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条件下的专利集中战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开放式论文,战略研究论文,专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如何从分散的专利权人那里有效率地获得互补性专利(Complements Patent),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难题。开放式创新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知识产权对企业核心技术的保护和存在具有效率的知识产权交易中介市场。在缺乏具有效率的专利交易市场时,开放式创新可能不会促进创新绩效。任何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都不可能拥有技术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和技术。某个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数量激增容易产生“专利丛林”,进而引起专利“反公地悲剧”。高额的专利交易成本和频繁的专利侵权诉讼,可能阻碍专利的扩散与运用。为了促进专利交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以获取并许可专利作为盈利模式。美国市场上活跃着200多家专利经营公司,每家企业至少拥有几百项专利。这些专利经营公司将“汇集分散专利集中管理”确定为企业整体战略目标。这预示着一种全新的专利战略类型——笔者称之为“专利集中战略(Patent Focus Strategy)”一开始出现。解释专利经营企业选择专利集中战略的原因,明确专利集中战略的内涵,提出我国借鉴专利集中战略的建议,对提高我国企业运用和管理专利能力并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许多学者长期关注企业专利战略,但主要是针对专利一体化的企业进行研究。Samuel Rabino认为专利资产如同一把双刃剑,专利权人通常可以使用两种基本的专利战略:防守性使用专利和进攻性使用专利。[1]Dieter认为专利战略只是企业整体商业战略的一部分,防守型专利战略又称为保护战略,进攻型专利战略又称为交易战略。[2]Russell L.Parr认为专利许可有时能够对抗竞争,知识型企业应将专利许可纳入竞争战略,实施“专利许可战略”。[3]Ziedonis在调查了美国67家半导体企业专利获取行为之后,认为企业为了解决技术市场中潜在的“敲竹杠”会更为积极地实施专利获取战略。[4]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专利战略的研究仍然停留在简单的分类层面,将专利战略分为进攻型、防守型、混合型和跟进型战略。[5]研究战略的分类,有助于进行统计分析而做出整体的观察。[6]传统专利战略类型是基于封闭式创新环境下的3个假设。假设1:企业已经开始实施专利,即已经实现或准备实现专利一体化。假设2:企业对专利采取分散管理模式。假设3:企业与竞争对手之间是一种对抗、非合作的竞争关系。这3个限制性假设约束了传统专利战略适用的范围。由此产生的理论,无法解释专利经营公司所选择的专利战略类型。在开放式创新条件下的专利集中战略不同于传统的专利战略。本文以美国高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①(以下简称“高智投资”)实施的专利战略为案例,实证分析专利集中战略的内涵,运用开放式创新和专业化分工理论对专利集中战略产生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提出我国企业借鉴或运用专利集中战略的建议。
2 专利集中战略的内涵
2.1 专利集中战略的概念
成功的商业模式取决于企业如何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业务层战略,以实现差异化、成本和定价之间的匹配。[7]迈克尔·波特依据公司目标市场和所追求的竞争优势的差异,归纳出三种基本战略: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目标集聚战略。[8]其中,目标集聚战略(Focus Strategy)也称“集中化战略”。菲利普·科特勒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归纳出“利基战略”(Niche Strategy)。“利基”是更窄地确定某些群体,这是一个小市场并且它的需要没有被服务好,或者说有获取利益的基础。[9]“利基战略”是在市场中找到一个利基,然后在利基中做大市场。
将“集中战略”或“利基战略”理论运用到专利战略领域,就形成了“专利集中战略”。专利集中战略是指选择一个特定的并具有竞争优势的细分技术领域,尽可能地将该技术领域的专利集中以获得收益的一种市场行为。它通常包括“选择”与“集中”两个阶段。“选择”是指从众多技术领域中,选择适合专业分工管理的专利或专利组合。“集中”是通过合同、收购、信托等方式,将特定领域分散在各个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汇集起来集中管理。从竞争战略的视角来看,保护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或者降低市场交易和生产成本。基于不同的竞争优势,专利集中可划分为基于差异化的集中和基于低成本的集中。前者是在选择某个特定技术领域之后,将相关专利集中管理以获得更多价值的竞争战略。后者是将特定技术领域的相关专利集中管理,希望降低整个行业的交易成本或者企业专利产品的生产成本。
2.2 高智投资的专利集中战略
实施专利集中战略最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就是高智投资。运用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笔者对高智投资的专利集中战略进行实证分析。一般而言,战略管理的流程包括:形成战略愿景,确定目标体系、制定战略、实施并执行战略,然后再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上述愿景、目标、战略及其实施做出适当的纠正性调整[10]。
首先,明确高智投资的战略愿景。高智投资的愿景是“眼于未来5-10年的技术进步,为全世界的发明家提供投资和专业支持,从而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发明创造以及知识成果的价值实现”。高智投资在中国成立了分支机构,其使命是“帮助中国的发明家和优秀的知识成果走向世界”。高智投资意识到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出现,而许多发明家可能既缺乏资金又缺乏管理技巧。“为全世界的发明家提供投资和专业支持”,不仅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利基”市场,而且这个市场难以开拓。高智投资已经成功地获得了巨额融资,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关键是如何向发明家提供专业支持,并有效管理汇集来自全世界的专利组合。
其次,确定高智投资的战略目标体系。高智投资的战略目标体系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1)在全球发展最快的一些行业中,掌握下一代核心技术,并为之设立标准。(2)建立一个为创新提供融资的公司网络。(3)形成多元化的专利组合。(4)在5-10个技术领域,获得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且足够数量的专利。高智投资的首席执行官米沃尔德曾表示:“我想建立一个和技术性公司同样庞大的专利库,并通过优化专利投资组合,实现和IBM一样伟大的成就,这就是我的金融模型。我只需要管理好我的专利投资组合,以及为我的投资者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如果高智投资能顺利实现这些战略目标,那么离它所追求的公司战略愿景也就不远了。
再次,梳理高智投资采取的战略类型。面对专利发展的未来趋势,高智投资将自己定位为积极的创新者、未来的领先者和市场的开拓者。高智投资选择了为“发明家提供投资和专业支持”这一特定且细分的市场,并希望在此领域提供与传统专利管理模式全然不同的差异化专业服务。高智投资只专注于发明专利,并且能比在价值链中较接近产品设计或开发的公司做得更好。其选择的战略类型属于专利“差异化集中战略”。
最后,考察高智投资如何实施与执行专利战略。针对不同的发明人和专利法律状况,高智投资采取了差异化的专利集中策略(如图1所示)。针对“新点子”阶段,高智投资设立了“点子实验室”。通过举行70多次发明会议,高智投资提交了近500项专利申请,涵盖光学、生物技术和电子商务等领域。从产生“新点子”到获得专利至少需要经历3-5年,需要巨额投资,且面临诸多风险。这种模式是否能够最终取得成功,尚有待时间的检验。针对“产生研究成果”阶段,高智投资采取“独家代理权”或“专利独占许可”的方式,取得大学或科研院所的专利。针对“专利授权”阶段,高智投资主要采取直接收购的模式。高智投资的专利集中战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募集资本,现已顺利完成。第二阶段是专利选择与集中。通过收购、独家代理或者独占许可等多种方式,将开放式创新产生的专利集中起来,组建各种专利池。高智投资一直努力寻求与我国专利申请量排名前20位的高校合作,以获取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第三阶段则通过专利出资、许可或转让的方式获取超额垄断利润。截止到2009年3月底,高智投资在全球范围已经募集了50亿美元,掌握了2.5万件专利,获得了1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11]。
图1 高智投资的商业运作模式
Figurel The business operating models of Intellectual Ventures
2.3 可能选择专利集中战略的企业
区别于传统专利战略类型,专利集中战略可以独立地作为企业总体战略,而不仅仅是企业整体商业战略的一部分。“纯粹性专利经营公司”[12]不生产任何产品,主要通过购买或信托的方式将特定领域的专利组合在一起,以专利许可、出资或诉讼等方式获取商业利润。根据商业模式的不同,我国学者将专利经营公司分为4种类型:专利联营模式、专利基金模式、专利经纪模式和专利诉讼模式[13]。专利联营模式主要是指为专利池提供专利管理服务的公司,以MPEG LA公司和Via Licensing公司为典型代表。专利基金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美国高智投资。专利经纪模式是为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者提供一个服务平台,典型代表是美国Ocean Tomo公司。专利诉讼模式主要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或以此威胁获得赔偿的经营方式。专门从事侵权诉讼的专利经营公司名声很差,通常被称之为“专利流氓”(Patent Trolls)。根据是否采取专利集中管理模式,专利经营公司可划分为集中管理型和分散管理型。专利联营和专利基金模式对专利主要进行集中管理。根据专利经营范围的不同,专利经营公司又可以分为提供服务型和获取专利型。专利经纪和专利联营模式主要是为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者提供专利管理服务。专利诉讼和专利基金模式则需要通过收购、信托或研发的方式获取专利。依据管理模式与经营范围的差异,笔者将专利经营公司做进一步分类,如表1所示。专利联营或专利基金模式的专利经营公司,极有可能选择专利集中战略。
3 对企业选择专利集中战略的理论解释
近年来,以美国高智投资公司、安全联盟信托(Allied Security Trust)和合理专利交换公司(Rational Patent Exchange)为代表的专利经营公司开始选择专利集中战略。这绝非偶然现象。笔者认为这是在开放式创新模式下社会分工的必然选择。
3.1 开放式创新增加了专利交易需求
进入21世纪后,“封闭式创新”已经不能适应知识经济下技术创新的不确定和资本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风险投资市场的兴起、外部思想的可用性、大学等科研机构研究能力的提高以及供应商能力的增强,均导致传统的“封闭式创新”举步维艰。美国亨利·切萨布鲁夫教授提出“开放式创新”理论,强调企业应尽力杠杆利用外界创新,更应释放内部低度利用的专利,给予其他厂商做有价值的利用,方能在技术开发成本日渐提高而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的竞争环境中,获取最大策略利益[14]。其核心理念是强调企业外部资源对于创新过程的重要性,这种创新范式使得企业能够有效地利用内部和外部的全部创意。单个企业试图控制从技术研发到产品上市的整个价值链体系已经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公司不可能完全依赖自己完成技术创新,必须从外界购买或许可专利。如果企业研究成果不可能在内部使用,那么应该通过专利许可或转让等方式转移给他人运用,以回收研发投入。在历年美国专利申请数量排行榜上,有许多名列前茅的著名企业,其产品所使用的专利技术只有1/3来自自身的研发团队,另外约2/3则是通过授权、购买或交换等方式从外界所获得的。“开放式创新”包括“开放”和“创新”两部分。“开放”意味着创新资源不仅来源其组织内部,也包括从组织外部获取创意和资源。“创新”则是将好的创意进行商品化或获取收益的动态过程。与“封闭式创新”相比,“开放式创新”不仅可以增加创新收益,而且还可以降低创新的时间和研发成本,增加了专利交易的市场需求。两种创新模式在收益上的差异如图2所示。
3.2 专业化分工使专利集中成为可能
随着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选择“开放式创新”,专利交易变得日益频繁,从而使专利管理显得复杂且充满技巧。专利管理或经营就可能从原有的研发或生产管理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新的行业或工作,即完成新的专业分工。虽然早在公元前380年柏拉图就提出了劳动分工,但它更多地属于哲学范畴。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系统地分析了劳动分工能有效地减少资源的稀缺性,认为劳动分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劳动分工一方面需要生产型资本的促进,另一方面又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市场规模限制劳动分工的假说被称为“斯密定理”。换而言之,斯密认为影响劳动分工的两个重要因素是生产性资本的投入和市场范围的大小。1928年,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在《报酬递增和经济进步》一文中进一步扩展了斯密定理。杨格认为:劳动分工促进了表现为报酬递增的主要经济,分工不仅限于斯密所说的企业内部分工,而且包括产业间的分工。在阐述这一观点时,杨格借用了庞巴维克的“迂回生产”概念。当某种迂回方法的优势包括整个产业的产出时,这种迂回方法就变得切实可行和经济了。据此得出3个结论:首先,必须把产业经营看作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产业的不断分工和专业化是报酬递增得以实现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其次,报酬递增取决于劳动分工的发展。基于劳动分工的现代经济主要是以迂回或间接方式使用劳动所取得的经济。第三,劳动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劳动分工[15]。市场规模和报酬递增与专业化分工互为因果关系的论述,被称为“杨格定理”。杨格认为影响劳动分工的两个重要因素,是市场规模是否有效扩大和是否存在报酬递增的正向激励。20世纪90年代,杨小凯开创了新兴古典经济学,运用超边际分析方法重新解释了劳动分工理论。杨小凯认为劳动分工的根源在于市场交易成本。由于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所以劳动分工不会无限制的进行,交易成本将阻碍无止境的劳动分工。当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出现之后,劳动分工将继续进行,进而促进经济发展。但分工越细越容易导致市场规模的缩小,劳动分工与规模经济有时会发生冲突。此时,最有效的方法是扩大市场规模。随着市场交易成本的降低,劳动分工越来越细化,生产将趋于集中,经济结构亦呈现多元化。
图2 开放式创新与封闭式创新收益比较
Figure2 The revenue comparison of open innovation and close innovation
不同经济学派对劳动分工的原因及其贡献做出了各具特色的解释。“市场规模的扩大”是导致劳动分工最重要的因素,“生产型资本的投入”、“报酬递增的正向激励”和“交易成本的降低”均可能促进社会劳动进一步分工。运用这些理论,我们会发现专利正在成为众多产业链的中间产品。从专利申请到专利许可,再到专利保护正在逐渐实现市场化。专利管理组织与研发部门或生产部门正在发生分离。这都预示着新的劳动分工正在孕育之中。世界范围内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持续增长,专利许可日趋活跃,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所谓的“专利浪潮”。这意味着专利交易和管理的市场规模正在扩大。企业越来越意识到专利所具有的市场垄断性和潜在的市场价值,用于创造、运用和保护专利的生产型资本投入逐渐增多。特别是专利许可带来的垄断利益和经济回报,对专门从事专利管理的企业形成正向激励。因此,专利集中战略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地降低整个行业的专利交易成本。专利集中管理已经具备专业化分工的基本条件,如表2所示。
3.3 专利集中战略与传统专利战略的区别
专利集中战略是开放式创新和专业化分工共同作用的产物。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专利被分散在不同的专利权人手中,任何一家企业不可能独占某个技术领域的全部专利。随着专利授权量的逐年递增和专利许可市场规模的扩大,希望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的愿望和专利集中管理产生的报酬递增激励,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专利集中战略。与传统专利战略相比,专利集中战略在战略层次、是否希望一体化、专利管理模式、与专利权人关系以及盈利模式5个方面具有明显区别,如表3所示。
4 对我国借鉴专利集中战略的建议
4.1 从“专利一体化”向“专利交易”的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自觉或不自觉地强调并奉行“专利一体化”战略,即从研发到专利申请,再到专利运用,直至专利保护全部由专利权人单独完成,专利权人的管理行为贯穿专利创造、运用与保护全过程。一方面,我国许多大学或科研院所热衷于自己办公司,运用自己的专利来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实践中成功的案例,可谓凤毛麟角。与企业相比,大学或科研院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在于专利创造,而不在于专利运用和保护。现代社会正在从封闭式创新演化为开放式创新。大学或科研院所在缺乏互补性资产的情况下,难以顺利实施“专利一体化”战略。另一方面,企业一谈到“自主创新”便理所当然地强调自己研发,自己申请专利,自己生产专利产品。随着时代的发展,笔者相信这种“封闭式创新”模式和片面强调“专利一体化”战略会越来越少,实践终究会证明这种模式与战略选择将越来越困难。我国在观念上应从“专利一体化”向“专利交易”转变。大学或科研院所专门从事研发,不断创造专利。专利经营公司专注于专利申请、维护与管理。企业则负责将专利有效地运用到产品生产中,制造出更多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
4.2 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
现代社会的专利管理,开始出现由分散趋于集中的发展趋势。劳动分工越来越细,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开始分离。分工明确更有利于技术转移和专利运用。“专利池”是专利集中管理的一种典型形式,目的在于克服由于过多专利授权而使创新者难以将创新商业化的危害。专利池的基本运作模式是收集某技术领域的相关专利,对这些专利技术进行识别,区分基础专利、补充专利、竞争专利和阻止专利,与池内所有专利权人达成许可协议,确定专利许可政策,由受托人集中管理专利池中的专利并执行专利许可政策。专利经营公司的大量涌现,是专利集中管理的又一例证。
4.3 引导企业选择并实施专利集中战略
国外专利经营公司运用专利集中战略,在增强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构成极大的威胁。数据显示:1998年至2008年10年间,专利流氓提起的专利诉讼占全部专利诉讼的比例从2.0%攀升至17%左右[16]。虽然一些专利经营公司出于名声考虑可能不会提起专利诉讼,但它们可以将专利诉讼“外包”给专利流氓,找到了一条迂回路线[17]。鉴于外国公司采取的专利集中战略对本国创新系统造成的潜在威胁,一些国家开始在政策层面进行防范。例如,韩国知识产权局宣布设立200亿韩元的发明基金,建立专利经营公司。到2015年,发明基金的规模将扩至5000亿韩元[18]。日本政府在2009年度政府预算中列入400亿日元,用于组建专利经营公司。设立专利经营公司,选择专利集中战略,不仅可以提高专利管理效率,而且还可以有效应对专利流氓的恶意诉讼。
综上所述,专利集中战略是汇集某一特定技术领域的相关专利,通过集中管理获得收益的一种全新的专利战略类型。它是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企业基于专业化分工对竞争战略的合理选择。面对这种全新的专利战略类型,我国企业不应消极、被动地接受,而应积极地转变观念,促进专利交易,尝试专利集中管理,甚至实施专利集中战略。由于外国企业实施专利集中战略的时间不长,所以对我国企业存在的潜在威胁或机会尚未充分显露出来。以后将继续以高智投资为典型案例对专利集中战略实施绩效进行评估,研究专利集中战略对我国技术创新可能造成的影响。
注释:
①英文名称为“Intellectual Ventures,LLC”。我国常见的翻译为“知识风险公司”、“高智发明公司”、“发明工厂”。2007年,“Intellectual Ventures,LLC”进入中国,自己将之翻译为“高智投资”。
标签:开放式创新论文; 专利池论文; 专利交易论文; 专利管理论文; 专利权人论文; 专利实施许可论文; 专利流氓论文; 创新论文; 企业创新论文; 有效市场论文; 专利论文; 研发管理论文; 企业经营论文; 团队分工论文; 市场战略论文; 投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