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 223200
摘要:土建工程监理的引入,促进了我国土建行业的又一次发展,使我们渐渐地形成了以监理单位、土建单位和业主为建设主体的新机制。在土建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虽然不用亲自去施工建设,但需要履行的职责也不可随意敷衍和忽视。除了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项目的施工进度、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组织各项工程与人际关系等,还需要维护土建项目中业主的经济利益与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等。
关键词:土建工程;工程监理;施工技术
引言
监理单位是土建工程五大责任主体单位之一。监理工作是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工程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监理工程师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通过科学、专业的监理手段可以提高现场施工的质量和降低安全风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节省建设资金,可以更为顺利的完成工期计划。
1土建工程监理的难点分析
1.1监理的定位尴尬,权责不相称
因为我国监理行业起步较晚,监理行业的发展还不是很完善,监理制度在我国的现实社会环境及土建市场各种潜规则的制约下实行仍有不少局限性,举步维艰甚至可能走进死胡同。监理的定位本应是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性质的,受业主委托独立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而现实情况监理往往沦为业主(建设单位)的附庸看业主脸色行事。业主牢牢掌控着工程参建各方工程款(包括监理费)拨付的大权,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的最终评判权和执法权掌握在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手中,由此监理的权力十分有限。
1.2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目前土建工程监理市场存在着挂靠监理证件和转包监理业务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而且还普遍存在系统中搞同体监理的情况,导致监理的作业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监理就等于形同虚设。一些监理单位还没有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还处于母体的副业状态,不仅无法独立核算,而且还无法自负盈亏;一些企业打着监理的牌子,并不具体监理资质,在有监理任务的情况下就临时拼凑监理,在没有监理任务的情况下就将监理工程师转移或者直接遣散,直接影响到监理工程师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3土建工程监理体制缺乏完善
我国部分土建单位常常把监理制度的重要性放在其次,一些单位的监理体系基本上是直接套用其他单位的监理制度,没有根据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而且具有特色的监理体系,从而造成企业内部结构等部分的问题直接对施工建设造成影响。比如对土建施工人员监理过程没有一个科学的监理依据,对施工行为没有一个规范性的监理规章约束,一个缺乏专业性的队伍,不具备完善科学管理能力的监理体系,所造成的不同房屋质量问题以及施工工艺问题是不间断的。
2土建工程监理的难点控制措施
2.1提高对土建工程监理的认识
在土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建工程监理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土建工程监理是土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而要想发挥土建工程监理的作用,就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土建工程监理。作为监理单位,要全面认识到土建工程监理的作用,要积极抓好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要提高监理人员的准入制度,针对安排到土建工程的监理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培训。同时,监理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的联系,就土建工程监理问题进行全面的讨论,从而不断完善土建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土建工程监理质量。
2.2强化监理单位的自身管理
土建工程中安全监理责任的种类繁多,因此,要全面提高监理效率,确保其质量达到预期标准,科学化、合理化的规避安全责任,首先,监理单位应当从自身出发,明确单位与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范围及职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鼓励他们不断接受、学习新知识;其次,为了避免安全监理风险的发生,监理单位需要从本身出发,严于律己,以相关安全监理规定为基础,在开展任何工作前都以政策内容为导向,从项目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不确定时间的去抽查安全监理工作,并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将问题纠正,与此同时,监理单位还要从旁监督并督促其在保证时效性的基础上将问题消化处理,提高安全监理效率。
2.3监理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规避安全责任风险
首先,监理单位在确定是否接收监理任务时,需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当资质标准达到既定标准时,才可以承接监理工作,切不可强制或者采取不正当做法承接监理任务,这种合同一旦签订也是违法的;其次,在确定监理任务时,要从本身人员配置上入手,如果人员储备量达不到监理标准,就不能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盲目接收监理任务,这将会直接导致后期大量监理工作无法完成,及时完成了工作效率也难以保证,并且安全隐患也很可能存在于土建工程中;最后,在接收监理项目时,要在充分了解土建公司运营状态及企业形象的基础上,才能明确监理难点及侧重点,并对是否需要正式接收该项工作进行综合考量,尤其是部分土建公司徒有华丽外表,实际内里经济状况并不理想,或者是还有部分土建企业的在行业中的口碑不好,在完成监理工作时很可能会出现不如约付款的不良现象,因此监理单位在承接监理工作时一定要慎重。
2.4加强监理工作队伍的素质建设
在当前土建工程监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内在因素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发生:①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监理工作重视力度不够;监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达标,无法高效的胜任艰巨的工作任务等,这些情况都是导致土建工程施工出现问题的原因。因此新时期土建企业在提升监理工作效率上,首先要做的就是向社会上招聘专业的工程监理人员,扩充企业自身监理专业化队伍;②在现有岗位上,要采取一些经济上的激励措施来有效管理监理专业人才,并且时刻向其灌输岗位职责理念,让现有工作者们都能做到各尽其职;③对在职的监理工作者定期开展专业化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理论管理知识及国外的一些先进的监理知识等,并将培训内容逐步的向国际方向并拢;④还要对他们进行职业思想道德教育,促使其在岗位中形成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从而增强监理人员自身的职业责任感及义务感,从而确保土建工程项目监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5重视引进先进的监理管理技术
由于我国土建工程施工中开展监理管理工作的起步较晚,虽然近些年的发展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同国外监理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我国土建行业积极的引进并学习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理管理工作模式,加强对本国土建行业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依照现行土建行业自身的发展现状,建立一套适合企业发展的有效监理管理机制,进而从根本上促使土建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事故发生机率降至到最低。
结束语
总而言之,相关人员要认识到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仔细分析研究,找出监理阶段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不断地反思,提出一些应对性的策略,提高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引导监理单位向市场化、规范化发展,从而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避免被土建市场的发展进步所淘汰。
参考文献:
[1]汪亚楠.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J].建设监理,2015(12).
[2]王伟.建设工程监理若干法律概念含义之辨析(下)[J].土建,2016(23).
[3]何万钟.施工安全机理分析、监理法律责任的规避及施工安全监管模式的探讨[J].建设监理,2004(05).
论文作者:吴双喜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科技》2017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0
标签:土建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监理单位论文; 工作论文; 工程论文; 人员论文; 单位论文; 《建筑科技》2017年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