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工作的思考论文_李新义

关于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工作的思考论文_李新义

无棣水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1900

摘要: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存在问题,如制度体系不完善,专家责任难以落到实处,预验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较浓,抽样检测、观测资料缺失,预验收工作滞后,项目法人力量薄弱等。我们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一是对验收的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优化与完善,二是去除当前行政化的问题,三是严格做好检测、监测工作,四是加强鉴定承担单位的资质化管理,五是妥善处理技术预验收与相关工作的关系。

关键词: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思考

在水利工程建设生命周期中,技术预验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本文对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在此基础上,对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为推进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验收质量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存在问题

1.制度体系不完善

虽然我国针对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法规,但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完善,导致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出现执法不严的情况,从而影响验收管理工作的成效。比如《建筑法》只是对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缺乏执行力。《规程》中关于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的规定相对较为细致、全面,但主要适用于规模大、管理层级多的项目,对于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的水利工程并不适用。

2.专家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规程》对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工作的适用条件、实施方式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对参与验收工作的各方人员的责任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参建单位的成员一般拥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技术预验收工作。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如果技术预验收工作出现失误,结果只是撤回鉴定书,很难对专家进行追责。对于一些徇私舞弊的专家,结果只是取消其参与验收工作的资格。由于没有建立严格的专家责任制,给专家玩忽职守,甚至徇私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影响到技术预验收工作的权威性。

3.预验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较浓

项目法人的竣工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预验收工作应该由项目法人独立负责。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项目法人往往存在时间紧、专业性不够等问题,导致工程验收质量不佳,对后续的政府验收造成一定的难度和风险。有的地方政府直接把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考核中,对验收工作进行行政化干预,这种做法不但会打消分验收主持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技术预验收工作的功能。

4.抽样检测、观测资料缺失

判断水利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是各种检测资料。抽样检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直接决定整个工程质量判断的效果。近年来,我国已经针对水利工程抽样检测制定了相关规范,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工程监测设施不足,导致对水利工程的检测数据不完整。在无抽样检测的情况下,专家只能根据合同工程验收的结论对对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做出评价,这样的评价是不完整、不科学的。

5.预验收工作滞后,项目法人力量薄弱

水利工程专家组中的参建单位工作人员都是从其他各职能部门临时抽调的。一旦工程完工,他们都会返回自己的岗位,从而导致竣工预验收工作开展缺乏充足的人员协助。对于一些尾工处理、审计决定、专项验收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协助专家组查阅资料和解答问题,对专家组预验收工作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

1.对验收的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的相关规定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在实际进行验收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有更加合理的参照,一定要对相关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第一点,要对当前在小型水利工程方面验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善。第二点,要进一步加强验收工作各种程序以及具体内容的精细化程度,加强验收工作的可操作程度,加强验收的规范程度。第三点,要进一步细化组织方式方面的具体规定,其中包括工作的具体时间、以及经济花销等等,从而确保预验收工作的整体效率。

2.当前行政化的问题应该进行去除

当前我们国家在实际进行预验收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强的行政化问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可以转变考核的方式,将具体的指标设定为考量验收工作的整体进展。在实际进行预验收工作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参与建设的相关单位的实际配合程度。建议把预验收工作作为参建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指标,提高其参与预验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样,验收主持单位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主持预验收工作,去除预验收工作的行政化色彩。

.严格做好检测、监测工作

抽样检测资料的完整性十分重要。应通过法规条文的形式把抽样检测的内容、频次固定下来,强制性实施。这不仅有利于工程运行管理,也能够为工程预验收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撑。对于不按照规定配备检测设施,实施抽样检测的工程,或管理不善导致资料缺失严重的工程,一律拒绝验收。三是规范检测程序保障检测有效性。在第三方检测和“飞检”过程中,一是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为检测工作作好基础保障。二是保证检测单位及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同时到场见证。三是做到检测取样工程区域达到养护龄期方可取样,取样点分布合理和样品必须拍照取证保存。四是做到检测报告及时下发,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所有检测资料和结果及时归档,以便后期查询。

4.加强鉴定承担单位的资质化管理

目前我国水利行业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单位能力水平层次不齐,加上缺乏相应的能力评价和信用体系,导致整个工程验收技术鉴定行业比较混乱。达到什么样能力和水平的鉴定单位才能较好地完成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这是项目法人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建议我国政府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承担单位进行资质化管理,提高鉴定承担单位的门槛。

5.妥善处理技术预验收与相关工作的关系

技术预验收工作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环节。因此,在进行技术预验收工作时,要妥善处理其与相关工作的关系,同时从事技术预验收的工作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构建与其它环节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机制。其一,处理好与鉴定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技术预验收要吸收鉴定工作成果,另一方面要对鉴定工作成果进行检查。其二,处理好与质量监督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认真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另一方面把质量监督机构作为技术预验收的对象。

三、结语

技术预验收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重要的控制手段。但由于制度体系不完善、专家责任制难以落实、行政化色彩浓厚等诸多问题影响,导致这项工作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切实抓好水利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这不仅是实现水利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而且对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陆春华,刘金生,张伟.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水利技术监督,2017,25(2):24-27.

[2]刘红宝,李立刚,游建京.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与实施[J].水利发展研究,2009,9(12):55-56.

[3]黄剑华.对贺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遗留问题的思考[C]//广西水利水电技术专业学术研讨会.2008:70-71.

论文作者:李新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2

标签:;  ;  ;  ;  ;  ;  ;  ;  

关于水利工程技术预验收工作的思考论文_李新义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