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把“科学技术社会”列入“观点”之列_科学社会主义论文

列宁把“科学技术社会”列入“观点”之列_科学社会主义论文

列宁把“科社”划在“观点”之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之列论文,观点论文,科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马克思的观点极其彻底而严整,这 是马克思的敌人也承认的,这些观点总起来就构成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 —世界各文明国家工人运动的理论纲领。因此,我们在叙述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即马 克思的经济学说以前,必须把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简略地叙述一下。”

列宁写于1914年,发表于1915年的《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一文中 的这段话,明白无误地把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划在“观点”之列 ,而没有像政治经济学那样划在“学说”之列。这或许是我们以往读这段文字时所忽视 的一个问题。

1、列宁此文中所说的“观点”,同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观点”有所区别。我们现在 所说的观点,通常是指对某个相对微观的具体问题或具体事物的看法、主张、意见。而 列宁这里针对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所说的“观点”,则是专指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 中的两个:一是现代唯物主义,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 是现代科学社会主义。上面引文中所说的连“马克思的敌人也承认的”马克思的极其彻 底而严整的“观点”,正是指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而且是指对 某个相对微观的具体问题的看法、主张和意见。

2、按照列宁的归类方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三个组成部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观点”,另一类是“学说”。其中,“观点”由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两部 分构成;“学说”则单指政治经济学理论。

3、列宁把科学社会主义划在“观点”之列,这并不是他的疏忽,而是完全符合客观实 际的,充分体现了列宁思想的深邃和高明。就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学说”这两类 理论而言,应当说并没有高下之分,即不能认为“学说”就比“观点”高一个层次,或 者说“观点”就比不上“学说”。但按照人们通常的认识和理解,“学说”相对于“观 点”而言,应当更加完整一些,更加系统一些。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形形色色的“社 会主义”,尤其是在批判法国欧文、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 义,但这种科学社会主义尚停留在理论阶段,并没有这方面的实践。也就是说,马克思 、恩格斯是在没有亲眼看到更没有亲自实践过科学社会主义的情况下创立这一理论的。 毫无疑问,这一理论不可能超越存在决定意识的哲学根本规律,离开实践而达到比较完 整、比较系统的程度。由此我们可以说,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归 类在“观点”之列,是十分恰当也是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

4、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划在“观点”之列,为我们从理论和实 践上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预留了必要的和充分的空间。既然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并 未经历过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的情况下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观点,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卓 越继承者就完全有必要在实践科学社会主义之时,不断地去丰富它、发展它、完善它, 使它由“观点”变成“学说”。列宁是这样做的,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也是这 样做的。

5、我们今天提出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划在“观点”之列,完全不是 说: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不可以讲“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从列宁把科学社会主义由理论 变成实践,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取得巨大成功,已经有了80多年的历史,社会主义 早已作为一个“学说”为人们在探索、丰富和发展。但是,问题在于今天仍然有些人时 不时地用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些词句、结论以至初步设想,作为认 识我们今天社会主义的依据以至标准。因此,明白列宁的这一划分法,有助于我们在认 识科学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更加自觉地坚持“与时俱进论”,少产生那种凝固不变的、教 条式的、文字校对式的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的错误。

标签:;  

列宁把“科学技术社会”列入“观点”之列_科学社会主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