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管理政策与扩大内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管理论文,扩大内需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针对近几年国际金融危机和金融动荡不断发生、全球经济贸易增长缓慢以及国内需求不足、市场低迷的状况,中央提出扩大内需的策略是十分正确和合理的。它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而目前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做到扩大内需,启动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我们能否制定和选择客观正确的宏观需求管理政策(财政、货币、收入和消费政策),以及如何将其付诸于实施。
一、采用较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
大量的国际经验表明,在一国经济的相对收缩时期或经济回升(经济促升)阶段,特别是内需不足时期,采用较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大等,可以对投资和消费需求产生及时而直接的扩张效应。正因为财政政策具有时滞效应期短、基本无需中间传导过程,能短期内扩大内需,启动经济的显著特点,所以,财政政策的调整变化及其重点运用,往往是市场经济和买方市场条件下,各国政府广泛采用的一个带规律性的手段。就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实际情况看,尤须充分重视和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即采用较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启动国内经济。
1、尽快增加国家财政资金,提高财政的可支配财力。一是尽快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财力是实行转移支付的条件,是国家进行资源配置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中央财政有了相当的支配资金,才能运用转移支付手段,调节地区、行业间的财力差距。二是加强财政管理与预算监督,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和准预算的轨道。目前我国财政支配能力不强与分散面广、数额巨大的预算外资金密切相关。据统计,国家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不到11%, 而同属于政府财力,但不在预算中反映的预算外资金至少相当于预算收入的一半以上,还有五花八门、为数可观的“预算外之外”的资金。如把三块财力加到一起,政府财力的潜在规模达到或超出GDP的20 %是完全可能的。因此,当前要坚决打破既得利益的阻力,尽快将预算外资金包括“预算外之外”资金归并入预算内,增加国家财政可支配财力。三是通过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上卖掉部分国有产权,回收一部分资金。四是财政向社会和商业银行增发用于公共投资的特种国债。特别是,如果开通金融机构持有国债之路,国债就将获得一个规模巨大且稳定的市场。让中央银行间接地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和持有国债来提供基础货币,并将基础货币供应控制在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规模之内,一方面可以解决财政筹资问题,另一方面也就是非通货膨胀性的,同时避免了财政直接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使中央银行获得更多的市场化手段和更有效率的传导机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获得了一种更为市场化的沟通渠道和配合机制。这对于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建设是极为重要的。
2.扩大财政投资力度。在现实中,企业因受总需求不足之预期的影响而往往对投资裹足不前。这就需要政府进行投资来带动企业投资,启动市场需求。在银行和企业普遍不愿意投资的背景下,政策投资的作用尤为必要,并起着示范、引导作用。一是增加国家预算直接投资。对我国来说,经过前一阶段的发展,一些可以收费或盈利的公共工程项目已建成不少,但许多难以收费的真正的公共品,如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的供给明显不足。目前若利用投资品供给充足、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予以补足,不仅可以增强和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瓶颈”因素,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高质量的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促进社会稳定。二是扩大财政性政策投资。主要是运用税收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和企业财务政策等加大社会投资。在税收政策方面,可以通过税种、税率的不同设置以及税收奖惩政策,调节收入、利润和价格,由此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向。比如,开征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税,加大税收减免和税收投资抵扣力度等等,促进存量合理流动,增量合理投向,使我国经济向合理化和高级化的方向发展。在财政补贴政策方面,可以通过增加财政直接补贴等,对社会现有利益结构进行再调整,弥补某些行业利润的不足,从而吸引社会资源流入这些行业。在企业财务政策方面,可以提高折旧率、向某些国有企业投付一定的资本金等,扩大企业投资和再生产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三是大力发展政策性投融资。在当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要求政府大力发展政策性投融资,把贴息手段作为重要杠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财政性投融资业务,调动大量的社会资金按国家产业政策运作,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
3.降低总体税负水平。一是运用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反周期调节。过去在经济过热时税收没有相应多增,而在经济不景气时反而拼命加大税收征管指标,税收不能发挥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因此目前不宜制定过高的税收计划,防止企业税负过重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在保持税收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如根据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某些产业的出口退税率;对高新技术产业适当采取鼓励投资的税收政策。三是彻底清理乱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此举可起到降低总体税负、扩张总需求的效果。宏观经济学研究表明,非临时性的降低总体税负水平是扩大内需的有效手段。
4.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财政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基金总额一定的放大倍数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政府制定专门的《企业信用担保法》,定期通过特别预算和其它方式向基金注资和融资,并为担保机构提供减免待遇等。当前可结合财政周转金制度改革,将部分周转金转为担保基金,也可从1000亿特种国债发行收入中抽出一部分用于成立担保基金。此外,鼓励地方在条件具备时设立地区性担保基金,充分动员地方财力,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服务。
5.推进财政支出制度的创新。一是政府进行的公共投资要实施公开招标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1)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创造公开、 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公共投资的透明度,防止不正之风。 (2)降低工程价格。国际上公认,与直接分配合同或举行谈判相比,公开招标方式一般能降低15—30%的合同价格,反之,腐败则会使项目建设支出平均超出20—25%。(3)不再复制低效运行的经济格局, 防止重复建设。二是政府支出要实行公开的采购制度。国际上公认,若实行公开的采购制度(包括招标),平均可节约采购费用10%以上。按照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规模,则一年至少可节省700—800亿元。三是政府的公共投资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随着BOO(建设——拥有——经营)、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等多种新型投融资方式的出现,政府的公共投资完全可以吸收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这样不仅有利于在公共投资领域内建立起竞争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而且还有利于拓宽公共投资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提高项目本身的运作效率。
二、采用适度放松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
客观地看,虽然财政政策见效快,短期内可以扩大内需,启动经济,但其作用不能持久;尤其是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财力毕竟有限,此外,通过财政手段直接分配资金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其随意性大,容易受到行政干预,资金使用缺乏监督,效益较差。因此,财政政策还需要货币政策的配合。如果财政政策没有货币政策的有力配合,很难达到治理通货紧缩、扩大内需的目标。当然,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可能受到某种阻碍,时滞较长,但最终会对各种经济主体的行为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们还应该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通过适度放松的货币政策充分动员全社会的资金,增加投资,配合财政政策扩大内需,解决当前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促进经济发展。
1.进一步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准备金利率。今年初中央银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降低法定准备金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力度还不够。因为准备金的作用实际上是为了保证支付,而随着买方市场的出现和商业银行风险意识的增强,中央银行已无需通过集中大量资金进行结构调整和遏制商业银行的贷款冲动,因此,可以进一步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和准备金利率。此举不但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而且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建立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2.降低实际利率水平。在中央银行7次降息后, 我国的名义存款利率已比美国低,但实际利率却已高出。为了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不宜再降低人民币名义利率。一个可供选择的办法是形成温和的通货膨胀预期,至少也要打破通货紧缩预期。根据我国的实际,在经济转轨时期,要矫正价格扭曲,调整经济结构,理顺财政和各种分配关系,搞一点温和的通胀是可行也是有利的。通货膨胀率控制在3—5%,经济年均增长8—10%,有利于国民经济保持高增长、低通胀的格局。
3.扩大再贴现规模,逐步使之成为基础货币供应的主渠道。再贴现以真实商品交易为基础,通过这一渠道增加基础货币比较符合刺激经济增长的要求。为此,商业银行应完善内控机制,中央银行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外部稽核监督;尽快完善商业票据的发行、贴现程序,大力培育票据市场发展,进一步扩大贴现和再贴现规模。为了解决假票据问题,应加强银行的电子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票据的统一监管。
4.合理引导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同时严格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尽快对商业银行注资和进行资产重组,允许银行提高呆帐准备率,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中央银行严格考核商业银行的利润和风险。二是财政增加对政策性贷款的贴息,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拼盘”贷款,发挥政策性银行“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完善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制度,重点支持一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兼并重组,在增加投资的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四是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中央银行专门编列中小企业指导性贷款计划,并定期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五是银行贷款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对那些产品有销路、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增加贷款发放。特别是国家应允许非国有企业进入公共工程领域,银行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六是积极扩大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消费信贷,特别是住房贷款。住房信贷可以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实施范围要从大中城市进一步向中小城镇和农村扩展。七是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增加出口,鼓励结汇,吐出基础货币。
5.密切监控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动,抑制过度投机现象。由于证券市场可能与实物经济逆向运作,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必须密切监控市场上的资金流动。为了缓解市场供求不平衡问题和抑制市场过度炒作现象,可以考虑将部分上市公司国有股以可交换债券的形式卖给公众,扩大证券市场容量。
6.完善外汇管理,加强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一是完善外汇管理法规,加强外汇检查,尽快实现海关、银行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电脑联网,核实企业购付汇的贸易真实性,严厉打击逃汇、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及时回收外汇,增加人民币投放。二是稳定现行结售汇制。前两年外汇占款大量增加时,不少人认为应改革现有的结售汇制度,先扩大企业保留现汇比例,然后过渡到意愿结汇。这个大方向是对的,但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从实际情况来看,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企业都选择结汇;而在人民币贬值预期下,企业都选择不结汇,因此意愿结汇不解决外汇占款波动过大的问题,反而可能在上述漏洞来不及填补、中央银行调控手段欠缺的情况下,国家掌握不了足够的外汇,这既不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也不利于中央银行吐出基础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三是尽快建立发达的货币市场,推行利率市场化。有了发达的货币市场,就可以推行利率市场化,协调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避免国际收支对国内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在理想状态下,企业意愿结汇,外汇指定银行则利用货币市场灵活调整本外币头寸,应付企业大量结(购)汇可能带来的冲击;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利率影响外汇指定银行和企业的行为。这样,既不会出现中央银行被动吸纳大量外汇,也不会出现外汇流失的现象。
三、采用合理的收入政策扩大内需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品供过于求,这种状况除了产品结构不合理外,也与居民消费不足有关。造成居民消费增长缓慢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笔者认为目前居民收入差距的存在和扩大是造成居民消费不足的直接的和重要的因素。经济学理论表明:只有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才是现实的需求,而支付能力(或购买力)大小与收入状况直接相关。所以,目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居民收入问题,通过各种手段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以增加广大居民消费能力和水平,缩小供求缺口,促进市场结构、产品结构优化以及国民经济发展。
1.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特别是贫困居民的收入。从城镇角度看,当前可以从这样几方面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一是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要想调动广大城镇普遍职工消费积极性,就必须将其工资水平提高到一定的高度。这就要求城镇企业努力搞好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职工增加工资收入奠定物质基础。二是努力扩大城镇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机会。目前我国进入就业年龄段的人数累计达1000多万,下岗职工累计达2000余万。面对如此庞大的就业和再就业群体,我们必须加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速度,努力采用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城镇居民集资和中外合资等多种形式,兴办和扩建一些企业,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同时,加快再就业工程建设,在各地建立健全再就业管理体系,通过再就业中心,帮助下岗职工尽快找到工作或自谋职业,增加收入。三是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提高养老金、救济金发放范围和数额。
从农村角度看,当前可从三个方面提高农民收入:一是坚决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1997年国家决定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这是可喜的一步,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但目前由于财政困难和仓储设施不足,保护价收购远未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收入。目前国家应加大粮食收购资金归集的力度,加快仓储设施建设,使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工作能够到位,增加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水平。二是大力鼓励农民搞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在这些方面国家、地方、集体和金融部门应给予一定的税负减免和资金帮助,使广大农民共同致富。三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农村各种不合理的摊派、提留和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免受侵害。
2.调整居民收入,努力将居民收入差距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国内外经验表明,收入差距过大对于需求扩张具有制约作用,因为高收入者消费倾向低,而低收入者又没有足够的钱来购买。只有将居民收入差距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使社会需求稳定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一是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当前要着重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暴利法》、《个人所得税法》、《劳动法》、《价格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工作,加快有关收入分配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规范秩序,为个人收入分配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为了防止国有资产向个人的流失,就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并增强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处罚力度,尤其要加大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反腐败力度。三是完善税收制度。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和实施个人应税申报制度,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管,推行税务代理制,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调整社会财富的分配,从而缩小人们收入的差距。四是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分配制度,要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强化国有企业经营者对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逐步推行工资谈判制度并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五是增加对农业的投资,纠正投资偏重工业的现象,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我国长期以来政府投资向工业倾斜,几十年间,国家对工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份额比率为6.4∶1。这种投资倾斜是我国农业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据统计,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达到3倍以上,农村人口的平均消费水平不及城市人口的1/3。 当前在对农业欠账很多的情况下,政府应扩大对农业的投资,如水利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特别是用以工代赈等办法,兴修大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开垦荒地、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增加农民收入和消费能力。
四、采用积极的消费引导政策扩大内需
一般而言,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采用积极的消费引导政策扩大内需也是一项十分必要的措施。这就是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由于市场供求状况不同于卖方市场,使消费者的地位发生了从被支配地位上升到主导地位的根本性变化。因此,在宏观层面制定旨在刺激和引导居民消费需求与行为一致性的消费政策至关重要。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对扩大消费的要求,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消费政策扩大内需,以实现经济发展中市场的基础推动作用。
1.实行消费刺激政策。刺激消费是消费政策的核心,但这个核心应明确刺激谁、刺激什么和如何刺激。过去一般认为刺激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降低存款利率,通过存款“贬值”和“与其存钱不如购物”来使居民手中的单据变为现金支出,但实际效果不大。住房制度的改革会将相当部分的居民存款“挤出”,也会直接与间接刺激家庭装饰、家居用品的消费,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稳定而一致性的消费政策,刺激的重点应是“消费领先者”群体。这一群体具有持续的购买欲望和较强的消费带动性,而且易于接受和形成现代消费意识,虽积蓄不多,但预期的挣钱和偿付能力强,同时,由于其中不少与父母同居,自我经济实力有限和对父母遗产继承的预期,使得住房改革可能对其影响较小。因此,刺激这一群体的消费应当以提供金融支持为主要手段,即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基础上,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包括提供如购置汽车、家庭耐用消费品在内的卖方信贷与银行借贷,使得这些目前仍然只是少数人买得起的商品变为更具有“大众性”的商品,将为未来消费而“攒钱”的行为变为“提前消费”。
2.实行消费支持政策。消费支持政策应具有“结构性倾斜”的特点,这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首先,从扩大国内有效需求的角度,在加快中西部经济发展总目标的要求下,应以支持中部经济发展和活跃城市经济为重点。中部地区处于“承东启西”位置,在东部地区的带动和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投入的刺激下,近几年GDP、农业与工业、 投资和出口的增长速度都快于东西部地区,显现出一种有力的加速势头;同时,由于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总体上仍存在着明显的消费差距,在保持有力发展势头的前提下,可创造的内需及对整个经济增长速度的贡献也会较大。因此,在中西部经济发展战略安排上,在保持适度扩大国家对西部地区投资的同时,重点是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经济的发展。其主要方式就是充分利用中部地区“承东启西”的位置,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对消费的带动和刺激作用,通过发展中小城镇,活跃商业和形成“商圈”。特别要鼓励中小型工商企业的发展,严格限制大型商业机构的发展,为非国有工商业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大的空间的环境。在这方面,可考虑设立如“创业风险基金”等可向个人或集体提供“无抵押信贷”的金融支持工具。其次,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一个重点,是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网络和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一方面应鼓励厂家开拓农村市场和建立直接的营销网络,可考虑采取对厂家销往农村市场的产品实行适当减税和类似退税的方法,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厂家建立稳定的农村营销网络;另一方面,鼓励农民组织各种营销组织和消费合作组织,进一步放开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向个人或合伙性组织发放的生产性信贷,特别是应逐步增加对农村居民提供的消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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