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审计人员邮政接入系统建设探讨_审计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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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建设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制度建设论文,军队论文,岗位论文,人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建设总体框架

      (一)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建设原则

      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的建立应符合三个原则,即:合法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尤其要符合审计相关法规的规定;专业性原则是指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要充分体现军队审计专业特点;合理性原则是指在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要充分吸收政府审计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岗位准入制度等经验,兼顾军队具体情况。

      (二)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建设依据

      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应建立在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审计条例》中对审计人员的准入做了基本的规范要求,中央军委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审计工作意见》有关审计人员准入的条款中,对比《审计条例》中的条款有了改进,也应作为建立此项制度的重要依据。另外,军队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准入还要参考军队干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制定。

      (三)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建设内容

      1.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培训制度。军队干部在任职审计岗位之前,都要经过军队审计专业培训。落实好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培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科学编制培训计划,所编制的计划要对审计人员培训目标、范围、数量、内容、人员分工和日程安排等加以明确和规定。二是要合理运用培训方法,以院校培养为主,举办函授、短训和轮训班,针对不同审计岗位准入的人员开设不同等级的培训班,对于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培训除专业科目外,还要增设领导能力和管理方面的课程。三是要积极做好审计培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设置好培训课程及其内容,保证培训时间,加强培训管理,认真进行培训结束后的考核工作。

      2.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考试制度。考试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手段,在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中也应发挥其作用。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考试的主管部门为解放军审计署,总部和军区级单位审计部门是本单位审计人员准入资格管理的归口承办部门。解放军审计署汇总审核署机关和军区级单位提出的准入人员资格,统一组织考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军队审计人员,要有其相对应的考试内容,总体上可分为审计基础知识、财经法规和审计信息化三大部分,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解放军审计署统一制定和公布。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军队审计人员准入资格证书,证书由解放军审计署统一制作颁发。

      3.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资格认证制度。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的资格认证应由军队审计部门和干部部门共同认证。军队审计部门主要考核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如是否持有审计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是否持有全军统一的考试合格证书,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干部部门主要考核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以及履历业绩情况,是否满足拟任职审计岗位的条件及要求。只有通过军队审计部门和干部部门的共同认证,军队审计人员才能获得岗位准入资格。

      4.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资格年审制度。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定,军队审计人员准入资格应实施年审制度,年审制度由解放军审计署组织考试和审验。对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在组织年审考试的基础上,审验执行审计法规规章情况、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情况、遵守审计职业道德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业务能力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对年审不合格的军队审计人员,要对其准入资格进行限制,连续两年未通过年审,可吊销其准入资格证书。

      军队审计人员岗位准入制度建设具体构想

      (一)设定新任审计人员的准入要求

      获得审计、财务、基建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后勤财务、装备财务等部门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参加全军统一的审计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获得由解放军审计署颁发的审计证书;参加新任审计人员培训班培训,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获得培训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

      (二)设定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准入要求

      获得进入后备干部库资格;具有审计部门工作经历或财务部门副职工作经历,任期考核成绩为优秀;具有上级审计部门出具的书面肯定意见;参加并通过审计部门负责人岗位任职培训。

      (三)设定审计专业技术干部的准入要求

      1.审计员。审计员为初级专业职务,评定的基本条件为:具有审计和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初步掌握审计业务技术;了解并能贯彻执行有关的审计法规,能够担负一般的审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审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参加审计员培训班,最终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2.助理审计师。助理审计师为初级专业职务,评定的基本条件为:具有比较系统的审计专业理论知识,对有关的现代化经济管理知识和经济法基础知识有基本的了解;熟悉并能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有关的审计业务技术,能够担负某一方面的主要审计工作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有履行助理审计师职责的能力;大学本科毕业,在审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参加助理审计师培训班,最终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3.审计师。审计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其评价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资格评审条件,基本条件和资格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基本条件:(1)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审计师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审计师职务两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审计师职务四年以上。(2)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按照全军统一规定,参加国家或军队组织的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全军统一组织的中级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能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有关信息,开展所从事的业务工作。(3)任期考评结果为优秀。(4)参加审计师培训班,最终考核成绩合格。

      资格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要求,详细内容可借鉴军队审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4.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为高级专业职务,其评价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资格评审条件。基本条件和资格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基本条件:(1)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审计师资格;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审计师职务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审计师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审计师职务五年以上。(2)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按照全军统一规定,参加国家和军队组织的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全军统一组织的高级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工作。(3)任期考评结果为优秀。(4)参加高级审计师培训班,最终考核成绩合格。

      资格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要求,详细内容可借鉴军队审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设定外聘审计人员的准入要求

      取得进入外聘审计专业人才库资格;通过本级隶属大单位审计部门和政治部门的审核批准;明确法律责任,签订外聘审计人员法律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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