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文明的基本原则与法治化建设策略
黄四华
(云南省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云南 玉溪 653100)
摘 要 :“聚焦三农、振兴乡村”是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战略发展理念,而对于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单单依靠政策扶持与人为治理无法打破管理僵局,尤其对于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项工作所暴露出的弊端和存在的问题,逐步浮出水面。该文简单介绍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并分析玉溪市在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建设生态文明农村的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坚定法治理念,促进科学执法;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明确法治体系的责权关系,进一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步伐。
关键词: 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法治化建设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远景规划,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如何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沿着法治化路径前行,是新时代、新背景下引领农村经济腾飞、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必然发展趋势。近年来,由于农村诸多民营企业的蓬勃兴起以及农民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导致农村土壤、水源地、河流受到严重污染,加之焚烧秸秆等问题始终未得到切实解决,不仅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陷入困境,而且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活质量。究其根源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未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管法治化治理体系,制约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SEM观察可见,A组釉质表面呈蜂窝状凹坑,可见较多不规则孔隙;B组釉质表面可见较多孔隙,但蜂窝状凹坑明显变浅、变少;C组釉质表面无孔隙,可见大量不规则球形物质堆积,其体积大小不等;D组釉质表面平坦,可见一些不规则的片状物堆积;E组釉质表面有大量片状物质堆积,且在片状物间有较多散在的孔隙(图1)。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1、绿色可持续发展原则
目前,部分农村的耕地沙漠化严重,自然生态环境恶劣,部分村庄已经失去生态服务功能,可恢复的可能性比较渺茫。据权威机构统计表明,全球沙漠化区域面积占地球陆地面积的1/4,面积达到3370 万平方公里,而在沙漠化区域居住的人群数量达5 亿人以上。沙漠化程度的逐年加剧使全球的温度在20 年间上升了0.5-2.0℃,对于12 个沙漠地区来说,年平均降雨量减少了至少10%。由此可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绿色可持续发展原则,扩大农村生态服务区的面积,使之与自然生态环境相融合,实现和谐持续发展的美好愿景。
2、以人为本的生态安全原则
由于国内许多农村处于地质灾害多发地,生态安全存在诸多自然隐患,加之一些村庄处于大型污染企业的下水口或下风口,给农民的身体健康安全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统计表明,全国每年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达6000-18000 亿人民币之间,占GDP 的5.8%,其中医疗卫生费用占GDP 的3.8%。基于此,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生态安全原则,以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农村生态文明工作做好、做细、做实[1]。
3、自然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
近年来,农村人口大量流失,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导致农村当地的经济发展迟缓,甚至有些地区的农村经济出现负增长。面对这种情况,农村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坚持自然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解决农村人口与生态供给之间的矛盾。
二、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困境
1、法治观念淡薄,法治理念缺失
当下,农村的部分污染型企业存在生产方式落后、管理体制守旧、生产技术科技含量低、产量与能源消耗不对等问题。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依托于先进的科学技术,时时创新、时时更新理念,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坚决摒弃“先生产、后治理”的观念,以科学的视角、规范化的管理,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将环境污染指数降到最低。
2、法律条款针对性薄弱,法律规范衔接性不畅
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农民普法意识薄弱,在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时,往往只停留在书面、纸面,当落实到行动上时,法律条款就变成了一纸空文。而对于污染企业来说,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污染问题而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处罚后,仍然不思悔改,我行我素,罚款交了,环境污染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追根溯源,与处罚力度有着直接关联。企业在治理环境污染时所支付的治理费用远远高于罚款数额,导致多数企业主存在侥幸心理,宁可被罚也不治理。长此以往,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陷入被动局面,同时也使农村生态文明的执法效率受到严重影响。
对于农村基层组织来说,应始终秉持与时俱进的态度,时刻教育和提醒企业及农民,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以保护农村的青山绿水为先导、为己任,摒弃人治,实施法治,打造一个全新的科学执法大环境。企业主应起到正向的表率作用,坚持“法治先行”的生态环境治理观念,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与资源节约型企业为战略发展目标,将建设美丽乡村纳入到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当中,造福农村、造福农民,使农村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真正变成寸土寸金。
此外,就目前农村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条款来说,并未将农用地的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流域环境以及家禽牲畜粪污处理纳入到条款当中。污染企业的迁入使农村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一情况还不能从根源上予以解决,始终游离在环境保护法的监管范围之外,这些都成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2]。
此外,广大农民朋友必须借助于互联网等媒介,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法治理念,基层组织应经常向农民灌输环境保护与节约资源能源的重要性,使农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遇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悖的事件或者事故时,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切身利益[3]。
3、法律条款执行力欠缺,处罚力度缺乏威慑力
目前,国家乃至地方各级政府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出台的相关环境法律法规,主要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大做文章,很少涉及农业科技以及法治教育体系,针对性不强,与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格格不入。这就使得在执行相关法律标准时,往往将城市环境治理的条款强加在农村环境治理上面,形成了“头对着脚、脚挨着头”的不对等局面。比如针对农村废水、废气的综合治理,就未形成“对症下药”的法治监管体系与精准定位的法律条款,农村在废水、废气治理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规可守。
三、农村生态文明的法治化建设策略
1、坚定法治理念,促进科学执法
镂空表盘上的时针、分针直接位于机心之上,指向两个标有阿拉伯数字时标的计时盘。动力储存指示设于8点钟位置,两段式指针呈现立体效果。透过表背,镂空缎面打磨发条盒表桥一览无余。它构成腕表的整体背部结构,表面经过特别处理。史诗陀飞轮Histoire de Tourbillon 9号腕表的两个菊链式动力储存机制位于发条盒表桥之下。
农村基层组织扮演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者与实施者的双重身份,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人治高于一切”的管理理念。部分污染型企业作为环境污染与资源消耗的主体责任人,缺乏基本的生态环保理念,只注重眼前利益,缺乏持续发展眼光,生产与管治不同步,导致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此外,由于农民“靠天吃饭”的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缺乏自然生态保护的法律意识,只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生态环境污染源头与生态污染的严重性缺乏正确的认知,对污染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废气”置若罔闻,借助于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例也少之又少。
Toilet Problems and Measures in Tourist Attractions based on Internet Comments——A Case Study of Tianshan Tianchi Scenic Area in Xinjiang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QIN Hao,LI Cuilin,ZHANG Wenxiu 6
2、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明确法治体系的责权关系
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到宪法纲要当中,为了提升立法质量,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体系能够正常运行,农村基层组织应紧紧围绕着法治体系的责权利关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第一要确保立法者先效先行,知法懂法,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使立法者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在广大企业以及农民朋友面前树立法治威严。
他们第一次约会,约在了公司楼下的小茶馆,下班后如芸就过去了,一个小时后,许元生才匆匆赶到。如芸知道他下班从来没有正点,故意装出气呼呼的样子,“你怎么才来?”
过去,农村生态文明的法治管理体系往往存在单方管控的情况,有失民主性,在执法与监管过程中,政府部门成为排头兵,并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型”局面,进而出现“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因此,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治理现状,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的内容,根据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正和补充,真正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法治体系,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早日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环境污染与资源能源消耗是21 世纪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环境法治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提升农民的普法意识、建立科学的法治体系、完善严密的法治监管格局,共创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立法科学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何 水.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J].中州学刊,2018(8):68-74.
[2]白少堃.浅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J].农村科学实验,2019(2):87,92.
[3]潘光群.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建设农村生态文明[J].农家科技(上旬刊),2019(3):3.
黄四华.农村生态文明的基本原则与法治化建设策略[J].农业工程技术,2019,39(23):13+15.
DOI: 10.16815/j.cnki.11-5436/s.2019.23.006
标签:乡村振兴论文; 生态文明论文; 绿色发展论文; 可持续发展论文; 法治化建设论文; 云南省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