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目标管理论文

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目标管理论文

建立完善干部考评激励机制的实践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激励机制论文,干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通过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近年来,随州市结合实行干部任期制,全面推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管理,在建立完善干部考评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初步思考。

一、基本做法及成效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分为两种: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责任目标。实施责任目标管理,我们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设定、目标实施、目标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

1.加强目标设置管理,努力提高责任目标体系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明确目标设置原则。各部门制定责任目标必须坚持四个原则:整体性原则,即制定的责任目标既有共性目标,又有体现单位、职位特点的个性目标;目标的设定由总及分,层层分解,形成完整的责任目标体系。重点性原则,即目标任务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总任务,结合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来设定,突出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不搞面面俱到。先进性原则,即设置目标任务要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具有激励性,防止目标设置水准不高。可操作性原则,即将责任目标尽可能地量化,尽量体现每项工作的目标特性、质量标准和层次要求,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二是统一目标设置内容。责任目标设置分为职能目标、特色目标、共性目标三个部分。职能目标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确定的最能体现自身职能要求的重点工作项目指标。特色目标是具有本部门特色、体现行业水平和发展方向的创新工作项目指标。三是严格目标审批程序。按照个人拟定、群众评议、班子集体讨论、目标管理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等步骤,严把责任目标审核关。在群众评议环节,实行责任目标公示、群众公开评议制度,有效地保证责任目标设置的科学性。

2.强化目标实施过程监管,加大目标任务的督办落实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目标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管理,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责任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专班经常联系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总结、部署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督办检查。采取领导督办、项目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对各部门责任目标管理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办检查,有力地促进责任目标管理工作稳步实施。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作用,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对各部门责任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并采取集中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收集民意,开展群众评议,有效地推动各部门责任目标的落实。

3.创新目标考核评价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目标考评体系。对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责任目标,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考核。对任期责任目标,推行“述、推、评、考、决”的办法进行考核,即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后,采取干部述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综合考察、组织决定等考核措施,对任期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初步建立自我评价与民主监督相结合、上级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考察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目标激励与警示惩戒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对年度责任目标,采取“一考三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每年年底,采取考核小组考核和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每项考评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在考评之前,对班子及个人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要进行公示公议,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报送分管领导审查,评出等次。

4.抓好目标考评结果的运用,积极发挥目标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考评结果通报、反馈制度,年度责任目标考评结束后,形成综合考评意见,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逐一进行书面反馈。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引导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建立干部实绩考核档案,将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届末考核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收集起来,作为考察干部业绩、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被考核者和被考核单位,一经查出,给予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有效增强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注重实绩、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以责任目标管理为载体,建立完善干部考评激励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一)科学设置责任目标体系,解决“考什么”的问题

责任目标体系的确定,是责任目标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客观公正地考核干部、认定实绩的关键,其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考评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必须认真抓好责任目标的设置,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责任目标体系。

1.明确职责分工,体现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规范职责、明确分工,是科学制定责任目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确定部门的工作职能,明确界定领导班子的职责范围。要按照职责合理分工与职权统一的原则,切实规范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科学划分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岗位职责划分、一把手负责制等规定,作为确定干部职责分工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每个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专业特长和工作爱好等,积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对领导干部进行合理的职责分工,为科学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奠定基础。

2.科学制定目标,体现目标设置的导向性。各部门根据领导班子任期责任目标,结合部门实际,每年年初将任务进行分解,编制年度责任目标,明确班子及其成员的职责任务,按照定岗定责的要求和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将岗位职责细化为责任目标要素,制定相应的责任目标体系。一要突出重点,体现实绩导向。责任目标应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或者分管工作,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确定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足以反映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面貌与工作实效的若干重点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在分值的分配上,要向重点目标倾斜、向个性目标倾斜,减少基础性工作及共性目标的分值。二要凸显特色,体现创新导向。目标体系中要有一定的创新项目、特色工作,体现责任目标任务的“挑战性”、“时代性”,引导干部主动研究思考工作,培养干部创新意识,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对特色创新项目,也可考虑设置为加分指标。三要坚持适度原则,体现激励导向。适度就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由于干部存在个体的能力素质差异,目标设置过高,完不成责任目标,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目标设置过低,不能激励干部“跳起来摘桃子”,达不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目的。因此,目标任务的确定要切合实际,且使被考核者经过努力才能完成,防止高不可攀和唾手可得的现象。在此基础上,规范责任目标设定程序,加大目标内容审核力度,加强目标设置民主监督,努力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责任目标体系。

3.量化目标责任,体现目标设置的可操作性。责任目标要尽可能地量化,尽量体现每项工作的目标特性、质量标准和层次要求,以增强目标设置的实效性和目标考核的可操作性。要合理确定各项责任目标的不同标准,实事求是地分出优劣好坏的不同档次,确定各责任目标间的相互关系和在整个责任目标体系中的轻重比例。对本身有任务指标、能量化考评的工作,要坚持做到量化;对那些确实难以量化的目标,要设定定性要求,对完成的标准和时限要作出明确规定;对没有具体指标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如德才表现、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努力程度、勤政廉政等,有可能量化的也要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则应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将抽象的变为具体的。

4.实行分类管理,体现目标设置的针对性。一方面,要对考核对象进行分类。对领导班子,可以根据部门业务性质,分成党群政务、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和执纪执法等几种类型,分别探索责任目标体系的设置模式。对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分工不同,分别探索主职干部、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目标体系的设置模式。比如,主职干部的责任目标体系,除包含领导班子责任目标项目外,还要增加科学决策、班子团结、民主集中制执行等内容。同时,要统筹制定一般干部的岗位职责要求,以建立上下贯通、科学完备的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要对目标内容进行分类。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可由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和特色目标构成。共性目标可分为党建工作、社会稳定、综治计生、招商引资等项目。对个性目标的设置,可因部门的不同而不同,从业务实绩、配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贡献、工作是否失误等方面进行设置,其中,工作业务可分为基本业务和具体业务,基本业务实行统一设置,具体业务按部门性质分类进行设置。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可按照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分管工作,针对不同的职务层次和岗位特点,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相应的权重,主要应突出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同时兼顾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及群众满意程度等内容。对这些指标要素,要科学地进行分解,形成若干项子指标。同时,可设置增项和减项指标。增项包括上级部门表彰或各种综合性表彰;减项包括作风建设、班子团结、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失误、负面影响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等。

(二)完善责任目标考核机制,解决“怎么考”的问题

责任目标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层次性等特点。为此,要完善考评操作体系,规范考评办法,坚持用辩证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考核评价干部。

1.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目标管理工作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牵头,纪检、组织、统计、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市直部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各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评小组,负责抓好本部门的考评工作,从而形成上下互动、有机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严格考评考核程序,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做到考核前准备充分、考核中扎实细致、考核后的分析评价客观全面,保证环节不减、程序不漏。在组织考核前,及时下发考核通知和预告,要求各部门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在考核过程中,要通过个人述职、查阅资料、个别座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活动。在综合分析评价过程中,要对考核对象综合考核基础得分、个别谈话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等进行比较分析,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在反馈考核结果时,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反馈考核情况。反馈时应客观肯定成绩,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提出需要进一步整改提高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经常性考核工作机制。平时考核是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需要,是干部年度考核的基础和有益补充,因此,平时要注意全面广泛地收集与实绩有关的素材。一要建立实绩申报和核查认定制度。实行“当月申报、当月认定、年终汇总”的办法,由干部本人如实填写重大工作事项,定期由主管领导审核填写意见、目标管理办公室核查、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存入考核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二要加大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力度。通过收集新闻媒介、主管部门、信访审计、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信息和反映,了解班子和干部的各方面情况,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各有关部门年终要将考核项目所列的各项年度计划指标完成数据统计核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考核办公室。三要建立干部实绩考核联系通报制度。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横向考核,将各部门的重大工作实绩及奖惩情况及时向考核办公室通报,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

3.扩大考评考核过程中的民主。增强实绩考核的科学性,必须以扩大民主为取向,在考核的主要环节吸收民意,努力提升考评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行公开述职,即考核对象将考核时间内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或将考核对象的书面述职报告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开展民主测评,即组织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对其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按目标项目逐项评分。开展社会评议,即分别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普通市民代表对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议,领导班子的得分为所有班子成员的本项得分。其中,“两代表一委员”的评议由责任目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服务对象和市民代表的评议由统计部门组织进行。在分值的分配上,要加大“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市民代表评议意见所占的比重。

4.完善考核结果的认定机制。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是党组织对干部一定时期内工作成果的基本评估,在组织考评工作结束后,应实行层级把关审定,以提高实绩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审定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评情况的审定,应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并由分管领导作出评鉴;对一般干部的实绩考评情况的审定,应先由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直接领导提出评价意见,再由本部门分管领导作出评鉴。二是推行实绩考核公示制。将考核对象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其他应承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逐一列出,并进行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发表意见,扩大干部实绩考核的民主。三是实行考核小组评议制度。在综合分管领导意见和公示征求意见结果的基础上,考核小组成员结合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逐个提出考评意见,形成初步的考核结果。四是完善党组织审定政绩制度。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应提交党委(党组)认真讨论,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审定。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提交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一般干部的考核结果,提交本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评定考评等次要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把关,每年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

另外,为保证考核评价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可以组建专业性的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机构,选调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专业评估和统计人员,以及具有干部考核工作经验的人员等组成专班。推行考核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提升考核人员素质,提高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任务指标,可聘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协助考核甄别,挤掉“定量”中的水分,保证“定性”的客观公正。

(三)加大考评结果的运用力度,解决“怎么用”的问题

在市直部门实行责任目标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管理,为合理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此,要完善考核结果运用体系,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使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在干部中形成勤政为民、扎实苦干的优良风气,形成凭实绩用干部、以政绩定升迁的用人导向。

1.与干部使用挂钩。根据责任目标考核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对考评业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真正实现能者上,并将此与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结合起来,对考评中群众反映较差、责任目标考核排名居后的干部,视不同情况,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真正实现庸者下。同时,将平时考核、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运用到班子换届调整中,积极解决一次考核定去留、一届考核定终身的问题,努力做到“有为就有位,无为就无位”,真正把凭实绩用干部落到实处。

2.与干部管理挂钩。一是把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让干部群众了解考评结果,使实绩突出的有荣誉感、成就感,使实绩一般的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实绩较差的产生压力感、危机感,激励各级干部学赶先进、争创佳绩。二是把责任目标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直接把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转化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考评情况确定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三是把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与奖惩挂起钩来,对干部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优秀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业绩,同时拨出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基本称职的进行鞭策,促其改进工作;对不称职的进行诫勉,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还可采取扣发奖金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3.与干部培训挂钩。责任目标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反馈,引导领导班子和干部开展谈心活动,增进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团结,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通过分析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发现干部知识、经验、能力、修养等方面的不足,找出干部素质构成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分类对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增强培训效果和质量,整体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4.与干部监督挂钩。强化责任目标考核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在考核中被“一票否决”或重点管理的单位,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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