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思想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新思想_唯物辩证法论文

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思想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新思想_唯物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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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 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是从适应中国与世界现实需要出发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当代中国与世界的主要矛盾。在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过程中,邓小平十分重视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眼于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因此,邓小平主张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对抗性的矛盾。这一构想体现了邓小平巧妙地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独创之处,充分表现出原则性和灵活性、目的和手段的高度结合。

关键词 邓小平 一国两制构想 辩证唯物法 新思路

用“一国两制”方式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邓小平的伟大创造。这一理论构想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还生动地体现了邓小平创造性地掌握和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新思路。本文仅就“一国两制”构想所体现出的邓小平这位辩证大师巧妙地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独到之处,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通盘考虑解决中国与世界的主要矛盾

邓小平构建“一国两制”理论完全是从适应中国与世界现实的实践需要出发的,是出于更好地解决当代中国与世界的主要矛盾的考虑。

1977年7月,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以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二。 一是如何加速实现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振兴的问题。当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克服十年动乱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尽快恢复和挽救已经面临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加紧追赶迅速发展的世界历史潮流,为全人类的发展作出我们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这自然是一个主要问题。二是如何尽快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个民族大义、民族感情的问题,同时也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振兴密切相关。那么,在我国现实的实践中应该如何处理这两个主要问题的关系呢?邓小平的基本思路是追求“两全”,把两个目标融为一体的思路。他的着眼点又首先是发展问题。要发展,要一心一意搞建设,就必须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国内外环境。为了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尽快消除海峡两岸的分裂敌对状态,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祖国统一的实现,不仅能使我国有一个长期和平发展的国内环境,而且必将在经济、政治、文化和国际事务中更好地促进中华民族的发展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更有力地推动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振兴。

其次,邓小平建构“一国两制”理论也是从世界现实的实践需要,从人类实践的高度出发,兼顾解决世界的主要矛盾,从而更好地维护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要解决中国的统一和发展问题还必须放眼世界,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背景。邓小平对国际形势作了十分清醒的分析和估计,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两大主题作了明确的概括。他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而“南北问题是核心问题”。〔1〕这就是说,发展是时代的主旋律。 所以,他认为“应当把发展问题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2 〕这里实际上已涉及两大主题的关系问题。一般说来,发展问题是核心问题,而和平则是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反之,世界各国的发展,尤其是第三世界的发展,又是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内在基础和根据。

由此可见,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理论,不仅是从中国的现实和实践需要和可能出发,以有效地解决中国的主要矛盾,而且也是从世界现实的实践需要和可能、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更好地解决世界的主要矛盾。邓小平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纳入到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振兴中华的大目标之中,纳入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发展进步的战略轨道之中,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把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放在一盘棋上来考虑,来寻找一条解决问题的新路子,这种新办法、新路子必须既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又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振兴,又能避免冲突,有利于稳定世界局势,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并且还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的现实可行的途径。他终于提出了“一国两制”这种“稳定世界局势的新办法”,使我们从有可能爆发武力冲突的“死胡同”里找到了一条光明的“出路”。面对中国和世界如此复杂的矛盾格局,能够找到这样一种既有利于解决中国的主要矛盾,又有利于解决世界的主要矛盾的现实途径,这充分体现出邓小平这位伟人的大视野和大思路,以及他的聪明睿智和高瞻远瞩。

二、注重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邓小平在寻找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现实途径时,是在全局把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着眼于对立双方如何在矛盾统一体中求同存异,各自从对方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共同得到发展。

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3〕这就是说,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相结合,才构成了事物发展的动力。但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人们往往夸大了矛盾斗争性的作用,认为“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只讲斗争性,不讲同一性。在社会生活中,片面强调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对立和对抗,而很少注意甚至完全忽略了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殊不知不讲矛盾的同一性,就会破坏矛盾统一体,对立双方就不能“共居”,就失去了彼此间的对立和斗争赖以存在和展开的场所。这样,现实的、具体的矛盾斗争也就不见了,自然也就谈不上事物本身的存在与发展。所以,只讲矛盾的斗争性,貌似革命,实质起到了激化矛盾,破坏事物存在与发展的条件,导致事物向不利方面转化的作用。正是这种片面性的错误认识构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错误路线的哲学基础。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反映出邓小平在分析和解决国内外矛盾时,坚决摒除了这种片面性的错误认识,一改人们长期形成的理论思维定势,较多地注意到两大对抗阶级之间和两种对立制度之间同一和一致的方面,着眼于对立双方求同存异、和平共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致力于化解对抗、避免冲突,促使矛盾双方达到新的平衡和统一。

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看做僵化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看做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4 〕邓小平就是把我国业已存在的两种制度看作“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才真正看到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现实希望和可能,并且竭力寻求化解二者之间的对抗、促其达到新的平衡和统一的现实途径。他的着眼点就是我们现实存在的两种制度这样的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即对立双方如何在求同存异、优势互补中更好地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又“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即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使二者“成为”同一的,使二者之间的分裂和对抗转化为和平统一的新局面,应该如何积极创造这样的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他终于创造出了这样的转化条件,这就是保留港、澳、台现行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使这些地方继续保持和平稳定的发展和持续繁荣的局面;就是在一个国家内实行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谁也不吃掉谁,相互尊重,共同繁荣;就是“一国两制”这一伟大的战略方针。

人类作为历史主体的使命,就在于顺应客观规律,适应时代潮流,积极创造促使矛盾转化的条件,不断努力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改变世界、创造历史的伟大目的。邓小平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创造性地设计和建构的“一国两制”方针,就是促成这种革命性转化的条件和契机,它已经部分促成,并将完全促成祖国和平统一的实现。

“一国两制”构想立足于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对立面“成为”同一,着眼于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这种精神境界不仅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的结果,也是他对中华古老文化传统中“和合”精神的继承和发扬。

中国古文化中蕴含着极为丰富而又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和合”思想就是一种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和”的意思为和谐、和睦与和平;“合”的意思为合作、结合与联合,所以,“和合”代表着由不同质的要素结合在一起而构成的整体系统。“和合”精神并不否认差异、矛盾及必要的斗争,而是在承认差别、对立和斗争的基础上讲“求同存异”,讲有条件、有限度的斗争。即必须依据事物的本来面目,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事物的转化,达到新事物也就是新的“和合”状态的产生。“和合”思想在中国有着渊远流长的文化传统。不仅孔子“和为贵”的思想观念世代相传,潜移默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而且,早在孔子以前的中国古老易学中,就已经蕴含着深刻的“和合”思想。易学强调阴阳平衡,讲究卦、爻间的平衡对称及其相互间的“和合”关系。各爻、各卦间虽然相互区别,但却不能相互割裂,而是在相互联系中“各正其位”,统一于完整的共同体当中,这种关系就是和合关系。最早体现在易学思想中的这种平衡观,以后进一步演变成中国古代哲学家的自然观与社会观。“和合”思想不仅贯串于中国文化的始终,而且随着人类文化的交流已走向世界。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学者则进一步将其同人类发展的未来联系起来。有的学者认为在中国文化中,善既非阴又非阳,而是两者的动态平衡;恶和害则是二者不平衡。所以,阴与阳对于和谐的社会与生态体系来说,都是极为必要的。因而,追随《易经》,将会使社会变迁中的冲突减小到最低程度。〔5〕

可见,努力寻求和保持人类社会内部及社会与自然间的和合关系,乃是古今中外思想家共同的价值目标。“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不仅有利于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而且有利于“消除爆发点,稳定国际局势”,〔6〕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和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体现出一种极其博大的和合精神。

显然,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不仅在理论上突破了人们片面理解唯物辩证法的思维定势,在人们习惯于大讲矛盾斗争性的理论氛围中,敢于关注矛盾的同一性问题,并从这里入手去思考大题目,谋划大文章;而且他的战略眼光也同时关注到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后,两种制度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实践前景。邓小平清楚地看到,不管港、澳、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生活方式等与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有多么大的差异,它都不会大于我们彼此之间的共同利益。比如,维护大陆与各特别行政区经济上更进一步的发展与繁荣及政治上的和平与稳定,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国际事务和外交活动中更好地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尽快实现中华民族的强大与振兴,等等,这些就是对立双方或对立各方最大的统一和一致,是民族大义和整个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要求,是我们在诸多的“异”中所应当谒诚以求的最大的“同”。此外,即使在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所存在的重大差异中,也可以找到许多的共同点,彼此间可以相互交流切磋,共同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发扬光大作出新的贡献。至于两种制度之间在经济生活和其他领域中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优势互补、互相支援的问题,就更不消说了。可以说,也正是这种光明的实践前景鼓舞着这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去刻意建构“一国两制”的战略方针。

三、着眼于对立面的融合与统一,用和平的方法解决对抗性矛盾

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矛盾解决形式的多样性。一般说来,解决矛盾的基本形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矛盾的一方克服一方;二是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三是矛盾双方经过一系列的发展阶段,最后达到对立面的“融合”,即融合成一个新的事物,使矛盾得到解决。比如,城市和乡村的矛盾,经过长期的发展以后,就会使它们之间的差别和对立逐步缩小,最终达到对立面的“融合”,形成完全新型的居民点。

邓小平在思考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方式时,显然认为一方克服一方的形式不可取。他说:“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何在呢?是社会主义吞掉台湾,还是台湾宣扬的‘三民主义’吞掉大陆?谁也不好吞掉谁。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只有用武力解决,这对各方都是不利的。”〔7〕而第二种形式更不可取,也毫无根据和可能。 所以,“一国两制”构想实际上是着眼于解决矛盾的第三种形式,即着眼于对立面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的逐步融合与统一,利用这种解决非对抗性矛盾的和平的方法来解决两种制度之间的对抗性矛盾,设想经历半个世纪甚至更长时间的发展,海峡两岸(也包括港澳与大陆)将逐渐融为一体,融合成一个更加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那么,“一国两制”的政策在五十年内会不会改变呢?五十年以后情况又会是怎样呢?是否还将继续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呢?当然,这还要看发展。邓小平指出:“我们在协议中说五十年不变,就是五十年不变。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到了五十年以后,大陆发展起来了,那时还会小里小气地处理这些问题?所以不要担心变,变不了。”〔8〕他还说:“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 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当然,那时候我不在了,但是相信我们的接班人会懂得这个道理的。”〔9 〕这就是说,邓小平是把“一国两制”构想作为一项长期稳定的战略方针提出来的,它决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因为这种矛盾解决形式不同于前两种形式,它不可能在短期内使矛盾得到彻底解决,而必须在矛盾双方经过长期的、一系列的发展阶段以后,才能最终达到对立面的“融合”与统一,使事物进入新的和合状态。

在我国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毛泽东曾经创造性地运用和平赎买的方式来解决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就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对抗性矛盾而言,用“一国两制”构想来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同前者用和平赎买政策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是相同的。但仔细分析起来,这两种矛盾的具体情况和解决方式又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地说,前者是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两个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矛盾,不涉及国际关系问题,矛盾关系并不那么复杂,所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把民族资产阶级所占有的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也就不复存在了。这种矛盾解决形式,实际上还属于一方克服一方的形式,即上升到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依靠政权的力量,使用和平的方法,战胜、克服或吃掉了作为剥削阶级的民族资产阶级,使这个阶级的成员由剥削者改变为劳动者。这种解决矛盾的方式,也曾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好的反应,对我国迅速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后者则是要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两种制度之间的对抗性矛盾,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所造成的遗留问题,使这种矛盾又牵扯到国际关系,因此,要比前一种矛盾关系复杂得多。可是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又必须勇于面对并善于处理这种复杂的矛盾关系。邓小平就是想以正确处理两种制度之间的矛盾为契机,去解开这个难解的绳结,去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一国两制”构想就是这样适乎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的。

按照这一构想去解决祖国统一问题,虽然也是用和平方法解决对抗性矛盾,但却不同于解决前一种矛盾那种在短时期内一方克服一方的形式。邓小平指出,用“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美国应该是能够接受的,台湾也应该是能够接受的,采用这种方式“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你,这不很好吗?”〔10〕这种矛盾解决形式实际上是着眼于矛盾双方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融合与统一,致力于化解对抗,缓和矛盾,促使我国内部两种制度之间的分裂对抗转化为和平共处,尔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通过对立双方在各个领域里的密切交流和合作,逐步地扩大“同”缩小“异”,趋向融合与统一。这实际也是一种打时空差、分步走的矛盾解决形式,即把矛盾的时空形式与其实质性内容相对拉开一点,首先从空间形式和部分实质性内容上解决两种制度的分裂对抗问题,使国家尽快在主权、领土、防务和外交等方面统一起来,达到和平共处、合作发展的和合状态。这样做于国、于民、于全世界都有利,所以要尽快地促其实现。至于两种制度要真正达到在其他一些实质性内容上的完全融合与统一,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可以顺乎自然地冷处理,把过程放慢一些,否则,欲速则不达。

四、灵活贯通的思维方法

从“一国两制”构想中可清楚地看出邓小平运用唯物辩证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的灵活贯通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首先表现在原则性和灵活性、目的和手段的巧妙结合上。邓小平坚持将一个国家的立场、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视为铁的原则,毫不妥协退让。他在1982年9月24 日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曾严正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周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待,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待。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11〕1983年6月26日,他在会见外宾时还明确表示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说“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12〕针对一些人分裂中国的图谋, 他还强调不能放弃用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说“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这是一种战略考虑。”〔13〕此外,他还揭露了台湾某些人想搞“一国两府”的伎俩,说这实际上还是搞“两个中国”,“现在联合国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怎么能把台湾当局称为中国政府呢?这不行”。〔14〕这些毫不含糊的语言,鲜明的立场和观点,充分体现出邓小平坚定的原则性,也体现了我们党和人民实现祖国统一的伟大目标不可动摇的决心。

邓小平在坚持“一个国家”的原则立场的同时,又把实行“两种制度”作为实现祖国统一的手段。“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前者是原则,是目的;后者是策略,是手段,所以“一国两制”这一概念或提法本身就体现了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目标和手段的巧妙结合,众所周知,无论多么崇高伟大的目的,如果找不到切实可行的方法或手段,就根本无法实现而流于空谈或空想。

实现祖国的统一,是我们的伟大目的。邓小平认为要实现这个目的,解决祖国统一的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15〕而用非和平方式对有关各方都是不利的。所以,除非海峡彼岸准备实行“台湾独立’,或者帝国主义武力侵略台湾,就不应当用武力来解决,而应当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早在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曾经设想过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在具体政策上也曾作出很大让步。但由于后来国内外局势的变化,这个设想未能实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变化为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提供了新的条件。邓小平为了适应新的实践需要,就把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纳入到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振兴中华及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目标之中,大手笔地进行总体设计,并以无比宽阔的胸怀和无比宽宏的态度在具体政策上作出了最大限度的妥协和退让,终于找到了用在“一个国家”内部实行“两种制度”和平共处的办法来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现实途径。“一国两制”方针正是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目的和手段的高度统一与巧妙结合,体现了唯物辩证法讲求对立而又统一的灵活贯通的思维特点。

其次,邓小平这种灵活贯通的思维方法还表现在善于把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联系起来进行内外相互延伸的思考这一方面。当然,解决国内和国际问题,处理内政事务和外交事务有不同的原则、方针和政策,但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又是一致的。邓小平特别善于把二者联系和贯通起来进行思考,把解决国内问题的原则延伸到国际问题的处理上,也把解决国际问题的原则引伸到国内问题的处理上。这种思维视角的相互联系和灵活转换,常给人以启发,使人产生新的思路,产生理论思维新的升华和飞跃。这也正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总特征的辩证思维所内含的创造性机制和生命力的表现。

邓小平把解决祖国和平统一问题的思路延伸到解决国际争端问题上,把“一国两制”构想也视为“稳定世界局势的新办法”,他认为世界上的许多争端可以用类似“一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否则始终顶着,僵持下去,总会爆发冲突,甚至武力冲突”,并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主张“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16〕他还更明确地指出:“‘一国两制’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来的,但是这个思路可以延伸到某些国际问题的处理上。好多国际争端,解决不好会成为爆发点。我说是不是有些可以采取‘一国两制’的办法,有些还可以用‘共同开发’的办法。‘共同开发’的设想,最早也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来的。我们有个钓鱼岛问题,还有个南沙群岛问题。”〔17〕他坚信,“一国两制”构想不仅在我国行得通,而且会在国际上引起反应,为世界各国提供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

总之,“一国两制”构想生动地体现了邓小平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新视角、新思路及灵活贯通的思维方法,在新的实践中把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原则推向了新的理论高度。对唯物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也正是邓小平得以成功地建构“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原因之一。

来稿日期:1997年5月28日。

注释:

〔1〕《邓小平文选》三卷第105页。

〔2〕《邓小平文选》三卷第282页。

〔3〕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4〕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10月第三版第111页。

〔5〕参见华和:《太极易经柱、 “和合”数表与中华和合精神》载《光明日报》1996年10月10日第8版。

〔6〕《邓小平文选》三卷第68页。

〔7〕《邓小平文选》三卷第59页。

〔8〕《邓小平文选》三卷第73页。

〔9〕《邓小平文选》三卷第217页。

〔10〕《邓小平文选》三卷第86页。

〔11〕《邓小平文选》三卷第12页。

〔12〕《邓小平文选》三卷第30页。

〔13〕《邓小平文选》三卷第87页。

〔14〕《邓小平文选》三卷第364页。

〔15〕《邓小平文选》三卷第101页。

〔16〕《邓小平文选》三卷第49页。

〔17〕《邓小平文选》三卷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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