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供电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工作人员提高幸福感的基础,同时也是企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的保障。供电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是适应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心中共同的呼声。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其中还有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将以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重点对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新形势;供电公司;党风廉政
新形势下,供电企业要想稳定发展,不断向服务型企业转化,就必须做好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十九大会议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方向。为此,文章围绕新形势下,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对策方面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尚未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部分领导的“一岗双责”意识较为薄弱,将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管部门的职责,开展职责范围之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性不高,具体落实工作没有做好。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行政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体现出企业整体管理水平,通常存在问题的企业,领导干部没有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在监督工作方面,当下还是存在纪检监察部门单独开展工作的现象,业务部门在落实相关工作时无法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其履行职责要求仍旧停留在文件上,尚未正确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两者互帮互助。
1.2服务失范,存在行风投诉现象
在部分供电企业中,一些一线服务人员存在技能与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供电服务意识较为欠缺,在发现客户问题之后没有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有效处理。除此之外,收费管理等也出现了不规范行为,导致客户投诉。
1.3违法乱纪行为出现的频率较高
供电企业中的一线营销服务人员案件较多,所占比重大,供电所更是如此,其廉洁从业风险的具体表现为:少数员工私自承揽客户工程、收取费用违反相关规定等。
1.4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较为缺乏
在学习教育方面,其教育手段和方式等较为单调,忽视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风险,不同岗位人员这方面的教育比较缺乏,并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针对性也较为欠缺。
2.加强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2.1完成惩防体系的构建与健全,从根本上落实“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所指的是,相关领导干部一方面需要有效开展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做好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一,在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中,支部书记是其第一责任人,在半年中,需要定期向上级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部分纪委尚未有效落实相关工作,对于这部分纪委,需要在第一时间约谈,对其进行有效督促,使其有效落实自身职责。其二,对“一岗双责”进行强化,逐层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县级供电企业领导成员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职责。其三,在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管理方面,需要加大力度,实现中心下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对标,对其基础工作进行有效规范,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集约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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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深化纪委监督责任链忠诚当好责任落实监督员
首先,一是抓好组织协调。协助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有效推动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绩效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督促部门和所属单位及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对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画像”;
其次,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责任”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主动发现和管控廉洁风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程序合规、及时准确。坚持挺纪在前,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有关要求为重点,开展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监督,从初始酝酿阶段参与研究并实行全程监督,按要求做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关键岗位轮岗交流、财务、营销、招投标等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违法、违纪、违规、违章等“四违”问题的查纠和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教育为先,强化廉洁警示教育,促进全体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廉洁从业;
最后,严肃执纪审查。认真受理问题线索,做好分类处置。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督促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有效化解矛盾,降低信访举报数量。对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核查,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严格遵守审查、审理程序和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坚持“一案双查”,敢于“较真”和“叫板”,实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2]。
2.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链顶层规划责任落实高速路
首先,一是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责任主体从“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推进者”和“廉政风险防控关键业务活动承担者”两大维度予以确定,有效促进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各级干部和关键岗位负起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合力。另外,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内容,即责任主体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应实现的目标、履行的责任以及开展的具体工作。责任内容根据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以及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予以明确,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各项组织推进任务、廉政风险防控、廉政监督工作等内容,为责任主体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求,也为责任分解、控制、监督、述责、考核、追究提供基本依据。
结论
简而言之,在新形势之下,相关人员需要认识到加强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为此,通过完成惩防体系的构建与健全,从根本上落实“一岗双责”、深化纪委监督责任链忠诚当好责任落实监督员、强化党委主体责任链顶层规划责任落实高速路等多种措施,做好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3]。
参考文献:
[1]沈丽.基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思考[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33):48-49.
[2]李开彦.浅析供电公司廉政风险的应对防范措施[J].低碳世界,2017(33):354-355.
[3]姚鸿雁.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之策[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23):36-37.
论文作者:许建江,徐华美,李立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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