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_主体思想论文

中国共产党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_主体思想论文

中国共产党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主体论文,理论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3)05-0023-05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而“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位居“八个必须”之首。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发现,人民主体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思想,实现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倦的追求。重温我们党人民主体思想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的历程,对这一政治优势进行科学的理论阐释,从而使人民主体思想在实践中获得新的发展,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理解的人民主体是指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社会实践的主体和智慧力量的源泉。马克思首次阐明了人民主体的科学内涵,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精神财富创造的主体、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以及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中国共产党继承了群众史观这一基本观点,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基础上,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将之运用于对中国实际问题的认知、分析和判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主体思想。

毛泽东是我们党在人民主体思想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早期探索者。他一生的理论与实践,无时无处不闪耀着人民主体思想的光芒。人民主体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人民”概念的内涵界定。人民主体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主体”应为“人民”之主体,“人民”应为“主体”之人民,二者有机统一,落实于现实生活的实践之中。能否对“人民”的内涵予以科学合理的界定成为能否真正实现人民主体的关键。毛泽东较早对“人民”的内涵予以创造性回答。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就已经有了对“人民”的初步理解。毛泽东在接受斯诺的访谈时提到,他自幼喜欢《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古典小说,并产生了一个难以解释的疑惑,“即这些故事中没有耕种田地的乡下人,一切都是武生、官吏和学者,从未有过一个农民英雄。”后来,他慢慢分析这些故事的内容,“发现这些故事都是赞美人民的统治者的武士,他们用不着在土地上工作,因为他们占有土地,显然地是叫农民替他们工作。”[1]因此,毛泽东当时就萌生了创作一本以“农民”为主角的小说的信念,这个信念促使他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在以后的岁月中,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历经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的洗礼,这使得他对“人民”内涵的认知逐步具体化、理论化、系统化。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对“人民”这一概念进行了初步界定。毛泽东坚持用唯物史观的态度来界定“人民”,认为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并指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知识分子都属于人民的具体组成部分。这样,“人民”就成为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大多数人的群体的统称,这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帝王将相创造历史的“英雄史观”以及意识主宰历史进程的“唯心史观”。“人民”也就成为与广大人民群众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的范畴,成为毛泽东思想的一个核心概念。

第二,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人民主体观。毛泽东的人民主体思想并不是来自于长篇大论的理论论证,更多的是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实际总结。首先,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不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都反复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他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1]他认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和承担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唯一承担者以及文学艺术原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矿藏。概言之,人类社会的一切实践活动和伟大创造都出自人民之手。其次,强调人民群众是认识的主体。在毛泽东看来,对一切事物的正确认知源于实践,而实践即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实践,正确的认识必定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这种社会历史性的活动。因此,他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做群众工作要善于向群众虚心求教,到群众中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说:“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2-2]再次,强调人民群众是革命战争的主体。毛泽东认为“人”是战争中最活跃的因素,这里的“人”即是广大人民群众。他说:“动员了全国的老百姓,就造成了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造成了弥补武器等等缺陷的补救条件,造成了克服一切战争困难的前提。”[3]他认为,只有得到群众诚心诚意的拥护,才能形成铜墙铁壁,抵御敌人“围剿”,于敌强我弱的劣势中寻求战争的胜利,彻底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最后,强调人民群众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对于党和人民的关系,毛泽东认为要树立公仆意识,接受群众监督。在党的七大闭幕词《愚公移山》中,毛泽东把“共产党”自喻为“愚公”,而“人民”喻为“上帝”、象征革命之“本”,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喻为“大山”。他认为,只有坚持不懈地工作,才能感动“上帝”,移去压在我们头上的“大山”。同时,他一再警告广大党员干部要接受群众监督,他说:“如果把自己看作群众的主人,看作高踞于‘下等人’头上的贵族,那么,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才能,也是群众所不需要的,他们的工作是没有前途的。”[2-3]

第三,科学的群众路线。毛泽东的人民主体思想集中体现于群众路线的提出和实施。群众路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立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对群众史观的一个重要发展。毛泽东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2-4]这是毛泽东对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诠释,人民群众既是价值的主体,也是认识的主体,合而言之,是实践的主体。因此,毛泽东特别强调要“相信群众”,他曾把“相信群众”、“相信党”概括为两条根本原理,指出如果违背这两条原理“什么事情也做不成”,而“相信群众”置于“相信党”之前,这是“首要基本原理”。

如果说毛泽东的人民主体思想在特定革命年代、特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给人民群众以美好期许和精神鼓舞,领导并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实践走向胜利的话,那么,邓小平的人民主体思想则在一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激励人们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努力实践,为实现美好富强的生活而奋斗。邓小平的人民主体思想是对长期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总结。

第一,将人民的利益作为衡量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根本标准。“文革”结束后,邓小平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入领会社会主义的本质,旗帜鲜明地指出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是检验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根本所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强调“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4-1]在这种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邓小平经过长期“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他认为,共产党人只有将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制定中,融入到具体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之中,才能够与时俱进,获得不竭的生命力。具体而言,就是应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检验群众工作乃至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三个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标准都有一个明显的主体化倾向,即人民利益至上。同时,他还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虽然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阐释没有明确提出“人民主体”,但却实实在在闪耀着“人民主体”的思想光芒,“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共同富裕”正是对尊重人民、爱护人民、让人民获得更多自由的根本性理解。在这些根本性理解的基础上,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落脚点不能是别的,只能是人民的利益。他说:“要对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负责,要发展经济,使他们生活得更好。”[5-1]也就是说,满足人民的物质精神需求,让百姓生活得更好,是每一个中国共产党人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神圣职责。他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4-2]可以说,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站在了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审视人民主体地位,认为只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彻底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真正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这就从根本上指出了实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路径。

第二,充分肯定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邓小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举,要冲破各种障碍、克服各种困难就必须尊重广大劳动人民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在政治生活中,邓小平强调要发扬民主作风、实行民主集中制,汇集民智、凝聚民力。他说:“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4-3]同时,他强调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民主制度和法律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主观意志的改变而改变。此外,邓小平尤为强调人民群众在经济生活中的创造性,他主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充分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创新意义。他说:“农村搞家庭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5-2]邓小平还反复强调,改革开放的许多新思路,是群众提出来的,不是从一个人头脑里钻出来的,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结晶。他说:“我们党的十三大报告是集体创作,集中了几千人的智慧,有许多内容并不是我提出来的。”[5-3]“近十年来的成功也是集体搞成的。我个人做了一点事,但不能说都是我的发明。其实很多事是别人发明的,群众发明的,我只不过把它概括起来,提出了方针、政策。”[5-4]在对人民群众创造性认可的基础上,邓小平还注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提倡探索创新精神。他说:“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5-5]随着改革发展的日益深入,如何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第三,关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邓小平人民主体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其实,党的八大就明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6]依据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八大作出了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要决策。但是,“由于当时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所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5-6],没有能够防止后来“左”倾错误的不断发展,没有能够防止“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工作重心也就没能够实现真正转移。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邓小平主持会议,总结了二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很好地实现了八大指出的工作重点转移。可以说,十二大解决了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力求解决却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后来,邓小平又深化了这一思想。1987年,邓小平在接见外宾时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这既是对“四人帮”所谓“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谬论的极力批驳,又是对后来提出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简要表述。此外,在文化建设方面,邓小平认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他尤其强调培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四有新人”,认为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他说:“劳动者只有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才能在现代化的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4-4]他强调既要塑造具有先进意识的知识分子也要注重广大普通民众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还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只有实现人民群众主体性的全面提升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驱动力。总的来说,无论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认知,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还是对经济和政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关系的把握都深刻体现了邓小平对人民群众实际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高度关注。

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在继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传承毛泽东、邓小平的人民主体思想,并在新的实践中使其丰富和发展。

江泽民对毛泽东、邓小平人民主体思想的发展集中体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中。在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站在新的历史高度,综合分析国际形势、国内大局,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以及如何巩固执政地位等一系列问题。首先,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一个执政党必须要解决执政“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这是事关执政前途和命运的根本问题。江泽民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7]“立党为公”就是要共产党人确立代民执政、为民执政、不谋私利、不搞特殊的执政理念;“执政为民”是指党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其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江泽民反复强调,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江泽民认为,只有在实际工作中走进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广集民智、珍惜民力,才能真正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再次,坚持三个“一致性”。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7]这“三个一致”将人民利益与党的执政规律、奋斗目标、具体工作协调起来,最终的落脚点是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胡锦涛同志在总结近三十年改革开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对人民主体内涵进行了新的诠释。这里的“以人为本”不仅把“人”看做发展的最终目的,而且明确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依靠谁”、发展“为了谁”的问题。显然,这里的“人”即“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一小撮人、一部分人、少数人,这与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的群众观在根本精神上是一致的。胡锦涛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8]后来,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回顾了中国共产党90年的辉煌历程,强调了“人民主体”、“人民民主”、“人民幸福”等观点,赋予了人民主体思想全新的时代内涵,拓展和深化了人民主体思想的境界和深度。十八大报告共在145处使用“人民”这个词,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主体”、“以人为本”理念的高度升华和理论自觉。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一中全会后会见中外记者时发表了讲话,在这篇不长的讲话中,“人民”这个词出现了17次,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高度自觉认识。随后,习近平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对“人民主体”思想多有阐发。例如,他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就强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焕发他们的历史主动精神,调动他们的劳动和创造积极性。当前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摆在第一位的就是“为民”,人民主体思想再次得以突显。

总的来看,中国共产党人历来依据时代背景对人民主体思想进行新的阐发,但又都是一脉相承的,不断推动着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演进和实践发展。可以说,坚持人民主体思想已成为党的“道统”,历代领导人都以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为使命,以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己任,不断探索人民主体地位实现的新形式、新思路、新方法。

标签:;  ;  ;  ;  ;  ;  ;  ;  

中国共产党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_主体思想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