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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中国要更好地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减少青少年犯罪,其根本措施和最有效的方法是:下决心从整体上提高青少年的素质。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可以认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提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素质,实质是培育人的问题。因此,从整体上提高青少年的素质,培育“四有”新人,既是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
从整体上提高青少年的素质,就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要求,努力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这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精神武器。在党的十五大路线指引下,更好地掌握和运用这个武器,使我们的青少年面向21世纪,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有一种理想、信念和精神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青少年的主流和本质更加清晰,呈蓬勃向上态势。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各种腐朽没落的道德观,特别是见利忘义和追求享乐动机等,充斥一部分青少年的心灵;在相当一部分的青少年中,客观上存在着种种道德的困惑;更有一部分青少年道德素质下降,是非、美丑、善恶、荣辱被颠倒,道德堤坝被损毁,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应当承认,我们目前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还不能适应预防青少年犯罪、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这就决定了青少年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要十分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就要进一步强化和优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环境,要将家庭、学校、单位教育和大造社会舆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道德评价和道德监督的浓厚氛围。要理直气壮地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赋予它们以现代内容,使它们在新的条件下发扬光大。
人们越来越一致认为,青少年犯罪数量能否降低,青少年素质如何,与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法制观念等诸多因素相关。这些因素密切联系,互相影响。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分析了青少年犯罪与文化素质的关系,他指出:“法制观念和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虑,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第62页)。这一论断对我们进一步探索如何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并按照党的十五大要求,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对青少年“四有”新人的要求缺一不可。有文化,就是要有文化知识,具有文化素质。科学文化知识是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条件。科学文化知识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青少年的高尚理想、信念、品德、情操的形成,并成为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精神力量。
党的十五大报告十分强调:“法制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这个论断对我们深刻认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及法制建设的辩证关系同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天,人们比以往更加明白,要使青少年的精神文明不断升华和发展,不仅要求社会主义道德作支撑,而且要求社会主义法治作保障。法治通过自己的规范性、强制性的手段,不仅可以使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得到矫治,而且可以使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在青少年中得到贯彻和实施,并逐渐转化为青少年的自觉的行为,从而构成了保障青少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制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第163页)。因此,我们在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的同时,也要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青少年的素质,并使他们能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