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昕的历史文献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文献论文,钱大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清代著名学者、史学家钱大昕(1728—1804),自幼善于读书、学习《十三经注流》及唐以前子、史、小学,皆能推而广之,错综贯通,发古人所未发。又有兴趣于算学,研习中国传统历算,参酌西洋历法,对中国古代历法中的错误有所驳正。钱大昕研精经史,对于文字、音韵、训诂、历算、地理、氏族、金石,以及古人爵里、事实等等,亦了如指掌,然而对释、道二家之说则持反对态度。钱大昕学识渊博,著称于时,与同代的著名学者惠栋、戴震、段玉裁、邵晋涵、王鸣盛、姚鼐、顾广圻等人都有交往,相互切磋学问。由于钱大昕认为:“学问乃千秋事,订讹规过,非以訾毁前人,实以嘉惠后学,但议论须平允,词气须谦和,一事之失,无妨全体之善”。(注:《潜研堂文集》卷三五《答王西庄书》。)所以,他能率直、 平和地指出他人的不足、错误,阐明自己的看法,这样做有助于形成学术争鸣的良好气氛,对学术的繁荣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钱大昕一生多有著述,据《清史稿》卷四八一本传记载,其主要著作有《声类》四卷、《廿二史考异》一百卷、《元史氏族表》三卷、《元史艺文志》四卷、《诸史拾遗》五卷、《通鉴注辨证》三卷、《潜研堂文集》五十卷、《诗集》二十卷、《潜研堂金石跋尾》二十五卷、《十驾斋养新录》二十三卷等等,并且参与修撰《音韵述微》、《续文献通考》、《续通志》、《一统志》、《天球图》诸书。从以上著述不难看出,钱大昕所涉学术领域广泛,尤其在史学方面卓有成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取得史学成就的同时,在历史文献学方面亦有累累硕果。
一
钱大昕在历史文献学方面的成就,有个明显的特点,即与史学研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或是为研究史学而先发,或是因史学研究而后出。
①客观地看待历史文献。钱大昕认为现存古代文献是经过长期优胜劣汰而保存下来的,一般地说是比较有价值的。他说:“周秦汉唐之刻传于今者,皆工妙可爱,世人震于所见,因叹古人事事不可及。予谓字画有好丑,鐫手有巧拙,古人讵大异于今。顾其丑且拙者虽讬之金石终与草木同腐,神物所护持,必其精神自能寿世,故非古迹之皆工,殆非工者不能久而传尔。”(注:《潜研堂文集》卷二五《郭允伯金石史序》。)钱大昕认为能保存下来的多是文献精品,所以他对于金石文字尤为重视,他称金石之学与经史相表里,而宋代欧、赵、洪诸家涉猎正史,是正犹多。钱大昕说:“盖以竹帛之文久而易坏,手钞板刻展转失真,独金石勒出于千百载以前,犹见古人真面目,其文其事信而有征,故可宝也。”(注:《潜研堂文集》卷二五《关中金石记序》。)尽管钱大昕认识到金石文字之可宝,注意到前人整理金石文字所取得的成绩,但从自己集录金石文字的过程中看到,随着时代的变化,对金石文字的看法以及对它的整理也应有发展,不能一味泥古,墨守成规,他说:“予集录金石二十余年,每见近代收藏家著录往往至唐而止。予谓欧、赵之视唐、五代犹今之视宋、元、明也,欧、赵之录近取诸唐、五代。今去欧、赵七百余年,尚守其例不变,是责唐之司刑以读酂侯之律,宋之司天以用一行之算也,可乎哉?”(注:《潜研堂文集》卷二五《金陵石刻记序》。)然而现实中仍有些人抱残守缺,一味泥古,反而使古代典籍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其有得宋元刊本,奉为枕中秘,谓旧本必是,今本必非,专已守残,不复别白,则亦信古而失之固者也”(注:《潜研堂文集》卷二五《卢氏群书拾补序》。)。所以他赞赏卢文弨的做法,“家藏图籍数万卷,皆手自校勘,精审无误。凡所校定,必参稽善本,证以它书,即友朋后进之片言,亦择善而从之”(注:《潜研堂文集》卷二五《卢氏群书拾补序》。),对古籍采取这样实事求是的态度,即充分注意到古籍本身的优势,又尽可能地发挥后世因社会进步看问题更为客观深刻的长处,从而正确地认识古籍,才能很好地整理利用古代典籍。
②妄改古书遗害后世。历代都有不懂古籍,而又自以为是者,故生出不少妄改之事。对此,钱大昕在研读古籍时屡有发现,如“《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曰旸谷’。索隐云,《史记》旧本作汤谷,今并依《尚书》字。按,太史公多识古文,所引诸经,与今本多异者,皆出先秦古书,后人校改,渐失其真。即汤谷一条推之,知旧本为小司马辈改窜者不少矣。”(注:《十驾斋养新录》卷六《史记旧本》。)其实汤谷未必误,因《淮南子》“日出汤谷,浴于咸池”。何况《尚书》流传情况复杂,司马贞不考虑这些情况,皆依《尚书》,不免有妄改之嫌。又如“宋庆历所筑水洛城,属秦凤路,元丰所筑永乐城,属鄜延路,两城皆与西夏交争之地,而相距辽远,名目不同”(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一《水洛城》。)。而这分属两路、相距辽远、地名不同的两座城,在“今《涑水纪闻》中皆作永洛”,显然是被误认为一地了,那么这错误是谁造成的?钱大昕根据司马光“留心经济,且系目睹耳闻之事,不应舛讹乃尔”(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一《水洛城》。),所以认定,这“当是校书之人不谙地理, 辄有改易”(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一《水洛城》。),如此改易就是不懂装懂地妄改,既诬先人,又误后人。
③辨古书之真伪。钱大昕擅长历算,对于天文典籍自有旁及,今传《星经》亦在其中,他认为这是一部伪书,“不知何人伪撰,大约采晋、隋二志成之”(注: 《十驾斋养新录》卷三○《跋星经》。),指出“甘石书不见于班史。阮孝绪《七录》云,甘公有《天文星占》八卷,石申有《天文》八卷,今皆不可见矣”。(注:《潜研堂文集》卷一四《星经》。)“《续汉志·天文志》注引《星经》五六百言,今本皆无之,是刘昭所见之《星经》久失其传矣”(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三○《跋星经》。)。另外,“今《星经》词意浅近,非先秦书也”(注:《潜研堂文集》卷一四《星经》。)。而“明人刻《汉魏丛书》题云,汉甘公、石申撰,尤为谬妄,史公称齐有甘公,魏有石申,皆在战国时,非汉人也”(注:《潜研堂文集》卷一四《星经》。)。钱大昕援引如此多的证据已足以说明今传《星经》为伪书。又如《金人南迁录》,题云著作郎张师颜撰。对此陈振孙即“疑非北人语,其间有晓然傅会者,或曰华岳所为也。近扣之汴人张总管翼,则云岁月皆抵牾不合”(注:《直斋书录解题》卷五。),钱大昕正是根据这一线索,对此书进行了具体考察,如举出“兴庆二年十一月”、“(兴庆)四年正月”、“逾月,改元天统”,而《金史》无此二年号。又举出“泰和十四年七夕,章宗为牛刀儿所弑”,然而章宗崩于泰和八年。还举出“磁王允明”、“潍王允文”、“淄王允德”,而三王俱不见于《金史》。《金史》作为一部正史是根据实录修撰的,年号做为一个皇帝在位的纪年是很重要的,史书是不会记错、记漏的,而诸王作为皇室成员也是不能忽略不计的,何况《南迁录》还记磁王曾即位当皇帝?钱大昕举的例子当然不是全部与《金史》相抵牾的内容,但与《金史》纪传“全不相应”,因此,钱大昕推测《金人南迁录》是“南宋好事者妄作”(注:《十驾斋养新录》卷八《南迁录》。)。
④深知校书之难,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对史书在流传中出现的讹误多有勘正,同时对指摘的失误亦有驳正。钱大昕在《跋石刻铺叙》中提到“秀水朱锡鬯跋讥陈思《宝刻丛编》援据不及是编”(注:《潜研堂文集》卷三○《跋石刻铺叙》。),此书题名曾宏父撰,钱大昕认为“其《铺叙》诸石刻断手于戊申仲春,则淳祐八年也,若陈思之《丛编》成于绍定辛卯,计其年月乃在曾帖之前,何由得见而引之?”(注:《潜研堂文集》卷三○《跋石刻铺叙》。)这样朱彝尊指责陈思不引曾宏父《石刻铺叙》就有问题,那么问题出在何处?钱大昕指出,南宋有两曾宏父,“竹坨所举名惇字宏父者”(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四《石刻铺叙》。),“绍兴十三年知台州事者,乃空青之子,避光庙讳以字称者”(注:《潜研堂文集》卷三○《跋石刻铺叙》。),乃是“王明清之外祖,《挥麈录》屡见其名”(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四《石刻铺叙》。),而撰《石刻铺叙》之宏父(自号凤墅逸客)”著书在理宗祐之世,相距百余年,其非一人无疑”(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一四《石刻铺叙》。)。钱大昕对朱彝尊的失误颇为感慨,“朱氏考稽号称精审,犹有此失,校书之难如此”(注:《潜研堂文集》卷三○《跋石刻铺叙》。)。然而,由于朱氏之失,后来“杭人刻《南宋杂事诗》径题此书为曾惇撰”(注:《潜研堂文集》卷三○《跋石刻铺叙》。),可见缪种流传之易,更反衬出校书之艰。宋吴缜《新唐书纠缪》是一部有影响的校勘专著,纠正《新唐书》诸多错误,但仍有未纠正或纠之有误的地方,对此钱大昕有所补正,如《新唐书》“《德宗纪》贞元十七年(801年),嘉王运薨。而《文宗纪》开成三年八月,又书嘉王运薨。……必有一误,而吴氏《纠谬》不及焉。予考宋敏求《唐大诏令》,载宝历元年( 825年)正月南郊赦文云,亚献嘉王运……则宝历初运尚无恙,谓卒于贞元十七年者误矣。”(注:《十驾斋养新录》卷六《本纪一事重书而年月违错》。)又如吴缜称“唐初未有麟州”(注:《潜研堂文集》卷二八《跋新唐书纠缪》。),钱大昕则指出他“不知关内之麟游、河南之钜野,武德初皆尝建为麟州也”(注:《潜研堂文集》卷二八《跋新唐书纠缪》。),确实如此,《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记麟游县,“武德元年,改麟郡为麟州”。《元和郡县图志》卷一○记钜野县,“武德四年,于此置麟州,以是获麟之地,故以为名”,以上几例或辨撰者,或补正校勘之失,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是通过充分的史实,从不同角度予以说明的,故证据确凿,勿庸置疑。
⑤注重版本。钱大昕了解版本优劣对典籍内容乃至学术研究的影响,他强调“经史当得善本”,而“读误书,妄生驳难,其不见笑于大方者鲜矣”(注:《十驾斋养新录》卷三《经史当得善本》。)。钱大昕撰《汉书考异》发现《汉书》存在一些问题,或讹或衍,并一一予以勘正,如“谓《哀帝纪》元寿二年春正月,元寿二字衍文。《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孝成五人,成乡当作成都,乐成下衍龙字。……《枚乘传》凡可读者,不二十篇,不当作百。《韩安国传》梁城安人也,城当作成……”(注:《十驾斋养新录》卷六《汉书景祐本》。)这十几处讹误,是钱大昕凭借丰富深遽的史学知识发现勘正的,然而这样做难免有臆改之嫌,所幸钱大昕“顷见北宋景祐本,此十数处皆与予说合”(注:《十驾斋养新录》卷六《汉书景祐本》。)。这结果可以证明钱大昕对《汉书》的深厚造诣,也说明善本是多么重要,它既可省去不必要的考辨,也更有可靠性。钱大昕不仅注意阅读善本,而且也精通版本鉴别,娴熟地运用自己掌握的渊博知识,考辨版本的刊刻年代。如卢学士校《太玄经》提到以前“借得一旧本似北宋刻,末署右迪功郎充两浙东路提举茶盐司干办公事张寔校勘”(注:《潜研堂文集》卷三四《又答卢学士书》。),看来卢学士视此旧本为北宋刻本,而钱大昕不以为然,他说:“宋时寄禄官分左右,唯东都元祐,南渡绍兴至乾道为然。……而建炎初避思陵嫌名,始改句当公事为干办公事。此结衔有干办字,则是南宋刻,非北宋刻矣。”(注:《潜研堂文集》卷三四《又答卢学士书》。)张寔称右迪功郎,迪功郎属寄禄官,其分左右一在北宋,一在南宋,加之结衔中有干办二字,这则是南宋以后才有的,这样即可说明张寔是南宋人,其所校勘的典籍当然刻于南宋。
由于钱大昕涉足历史文献学领域,基本上是出于学术研究的需要,因此他赋于历史文献学更强的学术性。
二
考异始见于《三国志注》,裴松之称其为“或同说一事而词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辨,并皆抄内以备异闻”(注:《三国志》卷末《上〈三国志注〉表》。)。考异作为史注的一种形式有很重要的意义,它将一事的不同记载抄录下来,可以保存大量史料,便于后人更全面、客观地了解认识历史。宋代司马光撰《资治通鉴》采用考异的形式,对不同的记载加以考辨,如卷五六(灵帝建宁二年)“夏,四月,壬辰,有青蛇是于御座上。癸巳,大风,雨雹、霹雳”,对此,《考异》列《后汉书》中《帝纪》、《杨赐传》,《续汉志》,以及袁宏《后汉纪》有关此事的记载,最后因“《张奂传》论陈、窦,荐王、李与袁《纪》相应,今从之”(注:《资治通鉴》卷五六《通鉴考异》。)。这里罗列了不同的记载,是继承了裴注考异的传统,考辨不同记载的是非曲直,决定取舍,则是司马光对考异的发展,将考辨过程记录下来纂集成《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从而考异成为一种新的史书体裁,为后世学者所袭用。钱大昕利用这种史书体裁,撰成《廿二史考异》,使考异又有了新的发展。
钱大昕自幼好读史书,发现自史汉迄金元廿二家之书,“文字烦多,义例纷纠,舆地则今昔异名,侨置殊所,职官则沿革迭代,冗要逐时”,虽然“欲其条理贯穿,了如指掌”,但也估计到这“良非易事”。因考虑到“夫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祛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瑕,益以见其美。拾遗规过,匪为龁前人,实以开导后学”,最终撰成《廿二史考异》一百卷。其实早有人对史书做过检阅评点,但其间有些问题,或是抓住本非作者之諐,而皆文致小疵,则目为大创,驰聘笔墨,不计其余;或是针对撰者褒贬自任,妄生疻痏,则陈义甚高,居心过刻,强人所难。对这两种态度,钱大昕皆不取,他以为“惟有实事求是,护惜古人之苦心,可与海内共白”,于是他对史书存在的两方面的问题做了实事求是的考辨。
一方面是史书在流传中出现的讹误。对这类讹误,《考异》多有指正,如卷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孝文前元年,分为河间、都洛城。洛城当为乐城,监本作洛阳,尤误。”又卷二七《陈书·高祖纪下》“二年正月,北徐州刺史唱义之初首为此职。”《考异》指出“校书者不知昌义之为人姓名,妄于昌旁加口,又增一初字,浅陋可笑”。《考异》指出传本有误,或进而求得致误的原因,这些内容显然属于校勘的范围,这与裴注的考异不同,与司马光的《通鉴考异》亦不同,又扩大了考异的领域,而且也继承利用考异“以备异闻”的传统,列出不同本子的异同,如卷五《史记·太史公自序》“戹困鄱薛彭城。《汉书》鄱作蕃。”卷二七《陈书·沈炯传》“字礼明。《南史》作初明。”这不同的字词多涉人名、地名,既不能武断地判其是非,而又关系到史实记载的客观与否,并列异同较妥。《考异》对异同不仅仅是罗列,也有积极地探讨,如卷四《史记·鲁周公世家》“作《禾》”,本源自《尚书序》,但又不同,《考异》究其原因,曰“《书序》为归,归有音。《论语》‘泳而归’,‘归孔子豚’,‘齐人归女乐’,皆读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钱大昕发现史书的错误主要不是靠本子对校,而是通过史实考辨,如卷三二《周书·杨忠传》“乃拜总管幽、灵、云、盐、显六州诸军事、泾州剌史。案幽州与泾绝远,当是豳字之讹。”泾州在今陕西,幽州在今河北,确实相距遥远,泾州刺史之权力难以顾及,而豳州距泾州不远,幽显然为豳之误。又如卷四《史记·管蔡世家》“卫使史言康叔之德。据《左氏传》乃祝,非史也。两人同字子鱼,因而传讹。”《左传·定公四年》记蔡昭侯十三年与卫争长,“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其下记祝语则用子鱼曰,与《史记》所言同指一事。钱大昕根据《左传》的记载发现了错误,并指出致误的原因。还有一些错误是根据通例发现纠正的,如卷一六《三国志·马超传》“右扶风茂陵人。案两汉书例,唯官称左右,若称人籍贯,但云冯翊、扶风而已。此传云右扶风茂陵人,《法正传》右扶风郿人,两右字当省。又卷三一《北齐书·文苑传》“樊逊,本若龙驾虎服,此虎字后人追改。下文‘雕兽画龙’之兽,亦本虎也,校书者又不能改。”《北齐书》作于唐朝,当避唐讳,这是通例,不避讳即误,为尊重历史,后人不当追改。何况追改难免遗漏,就会产生不必要的歧义。钱大昕勘正史书的讹误,不论是以史实考辨,还是根据撰史的通例,都从研究史书的角度作了充分的考证,因而使校勘更富有学术性。
另一方面则是针对史书撰述本身的,但这类考异既不限于不同记载的罗列,也不限于考定不同记载的是非曲直,几乎涉及史书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记载不合史例。撰史一般都遵循一定的义例,但也常有违例者。如卷一七《三国志·虞翻传》“耸,越骑校尉,累迁廷尉,湘东河间太守。昺,廷尉,尚书、济阴太守。案,河间、济阴二郡,不在吴封内,盖入晋以后所授官也,于史例不当书。”据裴注引《会稽典录》言,虞耸在吴历清官。入晋,除河间相”。言虞昺归顺晋,“在济阴,抑强扶弱,甚著威风”。耸、昺乃虞翻之子,附于翻传,故在晋的经历不当入载。
②立传不当。正史立传是有标准的,但不符合标准者亦不鲜见。卷二一《晋书·阮籍传》“景元四年冬卒。嵇、阮殁于魏世,又非佐晋创业。如魏荀彧、宋刘穆之之比,系之晋史,义例安在。景元乃魏元帝曹奂的年号,嵇康亦死景元中,所以阮、嵇当为魏人,何况《三国志》已有传,《晋书》不应立传。又荀彧死于东汉建安十七年,《后汉书》有传,《三国志》不应立传。刘穆之死于东晋安帝义熙十三年,是晋人,不当入《宋书》。
③记载有误。卷二六《梁书·萧子范传》”其年,葬简皇后,使与张缵俱制哀策文。今以缵传考之,其时缵未能还都,无缘有制文事。“据《梁书·太宗王皇后传》载,简皇后王氏薨于太清三年三月,大宝元年九月,葬于庄陵,诏金紫光禄大夫萧子范为哀策文。而《张缵传》及《萧詧传》皆记张缵于太清二年被萧詧所杀,所以张缵不可能在大宝元年为简皇后撰哀策文。
④史料不审或不全。卷二七《南史·简文诸子传》“汝南王大封。魏剋江陵,遇害。……《北史·萧大圜传》云……周保定二年,大封为晋陵县公,是江陵陷后,大封初未遇害。……盖延寿杂采它书传闻异词,彼此多不相照。”《南史》《北史》同出李延寿手,同一人在两史中记载矛盾,当是不详核史料所致。又如卷一一《后汉书·第五伦传》“臣愚不足採。文章未完。”这是第五伦劝成风德的上疏,结尾应该是谦恭而委婉的恳求皇帝予以采纳,不会称“愚不足採”,钱大昕称此疏未完是有道理的。
⑤内容重出。卷二○《晋书·五行志上》“安帝元兴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按,元兴二年之明年,即三年也。庚寅后己丑止一日,盖一事而重出耳。”检《晋书·安帝纪》“(元兴)三年春二月,帝在寻阳。庚寅夜,涛水入石头,漂杀人户。”可证确有其事,故《五行志》记载重出,而且是在如此短的篇幅内,其疏忽程度可见一斑。另外,对有些实际上也是重出的情况,则提出建议,如卷一○《献帝纪》“兴平元年,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自是岁以下百一十五字,又见《董卓传》当删彼存此。”上述兴平元年事入《董卓传》,此时董卓已死,继述李傕、郭汜事,而李、郭事与此关系不大,此事既入载《献帝纪》,此处可删。
⑥因曲笔而不实。卷三五《南史·宋本纪下》“明帝。泰始元年,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举兵反。按湘东弑君自言,子勋举兵讨之,义也,当时朝野具有公论。明帝谓蔡兴宗曰,诸处未定,殷琰已复同逆。兴宗曰,逆之与顺,臣无以辨。萧惠开自益州至都。明帝问其故,惠开从容曰,臣唯知逆顺,不识天命。此斯民之直道,百世不可揜者也。《纪》书子勋举兵反,其党皆云同逆。并据《宋书》旧文,事隔数朝,不当犹徇曲笔。”沈约虽为梁人,但曾在宋时为官,撰《宋书》不免有所迴护,为尊者讳。然而,唐李延寿撰《南史》,是重修一部史书,不应照搬原文,更不应有意识地循其曲笔。
⑧指出注释之误。前四史有注释,对其中的错误,《考异》多有论及。卷三《史记·河渠书》“皓皓旰旰兮,闾殚为河。《汉志》闾作虑,虑、闾以音同借用。辽东无虑县以医无闾山得名是也。此闾字亦借为忧虑之虑。裴骃解为州闾,非是。”《汉志》颜师古注:“虑,犹恐也。”联系上文“瓠子决兮将奈何”,恐怕都变为黄河比州闾都变为黄河更恰当。
钱大昕《考异》对二十二史的研究远不止此,为理解史书,对有些内容加以解释,如卷三一《北齐书·袁聿修传》“出除信州刺史,即其本乡也。”钱大昕要解释本乡即本地为官,然袁聿修称陈郡人,于是又解释了陈郡即信州及其沿革变化。还为史补阙,卷六《汉书·武帝纪》“六年,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柯、越攜、沈黎、文山郡”。钱大昕在案语中指出,《汉书》之纪、志均不言沈黎郡何时省并,而《后汉书·西南夷传》则记载此郡于天汉四年并蜀为西部。可以此记载补《汉书·武帝纪》之阙。钱大昕对于自己尚难解决的问题,则列出来阙疑,如卷二四《宋书·谢灵运传》“两通沼。字不见字书,访之通人,亦无知者。”希望引起注意得以解决。李慈铭《宋书札记》云:“必非误字。盖当时吾越方言也。”除此之外,还有对历法、地理的翔实考证等等。考异开始作为一种注史的形式,只是罗列异文,发展到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即以考辨的是非曲直以判对史实的取舍,进而成为史书的一种体裁。而钱大昕运用考异这一体裁,既利用改造其罗列异文的基本特点,发现史书在撰述、流传中产生的讹误和疏漏,又一一加以考辨,指出致误的原因。其形式灵活,覆盖面广,便于对史书的全面研究,并能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某一专题提供线索。钱大昕发展利用考异,为史学研究开辟了新途径。
三
明代所修《元史》无艺文志,清人多有补撰。黄虞稷撰《千顷堂书目》三十二卷,以著录明一代著作为主,兼附辽、金、元三代艺文,其中补元代著述约1800种(包括吴骞《四朝经籍志补》中的元代部分),继而有倪灿、卢文弨《补辽金元艺文志》,著录元代著述约1900种,而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收录的元代著述则有2900种左右。而更引人注意的是,他在典籍分类上所作的改动,既对元代典籍作了客观如实的反映,又表现出钱大昕对典籍本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由于《补元史艺文志》是纪元一代著述,又因元代统治时间较短,典籍数量相对较少,所以与乾隆四十六年编竣的封建王朝最后一部官修目录《四库全书总目》相比,虽然同样分经史子集四部,但子目较少,并多有不同,而且子目不下再设细目。其中最能反映钱大昕目录思想的是对子目的设置。如经部,相同的子目为易、书、诗、礼、春秋、孝经、小学、乐,此外,《四库》有五经总义、四书二目,《补元志》有论语、孟子、经解、译语四目。五经总义中既包括五经著述,又有《十三经解诂》、《七经图》、《九经考异》等典籍,表现出实际收书标准与类目名称不完全一致的状况,给人以分类不严谨的印象。而四书目收有关《论语》、《孟子》的典籍亦有不妥之处。《四书》是宋代朱熹为反映理学思想体系,把他们特别尊崇的《孟子》、《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与《论语》并列统一作注,后来因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有关《四书》的著述日渐增多,这大都是对《四书》整体的论述,与专述《论语》、《孟子》的典籍不同,何况宋代已将《论语》、《孟子》列为十三经之一,它们应与易、书等并列立目。《补元志》设论语、孟子目则给此二类典籍以恰当的位置。《补元志》无四书目,而将有关《四书》的著述和诸经著述一并收入经解目,注意到这一类典籍都具有不限于一经著述的特点,因而以此为收录这类典籍的统一标准。在经部设译语目则是钱大昕的独创,这说明钱大昕对元代典籍有全面的了解,并如实地反映了客观现实,而且能认识到儒家经典译成蒙古语对元代统治者的影响,同时也显示出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这一类目的开列,实际起到褒扬儒家经典的作用。
《补元志》史部根据元代史著的情况,不设纪事本末、时令、别史、载记等目,或因无此类典籍,或因数量太少不足以立目,如黎《安南志略》属载记类,《补元志》将其列入相关的地理类。而实录目的设置则别有一番新意,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收元代世祖、成宗、武宗三朝实录入国史类,倪灿、卢文弨《补辽金元艺文志》也只收这三朝实录,入国史类,而《补元志》著录了元代自太祖始至宁宗十五帝的实录,远比前两种目录数量多,足以单独设目,反映出统治者对撰修实录的重视,从一个侧面说明元代蒙古族统治者进入中原吸收先进文化所取得的进步。值得注意的是,《补元志》史部不设诏令奏议目,而是将制诰这类典籍分别在各皇帝实录之下,如《补元志》卷二《实录类》有“《成宗实录》五十六卷,《事目》十卷,《制诰录》七卷”。“《仁宗实录》六十卷,《事目》一十七卷,《制诰录》十三卷”。这样处置制诰类典籍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制诰是皇帝发布的命令公文,是皇帝实行统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其列于实录之下,反映出钱大昕对这两类典籍的共性有深刻的认识。《补元志》设刑法目,收《唐律疏义释文》、《至元格》、《刑统》、《无冤录》这都属于律例、刑律、办案汇编类的典籍。《四库》无刑法类,将《唐律疏义》收入政书类的法令目,而把《刑统赋》、《无冤录》等收入子部法家类。法家是战国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学派,一般目录的子部都设法家类,收录阐述法家学派思想主张的典籍,而《四库》将刑律、办案“汇编类”的典籍收入法家类显然不妥,因为这类典籍是不同历史时期统治国家工具的反映,与一个有完整思想体系的法家学派有本质的不同。钱大昕注意到《唐律疏义》和这类刑律、办案汇编都属于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将其同收入刑法类,客观地反映这类典籍的共同本质,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由于钱大昕能正确区别法家著作与刑法类的典籍,而元代又无法家著作,所以子部不设法家类,却在子部设一以前的目录及以后的目录都不曾有的类目,即经济目。经济,乃经国济民之意。钱大昕在此目下收《守成事鉴》、《治世龟鉴》、《中兴济治策》等,这些典籍不是统治经验的总结,就是针对当时统治提出的良策,如《治世龟鉴》就是苏天爵编辑,“所采皆宋以前善政嘉言,而大旨归于培养元气。其目凡六,曰治体,曰用人,曰守令,曰爱民,曰为政,而终之以止盗,殆有深意也”(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九三。)。《四库》则将此书列在子部儒家类,虽然封建社会以儒家思想为统治思想,但不是所有经国济民的良策皆出自儒家思想,如果将论述治国平天下的著作按思想学派分类,使同一主题内容的著作分列诸类,不便于对这类典籍整体状况的了解。钱大昕专设经济类,集中地反映出这类典籍在元代的发展水平,另外也说明钱大昕意识到经世致用不再是少数人的事,天下人都可以为经国治民出谋画策。体现出处于封建社会后期的清代在西方资产阶级文明的冲击下,个人的力量、作用逐渐受到重视。钱大昕立经济类,可以说是对社会变革一个方面的反映。
集部以收录总集、别集为主,作者一人者为别集,作者为多人者是总集,虽然内容多种多样,但一般目录不再分细目。随着新典籍不断地出现,目录类目亦有所增加。《宋史·艺文志》增设文史类,收录《诗话》、《文格》、《史通》这类涉及文史理论问题的典籍。宋代的词作颇盛,元代则杂剧、散曲兴起,明代杂剧繁荣,然而这些在《明史·艺文志》的分类上没有反映。《四库》除设诗文评类(相当于文史类)外,又增设词曲类,却不收杂剧、散曲,表现出四库馆臣对民间文艺形式的偏见。钱大昕《补元志》也设词典类,除收录《中原音韵》、《菊庄乐府》等典籍外,还收了《小山小令》、《凤林书院词选》等典籍,客观地反映了宋词这一重要文学形式在元代的发展状况。集部出现文史、词曲两类目,不仅打破了只以作者为分类标准的局面,同时启发人们考虑集部如何分类才能明白准确地揭示典籍的本质。钱大昕在集部又增置评注、骚赋、制诰、科举四类目,显然后两类是以内容为分类标准,而值得注意的是,元代制诰收录在史部实录类,分别列于每朝实录之下,强调当代制诰对当代统治的作用。而集部制诰类只收录元代人编撰前人的制诰,如苏天爵《两汉诏令》、虞廷硕《历代制诰》等,把不同时代、不同人的诏令、制诰撰集成书,如按作者而论当属总集,设制诰类收录这类典籍,为的是突出它的内容,引导人们去探求它的历史意义,而不限于它是如何鸠集成书的。还有,元代科举时断时续,本不发达,而钱大昕单置科举类,元代有些这方面内容的典籍,固然是设目的原因,似乎还有点弦外音,即希望与元廷同为少数民族的统治者多给汉族文人一些机会。在这一类里,钱大昕著录了《诗义矜式》、《书义断法》、《历举三场文选》、《至正辛巳复科经文》等,从典籍标题看,有关指导参加科举的典籍属别集,而试卷汇编则属总集,将其纳入科举类,亦突出典籍的内容。《元补志》集部别集类、总集类所著录的典籍,大都是诗文集,缩小了总集、别集的范围,使得目录分类更为细密,进一步提高了目录作为工具书的职能。
钱大昕重视元史的研究,是元史研究的先行者,尤其是在元代世系、姓名、地理诸方面的成果卓著。《补元史艺文志》也是钱大昕研究元史的一个方面,它不仅收集了大量元代文献,而且对目录分类有所创新,对目录学乃至历史文献的发展,都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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