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现代诠释的困境和出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体论论文,出路论文,困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那场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展开的很热烈的论辩虽已过去,但从近年来散见于各种著述文论中有关“本体论”的观点不难看出,在这一问题上的种种分歧甚或背立不仅依然如故且愈益根深蒂固。其症结似乎不在于“有本体论”还是“无本体论”,“物质本体论”还是“实践本体论”或是“物质——实践本体论”的纠缠,而在于“究竟什么是本体论”或者说“究竟什么是本体论问题本身即哲学本体论究竟要探究和解决什么问题”这一问题上的瓜葛。回应《哲学研究》新近一篇文章对“本体论”的诘难[①],追忆那场并不遥远的争鸣,笔者拟再次将一些实质性问题提出来供学界同仁思考。
一
合乎史实地澄清“哲学本体论问题本身”无疑是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的前提。然而,正是在这一前提性问题上理论界从未达成过共识。论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界说往往奠立在各自所确认的“本体论”基础上,由此就出台了各式各样的“元本体观”即对哲学本体论问题本身涵义的不同理解。其中典型的有:
本原之在说。有种观点坚决反对“实践本体论”,其理由是:“凡属本体的东西,不是由他物产生或创造出来的,而是从来就有的”,“‘实践’不能是本体,因为‘实践’这种社会活动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②]显然,在这种观点看来,“本体”是一种在时间上最早的存在,具有时间上的先在性;“本体论”就是追求时间上的先在者,并由此出发描述宇宙万有(包括物质和精神在内)生成演化的理论。由于自然界先于人类社会和精神而存在,他们中有人便干脆将哲学的“本体论”叫做“自然观”。
实体之在说。有一种观点坚决反对哲学本体论或本体论哲学,力主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排除本体论内容。其理由是:“本体”指的是各种经验现象背后的一种“终极实在”或“永恒本质”。由于把“本质”和“现象”绝对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使得“本体论”成为一种思辨和抽象的理论而远离人的现实生活;既无法为人们所认识也无法在现实中得到确证[③]。
逻辑之在说。有一种观点认为,无论是“本体”,还是“本体论”,都只具有纯逻辑的特性。“本体论”是一种自明自足的纯逻辑体系,而“本体”则是建构这种逻辑体系并保证其自足性的逻辑支点或基础。“本体”和“本体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规定的“解释学循环”,“只有在特定的逻辑系统中,本体才具有自身的确定意义;也只有通过本体的选择,本体论才能被建构起来。”因此,“本体并不指称实在的东西,它只是为建构一个自足自明的逻辑系统寻找的那个阿基米德点。本体论是一种纯粹的逻辑建构,它不描述任何外在的事物。”[④]
客观之在说。有人力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本体论”,认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原则或路线;唯心主义则相反[⑤]。持这种观点的人把“本体论”看成是求解整个世界的普遍或一般本性的理论,“本体”的范畴,其抽象概括程度比任何其他的非本体范畴都要高。由此,他们中有人认为,“本体论”实质上就是“世界观”。这是传统教科书也是目前最为盛行的一种元本体观。
由于上述元本体观的不一致,结果是:其一,导致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的争论表面看来刀光剑影,异常激烈,实际上各派观点之间恰似井水河水,各行其道,谁都触犯不到谁的边。其二,导致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解释的极度混乱。例如,同样是举着“物质本体论”的大旗,对“物质本体论”本身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在“时间先在性”的意义上理解,另一种是在“客观实在性”的意义上理解;前者拒斥“实践本体论”,因为“实践”的确是物质世界进化过程中的派生而非原生形态。后者则将“实践本体论”看成是“物质本体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实践”归根到底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态,具有客观实在性。那么,“实践”到底是不是“本体”,如何看待本体视界里“实践”的地位和作用,就成了永远也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
更为深层的问题是,从上述状况中似乎产生并保持了这样一种普遍的认同心理,即我们根本无法获得一个适合于任何哲学家或哲学派别的一般的本体论定义,正如无法获得一般的哲学定义一样。这就意味着,在(西方)哲学史上,有多少个哲学家或哲学流派,就有多少个哲学定义,也就有多少个本体论定义。的确,从表面上看来,上述四种元本体观并非出于各自的杜撰,在哲学史上似乎都能找到其立论依据:
“本原之在说”的依据是早期希腊哲学。我们知道,早期希腊哲学提出了世界的“本原”概念,其基本规定就是“时间上最早的存在”。亚里士多德说:“万物从而产生的东西,就是万物的本原”[⑥]。黑格尔也指出,希腊早期哲学的“本原”,象泰勒斯的“水”只是“时间上的起始”[⑦]。
“实体之在说”的依据是近代西欧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实体理论。经验论和唯理论在认识论问题上各执一端,彼此对峙,但在实体观上却有一致之处。他们认为:第一,“实体”就是指各种经验现象(这些现象以“观念”的形式呈现于人)背后的“终极存在”或“永恒本质”;第二,我们对“实体”不能有任何确知,它只是我们思想中的一种推设——既然我们的“观念”是对现象界各种可感性质的把握,那么,这些性质必定有一个支撑、依托或寓所,这就是作为“终极实在”的所谓“实体”[⑧]。
“逻辑之在说”的依据是黑格尔哲学。绝对地割断同外界事物的联系去纯逻辑地设定或约定本体,并以此为基础建构所谓本体论。“绝对理念”是黑格尔哲学的核心范畴,在本体维度,“绝对理念”是纯概念;在本体论维度,“绝对理念”是由这些纯概念经过一系列的逻辑推演之后形成的纯逻辑体系。
“客观之在说”的依据是恩格斯和列宁的有关思想。恩格斯反对杜林“世界统一于‘存在’”的折中主义观点,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世界的最高本质。列宁进一步比照意识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实在,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并由此出发说明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即人们所说的本体论问题上的对立。
二
从上述四种元本体观及其立论的哲学史根据中真能得出“我们根本无法获得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本体论定义”这样的结论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上述四种元本体观混淆了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这就是,本体论问题本身与不同哲学家或流派对本体论问题按着不同思路和方法所作的不同解答。哲学的本体论问题本身显然不同于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既然都是在关注和论辩本体论问题,对这一问题本身就应该有也必须有一个一致的所指和理解,但是,对统(同)一的本体论问题则可以有也必然会有各种不同的解答思路和方法。西哲史上涌现出形态各异的本体理论,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若由此提升到一般的层面,把它们看成是哲学本体论问题本身的普遍规定,就明显是错误的了。
第二,接着的问题显然是,所谓统(同)一的本体论问题究竟存在与否?我们又如何对之加以准确地把握?我们认为,这决不是一个哲学自身体系中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哲学与外部现实世界,哲学家与其周围人类生活环境的关系问题。换言之,本体论问题本身决不是哲学家自己在没事找事,玄思冥想,无中生有,自寻烦恼(有人就认为本体论完全是毫无现实意义的思辨问题,是“思想的私生子”),既然本体论问题始终纠缠着哲人们的大脑,就必然跟人(包括哲学家在内)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就必然是一个持久而深刻的现实问题。如果我们撇开哲学家和人类自身的现实生活,一味钻在哲学概念的迷宫里,就势必将哲学本体论研究导入空洞、抽象、思辨和虚幻。例如,现有的哲学辞典根据“本体论”一词的英文表达——“Ontology”,将“本体论”译为“存在论”,即“关于存在及其本质和规律的学说”[⑨]。但是,一当进一步诠释“存在”时,便往往疏于上述“本原之在”、“实体之在”、“逻辑之在”和“客观之在”的具体模式从而昧于哲学本体论的现实生活意蕴。其实,正如有人指出的,将“本体论”界定为“关于存在的学说”不过是沿袭了17世纪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的观点,关键是,郭氏的概括本身就是十分空洞、抽象、思辨和虚幻的。澄清哲学范畴的逻辑意蕴固然是必要的,但更为必要的是深挖隐匿于范畴背后的丰富的生活底蕴。因为,哲学理论不过是以范畴的形式概括、表达、呈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境况和问题。“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语)。可以说,马克思的“实践释义学”为我们弄清哲学本体论问题本身,从而形成统一的元本体观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的原则。
第三,顺此思路,当我们重新审视西方哲学史上各种各样的本体理论时,就会发现,本体论问题实质上是一个事实和价值、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关系问题。无论是早期希腊哲学的“本原之在”还是洛克和笛卡尔的“实体之在”,也无论是黑格尔的“逻辑之在”还是列宁和恩格斯的“客观之在”,都既不是单纯的事实或规律问题,也不是单纯的价值或目的问题,而是两者的关系问题,两者的对立和统一问题。在早期希腊哲学中,赫拉克利特形容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按着一定的分寸燃烧,又按着一定的分寸熄灭,一切依火之“逻各斯”而生成、存在和变化;而且,只有遵循整个宇宙的最高原则——火和逻各斯,人们的行为才能合乎道德并达于善。同样,德谟克里特的“原子”(本原)既关涉到宇宙万物生灭变化的规律问题,又关涉到象“幸福”这样有关人生的价值或目的问题。他认为,较为精致的“原子”的柔和运动使人获得幸福,而较为粗糙的“原子”的巨裂运动使人遭受痛苦[⑩]。笛卡尔和洛克都承认有三种“实体”存在,即“自然”、“自我”和“上帝”,并认为,外在的自然形体(物质实体)只具有必然性而不具有目的性,目的性为“自我”(精神实体)中的“意志”部分所拥有,表现为“意志”对善恶等人生问题的自由选择。因此,外在自然事物不能主宰人的自由意志,而人的自由意志也不能随意支配外在自然事物。只有“上帝”才是最完满的实体,它全智全能又至善至美;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既是事实之在又是价值之在。黑格尔则认为:“绝对理念”有两种“冲力”或“活动”,其一是“认知真理的冲力,亦即认识活动本身——理念的理论活动”,其二是“实现善的冲力,亦即意志或理念的实践活动”(11)。因此,“绝对理念”既是合规律的自在存在,又是合目的的自为存在。作为前者,它包蕴着外在事物的客观逻辑或规定;作为后者,它又具有自身特定的目的或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世界观本身就既包含着对人及其现实世界的规律性问题的探求,又包含着对人及其现实世界的目的性问题的思考。列宁曾经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世界的合规律性思想概括为“两个归结”即把全部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进而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世界的合目的性问题的思想则展现在人类解放和自由的理论中。任何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证主义态度和理想主义态度都是有失偏颇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所有存在物中,实际上只有人才既是事实之在,又是价值之在;只有人才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12)“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13)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的各种本体理论(包括“本原之在”、“实体之在”和“逻辑之在”等)企图在人及其现实的物质世界之外寻找解答本体论问题的答案,其片面甚或荒谬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旧哲学的本体理论不过是以扭曲的方式表达了哲学对人自身之谓人及其周围世界之谓人的世界的存在根据——存在的存在这一根本性问题的关注、思考和追求。可以说,哲学本体论正是以求解事实和价值、规律性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的方式,彰显了现实的人和人的世界的生存根据问题。本体论问题实质上是一个人如何成为人、人的世界如何成为人的世界的问题。哲学本体论追根溯源的真正底蕴正在于此。
当然,我们只是粗略地勾勒几点结论,结合西方哲学特别是现代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全面阐释本体论问题的真正底蕴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革命的实质和意义,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责任编辑注:本文注(1)所提杨友成一文见本专题1996年第10期50页。
注释:
[①]杨友成:《科学世界观与形而上学世界观的较量》,载《哲学研究》,1996年第8期。
[②]杨汉庭、赵锡琪:《坚持世界本原的物质观》,载《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1991年第3期。此外参见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个问题》,载《人民日报》,1990年3月12日。
[③]参见高清海《哲学与主体自我意识》,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46-147页。此外见李云龙《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载《求索》,1991年第5期。
[④]何中华:《哲学体系的逻辑基础探析》,载《天津社会科学》,1991年第3期。
[⑤]见《中国哲学年鉴》,1992年第5页。
[⑥]《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页。
[⑦]《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7页。
[⑧]参见傅有德《洛克的物质实体学说与巴克莱的批判》一文,载《哲学研究》,1988年第10期。
[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第35页。
[⑩]参见罗国杰、宋希仁编著《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67、135页。
(11)《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