蒋永福发表了一系列“信息公平”论文,出版了《信息自由及其限度研究》的专著[7]。尽管理论界对于此类问题存在分歧,但不论他们对于信息公平与自由获取持何种态度,这一问题已不可避免地进入现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并成为其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因此,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中势必引入这一内容,讨论这一理念,表达自己对这一理念的立场。
2.5 图书馆职业理念研究
图书馆作为一个职业,有自己的职业理念。这种职业理念表达了图书馆人对于这个职业的理解,帮助他们处理图书馆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图书馆的职业理念一般是通过图书馆界的宣言、声明、愿景、使命、核心价值表述出来。一个国家、地区或行业的图书馆界对于自己的职业理念的表述,集中表现了该国家、地区或行业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水平。例如国际图联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小学图书馆宣言》、《因特网声明》、《图书馆可持续发展声明》,以及《IFLA2006-2009年战略计划》中的“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图书馆权利宣言》和《图书馆核心价值》,等等,都代表了他们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水平。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在过去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中,又是一个薄弱环节。
2003年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引导人们开始关注图书馆职业理念,此后这一主题成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一个新亮点。2006年《图书馆杂志》开设专栏讨论“图书馆员:职业精神与核心能力”。湖南图书馆界的“长沙愿景”(2006年)、若干高校图书馆的“武汉宣言”(2005年),表明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对于图书馆职业理念的研究已经到达非常高的水平。而中国图书馆学会于2006年底启动的对于图书馆核心价值和《图书馆服务宣言》的研究,则表明了图书馆学界对于图书馆职业理念的高度关注。可以预见,一旦重新构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图书馆职业理念的内容必定成为新体系中的一大亮点。
2.6 信息技术中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是应用图书馆学的一个分支领域,但现今信息技术已经全面渗透到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成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国际图书馆学界对于信息技术给图书馆管理与服务带来的变化较为关注,国际图联曾发表《因特网声明》、《数字化环境下的版权立场》等文件,关注数字鸿沟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基础理论问题。信息技术应用中的基础理论问题,例如信息技术导致的数字鸿沟问题、信息的可获得性或可用性问题、系统设计的人性化与便利性问题、用户的参与与互动问题,等等,均可归结为信息技术应用中的人文精神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国过去的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库/图书馆集成系统研发、数字图书馆研发过程中,被研发者或多或少的忽略了。而造成这种忽略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图书馆人文精神的缺失,以及缺乏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有力指导。
2005年以来Web2.0的发展,给了图书馆人一个自我修正的机会。2006年出现的图书馆2.0研究热潮,更是图书馆信息技术与基础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图书馆追求系统的可用性与便利性,依靠用户的参与改善资源与信息组织。它被当作是一种技术,也被当作是一种理念。2006年于上海和2007年于厦门召开的图书馆2.0会议(即“Web2.0与信息服务”研讨会),主办方都是中图学会的数字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和理论专业委员会,参与者中也有许多非信息技术专业人士,这充分说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已经深入地介入了信息技术应用的研究。这种介入,大大拓展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疆域。
2.7 新图书馆史研究
图书馆史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传统强项,图书馆学家治史功力不弱。但略有些遗憾的是,过去的图书馆史研究过于偏重古代图书馆史的研究,而对于近现代图书馆诞生以来的图书馆史,研究却比较薄弱。例如,对于西方19世纪以来的图书馆史,对于我国晚清以来的图书馆史,研究就显得过于单薄。所以,以往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专著与教材中,图书馆史不能成为支撑或支持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内容。此外,图书馆史中存在过多的重大遗漏与错误,例如,西方图书馆学中对于“芝加哥学派”人物的错误介绍,对公共图书馆思想史的遗漏,中国图书馆学中对于徐家麟的遗漏。有些错误(如“理念派”、 “实用派”之说)甚至以讹传讹,影响到不少教科书的权威性。
进入新世纪,对于近现代图书馆史的研究明显加强。程焕文的《晚清图书馆学术思想史》经历数年时间而写作完成,填补了系统研究晚清图书馆史的空白[18]。本人《20世纪西方与中国的图书馆学——基于德尔斐法测评的理论史纲》通过实证方法系统研究近现代图书馆史,并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全面核对史料[9]。这些图书馆史的研究,也成为某些图书馆学观点的理论支撑。例如本人的《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就是以对于西方公共图书馆思想史的研究为理论支撑的[10]。这些图书馆史研究虽然没有正面开拓图书馆基础理论的新疆域,但它们能够使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体系变得更加稳固而可信。
2.8 其他
除了上述大幅拓展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领域外,还有一些领域的进展也能丰富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例如:
(1)网络著作权保护。网络时代信息的流动与传播的速度与广度的变化,使得网络著作权问题备受社会的关注。著作权人特别是出版者对于网络著作权的过度诉求,已经明显地打破了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平衡,影响了信息的流动与传播,进而影响了公众的利益。在国际网络著作权的立法博弈中,图书馆站在维护信息的最大流通与保护公众利益的角度,成为制衡出版利益集团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图书馆界研究、讨论网络著作权问题。中国图书馆学会发表了《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2005年),并以学会名义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立法。
(2)图书馆立法。图书馆法对于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传统图书馆学对于图书馆立法的支持很小,理论中仅强调图书馆法对于图书馆事业的支持,带有明显的行业局限性。现今图书馆学理论明确了图书馆法对于公民阅读权利的保障作用,以及在阅读权问题上对于政府与公众的协调作用。理论的进步使未来的图书馆法避免了“行业保护”,可望成为现代法学意义上的法律。
(3)图书馆公共关系。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苏醒,图书馆与社会公众、媒体、政府之间的关系越来越频繁。处理好这些公共关系问题,图书馆能够避免或化解危机、扩大自身影响、赢得政府的支持。以往图书馆学也研究公共关系,但更多地是图书馆层面的公共关系问题。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图书馆公共关系事件更多地表现为行业性公共关系事件,对这些事件的处理与研究,成为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很好案例。
(4)图书馆服务网络与延伸服务。体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公平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建立图书馆服务网络,使图书馆服务从中心城区的中心图书馆,延伸到边远地区。这一问题属于公共图书馆问题,同时也是地区图书馆布局问题。理论上这一问题不难解决,但在实践中,因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与行政管理区挂钩,符合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服务网络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近年图书馆人积极探索服务网络建设,尝试了多种多样的服务网络或延伸服务。服务网络的概念写入了《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文化部于今年在天津召开了“图书馆延伸服务”现场会。
3 重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
中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需要一个新的理论架构,以搭建起全新的、与现代图书馆理念相适应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体系。这个理论架构也许需要图书馆人进行更加艰苦的理论研究,但是,近年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变化,使我们知道了它至少应该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导言部分:图书馆的定义与类型。说明:简要介绍图书馆的定义、类型及相关概念,所有介绍的优先顺序应为:ISO/GB——成熟的外文辞典/百科——机构文献——经典文献,达到了解“什么是图书馆”的目的。
(2)图书馆史部分。说明:基础理论的体系结构中,史、论、方法的顺序并非必然将“史”列前。但图书馆学的“论”部分成熟度不如“史”部分,将“史”列前可以增加体系的稳固。同时观念史的介绍,实际也为“论”部分打下了基础。
①图书馆起源和发展。(说明从略)
②中外著名图书馆。(说明从略)
③图书馆观念的演化。说明:为避免将图书馆史变成按年代/朝代罗列图书馆,必须引入“观念史”的概念,通过对于图书馆从皇室私藏到社会信息分配的调节工具的演变的介绍,强化现代图书馆理念。
(3)图书馆职业部分。说明:立足图书馆职业讨论图书馆职业精神、现代图书馆理念、图书馆与社会,以及图书馆职业对于图书馆员的质量要求。这一部分是基础理论体系中的“理论”部分,重要的图书馆学原理、原则及图书馆的使命与核心价值等内容都将在这一部分进行讨论。
①图书馆员与图书馆职业。说明:介绍职业哲学的演化、职业能力要求(职业准入制度)、职业道德规范等与图书馆员相关的内容(引入重要的图书馆职业相关文件)。
②图书馆的职业使命。说明:将图书馆职业作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的职能与目标是什么,需要通过对各地区各类型图书馆(组织)的使命陈述或核心价值声明,介绍现代图书馆职业的最基本的理念,并讨论各主要使命与核心价值陈述的差异及形成原因。
③读者权利与信息自由获取。说明:局限于图书馆内部讨论图书馆职业精神,容易步入“行业保护”的误区。应该走出图书馆自身,从全社会角度,即从基本人权、公共管理、社会民主等角度,讨论图书馆职业行为的责任及所受到的社会制约,论证图书馆保障读者阅读权利与公民的信息自由获取权利的理念与社会操作。
④图书馆资源公平利用。说明:介绍信息公平的基本理念、实施信息公平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将公平服务的理念从公共图书馆延伸到其它类型图书馆、从文献资源延伸到所有图书馆资源。
(4)图书馆管理与服务部分。说明:本部分讨论现代图书馆理念指导下的图书馆管理与服务规范,属于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化。
①图书馆服务质量指标。说明:通过标准、文件(包括政策文件与“宣言”类文件)的经典文献的解读及案例,回答什么是好的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包括图书馆人性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②信息开放、共享与图书馆协作。说明:强化开放存取、开源软件、信息资源共享的理念,介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图书馆立场。介绍现有知识产权框架制约下的图书馆协作。
③特殊群体的服务。说明:主要是对于弱势群体的特殊服务,如对残障人士、阅读或上网困难人士服务的服务理念与服务要求。
④信息技术应用的原则。说明:信息技术对图书馆的影响。图书馆人对于信息技术的要求、态度(追求技术的开放、易用性或便利性、使用便于用户参与和互动的技术与服务)。
⑤用户信息素养。(说明从略)
(5)图书馆研究部分。说明:本部分属于科学研究方法,属于从事图书馆学研究所必须掌握的方法。因为本部分同时也介绍了科学研究所必须了解的信息源与人物,因此不采用“研究方法”一词。因为本部分的方法同时也是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研究的方法,所以不采用“图书馆学”一词。
①文献与机构信息源。说明:介绍图书馆研究所必须掌握的信息源,包括期刊、图书、工具书、网络数据库等文献信息源,以及UNESCO、IFLA、ALA、LSC(中图学会)等机构信息源。
②科学规范与研究方法。说明:从事图书馆学研究必须遵循的科学研究规范,以及做研究必须掌握的信息获取、社会调查、数据处理、论著写作等研究方法。
③经典与大师。说明:任何一个学科的“基础理论”,都负有介绍该学科经典文献与大师的任务。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专著或教材应该承担起宣传甚至“制造”图书馆学的经典与大师的任务。
4 结束语
4.1 关于体系中内容的选取
构建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也许艰难,但更艰难的还是如何实现它,或者说是如何凭借这个框架建立起新的图书馆学基础理念体系。这一任务首先面临的是选取内容。宓浩当年曾经提出过一个非常漂亮的框架:“知识交流论”,但最终完成的《图书馆学原理》却未能摆脱那个时代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教材的桎梏。其原因就在于当时的图书馆学还缺乏足够的可以支撑其框架的内容。我设想的构建上述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框架的内容,应该是本学科中最成熟的内容。比如是现有图书馆学中已经被深入研究或反复讨论过的内容,或者是各种标准、工具书、政策法规、学会/协会文件。以往基础理论教材中一些具有人为性或体现作者个人学术观点的命题,例如“图书馆的性质”,一般不再采用。这里所说的成熟不代表没有争议,但即使有争议,也应该是建立在成熟文件基础上的争议。例如学术界对于《公共图书馆宣言》、《图书馆权利宣言》可能有异议,但这些“宣言”本身是成熟的、有权威性,它们的思想及论证、讨论就可以作为内容。这样选取内容的目的,在于通过成熟内容构筑一个稳固的“基础理论”,避免无谓分歧。上述框架的设计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内容的成熟性。就是说只有我们认为有了足够的成熟内容,才在框架体系中设置相应的章节。尽管如此,仍难以保证体系构建过程中可能遇到成熟内容不够的情形。但上述框架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内容增删并不困难,实际的体系构建过程是一个研究过程,完全可能对体系进行调整。
4.2 关于基本理念的贯穿性
上述框架的特点之一,是以现代图书馆职业理念作为一根贯穿整个体系的红线。这种职业理念,于良芝认为“包括现代图书馆职业的先驱所秉承的理想主义和人文主义信念,也包括新一代图书馆员所倡导的信息平等、互助合作、技术创新精神”。也许我们还可以作进一步的概括与修正,如将互助合作改为资源共享与协作。现代社会之所以要动用公共资源建立与发展图书馆,是因为社会需要图书馆承担某种使命。一般而言,社会运用公共资源建立与发展的服务,是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同时商业化活动所不能替代的服务。图书馆的基本理念,首先要包含社会需要图书馆承担的某种使命的理由。例如,保障社会信息公平是社会建立公共图书馆体系的理由,图书馆的基本理念中必然要包含信息公平的基本理念。此外,要实现图书馆的高效运作,我们也要遵循某些准则,如信息资源共享。这些准则也属于现代图书馆职业理念。问题在于,只有实现了以现代图书馆职业理念的贯穿始终的体系,才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严谨与完整的体系。尽管我们在上述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框架设计中增加了一些说明,但也许仍难以看出基本职业理念的一以贯之。其实,正因为是理念,是可以融入管理与服务的东西,我们很难在框架中将他们一一表现出来。而在具体内容的研究中,基本职业理念就成为我们研究的价值观,可用来判别各种观点、衡量具体操作。只有做到了这一点,现代图书馆职业理念才真正称得上是一根贯穿整个体系的红线。
4.3 关于某些重要内容的遗漏
在上述框架中,我们遗漏了许多基础理论体系中存在的内容。一些属于学科自我完成的内容,如学科的对象与性质,既属于不成熟的内容,也是与图书馆职业缺乏内在必然联系的内容,被我们删除了。除此之外,还有“图书馆事业”、“国家信息政策”、“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等国外同类教材中常见的内容也没有出现在上述框架中,这是因为我们无法在上述框架中为他们找到准确的位置。我们希望通过对于这么一个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框架的讨论,最终明确什么内容是必须的,什么内容是可以放弃的,这些必须的内容应该放置在什么位置,又要如何才能从中体现现代图书馆的职业理念。
〔收稿日期〕200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