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价值离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无形资产论文,离合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形资产会计中最主要的也是最难的问题是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与计量,其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的无实体性、寿命期不肯定性和未来收益的高度不确定性,这也是与货币资产、实物资产的根本区别,从而形成价值差异。本文就无形资产价值离散现象,研究无形资产价值构成模式,分析研究通过价值整合从而摆脱价值与使用价值的负效应,提出浅见,以抛砖引玉。
一、无形资产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离散分析
资产价值离散现象是普通存在的,无论是公允价值或是历史成本,流动资产或是长期资产,债务重组或是非货币性交易,价值离散是最难理解和处理的问题,但离散现象的出现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形态共存的现象中对资产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分离的突出表现,因此,无形资产价值出现离散现象也不足为奇,关键在于如何才能将离散的原因区分清楚,从而分析无形资产价值构成,有效地评估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从根本上应该是一致的,无形资产最本质的特征是能够带来超额收益,这也是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注:于长春:《无形资产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年12月,第77页。)。然而无形资产交易中使用价值与价值往往相互背离。从理论上讲,使用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交换价值是使用价值量的体现。正如马克思所言“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上),1975年版,人民出版社,第49页。)。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同一商品的相互一致的交换关系,理论上应该是一致的,但无形资产交易中往往表现一定量的价值离散,具体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无形资产价格与价值相背离。无形资产交易中,价格往往被动地反映价值,而且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在决定价格时不象实物商品那样总价值等于总价格,而是总价值高于总价格(注:于长春:《无形资产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年12月,第77页。),形成价格与价值的偏离,而价格实际上是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也是使用价值的交易表现,因此无形资产价值与使用价值相背离。如在债务重组时取得的无形资产,如果从其价值上看应表现为该无形资产在原单位的账面价值或重估价值,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准。如果涉及到补价,则以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补价来确定(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11月,第5页。)。这里所指的债权实际上是交换价值,本身与无形资产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应的违背了等价交换这一客观规律,形成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离散。
2.无形资产价值的不对称性。一般来讲,无形资产的价值应以形成无形资产的劳动消耗来构成,包括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两个方面,但无形资产价值形成不尽一致。往往形成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系列费用均被抛开,如自创无形资产的开发、研制费用,由于开发研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为了谨慎起见,将开发研究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将专利申请中的注册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造成价值的不对称;又如为提高企业品牌效应,增加商标知名度而支付的广告宣传费,实际上是促成品牌成为著名商标的一项重要劳动消耗,从理论上讲应成为商标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出于谨慎原因,广告宣传费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国际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价值确认与计量上,认为研究与开发应予区分,研究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开发费用则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注:薜云奎,王志台:《R&D的重要性及其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会计研究》2001年第3期。)。如果将无形资产开发研究的不同情况进行区分,笔者认为可以避免不对称性,具体处理方法是对可以申请专利的、研究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或可以作为非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应予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对于研究失败的,开发不成功的无形资产则应作为当期损失处理,从而避免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不对称性。
3.无形资产零价值与负价值的离散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未来经济利益的获取与形成。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无形资产总是逐步被新技术、新经验所代替,原有的无形资产可能形成零使用价值,如果原有账面价值仍然存在,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不相符,造成价值的离散现象。同时也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具有独占权和专有权,而这些特权又十分脆弱,通常很容易被其他企业购买、效仿、推广甚至诋毁,形成零价值或负价值,这样无形资产价值的离散性就十分突出。
负商誉是无形资产负价值的最好体现。负商誉足企业在兼并中产生的购买成本低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这就说明购买企业在兼并中要承担被兼并企业一系列的不利影响和负面损失。虽然负商誉能便利企业采用购买法进行兼并所进行的会计处理,但负商誉的存在会造成企业无形资产的负价值的存在,而负价值的观点对企业资产(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而言是不相称的,从理论上讲也是不存在的,所以,负价值将离散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形成价值的背离。无形资产的零价值从理论上讲是存在的,一项无形资产产生零价值原因有几点:第一,由于科技进步,新科技代替旧技术,造成某项无形资产完全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而被社会淘汰。这种情况下企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意味着在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对科技进步的预测不够,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和摊销价值研究不够而形成的,因此,零价值的存在是企业损失的体现,企业应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零价值之间的差额作损失处理。第二,企业由于破产、清算、被兼并或其他原因而不复存在造成的无形资产零价值。在这种情形下,无形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不能产生未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零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将不复存在,应作为清算价值或损失价值处理。当然,如果是被兼并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折算应作为考虑因素。如果无形资产对兼并企业没有任何价值或兼并中未作为并购因素考虑,那么,零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第三,企业由于某些不可预见的原因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消失,从而产生零价值。例如,某企业开发一新型化妆品,并申请专利和商标,由于质量和使用效果较好,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十分畅销,意想不到的是少数顾客使用后产生过敏或负作用,企业被告上卫检部门,经过新闻媒体炒作,该化妆品上市不到两个月就消失,也就是说该无形资产形成零价值。
二、无形资产价值构建模型分析
由于存在无形资产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离散现象,所以正确整合无形资产价值成为无形资产计价的关键。而且无形资产的价值与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似,可以采用折现现金流量的评价模式进行分析。具体可以将无形资产的寿命期分为三个阶段:无形资产形成时、无形资产的经营使用期和无形资产终结时。其价值构成则应由该项无形资产三个时期可预计的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来折算。由于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形成只有经营使用期和所有权转让时,所以无形资产的折现价值可以表述为:
公式中:P为无形资产价值;At为第t期该无形资产的收益值;r为预期报酬率;t为无形资产某收益年份;n为无形资产预计收益年限;Pn为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价值净额;C为该项无形资产确认时的付现成本。
影响无形资产价值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期报酬率。计算无形资产的折现价值应以综合资金成本或预期报酬率作为折现率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折现率的大小也表明该项无形资产与风险量或投资者期望报酬有直接关系(注:于长春:《无形资产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年12月,第207页。)。因为,预期报酬率就包含着企业风险报酬的补偿率。(2)未来期间无形资产的收益值。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未来期间无形资产可实现的收益额折现而成的,包括有效寿命期间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值、无形资产年收益评估值等,所以该公式将无形资产价值与企业未来资产报酬率、盈利能力以及风险因素相结合,从而合理地预计无形资产价值。(3)预计资产收益期。从价值本身而言,无形资产价值与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年份密切相关。收益年限长短必然会影响会计收益值,同时每年创造价值额如果呈上升趋势,无形资产价值呈上升态势比较明显;而如果每年价值额呈下降趋势,缩短无形资产使用期则可以减少价值影响值,包括风险因素的影响。(4)无形资产付现成本。无形资产取得或形成时的付现价值是无形资产价值的负影响值,直接影响无形资产价值额,无论无形资产寿命期多长,在价值平衡点上表明净现值为零时的保本点,即未来收益价值的总现值与付现成本的现值相等。(5)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价值。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价值是无形资产折现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取得到期转让收益应成为无形资产价值折现的重要依据。(6)确认时的付现成本。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着未来收益报酬价值的折现值,而无形资产取得时的付现成本应为该项无形资价值的减项,只有在未来报酬总现值大于付现成本值时该项无形资产投资才合算,项目才具有可行性。(7)无形资产投资风险。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分析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因此,无沦是投资报酬期望值或是风险报酬率都直接影响折现价值,风险报酬的补偿率具体又可以包括违约风险补偿率、期限风险补偿率及变现风险补偿率三个方面。
就无形资产而言,价值的评估分析有很多方法,而现金流量折现分析则具有科学性,有利于准确分析无形资产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离合关系,有利于评价无形资产影响因素,同时,对于整合无形资产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整合分析
无形资产的价值与其他所有商品的价值一样都具有二重性,即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而这二重性又是由无形资产形成中的劳动二重性表现出来的。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研究应分析无形资产形成时的价值整合。
1.价值整合的一般分析
取得无形资产时如何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应分析无形资产价值构成。同其他一般资产一样,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是由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形成的。从无形资产构成来看,任何一项无形资产首先消耗一定量的物化劳动,如开发某项专利,在专利研究、实验、开发、申请过程中,企业所消费的财力、物力都表现在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中。其次,无形资产更多的是消耗大量的活劳动,即人力资源成本。如一项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虽然消耗一定数量的有形资产,但更多的是开发软件人的劳动消耗,从无形资产价值构成来看,无形资产价值绝大部分由活劳动价值组成,因此,无形资产价值与其他实物资产的价值具有很大的差异,在整合无形资产价值时应着重考虑这一方面。
2.价值整合的条件分析
无形资产价值的整合确认,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该项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项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财经出版社,2001年5月,第29页。)。从以上两个条件来看,无形资产的价值整合应考虑的首要因素是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经济活动中所创造的经济利益的多少,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是多少。如一项专利在未来可预计的使用年份内能否产生经济利益,这是形成该项专利的价值要求。西方会计常用的价值计量中的现值法就是基于这种思想产生的,就是以预计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使用期内所获取的经济利益折合为现值的多少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形成,因此对未来经济效益的预测是价值整合与确认的重点。其次是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方法问题,某项无形资产能否可靠计量是无形资产价值整合的关键。无形资产的构成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取决于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因素。在采用现时成本法、历史成本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计量时,构成无形资产的部分消耗不能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如自创专利或自行开发品牌,开发研制费及广告宣传费等,由于无法预计这些消耗将产生多少经济效益,开发是成功或是失败,所以,这些费用就不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这属于价值离散分析的内容。
3.价值整合的特殊形态
整合无形资产价值如果只考虑外购无形资产、接受捐赠无形资产、投入无形资产及自创无形资产,那么价值确认倒比较容易,而涉及到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企业兼并等原因取得的无形资产,那么,价值整合就比较困难,这些特殊形态下形成的价值整合所涉及的因素就不是简单整合能解决的,而是要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债务重组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整合,通常并不取决于债务人用以偿还债务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11月,第33页。)。债务重组时,债权人企业获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如果发生相关税费,应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这样,取得的无形资产价值不是由债务企业无形资产形成时的消耗价值所确定的,而是债务人用以抵销的债务(即债权人的债务)与相关税费整合形成的。这样价值的整合基于双方协议价值的多少,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也可以说失去了无形资产价值整合的实际作用。特别是在债务重组交易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与支付补价的价值处理也各不相同。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补价这两部分成为价值整合的重要组成,并直接影响整合价值的构成,从而偏离了价值形成观念。
第二,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取决于无形资产自身价值,而主要取决于换入单位的换出资产价值,区别不同的情况(即涉及补价与否)而分别确认(注:《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国财经出版社,1999年9月,第23页。)。这种情况往往是价值离散分析的主要内容,其中交易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现时成本的离散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企业兼并形成的无形资产,除兼并时直接接受的无形资产外,产生增值的无形资产实际上是商誉。直接接受的无形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价值的整合比较直接,而且整合价值的方法多采用历史成本法、现时成本法等,相对比较直观、容易,而商誉则不一样。商誉是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整合本身具有难以计量的特点,因此一般认为企业自创的商誉不能加以确认。所以商誉的价值整合并非由明显的消耗价值来体现,而是表现为企业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