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体系、技术与创新社会学*技术创新研究亟待开拓的新视野_制度创新论文

科技政策体系、技术与创新社会学*技术创新研究亟待开拓的新视野_制度创新论文

科学社会学与科技政策 制度、技术和创新*——技术创新研究迫切需要开拓的一个新视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技术创新论文,迫切需要论文,新视野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本文简要评析了中国技术创新研究中的某些理论观点,重新思考了中国技术创新问题的实质。通过对技术决定论与制度决定论之争的分析,揭示了在社会转型期,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认为目前迫切需要运用理性选择的研究方法,开展企业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互动研究。

关键词:技术创新 制度创新 技术决定论 制度决定论

加速科技进步,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真正使科学技术发挥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跨世纪持续高速发展的战略性共识。但要把上述战略认识切实变为可操作的步骤、可实施的进程和可期待的效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作更加深入的探讨。其中,关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关系的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1.理论、现实与问题

1.1 技术创新研究的情况

国内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兴起于八十年代中期。创新问题的提出并得到广泛关注,是基于下述几点认识:[(1)][(2)]

(1)中国的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建国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靠资本和劳动的投入,而科技进步的贡献甚微。这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已形成鲜明的差距。

(2)在中国的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反差。换句话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较之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要显得相对滞后。

(3)“滞后”的原因在于科技和经济的相互分离,以及科技系统内部、经济系统内部的条块分割。

(4)根据国情和世界发展趋势必须进行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形成“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的机制,从而使科技真正发挥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5)技术创新是连结科技与经济的“桥梁”。而技术创新的研究就是去寻找“架桥”的理论与方法,并进行“桥梁”的设计和建造。

(6)技术创新将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它是产、学、研协同的结果。

据此,有关技术创新的研究已成“常规科学”,文献浩繁。[(3)][(4)][(5)]研究者对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动力与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管理及相关政策环境等问题都进行过富有价值的探讨。与此同时,在中国兴起了一股组织创新热潮,一大批科技园区、开发区、中试基地、创业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R&D机构等应运而生。于是,有关这些新机构的“机制”、“风险”、“能力”、“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又得以进一步展开。[(6)]这些实证的与规范的研究已为各级决策部门提供了诸多有用的政策依据。

但是,如果我们对这种创新研究热潮冷静地作一点反思,就会发现,上述几点认识以及由此而构成的技术创新研究的理论假设,还远不够完善。

首先,经济增长依靠科技进步固然是大势所趋,但在一定发展阶段,不依靠科技进步的经济增长是否一定是坏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如乡镇企业的成长曾主要依赖于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最终却成了中国十多年来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之一。

其次,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科技实力要超前于经济发展,但从局部看,却是个结构失调问题:科技在“先进性”的旗帜下勇往直前,而经济领域所需要的科技却存在“短缺”现象,生产技术尤为落后。

第三,在创新主体普遍“缺席”的情况下,许多政策选择难奏成效。因此,技术创新研究如果仅仅去研究“架桥”方式的话,是很不够的,还需研究原有科技、经济系统的“搭桥”需求,研究促使其自觉“架桥”的机制,以及如何去降低“架桥”的风险和成本。由此,才能找到从制度上确保创新主体到位的途径。

第四,创新研究中的某些目标和政策选择间的逻辑链条并非总能成立。比如,缺乏创新激励,就诉诸产权明晰;创新有风险,就搞风险投资公司;强化中间实验,得建中试基地;企业技术能力弱,须组建R&D机构;要使高技术产业化,可以搞园区……最后免不了优惠政策。事实上,产权明晰并非激励机制形成的唯一条件,模糊产权亦能带来动力;风险投资公司只能解决有限的“激进创新”的风险分担问题,而大量的渐进创新和工艺创新(这些对中国尤为重要)却不一定要风险投资公司的介入。弗里德曼曾说,美国高风险的创新活动“几乎一成不变地是由为数很少的几个人来提供资金的:他们以他们自己的资金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的资金来冒险”。([(7)],p.37)事实上,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如果不进行创新,那才是件冒风险的事、至于中间实验,它确是创新的必经环节,但把它“实体化”为一个基地,是否就是一种优化的选择?现实中的不少中试基地,往往成为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封闭结构,其结果甚至与初衷相悖,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又何在呢?企业建立R&D机构当然不失为必要的选择,但问题在于不少企业的科技人才却处在闲置状态。在某些高科技园区,真正的高技术也并不一定“热门”,这又是为什么?

第五,我们提出过不少“一体化”命题,如产学研一体化。技工贸一体化等,但关键在于如何才能真正实现一体化并使它也能体现出社会分工的专业化效益?

第六,一些创新研究往往具有“科技推动型”色彩:给定一项技术,然后去研究小试、中试、批量生产乃至市场销售等各环节面临的问题。也许更重要的是另一种型式:从企业出发、面向需求的创新研究。

以上考虑无非想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技术创新开展不力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二是,现存经济体制所提供的激励结构尚不能带来强大的创新激励。因此,深化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研究就成为了一项迫切的课题。

1.2 历史与现实的问题

技术创新问题决不是改革开放以来才发现的新问题。实际上,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是早在建国之初就已提出的科技工作基本方针;各地还开展过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强调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开展过设计革命,并总结出了“研究、试验、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七事一贯制的设计方针,也很注意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的关系;重视生产现场,实行过“现场中心主义”;注重专业化生产和协作,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还曾提倡传统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结合等等。[(5)]可以说,几乎所有关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问题都在改革开放前就曾有所涉及。但由于政治导向、行政干预以及自相矛盾的技术观,使科技—经济的有机结合成了一句空话。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市场机制的引入及开放战略的实施,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30.3%。这里面固然包含着像资源配置的优化、闲置设备的利用和管理的增进等因素,但也表明了技术创新所起的重要作用。尽管如此,资本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1953—1990年间,经济增长的75.67%是靠资本投入取得的;1978—1990年间,这一数值仍高达50.9%([(8)],p.52)。问题倒不在于资本高投入本身,而在于对资本的粗放使用和浪费,在于劳动对极为稀缺的资本的“剥削”。[(9)]

这种对“资本”的不负责任,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误配、闲置和流失,使如此巨大的“直接生产力”难以形成相称的有效供给,结果,国有企业在各省区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竟与该地区全要素生产率呈负相关关系。[(10)]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能够有效地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第一生产力。

我们曾对东北地区四十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中试基地进行过调查。其中虽不能说没有较为出色的国有企业,但是,国有企业创新不力的长期性、普遍性和系统性,使我们有理由对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表示怀疑。我们的看法是:

(1)技术创新只是次生的(Secondary)的问题。对资本的低效使用才是原生的(Primary)问题。它又导源于低效的企业制度。

(2)在经营者获得了相当的自主权以后,重建经营者选择和监督机制已变得极为迫切。

(3)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而不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企业制度创新的主体,是相当困难的。

(4)没有一套万能的不随时间和产业技术特性变动的企业制度。正是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相互促进下,经济才得以快速发展。

2.关于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

社会发展的本质是创新。没有创新,社会就只能被囚禁在“超稳态”陷阱之中。创新包括两方面,一是技术创新,二是制度创新。那么,在历史进程中,哪种创新更为基本?对此曾有两种观点的对立,这就是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的争论。

技术决定论坚持技术变迁决定制度变迁的观点。[(11)]它在诸多学术领域中都有其强有力的辩护者。比如,以凡勃伦(T.Veblen)为代表的美国制度学派,社会学领域中的奥格本学派,文化人类学家怀特(Leslie White),技术哲学家埃吕尔(J.Ellul)和海德格尔(M.Heidegger)怀特等等。技术决定论有两个核心命题,一是说技术是自主的,技术变迁是技术内在逻辑的产物;二是说技术变迁决定制度变迁和社会发展。对于凡勃伦、奥格本和等人来说,这种状况就代表了历史的逻辑进程;而对于埃吕尔和海德格尔来说,这只是近代以来由诸多因素汇合形成的特有景观。我们把前者称为强技术决定论者;把后者称为弱技术决定论者。强技术决定论者的证据大致有四个:一是“独立多重发现和发明”现象;二是发明的渐进性和累积性;三是发明的可预见性;四是技术—社会的整体关联性。前三个证据确证了技术发明的必然性,第四个证据则表明了社会变迁的被动性。正因为打破均衡的发明因素,才引致了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甚至社会哲学的接续变革。对于弱技术决定论者来说,技术作为决定性因素的出现只是现代的事情。正是由于人们对超越性存在的忘却、人类思维方式的技术化、人们对技术优越性的信服,才使得技术进步和人类的共同努力变成了同一件事。从而,技术最终摆脱了任何力量的控制,获得了自主性。这样,不适应技术的制度必遭淘汰,只是那些事奉技术的制度才有其存在的理由,而这些制度实际上也就成了技术本身。而这正是时代悲剧之根源。无论技术在前现代是否同样重要,也无论当代的技术化是否是人类悲剧,经济增长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已为技术在现代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论据。

制度决定论者对此不以为然,他们主张制度创新决定着技术创新。博兰尼(K.Polanyi)曾强调[(12)],是社会发明而不是技术发明才是工业革命的主要动力,是社会科学而非自然科学在机器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循着这一思路,诺思(D.North)等人发展了制度创新理论[(13)]。他们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是同一件事,决定性的因素则是制度创新。高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正是人类组织的成败决定着社会的进退。技术存量规定了人类活动的上限,但其本身决定不了人类何以成功。反之,正是制度安排决定了知识和技术的增长速度。诺思甚至表明,即便没有技术创新,单是制度创新亦能实现经济增长。诺思对英国产业革命的再认识,似乎为制度决定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他看来,对产业革命的技术解释是无效的。产业革命中的创新要追溯到产权制度。正是较为有效的产权界定,带来了要素和产品市场的改善与扩张,进而导致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增进。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随之上升,这刺激了组织创新和市场的再度扩展。正是产权、组织和市场因素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激励,并最终带来技术进步、经济成长和社会变迁。钱德勒(A.Chandler Jr.)对美国工业企业史的研究似乎也为制度决定论提供了论据。[(14)]国内亦有学者支持制度决定论。比如有人认为,“制度既是人类应战的结果,同时又是能否成功地迎接进一步挑战的先决条件”。([(15)],p.17)

如何评价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的明显冲突呢?

在我们看来,两者并没有不可通约式的对立:(1)他们都承认技术与制度间的相互作用,只不过强调的主次有别;(2)技术决定论强调制度滞后,正因为如此,制度“瓶颈”的打破将为技术发展提供机会;制度决定论强调制度前提,而制度分析表明,制度创新是对获利机会的应答,而获利机会却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技术变革带来的。

正如诺思所言,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而进一步的制度创新确乎需要知识、技术的增长;反之,似乎可以说,制度则确立了知识和技术进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创新总有一天要被遏止、正是制度变迁在此时成为技术进步的前提。

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在社会的剧烈转型期,制度创新比起技术创新来就是决定性因素;反之,在社会的相对稳定期,技术创新就成为经济增长的矛盾主要方面。

更一般地说,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的关系,其实质是人—人关系与人—自然关系这两种关系的演进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制度是社会组织作为一种自我控制系统的控制规则,那么这个系统只能在更大的系统即人类—自然系统中存在,并以后者为其实现进化的必备条件之一;技术虽然是人类—自然系统的控制规则,但人类需要和应用它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社会系统存在和进化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供给,所以它对社会系统而言的本质作用,与其说是实施控制,不如说是取得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和技术分属人类行动的两个层面,只是通过人类需要这一中介,两者才发生密切的关联。打个比方,任何一个具有确定功能的运动系统(如汽车或导弹),都有控制系统和动力系统。那么,我们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统决定了运动系统还是动力系统决定了运动系统”的争论呢?我们又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统的改善决定了动力系统的改善,还是动力系统的改善决定了控制系统的改善”这一争论呢?或许可以说,控制系统和动力系统对于整个运动系统而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但在特定时期,某一系统的问题则可能变得尤为突出。

在此需指明的是,上述比喻并不一定是恰如其分的。社会绝不是一个能够被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随便操纵的可准确预见的有特定目的的系统。我们只是想在制度和技术之外,突出人的主体性。正是在高度的不确定性中,人类通过对制度—技术在满足人类需要方面的失灵的认识和应战,最终带来了社会的进化。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制度和技术仅仅是为人服务的工具(尽管其中可以置入特定个人或阶层的目的),我们有能力进行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尽管我们确实无法摆脱当下的制度和技术基础)。

3.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互动研究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最终判定两种决定论谁是谁非,而是期望从中汲取一些为我所用的理论要素,拓展一下技术创新研究的理论视野,并借此强调对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重要性。

3.1 互动研究的现实背景及其选择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如何对这一进程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是一项颇令人着迷的智力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模式的确立,对“转轨”问题进行实证的和规范的研究已成为具有迫切重要性的重大课题,已是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的焦点。[(16)][(17)]这类研究主要着眼于制度分析,尽管看到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在模式上的类似之处,但并没有试图着力分析其间的作用机制。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有人尝试对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分别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进行比较研究,对制度创新在技术创新扩散中的重要性进行计量分析。[(18)]

我们的选择是:研究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互动关系。这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我国业已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总体制度框架,而且前迫切的现实问题是,如何形成一种适应于市场经济要求的、可以带动技术创新的灵活的企业制度?这绝不是一次轻而易举的变动,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创新过程;二是企业制度安排是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必经环节和基本单元,搞清楚这一环节和市场及政府的关系,找到使这一环节充满活力的途径,对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也只有形成有效率的企业制度,宏观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才能落到实处。

3.2 方法的考虑

马克思的方法是我们思考的起点。事实上,马克思早就洞见了技术和制度变迁间的相互关系。其理论的说服力也恰在于它包括了新古典经济学所抽象掉的所有要素:制度、技术、国家和意识形态。但马克思在当时还没有充分注意到诸如交易成本、外部性(externalities)和搭便车(free rider)等问题的重要性,受经济本身发展的时代局限,不能不造成其分析上的某些缺欠。[(13)]

正是在这一点上,后来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以及理性选择社会学等,为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的学术视野,提供了较为锐利的分析概念和工具,使我们有可能对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同一框架内进行分析。

在这一学术潮流中,社会学和经济学竟拥有同一个核心假定,即“人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有目的的行动者”。[(19)]

如果我们接受这一假定,就可以对制度和技术,也就是对两种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加以分析。正是人的有目的的行动,无论是发明活动、创新活动、市场活动,还是改革活动、寻租活动,最终都引起人与人的冲突、人与自然的冲突,并将带来其间相互关系的变革。

这样,创新就是社会中自然人、法人为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重新塑造和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过程;只有当创新主体的预期纯收益大于零的情况下,创新才会发生。这既是支配创新的动机,也是一切创新主体决定其是否采取创新行为的最后判据。

以上述考虑作为创新研究的一个基点,必然导致“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这种研究以个人行动和交互行动(transaction)为分析的基本单位,力求找到宏观变量的微观基础。也许,由此会引发学科性的纷争:这到底是创新的社会学?还是创新的经济学?它也曾使我们疑虑许久。但是,当我们看到社会学家科尔曼(J.Coleman)冒社会学传统之大不韪,果敢地以“理性行动”重构社会理论的基础时;当我们得知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主要代表威廉森(O.E.Williamson)号召人们关注组织社会学成果时;[(20)]当我们从创新社会学家凯龙(M.Callon)等人那里读到他的名言——创新者是不管学科界限的异质工程师(heterogeneous engineer)时[(21)],我们感到学科界限毕竟是次一级的问题。从这一视角出发进行的探索,有可能为我们对技术创新问题乃至那些已经很长时期烦扰着我们的现实存在的大量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认识,找到新的思路。

* 物宝天华国际基金会资助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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