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与规划效率理论_城市规划论文

城市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与规划效能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确定性论文,城市规划论文,效能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TU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3363(2004)02-0037-06

理论通过框架的建立,各项客观事实的组织,并通过实践检验,形成一种系统地理解和解释世界的方法。如Alexander(1992)所言,理论在为人类理解世界奠定基础的同时,还为开发各种运用工具和技能打好了基础。规划理论与规划实践的脱离是备受批判的一个话题。但这种批评有片面之处。应当承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是存在的。但这是一种自然的发展规律。理论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总结,通过研究升华后再指导现实世界的实践。在此过程中,现时世界有可能出现新的发展。但是若因此而否定了理论的重要性,我们的实践将由于理论的缺乏而无所适从。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规划界对城市规划产生了一些困惑,特别是在对城市规划的理解和规划结果的评估方面。不少业内人士批评中国的城市规划过于僵硬、缺乏灵活性。“规划赶不上变化”,“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等等。而社会上不少人则批评规划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这实际上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规划缺乏认识和了解。中国城市的发展需要城市规划的引导。但如何看待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真正作用和地位。笔者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对于城市规划应当有一种新的认识。作为笔者目前正在研究的一个主要部分,拟提出效能(performance)理论,作为评价城市规划的方法论。并希望通过对该理论的研究,有助于人们重新认识规划。但在阐述效能理论之前,有必要考虑什么是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及其目的和功能。

1 城市规划,规划目标和功能

“规划”被认为是“文献中有最大争议的题目”(Dyckman,1977)。它面对的是未来发展和多种选择的各种不确定性。不同的群体、阶层、甚至规划师之间,由于不同的侧重点和价值观,对于规划难免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根据不同的目标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条件下,根据各自的专业背景,规划有着不同的含义。

规划被人们称之为“操作型的决策”(operational decision)。人们普遍认为规划是一个关于未来的行动过程,例如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城市规划被广泛地认为是政府通过引导和控制城市开发和土地利用,对市场进行干预,以保证公共利益的体现,实现公平和公正。

不同的角度,对规划有不同的认识。有些人认为规划是关于社会理性决策的艺术(friedmann,1987)。根据系统规划理论的观点,规划是有关人类相关能力和行动的最优化(Chadwick,1978)。另外,还有一些狭义的看法,例如有人提出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就是规划(Moor,1971)。当然,这主要是指政府的规划功能,或有关政府干预市场的合法和正当的理由。

另外有一个为广泛接受的规划定义,认为规划是解决一些特殊的问题的方法,即,“令人头疼的问题”(wicked problems),也就是一些没有明确的定义形态,没有规律,甚至不知有否正确答案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能够得到的答案,或解决的办法仅能将之区分为更好一点,或更差一些。另外,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无法通过实验得以证明是否正确的(Rittel和Webber,1973)。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当今的社会中,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规划已不再仅仅是专业规划师的任务了。其他一些利益者,包括开发商,投资者,社区组织,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部门等等,他们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或有法定的、规划的地位,或关注规划。在这种状况下,笔者认为更为综合的,符合当今世界发展的城市规划定义,特别是城市宏观规划(例如城市发展战略,或总体规划)的定义应当是:城市规划是社会多元主体和成员追求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共识和目标框架,是一种可以在各种矛盾之间进行谈判、讨价还价和和解的机制,能够面对未来的不确定因素,框架内还包括灵活性的政策行动程序以及实施方案或建议。规划框架所确定的共识和目标的实现,应当通过政府的资金和基础设施进行引导。规划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弱势群体的要求应当得到体现。规划中很重要的一条准则是“公平性”,这也是规划和规划师最基本的价值观。规划应当争取实现机会均等和共享,例如,在保证社会整体利益和远期效益的同时,考虑投资者的近期利益和投资回报的机会。城市规划应当成为社会各多元主体在投资、开发建设过程中,做决策的主要依据。

关于规划,另外还有一点是规划师应认识到的。这就是城市规划既是科学,更是艺术。作为科学,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规划应当发挥的是“守门员”(Gate Keeper)的作用。通过规划科学的理性,尽可能避免某些开发造成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破坏和过度的开采,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通过规划师的理性,道德和价值观,尽量为整体社区和所有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考虑到弱势群体的需要。但是更应当意识到在市场经济中,规划是一门艺术,它是协调的艺术,谈判的艺术,管理的艺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市场经济中的多元性,特别是投资的多元性。多元性意味着更多的矛盾,及其多样化。市场经济中,规划应当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谈判和讨价还价的艺术。规划师是通过了解和掌握这种艺术,设法实现既定的目标。因此,规划还可被作为是一个可使用的工具来看待。人们需要规划是因为需要通过规划来协调各种行动和战略。规划是人们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工具,规划本身不是目标。由于社会和经济变化的因素,经费和资源等条件,以及规划编制的技术手段及其水平、方法论和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可能实现既定的目标,也可能出现偏离。但是,这种规划的偏离并非都不合理,有时甚至可能比原规划的方案更为合理。这是因为规划的编制是基于规划师的理性和规划行业的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环境的认识。但是规划师的理性和规划的“科学”仅是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理性和各门学科之一,有一定的片面性。那么如何评价规划?这就是规划的效能(performance)理论产生的原因。

2 城市规划的整体或一般性目标

近代城市规划的创始初期受到乌托邦主义的影响。规划的目标是根据乌托邦的理念来改造世界和建设理想的居住区。乌托邦的观点影响了城市规划的理念和城市的型态。霍华德的“田园城市”是典型的代表作。然而,近代规划的创始原因却是由于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市场的“失效”而产生的。当时的普遍观点认为,市场无法为所有的人提供理性的和公平的机会。市场强调的是价格机制,它无法提供“公共产品”。一些社会的需求,例如学校、医院和公园在开发过程中被开发商忽略了。所以市场无法提供有效的、以调配合理的土地需求为目的,同时又是以协调近期与远期发展需要为目标的土地利用体系。因此,政府应当干预市场,为人民提供合理的生活质量条件。规划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工具,被当作可以解决市场失效所带来的问题的工具。

在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中,规划根据不同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也随之变化它们自身的目标和功能。规划必须满足所处社会的政治和社会的需要。规划不可能与现实社会隔离开。一项重要的、最初始的规划目标是重新分配资源和收入,以达到更为平等的和公正的社会秩序。这是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城市规划的主要目标。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规划的目标也因此发生了变化。自那以后,城市规划的目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政治,社会价值,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规划被用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国家社会的进步。规划被用来为所有人民提供公共服务。规划被视为制订政府的政策,投资那些私营资本因回报低或根本毫无回报而不感兴趣的投资的,而却又是人民生活必要的领域,例如基础设施等,以达到普惠大众的目的。Friedmann(1987)还认为规划应当保护当地的利益,防止未被限制的市场的侵袭;另外,以社会或“公众”的名义保护自然与物质环境和文物,也是城市规划的职责。197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全球化,特别是世界各城市之间的相互竞争,城市规划的目标再次发生变化。城市规划已被用来促进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而很少考虑控制和规范发展。保护大多数公众的利益为目的的规划目标已提的不多。1990年代初以后,随着对自然资源和不可再利用资源的消耗的重新认识,以及环境污染的问题,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规划重点。这是规划的发展过程。

城市规划有三个主要的功能,即,促进经济发展,监督(或控制),以及谈判和协调。另外,Healey(1998)在谈到规划的功能时还提出:

·规划应当代表“公众”的利益,成为规则制定者,控制土地的利用和发展权,并作为管理者解决土地利用和开发中的冲突;

·成为促进者和生产者,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广泛的目标。

但整体而言,自1980年代以来,代表“公众”的利益、发挥规则制定者的规划功能衰弱了许多;而作为发展“促进者”的规划作用却得到强化。这种发展趋势带来了规划与规划师道德和价值取向等问题的争议。如果过分强调规划为发展经济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的效益,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将可能扩大社会间不平等的事态,无法实现社会普惠的目标。中国的规划目前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应当引起规划界人士的注意。西方规划界有关学者提出了沟通式规划的理论,这至少是一种相对妥协的规划方法,这种理论的目标之一是希望规划能够倾听到弱势团体的声音。当然沟通式规划理论同时还强调规划师与开发商和投资商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在竞争中争取为本地区吸引更多的资金,增加就业岗位。沟通式规划的宗旨是针对多元的社会和矛盾的多样化,积极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调解、谈判、协调和仲裁的作用。这就是规划应体现的艺术作用。

3 规划中的几种不确定性

未来的不确定性是规划的一个普遍的话题。有大量规划文献涉及该内容(Allmendingder,2001,Chxistansen,1985,Faludi,1973,Friend,2001)。

市场经济中的规划认为未来是不确定的,有关未来的唯一确定因素就是可以肯定未来是不确定的。因此,规划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发觉,评估和解决不确定性。Christensen和Friend关于规划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研究对于人们理解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解决不确定性的特点有很大的帮助。不过,他们两位所谈到的不确定性主要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规划的实施中还将出现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即,发展的不确定性。针对发展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实用主义规划原理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但暂且不涉及。

Christensen(1985)在她的研究中建立了一个矩阵,以便说明规划中的各种情况。她提出了规划可能面对的四种情况:①技术方法明确,目标一致;②技术方法不明确,目标已达成一致;③技术方法明确,目标不一致;④技术方法不明确,目标不一致。

3.1 技术方法明确,目标一致

这种状况下,方法和目标都是明确的。达到目标的方法也知晓,并证实是有效的。因此规划的过程将是公平的。规划是通过一种标准和程序来完成。

这种情况下,规划可以按照可靠的和规定的程序运作。规划师可以“实现公众期望的政府的可预知性、公平性、效率和有效性”(Christensen,1985,p64)。这种状况中,规划师的作用是程序员、规范的维护者、规则的制定者。但由于规划是作为一种面对偶然性的过程,它既无法预见,却又不得不取决于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所以,一致的目标和明确的技术方法是难以持久的。

3.2 技术方法不明确,目标一致

在这种状况下,目标已达成一致。从规划的角度看,需要解决的问题已清楚,目标已确定。但实现所达成一致目标的方法还不清楚,至少采用的技术手段缺乏证实是可行的。根据Christensen的说法,这叫技术方法不明确。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规划实践就处于这种目标明确,但技术方法不明的状况。因此,规划师必须采取实用主义的、渐进的过程,通过实验和探索,逐步寻找解决的办法。规划这时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该过程中,规划师的创造性和对各种制约因素的敏感度是至关重要的。Christensen认为在整个过程中,规划应当有所创新。

由于人类对世界各种事物认识上的局限性和处理不决定手段的不稳定性,规划师不得不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通过实验—失败—实验的探索过程,通过多次的反复,最终获得可行和有效的技术方法,减少不确定因素。在这个过程中,规划师不应盲目地预测各种可能,提出各种方案和行动程序或政策,而是首先采取行动,等候效果,然后再采取后续或变更的行动。最终探索出一条确实可行的技术方法。

3.3 技术方法明确,目标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技术手法已明确并已证实是有效的。但在确定目标时,各方面有矛盾或不确定。这种状况下的规划实际上是一个协商和妥协的过程。

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十分普遍。规划师面对的是各种相互矛盾和混乱的目标和条件。不同部门或利益主体各有各的目标和计划,并带有各自的财务预算和政策。因此,规划的解决办法不得不是一种协商和妥协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规划师可引导参与者或有关人员相互沟通,通过沟通减少差异,强调共识和确定共同的目标。规划的目的是建立共识。这种方法并不仅仅针对个人,它还普遍用于各机构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由于中国投资渠道和管理机构的条块状态,城市的宏观规划,这里指的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规划更是需要在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

由于这种过程和最终的目标不可能是统一的,因此协商和妥协的过程最终的结果大相径庭。

3.4 技术方法不明确,目标不一致

这是一种混乱的状况,但却又是这个世界上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城市规划中。目标经常是不明确的、含糊的和变化的;规划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不全或不清楚。

这个状况下,不确定性是两方面的,即目标不明确,方法也不知晓。因此规划首先是试图建立一种秩序。当然最好能够通过秩序的建立,明确并达成一致性的目标,以及得到可行的,证实有效的方法。无论是目标或技术手法,明确了其中任何之一,规划都具有可操作性,否则规划的过程将是没有方向的和盲目的行动。

4 解决不决定因素的战略方法

Friend(2001)提出了规划过程中解决不确定性的战略方法。这种方法是为了管理多元社会中,各利益主体和个人之间在决策和规划指定过程中潜在的不确定因素。他提出三种类型的不确定因素:第一种类型,即工作环境的不确定性中,参与决策或规划的人员需要通过调查,测量,研究和预测获得更多的信息和资料;第二种指导价值的不确定性,是城市规划中应考虑和执行的政策不明确。在这种类型中,需要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更多的政策澄清;在第三种类型,即相关政策方案的不确定性,实际指的是来自不同决策者所制定的政策之间的协调问题。

Friend认为战略方法的核心是建立“决策领域”的模式。决策领域是关于参与决策(规划)的有关人员或部门针对未来所选择的各种行动的可能性考虑。每个决策领域首先需要各方面的认同,之后才能开始战略方法的实施:

4.1 模式设计

针对具体的问题,决策者们说明他们认为可行的行动进程。在这个阶段,他们将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和争议。通过讨论确定某些政策上或技术上的制约因素,及其可能对规划行动和政策的影响。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并确定可处理的决策领域后,下一步是在选择的每个决策领域中,就一系列选择方案达成一致。每个选择方案都应进行可行性比较。在决策领域之中,当两个或更多的选择方案确定之后,应针对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各个决策领域的选择方案之间进行比较,最终得出最适宜的方案。

4.2 模式比较

在这个过程中,决策者阐述他们所考虑对不同的规划行动进程所进行的比较。为了便利比较,有必要建立一套标准。以便决策者们采用共同的评估办法进行讨论。其中,前面所谈到的三种不同类型的不确定性将出现。

在规划实践中,人们所遇到的问题不可能完全与Christensen所提出的四种不同的规划状况,或Friend的三种不确定性的类型完全一样。规划师们所遇到的问题经常是相互交错在一起的。另外,政治和行政体系可能构成认识论的不同等问题,另外将可能出现解决问题的不同方式。规划过程中技术方法和目标的不确定条件经常是非常矛盾和不稳定的。这是规划师在现实中经常遇到的。

5 规划效能(performance)理论

规划效能理论是关于决策过程中,城市规划的地位与功能的评估理论。特别是规划对决策者的影响。这里所提到的决策者包括政治家,投资者,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社区组织。即所有对城市的发展能够发挥政策性的决定作用的人或组织。

规划效能理论创始于荷兰的学者们。Mastop(1997),Faludi(1997),Lange(1991),Damme(1997),Needham和Zwanikken(1997)都为理论的建立做出不少的贡献。

在多元化的环境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压力下,社会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冲突和多样性,这些给城市宏观规划的实现带来诸多的困难。城市规划的编制,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战略规划是为了确定某一个城市总的发展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规划表述的是政府的发展意向和相关的政策。在中国,城市规划曾经是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具体化。其作用和功能是为社会经济计划所确定的项目调配可利用的空间资源。在市场经济、多元和多利益主体(stakeholders)的社会中,规划的制定就要复杂得多了。利益主体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和传统,有着不同的构成。根据Gague(2000,p.14)的观点,欧洲城乡规划中的多元利益主体由下列成员组成(图1)。

图1 欧洲规划中的多元利益主体

(注:Quangos是“准自治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缩写)

规划应当在各级政府,市民,开发商,投资者和各种利益集团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所有的利益主体都有自己的考虑和战略,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规划师必须考虑这些团体和人员的政策、战略和利益。

城市规划应确定的目标有许多。这些目标在现实生活中并非规划师所能决定的。他们一般由政治家、开发商、投资商和市民们决定。这既是由于城市规划师不具备相应的权力和资金实施规划,又因为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城市开发和建设的资金已不可能仅依靠政府,而是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因此,这些投资者的利益和目标就得在规划中给予考虑。另外,在复杂的社会中,规划师不可能完全了解城市发展过程中所有的影响和制约因素,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规划师“把握城市的发展规律”在当今多元、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中,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并因此带来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变化的世界中,已证明是不可能的了。它仅仅是某种希望和职业自我的安慰。

在这种前提下,城市规划实施中脱离原规划方案和政策,以及目标的情况就成为必然。因此,有必要重新考虑一种新型的规划评估的标准,当然其前提是对城市规划的重新认识。这就是规划效能理论建立的原因。

传统的规划评价标准主要是根据规划实现的程度进行规划的评估。这种办法对于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显然是不适宜的。这是因为传统的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的发展目标和相关的政策与方案,由于面对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确定的各种因素。因此预测未来的规划方案是很难准确的。当然并不排除可能凑巧预测与现实正好吻合的现象。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条件下,规划作为一种文件的形式及其方案,其寿命是不可能长久的。所以规划必须具备灵活性,以便在实施中进行细化、校核和修改(Needham,Zwanikken,和Faludi,1997)。另外,规划作为一种工具,编制的技术手段和水平,具体的使用条件,使用者对规划的理解和相应的能力等,都影响规划实现其目标的程度。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内,1960年代和1970年代盛行的系统规划和理性规划方法这几年已逐步被市场导向型的,根据项目变化而调节的实用主义规划方法所取代。城市规划已作为决策的框架。这就是说。城市宏观规划是在政治家,规划师,商人(主要包括开发商、投资商)和社区之间建构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协调,以及谈判的框架。在这种复杂的相互影响过程中,参与过程的利益主体根据各自的优势和战术,使用和利用着规划不同的功能。因此将规划的实现作为规划的评估标准将是不切实际的。一些学者因此提出(Mastop等,1997)规划实施中的偏离并不意味着规划效能的不佳。因为出现规划的偏离可能有其正当的理由,特别是规划所包含的政策和建议是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既然是不确定的未来,又如何保证当前的规划能准确遇见未来?既然无法准确遇见未来,那么规划的偏离就不应被认为是规划的失败和缺乏科学性!这就是规划效能理论的前提和基础。

Faludi(2001)认为在评估城市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战略规划时,不能仅以有多少具体的政策和规划方案得到实施为评价的重点,而是应当评价在决策过程中,规划为决策提供了多少未来的可能性,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和其他的、应参考因素。

Faludi(2000)提出了若干评价规划效能的标准:

·提供与规划政策一致的行动决策,以及明确的相关参考资料,表明规划的实现并非是偶然现象;

·阐明在决定偏离规划时的各种考虑和理由,表明规划的偏离是经过谨慎考虑的;

·规划能够为与其政策相抵触的某一具体决定提供结果分析的基础,因此使该决定仍然存在于规划的整体框架之中;

·一但偏离现象过于频繁,规划必须进行调整,原规划在新的规划完成之前,仍在发挥作用。

笔者认为,在宏观规划的层面上,规划是一种共识,或共同的目标。无法要求城市的建设必须实现多少城市规划,城市宏观规划(总体规划和战略规划)应当构筑一个目标和实施框架。能够在城市开发和建设的决策过程中起谈判和协调、监控和促进的作用;能够提供社会各方面进行谈判、讨价还价和和解的平台,也就是说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是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实施。因此在评估城市规划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确定规划在多利益主体的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应当考虑规划对最后的决定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例如,规划是否协助决策者了解目前应制定什么政策,下一步该采取什么行动。

高效能的城市规划应当阐明各种选择,并能作为未来决策环境的组成部分。目前城市规划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的编制周期太长,太具体。荷兰一些学者,例如Damme(1997),对荷兰的城市规划进行了研究发现周期过长,过于具体的城市宏观规划,基本上在规划刚一批准就已过时了,这又如何要求它们发挥应有的效能?他们的研究建议,规划必须具备灵活性。规划应当提供足够的机会和程序,以面对未来出现的各种不同的变化和可能性。这些学者们提出,一个完善的城市宏观规划应当就政策的选择和政策的决定提供适宜的信息,为未来的发展服务;规划应当提供充足的时间,以便各利益主体进行沟通,就未来的发展目标达成共识;规划应当制定一些措施,规划作为“把门员”(Gate Keeper)应控制不适宜的开发和建设,减少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造成的破坏;规划应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行动和职责,及其协作的内容。规划应当提供一种透明、公开的行政程序,以便开发商和投资者能够通过迅速的决策获得效益,减少由于时间的耽搁而产生的成本的支出;应当形成公开的规划过程,使市民、开发商、投资商能够通过获得更多的信息而受益;最后应当将规划当作一个工具,一个引导未来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决策工具。

6 总结

在一些理论研究过程中,有些学者发现(Lange,1997)战略规划政策的目的能够对整个体系的决策产生影响。战略规划影响决策的手段包括谈判,妥协,自由裁量等。战略规划在编制时,就已考虑接受发展与规划偏离的可能性。他们的研究还发现影响规划效能最重要的因素来源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快速变化。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在多元的,不确定的和矛盾的、多利益集团的市场经济社会中,规划效能的观点能够为那些参与城市建设,城市规划过程(包括实施)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对话提供一个框架,这些利益集团的观点可以作为规划编制时的参考因素(Mastop和Needham B,1997)。

目前规划效能理论主要受到理性规划理论学派的影响。笔者认为城市规划的效能理论还必须考虑,并根基于现有的规划体系,以及城市规划所面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背景,规划的编制目标,规划编制的各种方法论,以及规划师和有关决策者的价值观。脱离了这些基本背景,对规划的效能分析就很难全面进行。这也是笔者认为城市规划效能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目前中国城市规划经常受到批评,一些批评是关于中国规划的缺乏灵活性,笔者认为,在吸引资金、促进经济的发展方面,在运作过程上中国的城市规划是最具备灵活性的规划之一。另外,简单地批评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缺乏前瞻性是由于人们还不能真正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规划。同时,对于城市规划,市长和经济发展(投资商),以及广大市民之间的相互关系,还应当更深入地研究规划的作用和功能。所以应当通过规划的理论,包括规划程序理论的研究,建立一个框架,作为评价城市规划的方法。评价规划效能同样需要一种多样的、综合的程序。否则将是不准确的。

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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