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区域经济论文,化与论文,全球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3;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215(2004)01-0001-06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全球化相伴而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在WTO注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就有170个,目前55%~60%的世界贸易是在贸易集团内发生的。[1]可见,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互相促进,互为因果,主导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进程。近年来,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展现出勃勃生机,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本文主要根据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进程,探讨其产生的背景及影响。
一
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从总体上看主要表现为通常所说的“10+3”(东盟10国加上日本、韩国和中国3国)模式。(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主要包括四个发展层面,一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10),二是东盟与日本、东盟与韩国、东盟与中国之间的合作(10+1),三是日本、韩国与中国之间的合作(3),四是东盟与日本、韩国和中国之间的合作(10+3)。这四个发展层面走平行的过程,但进展很不一致。参见冯晓明:《中国与东盟能够共事繁荣——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所长张蕴岭》,《国际经济评论》,2002年第1期。)这个模式的雏形是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在1990年提出的建立包括东盟和中、日、韩在内的东亚经济核心论坛的设想,但是这个设想由于美国的反对和日、韩两国的态度暖昧而被束之高阁。其直接的起因则是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东盟国家在危机的打击下,向亚洲北部的日本、韩国和中国求助,导致了“10+3”机制被提上日程。1997年12月15日,东盟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当时是“9+3”)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第一次非正式会议,就东亚合作的有关问题达成许多共识。紧接着,在1998年12月16日于越南首都河内召开了第二次会议,1999年11月28日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了第三次会议,2000年11月24日于新加坡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分别就东亚合作的问题进行了磋商。在这个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事件是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举行的东盟“10+3”财政部长会议上签署的“清迈协定”(Chiang Mai Initiative),该协定是一个通过双边谈判达成的地区性合作协议,对“10+3”机制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此外,在1999年,13国首脑还决定成立了“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 Vision Group,简称EAVG)和13国政府高官组成的“东亚研究小组”(East Asia Study Group,简称EASG),对东亚合作的问题和前景进行深入研究。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各国的热情很高,但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并不大,因此,整个东亚区域的合作进程还处于研究阶段。
但是,在东亚地区内,一些次区域的经济合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东盟自由贸易区(通常所说的“10”)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通常所说的“10+1”)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东盟即“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FAN(注:关于“东盟”的名称,有学者认为应译为“东协”(即东南亚国家协会),根据是境外一些中文媒体大多都是这样称呼。参见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第三世界研究中心著:《当代第三世界透视》,时事出版社,2001年版,第360页。本文还是采用国内约定俗成的说法“东盟”。))的简称,它是在1961年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三国建立的东南亚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ASA)的基础上,于1967年8月8日又吸收了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之后,成立的一个次区域性政治经济组织。[2]当时,这一事件并未引起外界的注意,人们甚至“认为这无非是东南亚非共产党国家为实现某种区域性团结而进行的又一次努力罢了”,[3]“更主要的是为了对付共产主义的暴动”。[4]此后,东盟虽然一直致力于扩大其内部的经济合作,但由于成员间的经济互补性和内部市场规模有限,经济合作的步伐长期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直到1975年召开的东盟第八届外长会议上,与会各国才同意建立东盟贸易协商机构以便推动东盟国家的优惠贸易活动,1977年2月签署了关于优惠贸易安排(PTA)的基本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可以享受特惠贸易的商品项目不断扩大,优惠税率削减幅度也不断提高,从而为后来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在1990年10月于吉隆坡召开的东盟第22届经济部长会议(AEM)上,泰国率先提出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紧接着,在1992年1月于新加坡召开的东盟第四届首脑会议上,六国首脑正式决定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这是东南亚联盟进入合作新阶段的突破点。[4]在会后发表的《新加坡宣言》和《加强东盟经济合作的框架协议》对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作了具体规定,即东盟将从1993年1月1日起,在15年内(2008年之前)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税最终降至0%~5%。目的是“增强东盟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东盟区内贸易与投资”。同时召开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随即签署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o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5]1993年1月1日,AFTA进程正式启动。鉴于一些成员已经开始实施单边的关税削减,1993年10月6日在新加坡召开的AFTA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关税削减提前到1994年1月1日。
1994年9月,东盟第26次紧急部长会议按照东盟第四次领导人会议的决定,宣布加速AFTA进程,将AFTA实现的时间从原来的15年缩短为10年(从原来的2008年提前到2003年),并制定了新的减税时间表:在正常减税方面,产品关税税率高于20%的,首先在1998年1月1日前降至20%,接下来在2003年1月1日前从20%降至0%~5%。产品税率低于20%(含20%)的,在2000年之前降至0%~5%。在快速减税方面,产品关税税率高于20%的,应在2000年1月1日前降至0%~5%;税率低于20%(含20%)的,应在1998年1月1日之前降至0%~5%。1995年9月,东盟经济委员会要求各成员考虑把到2003年下降到0%~5%改为降到0%,并扩大了2000年关税降至0%~5%的产品数目。1996年4月AFTA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号召成员国把剩余的产品关税降到0%~5%的时间也提前到2000年,并鼓励在2003年将CEPT产品关税降为0%。
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后,AFTA进程进一步加快,在1998年10月召开的AFTA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各成员国重申了落实AFTA协议的承诺,并提出了各自实质性的加速计划,强调尽可能把到2003年关税降到0%的产品数目最大化,把已经宣布自由化的产品加速降税,到2000年降到0%~5%。1998年12月召开的东盟第六届首脑会议进一步决定,东盟六个老成员国落实AFTA的最终时间提到2002年(注:东盟建立之初只有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五个国家,1984年文莱加入,成为六个老成员国。此后,1995年越南加入、1997年老挝和缅甸加入、1999年柬埔寨加入,成为四个新成员国。东盟最终发展到十个国家。),同时要把总税目中最少90%在2000年降到0%~5%。对新成员的要求是:越南(2003年前)、老挝和缅甸(2005年前)将尽可能多的税目降到0%~5%;同时扩大关税为零的项目。1999年9月召开的AFTA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确定AFTA的最终目标为实现零关税。并确定AFTA老成员国实现零关税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新成员国的最后期限为2018年,作为过渡措施,各成员国要在2003年之前把60%的产品关税降为零。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把这一期限又提前,即六个老成员于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则于2015年实现自由化目标。[5]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该区域的总面积448万平方公里,人口近5亿,每年国内生产总值7370亿美元,外贸总额达7200亿美元。[6]
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计划始于2000年11月在新加坡召开的“10+3”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一个提议。当时,东盟的首脑们对中国加入WTO忧心忡忡,担心中国在吸引资本流入和国外出口市场方面对东盟构成竞争性威胁,于是就向朱镕基总理提出了这种担忧,并倡议对中国入世的影响进行联合研究。朱镕基同意了这个建议,并进而提出中国与东盟之间“加强贸易、投资联系、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建议,建议进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研究,此举得到了多数东盟国家的积极响应。另外,在此次会议上,还将“10+3”会议名称中的“非正式”一词去掉,这表明了“10+3”模式正在走向制度化轨道。
2001年3月28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的中国—东盟经济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正式成立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随后又成立了联合研究小组。两个研究小组就中国入世对东盟的影响以及双方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向对方市场的出口均将有50%左右的增长,东盟国家和中国的GDP年增长率将分别提高1%和0.3%,建区将带来双赢(WIN-WIN)。[7]
2001年11月,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召开的第五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上,双方领导人不仅确定了十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还授权双方的经济部长及官员就此制定谈判细节以及尽快启动谈判。在此次会议上,双方还决定采取一些措施开展其他领域的合作,这些措施有:在贸易和投资方面,增加透明度、消除关税壁垒、简化贸易手续、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优化投资环境、避免双重课税等;中国为东盟成员特别是新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帮助他们扩大对中国的出口;在WTO体系内,中国考虑与东盟内非WTO成员的合作形式,扩大在金融、旅游、防治艾滋病、知识产权保护及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为达到完全一体化的目标,在东盟和中国之间建立更加适宜的制度来落实目前的合作框架。[8]
中国—东盟第五次领导人会议后,双方友好关系尤其是经贸合作步入快车道。一批批商务考察团接踵而至对方国家,力争抢占先机;一个个促进相互经贸合作的商会纷纷举办,共商合作大计;一笔笔贸易合同投资协议签字执行,互相借势取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网站(http://www.cafta.org.cn)也正式开通。2002年5月14日到16日,第三次中国—东盟经济高官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就落实双方领导人会议指示,加强双方在新世纪经济合作的后续行动交换了意见。会后成立了谈判委员会,该委员会紧锣密鼓地以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频率紧张工作,以便最后将框架协议提交给双方领导人会议审批。
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的第六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9]《框架协议》共有16个条款,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本架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内容: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公共道德、文化艺术保护等WTO允许例外的产品以及少数敏感产品外,其他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
2.相关领域的谈判时间安排: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谈判将从2003年开始,并应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
3.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时间框架: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起开始正常轨道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的老成员,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将建成自贸区,2015年和东盟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4.“早期收获”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快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方案,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五百多种产品(主要是《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将降到零。
5.关于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东盟中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为了帮助这些国家的发展,我国同意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6.有关贸易规则的制订:中国与东盟将制订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一系列贸易规则,以保证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常运转。[9]《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它是未来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
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正式谈判将在2003年启动。2003年2月24日到25日,在中国广西桂林如期举行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高层论坛”,论坛围绕“利用区位优势,构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平台”这一主题,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潜在影响、各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利用自贸区带来的机遇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达成共识。紧接着,2月27日到28日,在桂林又召开了中国—东盟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这也是《框架协议》签订后的第一次谈判委员会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双方就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降税模式、原产地规则、谈判机构设置及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取得了许多一致的见解。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这个自由贸易区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
三
“10+1”模式的形成,标志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向着制度化、体制化的有利方向发展。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出现如此良好的转机,主要动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东亚地区主义的推动。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地区主义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东亚地区主义再度兴起。地区主义是二战后兴起的国际政治经济概念,它主要是指在地缘上相近的国家为了共同的经济、政治利益而组成的区域集团,“是单个的民族经济在体制上结合为更大的经济集团或共同体”。[10]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东亚地区主义急剧抬头,因为面对危机带来的严重恶果,不但APEC、IMF等国际组织无能为力,而且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又普遍采取了一种作壁上观的态度,与此同时,东亚各国由于缺乏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难以采取统一的行动来共同对付危机,有的成员甚至采取“各扫门前雪”政策,进一步加剧了危机。危机的教训迫使东亚成员认识到,只有团结起来,建立自己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才能共同抵御外部冲击,防止危机的扩大甚至发生。1999年11月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10+3”领导人会议所通过的《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明确表述了东亚各国合作的心声,是东亚地区主义雏形初现的突出表现。到2002年10月东盟论坛会议期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计划的提出,则标志着东亚地区主义进一步凸显,“东亚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越来越成为全球经济和世界政治中的一个地区”。[11]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有利地推动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第二,东盟国家对东亚其他国家帮助的需要。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警醒了它们,使得它们感到,过度金融投机带来的金融风险是任何单个国家都难以防范和抗拒的,所以需要加强地区经济合作,以增强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力。金融危机后东盟各国的经济表现差强人意,东亚经济重心进一步北移,东盟经济的表现远不如中、日、韩三国。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立场,并在毫无附加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有关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使东盟各国看到了中国在东亚地区经济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对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态度。中国经济近年来一直保持7%的增长速度,也显示了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发展潜力,中国市场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引入注目。东盟国家出于对地区经济安全的考虑,对超出东盟范围的经济合作逐渐采取了越来越积极的态度。
第三,中、日、韩三国对发展区域合作的积极态度。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已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和发展阶段。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对地区经济合作持积极态度,并以务实的精神推动地区经济合作,在实施“10+1”、“10+3”设想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想法。中国对待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积极、务实的态度成为促进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一个主要因素,这在“10+1”模式形成过程中尤为明显。日本由于长期以来与美国的特殊关系,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一直不积极。而且,日本由于其在世界经济和东亚经济中占据着经济强国的地位,在加入地区经济合作的时候,总是考虑自身在地区的政治、经济事务中的霸权利益,而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招致东盟国家的猜疑。由于金融危机、经济全球化对日本经济的冲击非常猛烈,加之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使得日本不得不重新审视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性,提出了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的“东亚三原则”,即表示将来要把“10+3”的框架从以经济为中心扩展到政治与安全问题上的合作,这反映了日本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态度。韩国经济在东亚经济中处于逐渐上升的地位,所以对区域经济合作表现出积极的姿态。“东亚展望小组”就是根据韩国总统金大中的提议建立的,该小组每年向“10+3”领导人会议提交《东亚展望报告》。在2001年的“10+3”会议上,韩国提出的合作建议达50项之多。中、日、韩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对地区经济合作的态度对该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必然有着重要影响。
第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n-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贸易自由化进程受挫。(注:东亚大多数国家是APEC的成员国,1989年APEC成立时,东盟六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和韩国、日本就是创始国,1991年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加入,中国台湾和香港以地区经济体名义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走APEC的重要力量,特别是2001年上海会议更加显示了中国作为地区大国在APEC中的作用。)由于亚太经合组织内部成员经济的多样性以及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待具体开放进程的不同立场,使得它至今仍是各成员进行经济合作的一个协商论坛,而不是一个贸易谈判的场所。亚太经合组织遵循的在“协商一致和非约束性”两大原则基础上寻求相互平等的沟通与合作关系的模式表明,亚太经合组织的原则与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对各成员也没有约束力。它奉行的“单边协调主义”和“开放的地区主义”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事实证明,美国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家在建设亚太经合组织的方向和模式上存在巨大分歧,而且由于各成员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乃至文化历史渊源不同,亚太经合组织的制度化建设难以在短期内启动。这也是东盟和其他东亚地区国家转向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对待东亚地区内部经济合作的原因所在。
第五,东亚地区内部贸易、投资和国际分工的迅速发展。东亚地区近年来内部贸易迅速增长,投资活跃。近十年来日本对东盟各国直接投资的迅速增长成为世界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同时亚洲市场逐渐成为日本的不亚于美国的重要市场,2000年日本对亚洲的进出口贸易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9.6%和22.3%,大大高于对美国贸易的增长速度(同期日本对美进出口分别增长5.0%和1.9%)。再以中国为例,在亚洲,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一直保持持续的高速增长,双边贸易不断扩大。更为主要的是,区域内各国经济存在巨大的互补性,经济、贸易关系密切,为启动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第一,它使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驶入快车道,对于双方来说,合作会带来双赢的结果。据中国—东盟联合研究小组的分析显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对东盟的出口每年将增加106亿美元,东盟对中国的出口每年将增加130亿美元。自贸区建成后将给中国和东盟的GDP分别带来0.3%和0.9%的年增长。[8]据统计,自1995年起,虽然遭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仍以年均15%的幅度增长,2001年达到416亿美元。东盟已成为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贸易额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91年的5.87%上升到2001年的8.16%,其中对东盟的出口所占比重增长了2.3个百分点,而进口所占比重增长了3.54个百分点。另据来自海关的资料显示,2002年前十个月,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达434.6亿美元,同比增长28.3%。其中中国出口188.2亿美元,进口246.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6%和28.9%。按此推算,2005年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将达630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280亿美元,进口350亿美元。[12]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贸易总额将接近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水平,各成员国区内贸易比重将从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30%以上。这充分反映出中国东盟贸易关系的双向互利性。
第二,它对于整个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一是对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合作起到促进作用,尽管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中日、韩之间在政治关系方面还有一些麻烦,但在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的情况下,中日韩也必须朝着“10+3”框架下向前发展,二是推动整个“10+3”进程的加速运转,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签订后,中日韩三国总理已经提出要研究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尽管三国之间在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还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仍有许多有利因素,正如韩国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金泰东所说:日本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韩国的生产技能和经济发展经验、中国的人力和社会文化资源等可以有机结合,做到优势互补。[13]日本首相小泉和东盟成员国也签订了一个自由贸易区协定。这就使得一个更大的自由贸易区——中、日、韩加东盟(10+3)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概念开始浮出水面。此外,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的不断进展,也很有可能成为包括中、日、韩、俄、蒙、朝六国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的核心,并最终通过和东盟的衔接,形成一个大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模式,从而推动整个东西地区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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