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趋势_保理业务论文

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趋势_保理业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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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的内涵

近几年,保理业务在我国有长足的发展,“保理”一词也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各行业对保理业务的理解却有所不同。我国出口企业习惯将保理作为一种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来使用,并认为保理将取代信用证(L/C)成为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在银行业,人们更多把保理当作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来运作。虽然这种融资方式深受企业欢迎,银行的收益也较高,但是由于要承受较大的呆账风险,所以商业银行对开办此业务并不十分积极。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保理”一词?保理(Factoring)又称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它是指商业银行(由于我国保理商多以商业银行形式出现,本文以商业银行代替保理商)以收购债权人应收账款为核心所展开的一系列业务活动。这些业务活动包括:(一)贸易融资。它是典型的保理业务,即:出口企业将应收账款卖给商业银行。保理中的贸易融资与其它贸易融资最大的不同是商业银行无追索权。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是远期商业汇票,商业银行既可购买后立即支付款项,也可在商业汇票到期后支付。不管是先支付还是后支付款项,只要承购了应收账款,在信用限额内,商业银行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损失。(二)应收账款催收。这是保理最富挑战性的工作帮助企业追讨债务。商业银行利用政治、地域、人力等各种资源,采用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协助企业收取应收账款。(三)销售分户账管理。销售分户账管理又称会计支持,是指商业银行对所承办应收账款的企业提供分类记账、结算、分析等项服务。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帮助企业了解已收、未收款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动态,提出解决应收账款各种方案供企业参考。(四)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控制又称坏账担保。出口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商业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提供发票金额的80%),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在核准信用额度内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商业银行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保理业务的利与弊

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来讲,保理是利弊共存的业务。利——是指其高收益。保理业务作为一项新的银行业务,其收益高于传统的银行业务,一般按应收账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通常为2%至6%),或者贴现收购应收账款,贴现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所以,许多人认为保理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弊——主要指保理业务所面临的贸易融资无法收回的风险。保理业务中的贸易融资是无追索权的买断行为,商业银行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便成为货款债权人,同时也承担了原先由企业承担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如果商业银行在融资审查中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高估了买方的资信程度,对其履约情况做出错误判断;或者买方提供了虚假的财务信息,不能提供反映其还款能力的真实数据;或者在履约过程中,由于进口的商品不适销对路、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突然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得资信水平下降,无法继续履约,等等。上述各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收回货款。即使上述情况都不会出现,商业银行也同样会面临买方无理拒付货款或企业破产而导致融资款的无法追偿的风险。“安全第一”历来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指导思想,尤其是现在,我国几大商业银行都处在重组上市阶段,减少不良资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理贸易融资所面临的正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极力回避的风险。在我国出现保理业务“企业热、银行冷”的现象就源于此,它也是制约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瓶颈所在。

由于存在上述利弊共存现象,学术界对我国商业银行是否应该开展保理业务仍然存在着争议和分歧。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必须面对一个基本事实:为兑现我国对WTO的承诺,国内金融市场正逐渐对外资银行开放,保理是与国际接轨的业务,面对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我们不开展保理业务,外资银行也会开展,其代价是国内商业银行的客户大量流失。“震动”国内银行界的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其焦点就是中资银行目前尚无法办理保理业务,而南京爱立信却急需对客户提供赊销这种有竞争力的结算方式。保理业务产生在20世纪50年代,但是保理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运用,却是近10年的事情。据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统计,1994年全球发生的保理业务总额仅为1660亿美元,而到2003年,全球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已经超过了6700亿美元,在欧美和亚太地区(包括中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尤为迅猛。为什么产生已超过半个世纪的保理业务,近些年才得以发展?这与国际贸易的整体发展趋势密切相关。近10年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短缺经济已逐渐在各国消失,进口商(买方)现在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选择供货商,从而逐渐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主导地位,换言之,国际贸易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近期,在国际上非常盛行的赊销付款方式,正是这种转变的结果。作为买方市场,进口商一定要寻找对其有利的结算方式。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是信用证(L/C)结算方式。虽然信用证结算经过百年的实践已日趋完善,但是它有利于卖方(出口商)而不利于买方(进口商),这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相悖。而保理业务,由于它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出口商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的信用风险等问题,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日渐流行,并且陕速发展。可以说,保理业务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中非信用证结算而产生和发展的。2004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已进入世界三强之列,国际贸易已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企业为拓展海内外市场,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必将逐渐减少信用证结算,而大量使用非信用证结算,保理业务在我国加速发展的趋势已不可逆转。

促进我国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如果围绕着“服务”这条主线,保理业务应按照如下顺序开展工作:首先,进行信用风险控制活动。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资料显示,现在世界上有70%左右的公司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财务问题,所以信用风险调查是保理业务的首要环节。商业银行要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地对进出口商的综合经济情况和综合商业形象进行调查。其内容包括进出口商的工商注册情况、财务状况、公司结构、管理人员情况、历史重大交易额、法庭诉讼纪录以及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等等。此项业务活动应在商业银行与企业签订保理协议之前进行,是保理业务的预备性工作。其次,做好销售分户账管理,即商业银行对承办的应收账款要进行详细的记载和全面的分析。在分析中,要注意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不仅要对应收账款债务人过去的资信状况作全面地了解和分析,也要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变化趋势,对其未来的资信做出预测。通过调查分析,商业银行要全面掌握保理服务对象的详尽资料,为下一步工作确定方向。销售分户账管理是保理业务的基础性工作。再次,大力开展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开展此业务的好处在于:一方面,随着国际市场买方地位的加强,赊销付款方式的盛行,应收账款是所有企业都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将会有大量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接受保理中的应收账款后,只负责追讨债务,收取劳务报酬,不承担呆账的损失,相当于商业银行开展一种有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不管企业因何种原因不能支付,包括买方破产等情况,商业银行都可回避货款无法追偿的风险。可以说商业银行选择了恰当的保理方式,也就选择了相对小的风险。与进出口企业相比,商业银行在行政资源、信息网络、法律手段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这些优势在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中表现的更为明显和突出。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全方位帮助企业追讨债务,将是我国保理业务的工作重点。最后,收购企业应收账款。收购企业应收账款是保理业务的结果,前三项服务是保理业务的过程,如果前三项服务业务均能有效运行,保理业务的最后结果——贸易融资(收购企业应收账款)将更多作为一种承诺的概念而非现实的业务。如同现在流行的期货交易,其交易最后结果是期货的到期交割,但是在全部交易中,最终进行交割的不到交易量3%,到期交割多数是作为期货交易的概念使用,而很少实际操作。这也正是期货快速发展的原因和魅力所在。其实,在国际上保理业务开展比较好的地区都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方面。在欧洲,保理业务一直当作银行的中间业务来开展,服务费是欧洲各家商业银行办理保理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紧紧抓住“服务”这条主线,以贸易融资(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概念,以信用风险控制为前提,以销售分户账管理为基础,以应收账款催收为重点。这一个基本思路,将是我国保理业务的未来走向。

对保理业务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与企业存在一定的偏差。企业对保理业务的要求是:当它使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商业银行为其提供融资便利。而商业银行则要求:开展保理业务不能增大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消除这种偏差,方向引导至关重要。企业必须明白,保理业务的债权收购是以企业履行规定义务为前提,包括严格履行销售合同和保理合同的义务。销售商应保质保量、按时发货,发货金额控制在商业银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同时还要按照保理协议规定适当选择保理的某些服务项目,如商业银行提供的财务分析服务和协助应收账款催收服务,等等。只有在企业履行规定义务,接受一定服务后,才能真正获得商业银行的融资保障。保理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而不是单一的收购业务。商业银行在其中更多是充当协助和服务角色,而不是单一为非信用证结算方式提供融资便利。只有把握住保理业务未来走向,将企业和商家引导到保理“服务”这条主线上,保理业务才能在我国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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