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我国的指数存托凭证(论文文献综述)
梁靖雅[1](2021)在《中国存托凭证存托人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
何俣[2](2021)在《注册制下红筹企业跨境发行与上市的法律冲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刘李青[3](2021)在《九号公司发行CDR的融资案例研究》文中提出
张鹏[4](2021)在《ADR与A股的价格发现关系》文中研究说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许多公司除了在本地上市以外,也会在进入国外的股票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投资者能够更加容易的进入国外市场。国际投资与国际融资成为现代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新兴经济体的企业为了能够获得广阔的融资平台,越来越多的在本土和境外市场交叉上市,这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研究,其中一个重要话题就是本土市场和境外市场在价格发现过程中谁更加重要。考察外国市场在新兴市场的股票价格发现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无论从上市企业、投资者还是决策者的角度来说,成熟且有效的外国市场能够给予股价合理的价值,同时在借鉴学习的过程中带动新兴市场的发展,提高本土市场的信息效率。目前大量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上市。美国ADR分为场内和场外市场,本文分别选取2007年11月5日到2020年9月30日在A股上市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场内ADR的9家企业和3家发行场外ADR的企业为样本。通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分析了价格发现的领先滞后关系,通过永久短暂模型计算两个市场在价格发现过程中的贡献度。利用BEKK-GARCH模型考察中美市场的波动溢出关系。实证结果表明,12家样本公司有1家股价不存在协整关系。11家具有协整关系的企业中,其中3家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还有8家存在ADR到A股的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误差修正模型表明场内市场ADR对于A股标的股票的修正力度更大。场外市场中两支股票表现为A股股票对ADR的修正力度更大,1支股票的ADR对A股股票的修正力度较大。通过PT模型发现,ADR的平均价格发现贡献率达到57.78%,本土市场为42.22%。BEKK-GARCH模型显示,场内市场存在ADR市场向A股股票的波动溢出效应,场外市场存在双向的波动溢出效应。结果整体上表明ADR对标的股票有一定程度的影响,ADR有助于价格发现。这为“沪伦通”今后的合作与监管提供了启发。随着“沪伦通”的开通,我国股票市场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打开,华泰证券已经发行第一支GDR成为首个在“沪伦通”机制下同时在中国与英国市场上市的企业。存托凭证是“沪伦通”实现互联互通的重要工具,那么未来英国市场和中国市场谁在价格发现过程中会发挥主要作用呢?做出前瞻性的预测对未来“沪伦通”的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与美国市场类似,英国市场在各方面优于我国股票市场,信息传递效率更高,因此我国投资者会开始参考英国市场股价的走势,GDR会开始影响价格发现。政策启示在于:第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第二是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第三是鼓励企业走出去;第四是防范国际金融风险。
蔡丽楠[5](2021)在《中英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制度差异性研究——基于沪伦通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沪伦通以双向开放国际资本市场为宗旨,促进上市公司跨境融资与市场绑定。目前,在伦敦证券交易所西向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②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而在上海证交所东向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的上市公司却很少见。本文分析反向跨境上市的局限性和"法律绑定"假说理论,探讨东向发行DR的潜在优势,上市公司在交易所跨境发行两类存托凭证的条件和机制差异,以及相关的法律和监管问题。展望未来,我国应以提升境内交易所国际资源竞争力为抓手,在厘清存托凭证架构关系的基础之上,对沪伦通跨境监管机制及执行效力加强协调,进而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
葛君梅[6](2020)在《沪伦通新环境下存托凭证会计处理探究》文中提出"沪伦通"在不突破中国境内资本管控的前提下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建立双向转换机制,保持DR与基础股票间的价格联动,有利于市场自主调节DR供需,存托凭证再受广泛关注。本文基于沪伦通"资本开放大棋"的时代背景,对国务院及证监会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股本"科目对境内投资人CDR与境内基础证券发行方GDR进行会计处理,并就其信息披露要求予以明确。
林容梅[7](2020)在《市场时机视角下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路径及其影响研究 ——以药明康德为例》文中指出二十世纪末,国内新兴产业开始迅猛发展,随着而来的是新兴产业企业大幅增长的融资需求,可国内A股市场却无法满足该需求,因而大部分企业纷纷开启赴美上市新篇章。然而遗憾的是,火爆的中概股行情却没能持续,中概股企业在2010-2012年期间遭遇的信任危机以及2014-2015年期间中国A股牛市行情使得在中概股企业中出现大规模退市并开启回A旅程的局面,因此中概股回归便成为了当时A股市场中引人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当前鼓励分拆上市以及全面实施注册制的发展背景下,文章从市场时机的角度具体研究药明康德通过业务分拆以IPO方式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案例,旨在为以后也期望通过在国内资本市场进行资本布局的方式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中概股回归提供借鉴参考。首先,基于市场时机的视角,对中概股海外上市、私有化退市以及回归A股市场的整体环境进行研究分析,分析发现在各个事件发生阶段整体是存在市场时机的,并对目前已出现的回归路径进行简单总结,继而指出中概股回归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为后文具体分析药明康德选择特殊回归路径的动因奠定基础。其次,站在市场时机的角度就药明康德回归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先是研究分析药明康德海外上市、私有化退市以及业务分拆上市过程中所存在的市场时机,并具体介绍药明康德所采取的“业务分拆-私有化退市-IPO上市”特殊的回归路径,继而分析指出药明康德选择该条特殊的回归路径主要是由于监管趋严,借壳择机阻力大;政策支持,发展环境可观;分拆上市,估值优势明显;战略布局,资金需求旺;IPO上市,传递良好信号。再次,分析指出药明康德选择该条特殊的回归路径所带来的影响,比如拓宽了融资渠道、能调整筹资布局、放大股权激励效应以及便于专业化经营。最后,基于鼓励优质中概股回归以及回归后中概股企业能获得更好发展的目的,提出几点启示:第一,站在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期望回归的中概股可以将各个资本市场的估值差异分析纳入其上市地点以及上市板块决策的考量;第二,目前政府已出台了各项政策,中概股公司应该抓住机遇,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第三,中概股公司应该辩证地看待已有的回归路径,结合自身的特点,从而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回归路径;第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以及发展的关键都是价值创造,因此中概股公司应该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其内在价值。
郭锋[8](2020)在《中国存托凭证(CDR):基本原理与制度体系》文中提出新证券法第2条规定了存托凭证,从而在我国法律中扩大了证券的内涵和外延。存托人以自己名义独立签发存托凭证后,与基础证券相分离,并独立产生法律效力,投资者行使权利、享受利益以存托凭证为依据。存托凭证投资者,不是基础证券发行人登记在册股东,不能以股东身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使有关权利。本文认为,尽管存托凭证投资者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相当,但因不直接持有基础证券,只能视为准股东,享有准股权。本文第一次系统提出存托凭证的6个特征、总结出存托凭证投资者4个特殊保护规则。在文章主体部分,本文结合我国2018年以来推出的红筹企业CDR、沪伦通CDR,系统介绍了存托凭证的概念与特征,存托凭证的产生、发展与功能,存托凭证有关主体的职责与义务,存托凭证发行与上市,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存托凭证投资者保护规则,存托凭证跨境转换,存托凭证监管,存托凭证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
张泽辰[9](2020)在《法定证券概念的调整与证券犯罪规制的关联》文中指出新修订的《证券法》将证券分为常规证券、境外证券、特殊证券及金融产品四大种类,明确增加了包括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及资管产品在内的三种新类型,大大拓展了《证券法》的适用对象,但与此同时也删除了关于证券衍生品种参照适用《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与有待出台的《期货法》相对接。法定证券概念的调整会对证券犯罪规制产生较大影响,两者间具有密切的关联度,对相关具体犯罪的认定亦存在一定影响,从而有必要及时推动《刑法》的联动修改,发展多元化的刑法立法体系,有效解决《证券法》与《刑法》在立法衔接上存在的困境与间隙,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惩处。
宋澜[10](2020)在《新《证券法》下境外发行人参照适用上市公司规则的原理及径路——兼论保障“股东权益相当”的难易》文中认为境外发行人的法律管辖与适用冲突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回答的问题。《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概要性地要求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依法履行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法律责任是一个超越部门法划分、超越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所有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强制性规定"的庞大体系。世界银行在考察一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营商环境时,也是分"股东治理指数"与"纠纷调解指数"两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估。由此,依据起源于货币金融学的全球要素"一价定律"理论,境外发行人除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外,在一线监管标准、投资者权益保护、社会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应当原则性地参照东道国针对上市公司的既有规则。相较于实体法上具体规则的统一性,实现境内外投资者对等保护的难点在于我国商事立法事后救济的现状。对此,要增强制度自信,更要克服"司法失灵",从源头预防股东权益受损。
二、发展我国的指数存托凭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我国的指数存托凭证(论文提纲范文)
(4)ADR与A股的价格发现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价格发现研究概述 |
2.2 价格发现的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分割理论 |
2.2.2 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
2.2.3 母国效应及全球中心假说 |
2.3 双重上市的价格发现 |
2.4 本地市场与ADR的价格发现 |
第三章 ADR介绍和中美股市概况 |
3.1 ADR介绍 |
3.2 中国股市概况 |
3.3 美国股市概况 |
3.4 中美股市比较 |
第四章 ADR与标的股票价格发现关系的实证分析 |
4.1 数据与样本说明 |
4.2 计量模型介绍 |
4.2.1 协整检验 |
4.2.2 格兰杰因果检验 |
4.2.3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 |
4.2.4 永久短暂模型(PT模型) |
4.2.5 脉冲响应函数 |
4.2.6 方差分解 |
4.2.7 BEKK-GARCH模型 |
4.3 实证结果和分析 |
4.3.1 平稳性检验 |
4.3.2 协整检验 |
4.3.3 格兰杰因果检验 |
4.3.4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 |
4.3.5 PT模型 |
4.3.6 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 |
4.3.7 波动溢出效应检验 |
第五章 对于价格发现实证结果的探讨 |
第六章 “沪伦通”简介和中英市场未来价格关系 |
6.1 “沪伦通”简介 |
6.2 中英市场未来价格关系的讨论 |
第七章 总结与启示 |
7.1 结论 |
7.2 对“沪伦通”未来发展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5)中英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制度差异性研究——基于沪伦通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动因剖析:跨境上市理论的阐述 |
(一)跨境发行存托凭证动因剖析 |
(二)反向跨境交易潜在优势 |
三、东西向发行与交易存托凭证多维比较 |
(一)东西向存托凭证发行条件 |
(二)合格投资者门槛 |
(三)交易所组织与交易规则 |
四、沪伦通机制之下DR内生法律困境 |
(一)DR持有人权利错位 |
(二)存托凭证境内外管辖权冲突 |
(三)多重账户监管困境 |
五、政策建议 |
(一)DR持有人法律定位与救济实施 |
1.明晰定位:DR持有人法律定位 |
2.路径分类:DR持有人救济 |
(二)资源角逐:提升交易所获取国际资源竞争力 |
(三)协调制度:存托凭证跨境交易监管的尝试 |
1.国际境外跨境上市监管制度 |
2.路径构建:沪伦存托凭证跨境监管协调制度 |
(6)沪伦通新环境下存托凭证会计处理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沪伦通“资本开放大棋”的背景分析 |
三、沪伦通新环境下存托凭证业务处理政策解析 |
四、沪伦通新环境下存托凭证会计核算 |
(一)境内投资者CDR业务的核算 |
(二)境内基础证券发行人GDR业务的核算 |
五、结论 |
(7)市场时机视角下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路径及其影响研究 ——以药明康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中概股 |
2.1.2 VIE结构 |
2.1.3 CDR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信号传递理论 |
2.2.3 协同效应理论 |
2.2.4 市值管理理论 |
2.2.5 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 |
第三章 市场时机与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路径 |
3.1 市场时机分析 |
3.1.1 海外上市时机分析 |
3.1.2 私有化退市时机分析 |
3.1.3 回归国内资本市场时机分析 |
3.2 市场时机下中概股的回归路径 |
3.2.1 私有化退市--(拆除VIE架构)--上市 |
3.2.2 资产并购--私有化退市 |
3.2.3 CDR模式 |
3.2.4 业务分拆--借壳上市 |
3.3 中概股回归路径选择的市场时机、路径动因分析 |
3.3.1 上市速度 |
3.3.2 政策支持 |
3.3.3 融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时机下药明康德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路径 |
4.1 药明康德公司概况 |
4.2 市场时机分析 |
4.2.1 海外上市时机分析 |
4.2.2 私有化退市时机分析 |
4.2.3 业务分拆上市时机分析 |
4.3 市场时机下药明康德的回归路径 |
4.4 药明康德回归路径选择的市场时机、路径动因分析 |
4.4.1 监管趋严,借壳择机阻力大 |
4.4.2 政策支持,发展环境可观 |
4.4.3 分拆上市,估值优势明显 |
4.4.4 战略布局,资金需求旺 |
4.4.5 IPO上市,传递良好信号 |
第五章 市场时机下药明康德回归路径选择产生的影响 |
5.1 拓宽了融资渠道 |
5.2 能调整筹资布局 |
5.3 放大股权激励效应 |
5.4 经营更加专业化 |
第六章 研究启示、不足与展望 |
6.1 研究启示 |
6.1.1 分析估值差异,抓住市场时机 |
6.1.2 享受政策红利,牢握发展机遇 |
6.1.3 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回归路径 |
6.1.4 夯实基础,加强公司内在价值管理 |
6.2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10)新《证券法》下境外发行人参照适用上市公司规则的原理及径路——兼论保障“股东权益相当”的难易(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归结与重释 |
二、一价定律:价格与规则的浑然天成 |
(一)理论共识:同一/同类物品的生产者应适用类似法律规则、降低交易成本 |
(二)既有检验:华泰证券GDR价格变动与基础股票价格存在双向引导关系 |
(三)实践指导:跨境信息同步披露,跨境投资者对等保护 |
三、境外发行人依上市公司监管的实体进路:建立原则、探索例外 |
(一)明确境外发行人参照上市公司监管的一般原则:主体资格认可 |
(二)列举境外发行人参照上市公司监管的豁免例外:他山之石与玉 |
四、境外发行人对等保障股东权益的外部制约:事后救济的商事立法 |
(一) “司法失灵”“事后立法”关乎全局 |
(二)以案说法:禁制令和行为保全 |
(三)可行的方向 |
五、结 语 |
四、发展我国的指数存托凭证(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存托凭证存托人法律规制研究[D]. 梁靖雅.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1
- [2]注册制下红筹企业跨境发行与上市的法律冲突研究[D]. 何俣.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3]九号公司发行CDR的融资案例研究[D]. 刘李青. 北京交通大学, 2021
- [4]ADR与A股的价格发现关系[D]. 张鹏.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11)
- [5]中英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制度差异性研究——基于沪伦通视角[J]. 蔡丽楠. 当代金融研究, 2021(Z1)
- [6]沪伦通新环境下存托凭证会计处理探究[J]. 葛君梅. 财会通讯, 2020(17)
- [7]市场时机视角下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路径及其影响研究 ——以药明康德为例[D]. 林容梅. 广西大学, 2020(07)
- [8]中国存托凭证(CDR):基本原理与制度体系[J]. 郭锋. 证券法律评论, 2020(00)
- [9]法定证券概念的调整与证券犯罪规制的关联[J]. 张泽辰. 证券法律评论, 2020(00)
- [10]新《证券法》下境外发行人参照适用上市公司规则的原理及径路——兼论保障“股东权益相当”的难易[J]. 宋澜. 财经法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