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 迪庆州委党校 云南 674400
农业产业化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关键,是全世界所有农业国家走向富强的必经之路,也是迪庆州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迪庆属于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并存区,农村社会发育程度低,市场经济不发达,经济发展缓慢,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综合素质较差,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又是金沙江、澜沧江上游生态敏感区和“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腹心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缓解迪庆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人口健康、粮食安全、环境保护等诸多压力,对于迪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迪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与农户分散经营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一面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农民的恋土情结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矛盾;按福利原则平均分包土地与按效益原则由市场机制配置土地的矛盾;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矛盾。如何通过对现行土地制度的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是现阶段农村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科技型、创汇型龙头企业极为缺乏。现有的企业均以粗加工为主,精、深加工企业少,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和带动能力较弱。企业所属行业分布不平衡,在肉食品和禽蛋加工领域还非常缺乏,不利于迪庆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面发展。同时,中小龙头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制约因素。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属于没有产权关系的自我服务性团体,市场策略、管理水平适应不了形势的变化,利益和运行机制不规范,抗风险能力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健全,不少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民的关系非常松散,基本上属于“买卖交易”,产销脱节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农户难以分享产业化带来的增值。
二、促进迪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规模集约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为基础,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学习借鉴外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的做法,按照“规划引导,农民自愿,差别发展,政策激励”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开展农民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自主创业能力培训,促进企业与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共赢。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加快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土地、人力资源合理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技术培训。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产品科技含量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重点围绕粮油、果业、蔬菜、畜禽等农业产业生产重大关键技术,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由州财政列支从科技院校聘请果业、畜牧、蔬菜等方面常住专家,为全州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发挥乡土人才、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才优势,给予各专业村种植、养殖大户技术指导补助,促使其带动周围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按照服务量和服务效果,落实专家服务补助,扩大科技特派员、科技110、农业科技大院覆盖面,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发挥州县职教中心、农广校作用,以及人劳、扶贫、农果等有关部门的“人人技能工程“、”阳光计划“、”雨露工程”等项目,重点开展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知识培训,促使农民素质的普遍提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府政策的执行力。成立州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负责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扶持政策,协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兑现各种优惠政策,督促各部门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切实发挥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职能,做好果业、畜牧、蔬菜等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产业化重大项目联席调度制度、农业产业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度,形成各部门鼎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合力。(四)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各个环节连结的纽带,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基础。这是因为:第一,农业产业化能否顺利发展,主要取决于加工、流通环节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如果农民的利益只是体现在生产环节,农民就不可能把加工、流通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加工、流通企业的发展也就缺乏可靠的支撑力量。第二,企业和农民从提供原料中同样获利。农民与企业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实际上就是扶持原料生产,培育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改变农民单纯作为原料提供者的地位。企业需要从加工、流通环节进入原料生产环节,农民也需要由生产环节进入加工、流通环节,如果不能实行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合作与发展,农民在搞农业产业化经营之前只是卖原料、在搞农业产业化经营之后还是卖原料,这就失去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意。要形成稳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关键在于采取什么方式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因为经济利益共同体的连结方式,直接关系到利益分配机制的形式。目前经济利益共同体的连结方式基本上可分为契约(合同)方式和资产方式两种类型,而以契约方式为主。契约方式是经营主体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使相互之间的连结成为规范、紧密的关系。从已有的做法看,这种方式通过契约把龙头企业与农户连结起来,提高了龙头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但也要看到,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这一利益连结关系还存在不规范和不稳定的问题,农民大多处于不利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企业和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双方在组织功能上的不对等,一旦经营不善,或因外部因素变化,企业利益得不到满足或亏损时,企业就可能不顾农民利益,甚至有意转嫁风险;目前,市场发育不健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如果双方发生利益磨擦,受损害的往往是分散的农户。因此,要引导和鼓励农民用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资金等要素入股,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逐步与龙头企业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也就是以资产连结方式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论文作者:阿姆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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