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与劳动争议的处理论文

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与劳动争议的处理论文

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与劳动争议的处理

◎刘兰静

本文主要研究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的变化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劳动争议司法等问题。

劳动关系是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同的经济体制包含着不同的劳动关系。

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中,会计管理人员应要求成本核算会计人员掌握更加先进的核算方式,不能够仅是依靠传统的两种核算方式,应进行继续学习,以此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企业成本核算会计人员应了解现阶段,我国成本核算方式大约分为三种,除经常使用的品种法和分布法外,还应了解分批法的使用,按照企业产品的批别作为单位,以此进行成本计算,此种方式能够应用于小批量生产的企业中,与其他两种成本核算方式相比,对小批量生产的企业来说,成本核算的准确率更高。因此,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应根据企业生产的规模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式,以此促进企业进步。

一、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下的劳动关系模式

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外资组织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劳动关系模式对国内组织的影响。

刺激外商对华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我国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尤其对国外中小投资者和转包商而言,廉价劳动力是其在华投资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投资动机支配下,外商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上,会明显倾向于一般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项目。与这种外资投向的结构相适应,其规模结构表现为小型化。而且,由于受到国际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影响,这种组织发展的稳定性较差。由于外商投资结构的上述特点,随之会对组织劳动关系产生诸多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共分三个阶段:1.申请阶段。申请阶段又可分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两个阶段。申请调解的形式有两种即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进行研究和审核以决定是否受理,并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2.调查阶段。调查清楚,才能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经过和争议问题的焦点,劳动争议所引起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各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争议涉及的人员及与争议有关的其他情况;组织员工对争议的看法等。调查了解的对象包括: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事项的知情人;组织内部有关的职能处(室);与劳动争议有关的其他员工。3.调解阶段。在经过一系列准备认为调解时机成熟时,必须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会议。调解会议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首先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该争议案件的陈述,然后,调解委员会将调查认定的事实、是非责任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意见予以公布,并听取当事人对公布的案件调查情况和调解意见的看法,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案件,无论能否达成一致协议,都是调解终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能再强迫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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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制劳动者权益是这类外资组织发展的重要支柱。出口加工组织出于降低生产成本的考虑,普遍忽视安全生产,恶性事故层出不穷。

2.劳动力流动程度较高。外资组织的工业制成品出口比例较高,其贸易方式主要以进料加工装配为主。由于这类出口加工业对世界贸易的依赖程度较高,但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较低,贸易条件不断恶化,使其发展缺乏稳定性。所以,劳动力市场的明显特征是较高程度的劳动力流动性,组织生产的季节性、竞争性,使职工就业方面的渡动经常发生。

3.外资组织的规模偏小,也对劳动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组织规模越小,其组织结构和内部沟通的渠道就越不正规。组织所有权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管理职能则较少专业化。

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仲裁委贯会,对劳动争议双方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相关法规、政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四个阶段:1.案件的申诉和受理阶段。仲裁申诉是指劳动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关申请要求依法裁决,保护自己劳动方面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诉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法人;必须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申诉的案件必须归受诉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主管和管辖。此外,提出仲裁申请必须递交书面申诉书,并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诉。仲裁机关在收到书面材料并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作出决定立案审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研究和收集证据是仲裁活动的重要阶段,是弄清事实真相、明确案例性质、正确处理争议案件的前提和基础。调查主要是弄清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双方争议的焦点、证据和证据的来源。3.调解阶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坚持先调解后裁决的原则,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也是一种仲裁诉讼行为。4.仲裁阶段。经过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反悔的,仲裁机关应召开仲裁会议进行仲裁。仲裁会议进行仲裁的程序是: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宣布伸裁会议纪律;会审调查;会审辩论;最后仲裁。

二、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经审核受理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推动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我国劳动争议在司法诉讼程序外的调解:一是由设在组织内的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调解;二是由仲裁委员会在作出仲裁决定前对当事人双方先调解。组织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员工代表、组织代表、组织工会代表等组成,具体人数由职代会(或股东会)提出并与组织行政协商确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组织工会代表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1.对相关行业外资组织的劳动力性质有影响。由于产品的技术水平较低,工作的性质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劳动力主要是半熟练工人和不熟练工人,不同行业的熟练工人之间的差距很小。

(二)劳动争议仲裁

近些年来,由于部分外资组织严重侵害职工权益,使组织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停工、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呈上升趋势。这类组织集体劳动争议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安全生产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上述问题集中反映了组织员工的主体资格得不到承认,劳资关系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称,员工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关系的体制。

第二组图表显示了发现的问题和所需服务之间的相关关系。最后一组图表是对协和医院不同科室提供社会服务的总结。

(三)劳动争议司法

劳动争议司法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司法机关以劳动法为准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它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和劳动争议案件的检察。

我国劳动争议司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依法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调解书和仲裁书。对于当事人干扰调解、仲裁活动,扰乱工作、生产秩序或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于当事人干扰调解、仲裁活动和处理劳动争议的和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起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

本文选用1988—2017年宽甸县的平均气温、年最高气温、年最低气温、降水、日照时间等气象因子进行分析[4]。

(作者单位:七煤集团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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