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激励机制论文,若干问题论文,科研论文,竞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逐步确立,事业单位改革逐渐展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统开始引入市场化机制。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建设,成为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成为现阶段科研管理创新的中心内容。
一、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本质,是市场经济属性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反映
自1992年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与社会诸多领域广泛展开。经过1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的行为方式和准则,已经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并已日益渗透和影响到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因此,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本质上是市场经济属性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必然要求。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目前,在社科系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传统管理重于现代管理,职业道德规范重于制度规范,科研导向与实现机制契合程度较低等现象。如何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或模拟市场运作,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还处于探索过程中。
哲学社会科学系统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显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趋势不相吻合。面对党政机关精简,国企职工“并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自然科学院所等传统事业单位的产业化经营或经营性改革,社科系统的体制改革已经客观地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随着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展开,哲学社会科学系统在研究重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理论等结构基础的同时,也必须接受市场经济的改造,重构新的发展基础。
因此,可以认为,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既是市场经济催生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统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重构;同时,也是哲学社会科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个繁荣发展的契机。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引入市场化机制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市场化”,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事
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制与制度环境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许多环节都可以引入市场化机制,或采取模拟市场的运作方式。如在科研管理中,依据市场竞争的一般规则,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但是,鉴于我国的国体与政体,鉴于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指导、思想观念引导、意识形态塑造和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特殊功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完全“市场化”是行不通的。因此,必须明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引入市场化机制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市场化”,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近些年来,面对全社会的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面对文化“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体育“产业化”,以及自然科学院所的企业化经营,在社会上也隐约产生了一种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的主张。这种主张的初衷,是为了改变目前哲学社会科学系统存在的经费短缺、人才流失、待遇较低的问题,似乎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然而,这种主张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的轻视和短视,是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商品的一般属性混为一谈,或者是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自然科学的科技成果混为一谈。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并不具有完全的商品属性;哲学社会科学“产品”的社会需求主要是社会,受益的也主要是社会;绝大多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对科研课题的选择,也并非是出于赢利的动机,更多的是取决于专业偏好,甚至纯粹出于对某一学科的、某一课题的兴趣爱好;有些成果也能产生经济效益,甚至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思想或主张,但这种效益主要表现为全社会福利的增加,而很难与某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部门或某个科研人员收益呈正相关。
自然科学无国界,社会科学有国度。自然科学的科技成果具有普适性,而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却不一定具有普适性。比如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视窗,世界各国都可适用;但是,美国的市场制度、民主政体、文化理念,甚至思维方式却不一定适用于各国。因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自然界是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的客观存在;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构成人类社会的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存在巨大差异,研究对象的多样性,再加上科研人员自身的学术修养和学术观点的差别,由此决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因此,所谓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的主张,实质是断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葬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哲学社会科学既有严肃的科学性质,又有极其现实的人文精神和意识形态性质。双重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事业,更不可能等同于其他经营性产业。那种社会科学产业化的主张,至多在以非研究为目的的企业或市场咨询等狭窄领域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而文、史、哲等人文科学,也包括经济学、法学等,在微观的经济社会活动方面很难有更多的用武之地。
三、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必须适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点和发展规律,明确“竞争”与“激励”的内涵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是必要的,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和理论创新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对此不能估计过高。另外,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也不是把市场竞争与激励原则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中机械地套用。
毫无疑问,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主要规范或约束对象是科研部门及其科研人员。但是,许多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性成果并非是竞争的结果,而是潜心思索、执著钻研的成果;并非是市场通行的利益驱动效应,而是对科学理念、先进文化和学术思想的执著追求。有些科研成果甚至是毕生的理论思索和实践考证的结晶,运用市场短期竞争与激励规则去约束是不合时宜的。
因此,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可能具有普遍性意义,但可能不具有特殊性意义;它的作用范围和约束对象是一个群体,但可能不适应某个特定的个体。这就要求在具体的有关竞争与激励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既要充分地考虑到制度的张力,还要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弹性。缺乏张力则制度难免陷于松弛与宽泛;缺乏弹性则制度难免陷于呆滞与僵化。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必须适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点和发展规律。
还要明确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内涵。如同商品世界某种特殊的商品都有特定的竞争内容和范围一样,科研竞争与激励也有其特定的领域或对象。综合全国社科系统情况,目前,哲学社会科学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一个科研单位内外的“科研项目竞争”、“成果转化竞争”和“成果评价竞争”三个方面;激励主要表现为一个科研单位内部的鼓励“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等三个方面。
所谓“科研项目竞争”,即各类科研课题的竞争。就地方社科院而言,从课题来源角度划分,科研课题可以大体划分为四类:一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二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三为院级课题;四为社会类课题——国家各部委和省、市、县(区)各部门,国外基金课题,以及各类企业的委托课题等。所谓“成果转化竞争”,主要是指科研成果转化为党政决策部门的政策或意见,以及某些思想、观念为领导所采购,以及成果的出版或发表的竞争。所谓“成果评价竞争”,主要是指各类科研成果转载、引用、评论或评奖等方面的竞争。
科研单位内部的“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三个方面的鼓励方式各有不同。“多出成果”一般表现为文字量的要求,即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单位自行制定一个量的标准,分别规定出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研究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的文字量,并以此作为考核科研人员的基本标准。“多出精品”一般是指在成果考核的基础上,多出版一些有影响的专著,在大报、大刊上多发文章,应用研究成果能够获得领导的批示或采用等等,并相应地给予奖励。“多出人才”一般是指通过职称晋升制度、导师助手制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分配制度等,鼓励人才成长、提高和脱颖而出。
四、国内社科系统实行的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从实践的结果看,目前,国内社科系统实行的竞争与激励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在科研课题竞争方面,国家和省社科规划课题是不同科研部门对同一课题“发包”主体的“竞争”,院级课题体现的是院内科研人员申报课题的“竞争”。就竞争的本质而言,这两方面仅是一种“不完全竞争”,其中,还搀杂着一些非竞争因素。而真正能够体现面向市场特征的是社会类课题的争取,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都具有本质上的市场化意义,可以说是一种“完全竞争”。不同学科争取课题的机会也不同。国家、省社科规划课题和院级课题,对各学科竞争机会大体是均等的。而社会类课题,大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两大学科。文学、历史、哲学等基础理论学科,课题来源相对狭窄。
在成果转化竞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术著作出版困难。学术著作因其特定的读者群体很小,出版数量也很少,又因其学术性强,没有“卖点”,不可能进行商业化运作,很难列入各级出版计划,基本处于作者自行出版的状态。“谁有钱谁出书”或“谁出书谁出钱”,已经成为现代出版学术著作的常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成果转化竞争并非是学术水平的竞争,而是出版经费的竞争。这不能不影响到学术著作的质量。发表论文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版面费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成果评价竞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成果评价不规范。各级学会、协会,各级党政部门,甚至各类研讨会,动辄评奖。比较规范的奖项也存在着按人情薄厚评奖,按官阶大小评奖的现象;在评论方面存在托人写评论文章、相互奉承的现象,等等。
关于“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激励机制的设计初衷是好的,在实践中对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基本的文字量考核标准是必要的,但文字量考核标准又是易于应对的。在集体完成的著作中,挂名“搭便车”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文字量考核标准既不可缺少,又失去了意义,处于已经形同虚设但又不能不设的尴尬境地。第二,精品奖励标准或力度很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视程度不同,筹集经费能力不同,对科研精品的奖励标准也不尽一致,调动科研人员多出精品的动力有强有弱。条件好的社科研究机构,一名科研人员一年就可以获得2-3万元的科研精品奖励金额,相当于条件差的社科研究机构一年内能支出的全部奖励经费。第三,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激励机制相对健全,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或者还难于执行。而现代的研究表明,惩罚机制对人们的激励作用要大于奖励机制的作用。第四,部分科研人员还存在着不思进取、钻研精神不强的现象。
总体观察,目前在社科系统内以各种形式实行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的内涵还应进一步丰富,具体的制度设计还应进一步规范,机制的实现措施还应进一步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还应配套执行,特别是竞争与激励机制的外部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五、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改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统的外部环境,准确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功用
诚然,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既是市场经济属性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反映,也是社科系统内在的改革要求。但是,如同其他任何一项改革一样,建立、形成和创造一个适宜的外部环境,是保障这项改革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1.加强和改善党和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全面落实“四个同样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是继江泽民同志2001年、2002年先后三次就哲学社会科学发表重要讲话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党代会的报告中,首次对哲学社会科学地位与作用的科学界定,也是党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提出的新的要求、期望和嘱托。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神圣职责,也是哲学社会科学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哲学社会科学要肩负起这一职责,除了自身的努力外,首要的外部条件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做到像尊重自然科学那样尊重社会科学,像重视发展自然科学那样重视发展社会科学,像对自然科学的投入那样向社会科学投入,真正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四个同样重要”的思想。
2.增加投入,提高科研人员待遇,改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单一的财政拨款渠道。投入不足是社科系统许多单位面临的首要问题。如大多数地方社科院,财政拨款除工资、办公费用、医疗保险等必要支出后所剩无几。出差调研、学术交流、著作出版等费用严重不足甚至均无着落,直接影响到科研活动的开展和成果质量。社科系统的绝大多数科研人员,收入较低,待遇较差。这直接导致了社科院“引不进人、留不住人”的严重局面。作为事业型、公益性科研单位,哲学社会科学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这作为一个重大的体制与政策问题应该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注,并逐步得到落实。
另外,目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单一渠道。要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通过调整税收政策,以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作为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基金。通过建立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基金,既可以补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不足,又可据此形成科研项目的公开竞争机制。
3.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科学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范与评价体系。目前,全社会的哲学社会科学制度化建设还十分薄弱,甚至基本是一个空白。“院士制”、“国家社会科学奖”等制度应尽快建立起来。这对挖掘科研人员的潜力,树立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权威”,从制度上确立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地位,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要建立科学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范与评价体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范主要包括学术研究方法的规范、学术评价与批评规范、引用文献规范等内容;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评价体系的理论基础研究、评价体系的结构建设等,如评价指标的选取、评价方法的应用、评价机制的设计、评价结果的监督等。目前,全社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范与评价体系还很不完善,甚至严重滞后于学术的发展,导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失范、评价失真问题严重,阻碍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影响到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氛围的形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范与评价体系亟待建立,尽快形成新型的项目形成机制、成果转化机制、成果评价机制。
六、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以及社科系统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也要逐步展开,配套运作
1.事业单位改革与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要同步运作。目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安排,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逐步展开。事业单位改革将进一步明确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事业型、公益性性质,改革的重点是实现事业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事业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是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重要基础。在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方式下,在缺乏人员退出机制的条件下,真正建立起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是比较困难的,竞争难以展开、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等问题也难以得到根本克服。因此,二者同步运作,才能减少摩擦或阻力,进而才能真正建立起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
2.积聚支付改革成本的能力。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也不例外。特别是激励机制,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已不可能再是单纯的一张奖状、一个通报表扬或大会表彰。那种所谓的“淡泊名利”、“安于贫困”的说法,是与竞争和激励机制相抵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和“激励”与“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割裂的。但是,从大多数社会科学部门的实际情况看,尚缺乏这方面的物质力量。社会科学部门依靠哲学社会科学的主业、特别是人文学科进行创收十分困难。财政拨款都是专项经费,也不可能用于这方面的成本支出。因此,如何解决这部分改革成本,也是关系到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能否切实建立起来和有效实行的关键。
3.社科系统内部各项制度要与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制度建设相互衔接。毫无疑问,科研工作是各级社科部门的中心工作。科研管理也是各项管理中的核心环节。但是,科研管理若不和职称晋升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等有机结合,科研管理也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建立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若没有职称、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制度的有效配合、紧密衔接,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也是建立不起来的,即使建立了也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4.科研人员的思想观念需要与时俱进。毫无疑问,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为改革“鼓与呼”,而当改革降临到自己头上时,难免产生迷惘、摩擦,对旧体制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同时,还有刻苦钻研和敬业精神方面的欠缺。另外,勿庸讳言,也有一些在科研岗位上的人员,缺乏科研人员应具有的敏锐感知能力或敏感性的素质和功底,等等。对这些问题,也应该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以保证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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