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_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论文

新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_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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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按历史发展的线索对建国50余年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建国初期、改革开放时期、进入21世纪后三个时期,这也是与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步伐相一致的。这三个阶段形成了特定历史时期的职业教育发展重点、特点内容与发展规律,概括之,建国初期是职业教育的奠定与初创阶段,改革开放时期是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与改革阶段,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层出不群,进入21世纪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制度阶段。

一、建国初期职业教育的发展

这一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为:首先,新生的共和国政府祛除了原有旧教育体系中实业教育的称谓,改为技术教育,并将其纳入新中国教育体系,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次,依据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教育发展政策,建立健全了职业学校发展的各项制度。这一时期职业教育有下述特色。

1.举办技术教育,培养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技术人才

1951年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1952年3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同年教育部颁发《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明确培养技术人才是国家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而培养大量中级技术人才尤为当务之急。

技术教育培养人才的重点是重工业和国防建设需要的中等技术人员。因此,中等技术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必要的文化、科学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技术、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级和中级技术人才。根据国家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与科学技术的分工原则,中等技术学校实行专业化和单一化。中等技术学校按性质分为工业、交通、农业、林业等类,按程度分为技术学校和初级技术学校两种。前者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2~4年,后者招收小学毕业生,修业年限2~4年。中等技术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实习,规定中等技术学校的普通课授课时数一般应以不少于授课总时数的25%、不多于45%为原则,学生的实习,应列入教学计划,除校内实习外,并要求学生到工厂、农场(农村)等进行实习。学校的技术课,应设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并由各主管业务部门从企业或业务单位的技术人员中聘请兼任教师。学校与企业或业务单位试行建立定期交流技术课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制度。

在一系列政策方针的积极促进下,技术学校获得了较大发展,1952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已有1701所,在校学生达到635609人。为新中国经济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技术人员,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

2.建立了以中等专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为主体,包含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各种培训相结合的中等职业教育制度

为给国家经济建设培养新型的中等专业人才,参考前苏联的中等专业教育经验,进行了中等专业教育制度的改革尝试。1954年9月颁发《政务院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同年高教部颁布《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将技术学校与中等专业学校统称为中等专业学校,与此同时,劳动部门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培养技术工人的要求,对原以训练失业人员就业为主的技工训练班、技工学校进行调整,积极发展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目标的技工学校。至此,形成了一直延续至今的中专、技校教育制度。

中专教育制度的形成在于促进学校专业化建设、满足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因此,确定工业性质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为3~4年,农、林、医药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为3年,经济及会计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年限为2.5~3年。在专业设置上,要求以中央各业务部门集中统一计划为原则,所设专业力求集中单一,同一学校所设专业以性质相近为基本原则。在教学上,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在实验室、实习工厂、实习农场、教学医院等的实习,注重学生的生产实习,要求学校要有固定联系的厂矿企业单位,由企业负责生产实习的指导。

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四级和五级技术工人,技工学校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培养学生既有文化、技术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到生产岗位后能较快地独立操作。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生产实习教学是技工学校教学工作的最主要部分,是培养学生掌握生产技能的基础,学校必须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学生在有生产价值的劳动中进行实习”,生产实习教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校内实习工厂,另一种是到有关企业进行。

中等专业教育制度和技工教育制度的建立,成为三十余年来我国中等技术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标志着我国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的职业教育格局的基本形成。这两种专业技术教育,提高了专业干部和技术工人的文化技术水平和技能程度,为我国此后三十余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几十万中级骨干人才和技术工人,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工业体系的建立,发挥了重大作用。

此外,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目的在于加速培养各行各业急需的人才。全国各地陆续办起了农业中学。农业中学主要招收高小毕业生,学制3年,主要办学形式有:一校一班型、住宿走读结合型、学生学习劳动生产集中型。此外,全日制中学、小学附设农中耕读班、短期会计训练班、电工训练班、农业技术训练班等,为生产队培训技术力量。农业中学的开办,对于普及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促进农村生产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实践证明,农业中学的创办是我国农村教育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可惜,农业中学在“文革”时期几乎全部停办。

1963年,针对当时城市大量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但又缺乏必要的职业训练、难以就业的形势,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七年(1964-1970)规划要点(初步草案)》,要求在城市举办各种类型的职业学校,随之职业学校大量兴办起来。城市兴办职业学校主要有三种类型:改普通中学为职业学校,依托工厂办校,依靠工厂、企业、事业单位举办职业学校。

3.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基本确立

全国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的组成。在《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中明确:为加强对中等技术学校的领导,应由中央、大行政区及省(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与同级各有关业务部门指定人员,分别组织各级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研讨和解决各项有关中等技术教育的重大问题。全国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拟定中等技术学校全国总的设置和招生计划。

中等技术教育司成立。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策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高等教育部,高教部成立了中等技术教育司专管职业教育工作,各级各类中等技术学校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与各有关业务部门分工领导。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均归中央各有关业务部门主管。196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设职业教育司,负责综合管理全国技工学校和城市、乡村职业学校的教育工作。1964年,为了更好地统一管理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将设在高教部的中等技术教育司统一划归教育部管理,与教育部职业教育司合并,仍称为中等专业教育司,一直延续至1982年,教育部改中等专业教育司为职业技术教育司。

技工教育管理格局的形成。1953年政务院为了加强对技工教育的统一管理,加速技工学校的发展,决定由劳动部门对全国技工学校进行综合管理。其职责为:制定有关技工学校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写教材、审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养师资和提高师资水平;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等。为了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统筹安排,1964年国务院决定将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由劳动部划归教育部主管。同年4月,教育部发出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应该根据国家批准的计划,在各地教育厅、局统一领导下,按照考生的志愿、与各类中等学校一起统一招生,统一录取。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办学。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走“两条腿走路”的办学路子,在《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问题的规定》中确定:职业中学、一般的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级业务学校设置和发展,无论公办或民办,都由地方自行决定。出现了①中央部门办学和业务部门办学并举;②中央办学和地方办学并举;③国家办学和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的格局。这样,一方面减轻了国家办学在经费、校舍、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调动了地方和集体办学的积极性,职业教育出现了多快好省的发展局面。

二、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变革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标志性变革是中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兴起。

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的思路,指出:“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要“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1980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该报告指出:“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严重脱节,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势在必行,主要是改革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应当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并举,国家办学与业务部门、厂矿企业办学并举的方针。要求在普通高中逐步增设职业技术课程,将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1983年5月,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出《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要求,对经费、师资、教材等实际问题做出了支持性规定。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指出:“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要求“除在普通高中增设职业技术课,开办职业技术班,把一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农业中学或其他职业学校外,还要根据可能,新办一些各类职业学校。自此,城市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高中,农村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农业中学,形成了中等职业教育由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三类学校为主体的格局。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1980年后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高层次发展起来的,主要以职工大学、技术专科学校为主。1980年南京创办金陵职业大学、合肥创办合肥联合大学、湖北创办江汉大学,这些是最早的职业大学,到1988年全国已有119所职业大学,学生7.5万人。这类学校属于专科层次,学制2~3年,实行走读、收费、不包分配等政策,在高等学校中独树一帜,培养了一批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发展时期: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是我国职业教育迅猛发展与辉煌的时期,中等职业教育占据了中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彻底改变了我国原有的教育体系与教育格局。

1.初步完成职业教育法制建设目标任务,营造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政策环境

粗略统计,这一时期是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出台最多、法律制度建设推进最快的阶段。主要有: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职业教育开始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这些国家性的法规,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制度。此外,还于1986年、1991年、1996年分别召开了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直接推动了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确立了以结构调整为主导的数量目标,职业教育的规模与速度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力争在五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则明确规定到“2000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数的比例,全国平均保持在60%左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城市可达到70%。”这一比例,成为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数量指标和目标任务。在这一要求下,我国职业教育的数量获得了飞速发展。从1980到1997年,普通高中学校数从31300所减少到13880所,学生数从969.79万人减少到850.07万人,共计减少了119.72万人,而同期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校数从9688所增加到17116所。在校学生数从226.3万人猛增到1089.51万人,增长4.8倍。从1980到1997年,高中阶段的学生总数中,普通高中学生数所占比例从81%下降到44%,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所占比例则从19%上升到56%。1980-1997年,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计向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3085万人。1998年达到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为530万人,在校生为1146.1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达到5∶5,基本实现了《纲要》确定的目标。

3.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建立起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两大体系

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这一时期的重点。《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在90年代“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又能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要求“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分析以上不同阶段对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定,可以大致勾画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包括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两大系统,二是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初等、中等、高等三个层次,三是各个层次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能够沟通。遵循以上思路,到90年代末,形成了初等、中等、高等三个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同时与普通教育相沟通,在普通教育阶段引进职教因素,开设职教课程;通过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体系。

这一时期,职业教育规模获得空前发展。初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到1997年招生数达到30.88万人,在校生达到80.89万人,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59.5%和68.9%,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年均增长分别为6.9%和7.8%。中等职业学校持续发展,使中等教育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到1997年高中阶段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已达到56.17%,比1990年上升8.6个百分点。高等职业教育也有了较大的发展,1997年,职业技术学院有8所,职业大学80所,高等技术专科学校3所。另外,有18所重点中专学校举办五年制高职班。以上四类学校招生约5.1万,在校生13万人,还有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也在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试点。一个从初等到高等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

调整时期: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了调整时期,主要表现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格局的重大调整。

首先是职业教育宏观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调整。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教育部实施了部门整合与人员调整,集合原有的职业技术教育司、成人教育司和城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组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其行政职能是主管全国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农村、城市及企业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其次调整了职业学校类型,规范了职业学校名称。从1998年起,国家调整学校类型,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纳入中等职业教育范畴,这样中等职业教育由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四类组成。高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虽然有各自的发展历史、文化积淀和办学特点,但在培养目标上区别甚微,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是其共同宗旨和本质特征。因此,1999年,教育部决定把这三类教育简称为高职高专教育。2001年,随着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四类学校的性质和功能逐步趋同,同时,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加大,原有的中专培养技术人员、技校培养技工、职高培养管理人员的界限已经不能适应这一需求,淡化原有的四类学校间的区别,扩大培养方向,提高学校综合型人才的培养能力,已成必然。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规定: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统一规范为“××职业技术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要逐步统一规范为“××职业技术学院”。

三、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与进程

1.确立21世纪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方略,职业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

首先,党的“十六”大报告将职业教育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给予强调,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通过职业教育,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战略决策,明确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其次,2002年、2004年和2005年,国家先后三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其三,职业教育被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教育部确立“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并列为教育发展三大战略重点,要求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发展职业教育。“三大战略重点”地位的确立,使职业教育真正纳入我国教育事业规划的整体之中。

2.确立了教育结构调整思路,职业教育实现了由发展停滞到完成转型的顺利过渡

教育结构调整总的方向是: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而21世纪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要求,带动了职业教育新一轮发展高峰的到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在经历了长久的低迷状态后,从2002年开始止跌回升,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势头。从2001年的近400万人达到2004年566万人的规模。针对新的发展形势与要求,从2005年起实施职业教育“扩招百万”发展规划,到2007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48万所,招生已达81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8.3%,在校生148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总数的43.5%。2001年到2007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共培养3000多万名毕业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3.职业教育改革继续深入

改革层面从宏观的政策制定深入到微观的教育教学领域、学校发展能力建设方面;改革方向从服务于经济社会需要转变为以人为本、满足个体的全面发展和市场需要的双重目标。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有了新突破,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得以落实。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与完善。2004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加强政府的统筹管理、协调部门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工作发挥了作用。地方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与领导,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职业教育发展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

通过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适应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强化职业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进行了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交通部、卫生部联合提出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四个专业领域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国家启动实施了“四大工程”,即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通过“四大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职业教育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通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从“十五”开始,我国政府通过示范性项目的实施,推动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财政部支持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安排资金11亿多元;国家发改委支持的“国债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等,累计安排资金18亿多元。这些项目直接支持了职业院校近1500所,大大增强了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水平。“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高职业教育师资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与水平,完成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全面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稳定和质量提高。

建立起职业教育资助贫困生制度。进入21世纪,职业教育资助贫困生制度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对此,2005年第五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8亿元、5年共计40亿元,专项用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建设。2006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全面勾画了国家建立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中央专项经费安排的原则、资助对象和标准、工作程序等。2007年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全面启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从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一个符合职业教育生源状况的助学制度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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