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史学理论_白寿彝论文

通俗史学理论_白寿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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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先生非常重视历史教学和历史普及工作,发表过许多深刻、精辟的见解,对人们看清社会上鱼龙混杂的众多通俗历史读物、辨明围绕历史普及工作的诸多争论,颇有醒心明目的价值。

白先生说:“通俗的工作并不是多么简单的工作,没有一定的深度是搞不好的,通俗不是粗俗,不是浅薄,而是既有充实、正确的内容,又要能看得懂。”①

白先生认为,正因为历史学者对历史研究得比较深,所以“才能更好地用通俗的语言”来向大众传播历史知识。但是,“深入不一定能浅出,而浅出却必须先有深入”。因此,白先生认为“写通俗的文章”是难度更大的工作。“好多专家写不出来。难写呀,是不是深入才能浅出呀!通俗不是粗浅,要更好地把内容表述出来,让更多的人能够接受,这确实不容易,不下功夫是不行的。现在我们还没有做通俗化历史工作的队伍,这方面的专家就更缺了。”②

这些话,既简单,又明白。但是,联系一下当下通俗历史读物的现状,我们不禁对白先生的观点疑惑起来。因为,举目望去,撰写历史通俗读物早已成为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是白先生的观点不对头,还是现实状况出了什么问题?

很显然,在白先生看来,通俗必须得是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假如是浅入浅出,俗赏雅不赏,那就只能算是“俗”,不能算是“通俗”。白先生认为,通俗的前提是先得有一定的深度,也就是先得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才谈得上“通”,也才当得起“通俗”之名。“通俗”是“通”和“俗”的有机结合,缺少哪一项都不完整。而且,“通”是前提、是基础。所以,“通”而后“俗”,才叫“通俗”;不“通”而“俗”,那就不是“通俗”,而是假冒的通俗。白先生所说的“粗俗”,笔者认为就是“假冒的通俗”的一个类别。

“通俗”也会遭遇假冒,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活生生的事实。一些普及读物,根本就不具备白先生所说“充实、正确的内容”,仅仅是能让人“看得懂”,便戴上了“通俗”的帽子,流走社会,大受追捧!甚至个别著名学者,也跟着吹捧这些仅仅是“看得懂”的读物,并对批评者挥舞大棒,斥责批评者“眼红”、“妒忌”、“靠骂名人出名”云云。其实,只要人们认可白先生关于“通俗”的论断,把它当作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去量一量、照一照实际生活中碰到的普及读物,便不难辨别清楚它到底是真通俗,还是假通俗。

看来,不是白先生的观点不对头,而是许多人已经不明白什么才是“通俗”。这些人一碰到“俗”,便不再过问其通不通,把“通”自觉不自觉地当做了“子不语”的“怪力乱神”。这是文化样态多样化的时代必然出现的现象,也是典型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白先生关于“通俗”的看法属于两点论。他既强调“看得懂”,又强调“充实、正确的内容”。能让人看得懂,是以“接受”为前提的。白居易作诗,力求使“老妪都解”,即以特定受众的接受为前提。但是,白居易写的毕竟是诗,不是“顺口溜”、“绕口令”。既然是“诗”,就得遵守“诗”的文体规则。不然的话,说大白话,“老妪”岂不更“解”?于此可见,“充实、正确的内容”是通俗读物更根本的前提和内在要求。缺少这一项,或者因为有了前一项便以为自然有了后一项,都是思想放假、想当然的表现。

当然,“精明”的人会把“俗”故意“忽悠”为“通俗”。在他们的精明算计中,通俗仅仅是面向大众的,所以对学术界关闭大门,也就不必有充实、正确的内容,只需“看得懂”即可。自然,“通俗”读物出现硬伤(正确性),内容单薄、思想浅薄(充实性),也就不值得、不应该、不允许批评了。如果有学者站出来批评,那就是看人家发财眼红。有趣的是,倘若有学者出来赞美,他们会照单全收。

这里,自然少不了得说一下流行的传统经典普及“热”。笔者赞同杜维明先生的看法,即普及传统经典,毕竟以对文本的正确解读为前提。③当代西方解释学不承认有统一的一致的客观解读,但这绝不是说可以肆意歪曲文本,而是说同样的文义,理解各有不同。你可以对苹果作或酸或甜或红或绿的理解,但绝不允许把苹果理解成水果以外的什么东西。所以,解释学的规则不能为“俗”而不“通”提供任何辩护。在充实性与正确性上,白先生的论断与解释学理论完全一致。不但一致,而且只有借助他们的论断,才能识别伪劣假冒。

不幸得很,于丹女士风行南北的著作,笔者以为就不能称作“通俗”作品,而应该称之为:不“通”而“俗”、“俗”而不“通”。尽管她的著作不能完全归属于史学类别,却可以为通俗史学提供值得解剖的案例。

在所谓“于丹热”的时候,笔者曾写下这样的文字:

于丹一书的对象应该是小孩子。它是一己之“心得”,可以有“得”便说,无“得”便了;既无须斤斤于典则,亦无须介介于纤微;放纵文体,任心漫与,只说一面之词亦无不可。至于这些“得”的程度,借于丹本人的话说,都是“简单真理”,自然也是最适合于教育儿童的。有时,于丹的“心得”甚至让我想起《西厢记》中红娘之引《论语》(参看《管锥编》第933页)。她可以大讲“天何言哉”,而不大理会“有德者必有言”;可以讲孔子如何和蔼可亲,而不大理会“君子不重则不威”;可以讲安贫乐道的高妙境界,而不大理会“禄在其中”(参看《管锥编》第1541页)。所以,就算我们想给于丹挑毛病,都难——人家本来就说过,“万万不敢”“作《论语》的讲解和辨析”、“没有能力拿出一份数据精确的化验报告”嘛!④

这就是说,于丹没有向读者传播正确、充实、完整的信息,因而不能将其书称为通俗读物。同时,她的书还不自觉地隐含着比较严重的思想问题。事情已经过去四年多,我们回顾这段故事,应该会清醒明白得多。

四年前,有学者提出,于丹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弘扬了传统文化,应该予以支持。他们还说,于丹做的是通俗普及工作,面向的是普通大众,不应从学术的角度吹毛求疵。但是,他们就是不追问:于丹的书是否有白先生所说的那种“充实、正确的内容”。

说于丹做了一件有意义的工作云云,不过是以一般的道理遮蔽具体的事实而已。在这些学者的论述中,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显然是不存在的,是典型的观念先行。

观念先行与相对主义是孪生兄弟,其最常用的手法,是混淆概念。你说她不该牵强附会,她回答说自己不过是想给大家提供“心灵鸡汤”。你说她对《论语》的解读有硬伤,她会说理解本来人人不同。你说她水平太低,她会说自己面对的本来只是普通民众。如是等等,似是而非,偏离主题,置换语境。稍微有些逻辑常识的人都晓得,批评与指责之间,并不在同一个逻辑层面上。回答之间,“概念”实现了转换。

因此,这样的书尽管可以印几百万册,却不能起到“通俗”的作用,也谈不上弘扬什么传统优秀文化。三四年后的今天,我们似乎可以下这个结论了。

学者应该养成一种自觉,即不要用虚拟的永恒真理去衡量具体事务,不要把不地道的事情理论化。对具体事务,还是要具体分析。戴永恒真理的帽子,用理论来包装,终究会被实践戳破。

套用白寿彝先生的句式,以于丹女士的著作为样本,我们可以给通俗下一个相反的定义:

通俗的工作是多么简单的工作,没有一定的深度照样搞得好,通俗就是粗俗,就是浅薄,不必有充实、正确的内容,但要能看得懂。

这是两种不同的“通俗观”。在白寿彝先生看来,通俗乃是深入浅出、雅俗共赏。而于丹的书,乃是浅入浅出,俗或许赏,雅不必赏。在白寿彝先生看来,通俗的前提是有一定的深度,也就是“通”而后“俗”。而于丹的书没什么深度,是不“通”而先“俗”。借史学家章学诚的术语来界定,白寿彝先生主张精通,而于丹女士是“横通”。在白先生看来,通俗是“两手都要硬”:一手是“充实、正确的内容”,一手是“看得懂”;而于丹女士却只表现出一手——“看得懂”,不大在意什么“充实、正确的内容”。

“通”与“俗”,在于丹的实践中是分裂的,而在白寿彝先生的论说中是统一的。

于丹的书不符合白寿彝先生的通俗观,大概于丹本人不会否认。在某部心得的“后记”中,她变相承认,自己根本就读不懂《论语》——尽管,据说她4岁的时候,也就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她爹就在家里教她读《论语》了。

可见,并不是我们在苛求于丹,更不是看于丹上电视而“妒忌”,看人家发财而“眼红”,看人家出名也想“靠骂骂名人跟着出名”。我祝愿于丹女士写出更多让人“看得懂”的书,发更大的财。只是,写书还是要加上“充实、正确的内容”才好!毕竟,把“小人”解释成“小孩”,并不属于什么“理解不同”的问题。

通俗史学、公共史学均是历史学社会化的样态、形态与渠道。当以历史为题材的文艺作品以及通俗史学作品大行其道的时候,历史事实与艺术真实、历史再现与艺术表现的老话题,必然引起史学界的重新关注。

恰好在20世纪初年前后,从1898年到1919年的20余年间,曾经形成一股历史小说热。历史小说不仅创作上空前繁荣,而且理论上也颇多建树。这些作品一般都以“读者”为核心,把如何才能使读者有效地接受放在首要位置,因而都或多或少地运用某些艺术手法,对所描述的历史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艺术加工。看一看那个时候的学者是如何从理论上界定历史小说的,会给今人一些启示。

历史小说是否有史学价值,对历史事实进行艺术处理是否会损害历史知识的正确传播,这样的作品到底是属于历史还是属于艺术;如果允许对历史事实进行艺术加工,那又当把握怎样的分寸,等等,20世纪初的学者们均有非常明确的回答。

从当时的文章看,作者们都肯定了历史小说的正面价值。阐述历史小说社会功能的文章,不仅数量最多,而且观点也最精彩,特色最突出。他们认为,历史小说具有“感动人心、变易风俗”的作用,而且“推行广速、传之久,能家喻户晓”,“使人阅之心为感动”,加之“辞句浅明”,所以“虽妇人幼子皆能得而明之”。从史学的角度看,历史小说不但具有《左》、《国》无从代替的社会功效,而且还具有正规史书所不具备的广泛性,更非“高头讲章乡会程墨”之类所能比。它有助人的记忆,可弥补历史教科书的不足。尽管它有不严谨甚至“附会”之处,但因为它讲述了历史的“梗概”,所以对其误导读者的地方,“无难指点而匡正之”。重要的是,“历史云者,非徒记其事实之谓也”,只要个别历史事实的错误无碍于读者对“旌善惩恶”的史学大目标的接受,那就应该予以提倡。当时有人甚至提出,当前中国所需要的不是正规历史学家,而是历史小说家:“得百司马子长、班孟坚,不如得一施耐庵、金圣叹。”

上述观点或许包含着不恰当的成分,但就实质而言,与白寿彝先生相关论述的精神实质一致。那就是白先生所说的,通俗读物、历史剧和历史小说、历史连环画等,“可允许虚构,但大观点不能虚构,更不能歪曲史实”。⑤可见,“社会性”是历史小说的第一考量。所谓“社会性”,首先是指发挥社会化的功能,其次是指一套与之相符的写作规则与技巧。但是,“社会性”必须以科学性与真实性为前提。

历史小说终究不是正规史书,而是一种以历史为主体、采用某些艺术创作手法的通俗史学样态,因而有其特定的写作原则与规律。假如破坏这些原则,写作就会失败。从晚清历史小说的写作实践来看,大体存在两种倾向:一种以艺术创作为主,以历史事实为辅,吴沃尧将其称之为“奇”,为“诙诡之方针”;另一种以历史事实为主体,以艺术加工为辅,吴沃尧称之为“正”,为“正规”“庄语”。前者属于艺术范畴,后者属于通俗史学。通俗史学实际上是将历史学的基本功能进行社会转化。所以,晚清时期学者在探讨所谓“历史小说”的写作原则与规律时,基本上是从历史学而不是文学的立场出发的。就是说,他们贯彻着以历史学为本体的探讨原则。假如违背这个原则,他们就给予批评。例如,对于当时许多历史小说过于强调艺术感染而忽略历史真实的情况,有人就批评为“失之猥滥”、“出以诬谩”、“支离附会”,等等。这个基本原则,在今天依然是适用的。

但是,在历史学的原则下,对艺术手法的运用同样不能忽视。忽视了艺术手法,就不能与正规史书相区别。同样,忽视了历史的真实,就不成其为历史。正当的做法是:在尊重历史真实的前提下,实行历史与艺术的有机结合。不过,这话说来容易,实践起来并不那么简单。所以,黄摩西《小说小话》提出,历史小说应该略正规史书之所详而详其所略,如果仅仅把史书上的文言演绎为白话,就会造成历史不成历史、小说不成小说的结果。这样的历史小说,论易于记忆,则不如直览史文之简要;论易于理解,则头绪纷繁,事虽显而意仍晦。因此,它只能称之为“演词”或“演式”,根本就不配称为“演义”。在这里,论者既肯定了历史真实的首要地位,又强调了艺术手法的重要,其观点是全面的、辩证的,是晚清民初具有代表性的主流看法。

从晚清小说界革命所反映出来的通俗史学思想,到白寿彝先生的通俗史学观,可以看出:以尊重历史真实为前提,不排斥使用艺术性的手法,是中国主流学者对通俗史学的基本观点。蔡东藩《中国历代通俗演义》以历史为本体,严格选择史料,坚决反对歪曲或虚构历史事实,不允许用艺术性来僭夺历史的本体地位,无论从思想脉络,抑或从实践品格上说,都堪称典范。

但是,讨论通俗史学,至少在理论上,重点不应放在对历史事实与真实的维护或强调上。因为,这应该是共同遵守的定律与前提。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建立怎样的规则与机制才能让通俗史学在科学性与社会性之间达成最佳平衡。

就对接受者的特定关照来说,通俗史学也可以叫做“接受史学”。所谓“接受”,是从“接受美学”借用来的概念。这个概念与“消费”、“阅读”、“理解”等词语密切相关,表示一种从“读者”角度出发构建的理论学说或知识形态。与文学一样,历史学也可以看作是由史家、史书、读者三大因素构成的系统。一种史学思想,既可以从史家、史书角度去构建,也可以从读者角度去构建。在文学批评理论的划分中,有所谓“作者系统”(如表现主义)、“作品系统”(如形式主义)、“读者系统”(如阅读现象学)、“社会文化系统”(如新马克思主义)⑥。历史学的文本理论,同样可以做这样的区隔与划分。注重读者,偏重接受,并从这一维度出发建构的史学思想与历史著作,叫做接受史学。接受史学以“读者”为核心,把如何使读者有效接受放在首要位置。因此,它把读者接受历史知识与观念的过程,既看作是一种阅读与理解的行为,也看作是一种消费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买(读者)卖(作者)交易行为。围绕这个核心,在史学本质论、功能论、方法论、编撰理论等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⑦

问题在于,买卖必须货真价实、诚实守信,必须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这就是历史学家们坚持科学性为第一原则的原因所在。而在市场实践中,却一向充斥着伪劣假冒、买空卖空、投机钻营。接受史学虽以“销售”为出发点,但它所提供的产品,却以货真价实为前提。常言以市场经济为法制经济,同样,接受史学或通俗史学也须是有法可依的史学。所谓“法”,就是历史学的基本规则。因此,缺乏“充实、正确内容”的史学,乃是非法甚至违法之史学。

但接受史学并不就是通俗史学。通俗史学的“读者”主要是普通民众。这部分读者文化水平较低,接受与理解能力相对较差,故历史知识需要以“俗”的形式去传达。接受史学的对象则包含各个层次的读者,所采取的接受形式也不仅仅是“通俗”的。接受史学的对象,也可能是所谓“高级”读者。正如以博物馆为主要载体的所谓“公共史学”,所面对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通俗史学是接受史学的一种样式,也是接受史学的主体,最能反映接受史学的特征。

接受史学与历史文学相互交叉。它们所叙述的内容都是历史,都采用某种艺术手法,都可以对历史事实做个别修改,都具有教育、娱乐作用。但是,同一历史事实,接受史学是将其作为叙事的内容来表述,历史文学则将其作为素材或题材去表现。“表述”与“表现”,是它们的基本差别。接受史学不允许歪曲历史的基本面,要求尽可能不修改历史事迹;历史文学则可以比较自由地修改历史事迹。尽管二者都以历史为对象,在许多方面相互交叉、融汇,但从总体说,接受史学属于史学,历史文学属于文学,两者的本体不同。

由于接受史学、通俗史学、公共史学均以“读者”为中心,所以必然或多或少地具有某些艺术成分,因而在实际文本领域,就使得接受史学、通俗史学、历史文学往往相互胶着,不易划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史学的角度对它们作阐释。这种阐释与文学角度的阐释不矛盾。所以,某些历史文学方面的著作或作品,也可以作为接受史学的材料进行处理。

长期以来,接受史学多在文学史著作中得到叙述,史学史著作较少涉及。文学史的视角与史学史不同:前者注重艺术性,后者注重科学性;前者注重作品的艺术成就,后者注重文本的学术价值。但是,由于接受史学横跨科学性与艺术性,所以,它实际联结了文学史与史学史。

接受史学带有浓厚的功利性。功利性与科学性有机结合是它的特点。接受史学的读者涵盖各个层次,形式也五花八门。它不仅包括印刷品,如讲史小说、纪事诗、史论著作等,也包括各种视听样式,如评书、弹词、戏剧等。这些五花八门的表现形式,可以依据其所反映的历史真实程度,分别按不同情况,将其划归于接受史学的不同部位。这里,“读者”对应于“接受者”,视听过程也可以视为“阅读”过程。我们看到,在白寿彝先生的通俗史学观中,就包含了范围相当广泛的通俗史学形式与样态。其中让笔者感受最深的是,他认为历史学者应该与画家相互合作,画出表现历史真实内容的“小人书”。

近代接受史学或通俗史学的繁荣,集中在“戊戌”至“五四”,即1898年到1919年的20年间。这是我国小说史上最繁荣的时代。与此相联,接受史学无论在理论阐述,还是在写作实践方面,都取得很大成绩,其思想代表人物,自然以夏曾佑、梁启超、吴沃尧为代表。实践者则是吴沃尧(后有蔡东藩)。此外,狄葆贤(楚卿、平子)、王锺麒(天僇生)、陆绍明(君亮)、金松岑(天羽)、林纾(琴南)、柳亚子(亚庐)、蒋观云(智由)、陈去病(佩忍)、陶佑曾(报癖)、黄人(摩西、慕韩、蛮)等人,均是知名的接受史学倡导者与思想者。

其实,以便于接受者接受的形式讲史,在中西方均有悠久传统。陆游的诗:“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身后闲事谁管得,满村皆听蔡中郎。”讲的就是说书艺人讲史的场面。这种通俗易懂的史学形式满足并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故深受社会欢迎。但是,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常常让历史事实变形,乃至曲解或歪曲历史。如何趋利避害,答案就在白寿彝先生的通俗史学观当中。⑧

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实际情形来说,对专业史家更应该要求他们多讲求一些文学技法,而对历史小说家,则应该要求他们多讲求一些史学规则。合此二柄,可免偏枯。总之,既要追求“易于理解与接受的形式”,又不能让它无原则地任意发展,必须让其服从史学的法则。这就好比戴着镣铐跳舞而能如公孙大娘之舞剑。镣铐,就是规则、束缚;而跳舞,则为发挥,是艺术。倘去除镣铐,则如棋局之撤除棋盘,为游戏之终局。倘无发挥,亦无从极游戏之能事。我们看到,中国的传统艺术,如戏剧、诗歌,无不讲求戴着镣铐跳舞(如声腔、韵律)。故“程式”及“演员”极端重要。只有能够在程式中出奇创新的演员,才会成为大师。而“史文”,在中国古人看来,同样是一种戴着镣铐跳舞的艺术。自古以来,我国史家研求史文规则,著述盈几,而究其理论指向,无不为历史认识论之探讨,既高明,又圆融。遗憾的是,进入20世纪后,西方的文艺理论新见迭出,花样不断,相对来说,中西史学理论界却比较沉寂,创新较少(特别是史学文本理论)。一些人所乐道的所谓史学领域的后现代主义思潮、新文化史等,也是肇始于文论(海登·怀特就是文学批评家)。我们应该积极参考20世纪西方文艺或文学理论的成果,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推进中国的史学理论创新。

“辞从浅近,迹异虚诬”,是蔡东藩的撰写原则,正是通俗史学之要旨。在近代至当代的史学史上,也有史家提出史学与文学纯系两事的观点(如吕思勉、李新)。这种观点意在维护历史学的科学性与纯正性,出发点是正确的,但观点本身不可取。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文化领域的一大景观,就是荧幕上放映了许多电视历史剧。一些以历史为题材的政论片,也颇为走红。这些电视片的主流,是弘扬爱国主义,传播历史知识,因而深受观众喜欢。甚至在我国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颇有市场。但是,这些电视片也存在一些问题,争议颇大。

针对一些电视剧过度夸大、虚构以及为某些反派历史人物随意翻案的问题,历史学者夏春涛指出,《雍正王朝》、《康熙王朝》、《孝庄秘史》、《康熙微服私访记》、《铁齿铜牙纪晓岚》、《还珠格格》等历史剧,清一色地聚焦于帝王将相,而且侧重对帝王形象进行美化,已经让许多中小学生产生困惑,觉得封建专制时代的皇帝竟如此可亲可敬。与之同时,一些历史剧又过多渲染历史阴暗面,描绘权力倾轧、声色犬马,对历史人物进行戏说,对一些革命派、维新派人物进行贬损。既然是历史剧,就应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使观众在娱乐放松的同时领悟到一些历史哲理,这应当是此类作品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不少历史剧中,许多原本正确的基本概念变得模糊了,还在艺术虚构的名义下闹出许多“关公战秦琼”一类的常识性错误,传播了错误的历史知识。这都反映了某些编导在创作态度上的不严肃和历史知识上的捉襟见肘,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⑨

学者邢贲思表达了相同的立场和观点。他提出,历史剧必须尊重历史。对历史上实有的人和事,特别是对那些有重大影响的人和事的描述和评价,尤其要慎重,决不能不顾及历史的记载、史实的鉴证和历代史家的评论,单凭自己的想象和好恶,任意进行编造,以致把历史篡改得面目全非。他以描写慈禧的历史剧为例,指出慈禧的恶名不是哪个史家强加给她的,是她的所作所为把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样一个反面人物,有什么必要在银幕和荧屏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历史剧不是不能写慈禧一类人物,问题是写什么,怎样写,是用唯物史观作指导,按照历史的真实性来写,还是用唯心史观作指导,违反历史的真实性来写?是“直书”,还是“曲笔”?人们在有的历史剧中看不到慈禧的凶残和阴险,看到的却是她的所谓机警和沉稳。这种把反面人物的性格和行为主次颠倒的现象,在不少历史剧中都存在。有的历史剧作者甚至把“人性化”的光环戴到了慈禧头上,把她描写成一个具有善良人性的历史人物。这一切完全背离了历史剧的创作原则,使历史剧脱离了健康的轨道,走向了它的反面。邢贲思并说,历史学和历史剧之间的错乱现象,使得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无所适从,产生了严重的思想混乱。有的宣扬错误的历史观、歪曲历史真相的所谓历史剧不胫而走,而按照历史的真实性写出的历史学著作,在群众中反倒十分隔膜。这种情况如不改变,几代以后,不少人将不知历史为何物。⑩

上述意见和观点,代表了史学界及理论界的主流看法,具有典型性。

新阶段最著名的电视政论片,是2003年3月至5月以及2006年11月分别在中央电视台首播的《走向共和》与《大国崛起》。围绕这两部片子,知识界形成截然对立的两种意见。

关于《走向共和》,有学者认为,这部片子有其成绩,但对人物、事件的刻画和展示往往有悖于历史真实,混淆了许多是非界限,因之难免造成对不甚了解真相的观众的误导。片子未能更深刻地揭示君主立宪和共和制为什么在近代中国社会土壤不能植根、开花和结果;以大量的虚假情节美化李鸿章这个对清王朝苟延残喘起过强心针作用的重臣,使观众对他同情、谅解和首肯,淡化了他竭力维护腐朽透顶的清王朝的倒行逆施的行为实质。对阴险毒辣、两面三刀、崇尚专制皇权、反对真正改革的反动人物袁世凯,对集晚清一切黑暗之大成的极其反动腐朽的人物慈禧,均进行了程度不等的美化;对孙中山,则简陋到了勾勒轮廓的地步,有时甚至拙劣到漫画式,歪曲了孙中山的形象,反映了作者滥用虚构与煽情手段的不严肃创作态度。(11)

关于《大国崛起》,有学者提出,这部片子洋溢着对霸权的欣赏,美化殖民史,推崇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迷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盛赞资产阶级价值观,在历史认识上存在着严重偏差,充斥着未经严格论证的结论和没有充分依据的说教。(12)还有学者认为,这部片子根本就是《河殇》的“上下集、姐妹篇”。(13)这种意见,代表了批评这部电视片的基本立场。

上述争议,同样可以从“通俗史学”的角度进行观察。于丹作品,也是此一大背景下的产物。从学理上说,它包含了通俗史学的性质、属性与价值之争。换言之,通俗史学不但应该具备充实、正确的内容,还应当具备正当的立场,传播正确的价值。而这些要素,往往相互统一。一旦割裂,即相互伤害。

从吴沃尧、蔡东藩到白寿彝,就通俗史学的基本规则而言,他们的观点是一致的。这就是说,中国的通俗史学,原本有其一脉相承的优良传统与共识。只有从这一长久建立起来的基本共识出发,才能正确地为通俗史学正名定位。通俗史学是史学社会化最有效的转化形式与固化样态,蕴含着历史观、价值取向、对象选择、表现技巧等诸多面向。它是一种工具,还是一种舞台或阵地。在这方面,白寿彝先生同样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值得深入阐发、仔细体认。遗憾的是,多年来,这些优良传统与共识,不但在历史学界外部,而且在史学界内部,时常遭受冲击与挑战。对此,史学界除担负起批评的责任外,还应该积极地参与到通俗史学、接受史学、公共史学的建构中去。历史学家不仅应当撰写一些通俗史学作品,还应当适当地介入到历史剧创作、历史博物馆建设中去。为此,就应当积极地吸收、参考相关人文学科的前沿成果,以博大的胸怀、开阔的视野、严谨的态度,构建出符合时代精神的通俗史学新样态。

注释:

①《白寿彝文集》第6卷《历史教育·序跋·评论》,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第126页。笔者最早在方宏同志的硕士论文中读到这段话。

②《白寿彝文集》第6卷《历史教育·序跋·评论》,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第107页。

③陈香、陈洁:《“十博士联名倒于”学者发出理性声音》,载2007年3月16日《中华读书报》。

④《“于丹心得”之后的又一部论语新解》,载2007年3月14日《中华读书报》。

⑤《白寿彝文集》第6卷,第107页。

⑥详见胡经之、张首映《西方20世纪文论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⑦最早试图将“接受”这一美学概念引入史学领域的,是朱政惠先生。笔者认为这一努力还具有很广阔的阐发空间。

⑧参见王尔敏《中国近代知识普及运动与通俗文学之兴起》,载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22编《新文化运动》,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⑨夏春涛:《历史剧媚俗何时休》,载2003年8月13日《人民日报》。

⑩邢贲思:《历史·历史学·历史剧》,载《求是》2006年第1期。

(11)丁冠景:《近代史专家评〈走向共和〉:青史凭谁定是非?》,载2003年5月19日《南方日报》。

(12)张顺洪:《忧从中来,不绝如缕:〈大国崛起〉观后》,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1期。

(13)参见马国川《争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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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史学理论_白寿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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