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措施论文_苏斌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措施论文_苏斌

北安市环境保护局

摘要:在现代城市环境保护活动中,基层工作人员要借由相应的环境监察工作来将城市环境中的问题以及隐患因素找出,以此来确定下一阶段的环境保护活动方向。基层环境监察在城市环保系统中属于基础性工作,是后续环境改造以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尽管可用的监察技术手段多样化,且变得更加先进,但是检查系统的缺陷仍旧存在,现根据对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解析监察环境的工作开设情况,并提供环境监察工作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基层环境监察;环境保护;现状;措施

基层环保部门在一定的区域范围落实保护环境的工作时,需先通过监察环境的工作来获取重要的环境信息,并根据监察成果对环境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环境监察工作具有微观化、直接性以及具体化的特点,通过展开环境监察活动,还可以使当前的环保工作变得更加可靠,实现统一监管环境的工作诉求。为了可以在监察环境这一工作过程中获取可多的可靠信息,监察人员要找出监察工作中的问题,并积极改进,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1 环境监察活动的现有问题

环境监察属于环保活动前期的关键工作,如果没有监察环节采集的环境信息,后续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环境综合评价工作均无法展开,为了使整个环境保护活动可在现代化城市以及新型农村等多个区域有效展开,必须探索监察工作系统中的问题,现集中剖析几种会在环境监察环节出现的工作问题:

1.1 现有环境监察制度问题

“有法可依”是基层环境监察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已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了比较全面的环保法律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立法环节与基层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给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带来不少的困难。

1.2 执法工作问题

近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造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矛盾日益尖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成片反弹,部分企业偷排偷放。违法排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权益、影响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屡屡发生。这些都使得环境监察执法的形势更加严峻。

1.3 监察人员问题

当前,环保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协调,特别是同法院、公安、发改、规划、土地、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其他部门为环保审批把关的作用,没有发挥各部门协同执法的作用。从环境管理体制上说,环境监测属于技术支持保证系统,而环境监察属于监督执法系统,二者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制约。环保部门内部的监察和监测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相互关系充分考虑其整体效能,经常造成两个机构在具体工作中配合不够,形成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

一方面,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监察人员的思想观念滞后,专业知识不足,存在以情代法的行为。另一方面,环境监察的人力、物力不足,无法完整、准确、直观得完成监察工作。部分企业为了少缴费,经常偷排、漏排、直排,往往少报、谎报排污量,造成排污申报难核、排污费难收、污染源难管、污染纠纷难理等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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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其他问题

随着物质生活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提高。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信访、上访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是整体的参与度任然很低,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作用未能完全实现。

2 环境监察工作的正确开展方法

随着现代化工程项目数量增加,监察工作量也随之增加,环境监察人员不仅需要对自然环境展开监察,同时还必须监察这些可能会给现有环境带来影响的工程项目,在构建监察工作系统时,也需把控全局,现根据当前环保工作开设情况,提供合适的监察环境的工作手段:

2.1 完善环境监察法规制度

新《环保法》已经实施,在修订其他环境法律、法规时,应注重环保立法过程中的综合决策、调查、论证和协调工作,在进行立法草案时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尽可能全方位地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地方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关规章,作为国家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有力补充。对缺陷与不足的部分加以完善,使得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简单可操作,使环境执法更具刚性;强化环境法律责任,明确环境监察处罚的种类和数量。

2.2 发挥多个不同主体在现代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对全社会均有益处的积极化工作,因此在展开大范围的环境监察活动时,需要将多个主体的作用均有效发挥,基层监察部门的力量是比较受限的。首先应当将现代企业的作用发挥出来,基层监察工作部门应当到现代企业中,展开宣传工作,使企业的经管者可以看到环保的重要意义,形成更强的责任意识,主动配合环境监管工作,协助环境监察工作,企业与基层部门应当就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共同构建良好的检查氛围,现代企业也要在监察活动结束之后,根据监察部门提供的改进意见,积极调整生产模式,减少给环境带来的问题,使环境监察工作可以更具实效性。

基层群众在环境监察活动中同样可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基层部门要善于运用群众的力量,全面落实对环境的检查,完善相应的信访举报系统,使群众在发现环境问题后,可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应的工作部门。仅凭借基层部门,很难兼顾多种环境监管工作需求,群众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将被凸显。

2.3 强化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减少项目漏批、漏管现象。加强同法院的协调,对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个人和单位,要取得法院的支持,坚决采取强制性措施。加强与发改、土地、工商、城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必要时采取联合整治的方式,以增强解决环境执法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效能。要建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协调统一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提高执法效能,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办法,二者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2.4调整环境监察工作模式

要将环境监察工作变粗为细,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排污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做细环境监察的现场调查取证,做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做细搜集辅助证据搜集和跟踪追查工作。要将环境监察工作变死为活,将原来单一日常工作时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时间转变为全天候、多时段的环境监察工作模式。要将白天巡查与夜晚抽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访、环境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

3 结束语

在现有的环境监察工作环节,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最终获得的监察数据的精准性,因此在基层部门建设环节,必须充分关注监察方面的执法工作。在掌握了当前环境监察环节中不完善之处,可以借助调整监察制度、引入高新监察技术等多种途径来调整监察系统,除了需要围绕最为基本的环境保护需求制定环境监察工作方案之外,还需发动群众的力量,使群众可主动地参与监察环境的活动,同时能够积极反映环境问题,进一步扩大环境监察系统覆盖范围。

参考文献:

[1]王宏. (2017).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现状及措施探析. 科技资讯, 15(16), 139-140.

[2]田畅. (2017). 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现状及提升对策. 科技视界(12), 178-178.

[3]程秀英. (2017). 试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科技投资(2).

论文作者:苏斌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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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措施论文_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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