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环境对虚拟管理的支持研究_虚拟企业论文

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支持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用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年初,世界经济论坛与福莱国际对132家世界领先的跨国公司联合调查显示,企业声誉超过财务业绩成为衡量企业成功的重要指标。“企业之间的竞争经历了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和服务竞争,当今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声誉竞争”[1]。声誉是企业信用积累的结果,所以也可以说在新时期企业的信用将成为其竞争力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企业组织形式方面,随着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竞争由单体竞争向群体竞争的演变,企业原有功能的组织和管理将走向更加分散化,虚拟经营即是解决此类问题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研究组织的管理与控制问题时,经济学家提出了代理理论,其假设前提是:从理性经济人出发,委托-代理人之间为追求他们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不存在相互信任,他们需要激励并付昂贵的监督成本。为克服代理理论的缺陷,许多学者提出信任治理理论。该理论观点认为,在一定关系中的每个人都是可信任的,信任可以成为管理与控制的替代物。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信任是一种社会利益或社会资本,是人们交往与合作的基础[2],信任的好处在于提高效率和绩效[3]。那么,在虚拟经营这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下,信用环境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信用环境能够通过何种机制来影响虚拟经营的绩效呢?这正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文献回顾及述评

信用环境的研究在新古典经济学里不是一个显形话题,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交易是不考虑时间、信息和交易费用等因素的。在这种理想市场中,交易即时进行,不存在信息搜集和时间因素的影响。但现实经济生活并非如此,Williamson(1975)认为:虽然有限理性阻止完全合同的订立,但如果经济主体完全值得信赖,那么一般情况下还有不完全合同可以依赖。但是,事实上委托人或代理人可能是不诚实的,他们可能掩盖偏好、歪曲数据、故意混淆是非,这就是“欺诈性地追求自我利益”(Self-seeking with Guile)[4]。Williamson强调了信用在市场交易中的重要性,现实中的契约因为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理性的存在都是不完全的,信用成了交易活动的基本保障,它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具有独特的意义。

信用在虚拟经营中的作用更加明显,是虚拟企业存在的基础。由于虚拟企业突破了以内部组织制度为基础的传统管理方法,各成员保持着自己原有的风格,这势必在成员的协调合作中出现问题。但各个成员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和共同的市场机会结合在一起,他们在合作中必须彼此信任,当信任成为分享成功的必要条件时,在各成员中就会形成一种强烈的依赖关系[5]。Byrne(1993)将虚拟企业描述成企业伙伴间的联盟关系,且虚拟企业并没有明确的组织结构,而是各独立公司构成的暂时性网络,通过信息技术连接起来,共享技术、成本以及对方的市场。针对合作关系,Byrne指出:虚拟企业是一个主要通过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以及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Handy Charles在《信任与虚拟组织》一文中指出,“没有信任就没有虚拟组织”,信任机制是虚拟企业运作的重要支撑[6]。Marshall和Peter等在《虚拟组织的结构、战略和成功因素》中指出,对于虚拟组织来说,基本的成功因素是,一个共同的目标、互相信任的关系、愿意共担风险和基于虚拟组织存在基础上的相互受益。同样地,在虚拟项目团队中,信任是否能存在成为研究虚拟项目团队的关键点。

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对于信用和虚拟经营的论述都有长足的发展,认识到了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重要影响,但关于信用环境是通过哪些机制影响虚拟经营的绩效的论述还相对鲜见。本文主要从影响机制的维度探讨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支持性,这种支持性一般来说表现为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契约和交易费用等方面。本文采用规范和实证的分析方法,试图从这三个方面来论证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支持性机制。

二、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支持性机制分析

(一)信用环境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信用是博弈的结果。在重复博弈中,重复进行的各阶段博弈的结构不变,所有参与者都观测到博弈过去的历史,且重复博弈中对弈者的总支付是所有各阶段博弈支付的贴现值之和或加权平均值。信用的产生类似于重复博弈中的合作结果,当博弈只进行一次时,每个对弈者都从自己的利益考虑,只关心一次性支付,而当博弈重复多次时,人们往往采取合作行动,即为了长期利益放弃短期利益,从而存在合作均衡,这种合作均衡为解释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许多合作行为和信用现象提供了依据。

当博弈无限地重复进行时,委托人可以采取“触发战略”,即首先选择信任代理人,或者选择信任代理人直至代理人有欺骗行为,然后永远选择不信任代理人。假设代理人的贴现因子是δ(δ代表了代理人等待将来收益的耐心),G是收益常数(G>0)。给定委托人的战略,用表示代理人选择欺骗战略的收益,则有:

只要,理性的代理人将选择诚实战略,预期到代理人将选择诚实战略,委托人将选择信任代理人,此时委托代理的双方可以建立交易关系,这就是重复博弈创造的信用机制。当欺骗的成本大于收益时,信用就会产生,成为促进交易的可靠保证。信用机制的核心是,“当事人为了合作的长远利益,愿意抵挡欺骗带来的一次性眼前好处的诱惑。”信用的本质就是委托人在对代理人自利行为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对代理人不会采取欺骗行为的理性预期。

信用的产生与长远利益有关,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也只有对长远利益考虑)才能使代理人有选择诚实行为的积极性[7],这包括人们对未来稳定的交易关系的预期。如果交易环境(包括制度和法律)不稳定,人们预期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大,导致人们只追求短期利益,这使得δ下降,从而δ<G/(V+G)的可能性上升,信用的产生变得非常困难。

传统经济学认为,市场是组织经济的最好方法,通过自由竞争可以实现资源的自由配置,其中“经济人”拥有完全信息是其基本假设。但在现实生活中,市场主体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牟取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行为在理论上就称作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

在虚拟经营这种战略经营模式中,正如Byrne所言:合作伙伴间的互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虚拟经营中联盟的单体企业是一个暂时性网络组织,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信息技术连接起来的,丧失了对某些作业活动的直接控制,这为信息不对称铺垫了肥沃的土壤,如果没有相应的信用道德的普及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各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行为就不免要生根发芽。而上述行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虚拟企业间的不信任和欺诈,从而彻底打破虚拟经营存在的基础。另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虚拟合作的过程中,各组织成员往往会以自身利益为主导,忽视合作伙伴的利益诉求,而成员间的利益虽然处在一个统一的价值链中,但某些“败德行为”对一个个体来说可能存在着诱人的经济利益,即使是合作成员的“偷懒”与“搭便车”等投机行为,也会损害整个虚拟企业的信用基础、利益和合作前景。因此,我们可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信用环境的建立和完善是虚拟经营战略得以成功运行的基本保障。

(二)信用环境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

不完全契约是相对于完全契约而言的。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和事前性,契约在面对未来环境的不确定性时显得苍白无力,必须依靠信用制度的建设弥补其不足。

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契约的不完全性是不可避免的。其一,契约双方的有限理性。由于受信息传递、认知能力、思维惯性和人的心理因素等条件的限制,在复杂多变的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契约双方行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对契约延续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做出全面的计划安排,签订契约时条款的遗漏不可避免。其二,第三者无法验证。契约规定的项目中,有一些内容虽然对契约双方都是清楚并明确规定的,但契约的第三者却无法体验和观察得到、无法验证,所以在出现履行契约的相关纠纷时,第三者(如法院)很难确定哪一方违约并按规定执行处罚,从而造成了契约的不完全。其三,信用制度的不完善。由于制度缺陷导致契约双方的行为难以得到约束,在某一方违约时而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契约的不完全。其中,第一、第二个原因导致的契约不完全是一般情况下普遍存在的,而信用制度不完善形成的契约不完全一般存在于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转型国家。我国恰恰兼而有之,这说明信用制度的建设作为一个阶段性的战略举措,正是我们需要努力建设的重点。

通过正式的契约手段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只能通过契约的尽可能完备来减少合作风险。契约是一种“硬性”的约束,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由于其自身的规定性不可能完全消除合作风险。在虚拟经营中,完全依靠契约来协调组织成员的行为存在诸多的缺陷。首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契约制定过程中,各组织成员往往会把契约向着自身的利益倾斜,导致订立契约的大量无效成本,导致协议实际执行困难甚至无法执行,并且在契约执行过程中还会产生“偷懒”与“搭便车”等投机行为,损害整个虚拟企业的利益和长远合作前景。其次,虚拟企业的组织成员往往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企业实体或部门,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加盟的目的也具有多重性,因而虚拟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常常会发生组织成员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8]。契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避免大的冲突产生,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差异引发的日常性矛盾和工作冲突。再次,由于组织成员在地域上的分散性,对虚拟企业的契约管理和监控带来了困难。一旦发生合作成员违反契约的行为,其他组织成员往往难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弥补。另外,虚拟企业组织成员关系是随市场机遇而变化的,如果完全采取基于契约的合作方式,各组织成员很难灵活地适应变化的环境。上述契约的缺陷说明,在虚拟经营中合作伙伴之间仅仅依靠契约的约束而缺少信用管理和相应的信用制度建设,将难以保证合作的效率,丧失了组建虚拟企业弥补和提高各个成员核心竞争力的初衷。

(三)信用环境降低交易费用

信用制度是通过正式的制度安排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两种形式形成的。正式制度安排所形成的信用制度主要表现为对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确保其维护自身信用的各种规则,它主要是以法律约束为中心的各种交易规则,是外在的、公开的、有规定可依的层面。隐性的制度安排是指非正式的规则、隐性的制度、习俗、交易习惯、意识价值等非正式制度安排所形成的信用制度,它是长期演化形成的,是内在的、隐性的但又是人们自然遵守的信用制度。信用制度无论是正式的制度安排还是隐性的制度安排,相对于正式的契约而言,在事实上都是一种隐性契约。作为隐性契约的信用及信用制度之所以成为市场交易的基础性支持系统,是因为信用及信用制度的存在使得交易费用大大降低,并促使社会分工程度不断提高、市场日益深化。

交易费用的节省主要体现在交易成本的降低上。交易成本按交易的时序可以分为:寻找交易伙伴的成本;搜集交易信息的成本;谈判的成本;签订交易契约的成本;履行契约的成本;监督契约的成本;制裁违约行为的成本;等等。从交易成本的构成上可以看出,如果交易双方有良好的信用关系,交易成本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因之减少交易费用。从逻辑上分析,假设在一个既无信用又无因缺乏信用而产生高交易费用的市场环境中,交易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交易双方在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信息[11]。这样,交易者一方或双方就不会在当期或跨期的财产权转让中利益受损,从而使得交易可以顺利进行。然而,在现实中,交易双方在交易时不可能拥有充分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使得交易难以达成。在不充分条件下,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往往是非对称的。拥有较多信息的一方因此在交易中居于优势地位,在经济理性原则下,驱利动机往往诱使其采取损害对方利益的交易行为;拥有较少信息的一方因此在交易中居于劣势地位,在经济理性原则下,他担心对方会损害其利益,从而在交易中往往趋于谨慎[10]。信用作为一种隐性契约介入交易中,其作用就在于对交易优势一方的行为进行约束,使他为其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对交易劣势一方提供一种保证,使他在利益受损时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鼓励其交易行为。

对于虚拟经营来讲,因为虚拟合作伙伴之间的结盟本身就是战略伙伴关系,这种关系界定了它们之间的信用基础。首先,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虚拟联盟关系通过固定的、经常性的合作结成紧密的联系,勿需再大范围拓展合作企业可以节省寻找交易伙伴的成本。其次,虚拟联盟企业建立在重复交易的前提下,对合作企业的产品信息、管理制度等了如指掌,节省了搜集交易信息的成本。再次,因为交易的反复性和长期合作契约的签订,谈判和签订交易契约是通过一次虚拟联盟的订立完成的,长期合作契约本身就是一种信用,它代替了多次重新签订契约,节省了谈判的成本和签订交易契约的成本。然后,因为虚拟联盟的合作行为呈现为重复博弈的过程,根据博弈论的逆推法,任何已知固定次数的交易都难以产生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一般认为,商业中最有力的道德执法者是与客户保持持续的交易关系[11]。信用的一个关键前提是重复博弈,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因为机会主义倾向诱发的不讲信用带来的收益要小于遵守契约、讲信用带来的收益。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当然会选择讲信用,忠实地执行契约的规定,从而节省履行契约和监督契约的成本。最后,在一个虚拟组织中,各虚拟企业成员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要依赖和共享对方的核心能力并最终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共同完成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过程。虚拟企业的成员一方违背契约的行为其实也是对自己的惩罚,这种对自身的约束可以说是节省制裁违约行为成本的一个良好的途径。信任是唯一的选择,只有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共同进步,才是迈向提升竞争优势的康庄大道。另外,由于虚拟企业的各成员之间对彼此信息的相对完全,可以避免诸多的道德风险,也为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律之后的法律执行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这从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制裁违约行为的成本。总之,从交易费用的各个不同的维度来看,信用构成了虚拟经营成功的基石。同时,虚拟经营的战略经营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也正是因此,现实市场中交易成本的高昂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虚拟经营。

三、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支持性检验:实证研究

(一)基本假设

上述的理论阐述可归结为以下的理论假设:通过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以及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信用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虚拟经营绩效。上述三个作用机制的构成有很多的因素,本文通过主成分分析提取如表1中的成分组成。虚拟经营绩效不能等同于企业经营绩效,主要是指通过虚拟经营的模式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本文结合问卷大体提炼了如下几个方面:合作效率、企业业绩和发展潜力。

表1 要素结构的因素分析

(二)样本选择

2004年8月至12月间,笔者走访了上海、武汉、广州、襄樊、郑州、厦门等六地的汽车行业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以及与之配套的零配件等生产企业。在一定意义上,它们构成了虚拟经营的联合体。访问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调研相结合的形式,主要以企业的管理层为主要访问对象,调查问卷的各个测量项目是基于相关的理论支撑,采用Likert五点量表形式设计,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80份,经过循环验证等环节剔除无效问卷27份,有效问卷153份。

(三)变量测量与信度、效度检验

本文对相关测量项目进行了因子分析,在提取因子之前,对样本的充分性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样本充分性KMO测试系数为0.742,样本分布的球形Bartlett检验卡方值为3159.600,显著性为0.000,这说明数据适合因子分析。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因子,采用极大方差法进行因子旋转,结果见表1。

表1的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信用影响虚拟经营的三个要素和虚拟经营绩效的三个因素不存在交叉荷载测量条款,变量之间有着较好的区分效度。各变量Cronbach内部一致系数取值在0.7948-0.8746之间(大于0.7的要求),这说明我们的测量条款内部一致性获得通过。本文所拟定的要素和量表设计具有较好的测量信度,本量表所进行的分析能说明信用环境通过上述三种机制对虚拟经营的支持性。

(四)数据分析和结果

我们对信用影响虚拟经营的三个途经要素与虚拟经营绩效的三要素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和相关系数的描述(N=153)

注:*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 2-tailed) ;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5 level ( 2-tailed) 。

从表2可以看出,上述两个方面的要素之间存在较大的相关度,信用环境通过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以及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要素和虚拟经营绩效的要素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机制,可以切实有效地提高合作效率、提升企业业绩并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潜力,进而提升虚拟经营绩效。表3为上述信用作用机制的三要素和虚拟经营绩效的三要素的回归分析。

表3 信用作用机制的三要素和虚拟经营绩效的三要素的回归分析

注:* *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 2-tailed) ; * significant at the 0.05 level ( 2-tailed) 。

由表3可知,每个回归模型F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都小于0.01,这说明每个模型的回归效果都是显著的,由此我们可以从实证的分析中验证本文前述的相应理论阐述。通过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以及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信用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虚拟经营绩效。

综合上述统计结果,本文认为本次调查具有一定的信度,变量的选择和调查量表的设计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所要考察的三个变量因素和虚拟经营绩效之间的显著正相关。这说明信用环境能够通过其自身的规定性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弥补契约的不完全性以及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语

本文分别从信息不对称、契约、交易费用等角度论述了信用环境对虚拟经营的重要支持性作用,只有在较为完善的信用环境的支持下,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虚拟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企业间契约的有限性和事后性,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虚拟经营整合企业资源的有效性,进而提升虚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以说虚拟经营的良性运行离不开一个成熟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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