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中[1]2003年在《纳税信用评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现代经济中,信用的演进是以偿还和付息为主要特征的借贷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商品或货币的所有者,把商品或贷币让渡给需要者,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由借者还本付息。但是,这种借贷行为能够存在和发生是以共同的利益和相互信任为前提和基础的。市场经济本质是一种信用经济,本质上要求各交易主体都要以诚信为本,这样才能保证交易的持续性。按博弈论的理解,诚信合作能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能创造交易各方的利润最大化途径,能在各个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带来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就信用领域而言,只要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好的话,整个社会福利就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纳税信用和税收信用是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国家信用四种基本信用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两种特殊信用形式,它们的状况优劣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社会其他信用状况的影响。根据现代契约理论: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后盾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签订的强制性契约关系。从法律角度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从市场经济关系的角度看,纳税是现代社会“信用关系”的一种体现。现代的契约关系要求诚信是双向的,即征、纳双方都要做到诚信:纳税人要诚信纳税、税务机关要诚信征税,用税部门要诚信用税。如果把征、纳双方看作交易主体的话,交易的一方讲诚信而另一方不讲诚信,那只是短期的欺诈行为,交易不会长久或交易成本过大会导致社会净福利水平的损失,也就是说纳税信用存在着征、纳双方的信用问题。从表面上看,要求纳税人讲诚信多一些,但是问题的根源很大部分在于征税机关和用税机关。因为税务机关是权威机关,它有政府做后盾,纳税方不讲诚信可能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惩罚,而税务机关的失信,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大有人在。税务机关为了不让纳税人存在虚假的纳税信息,可以制订出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纳税人做假的成本上升,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纳税人讲究诚信的程度,因为诚信是属于道德范畴,是来自于纳税人内在的约束,并不是征管机关强加于人所能完全奏效的。只有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税务机关做到诚信征税和用税机关做到诚信用税后,才能要求纳税人做到诚信纳税,这是有一个先后的逻辑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和纳税人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共同的利益群体,这为我国税收信用和纳税信用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是,我国市场经济是从长期的计划经济中脱胎而出的,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薄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种稀缺经济资源由政府直接或间接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在所属的各单位之间进行配置,信用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辅助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只能由作为政府“出纳机关”的国家银行掌握,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也是“收支两条线”,因而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严重缺位,个人消费信用几乎为零,更不用说建立税收信用和纳税信用了。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缴税,实际上征、纳税双方就建立了一种信用关系,纳税人的税款本质上是购买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价格。但是,政府和纳税人间的信用关系与其他信用关系不同,这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因为税收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的,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人要受到相应的制裁。纳税人以税款方式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再由政府通过使用税款方式向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于是便存在两个信用承诺的问题:一是纳税人要根据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地缴纳税款;二是政府要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政府和纳税人间的这种强制性契约关系建立后,也就存在两种逆向选择可能性:一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的纳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关系可能采取税收欺诈行为;二是政府并没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为了有效地防止这两种可能的信用逆向选择的发生,就需要在制度上加以约束。因而,就纳税方而言:一是需要在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中设计一种激励因素,鼓励纳税人履行其纳税义务,认真地履行缴纳税款的契约。并建立起科学、公正、有效的纳税信用评估制度,对纳税人可能产生的税收欺诈行为起到预警作用;二是要加大对税收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纳税人违约的成本。就征税的国家而言:一是征税机关要根据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依法征税,用税机关根据国家预算法切实地提高税款的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大对违反税款使用的惩罚。基于上面对纳税信用的基本认识,论文第一部分从我国纳税信用状况薄弱情况入手,从而引出纳税信用的基本含义,再从信用的最初内涵、信用形式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税收的法律关系以及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五个方面来深化对纳税信用的理解;在弄清纳税信用的内涵后,论文紧接着的第二部分对纳税信用评估的基本特点、基本作用、基本形式等方面进行阐述,着重分析了纳税信用评估的作用,并就纳税信用评估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和规范分析;纳税信用评估并不是天外来客,它在国外早已实行,因此,建立我国的纳税信用评估制度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本论文的第叁部分主要着眼于国外的纳税信用的应用及其信用管理方式,并归纳出美国、日本以及法、德叁种典型的信用管理方式,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纳税信用制度建设提出了五点建议;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纳税信用评估制度,必须要对我国现在的信用税收现状有一个清楚的了解,才能对症下药,论文的第四部分从我国信用税收的现状分析下笔,逐一分析了我国征税现状、纳税现状、协税现状和用税现状这四个相互关联的部分,在分析我国信用税收的现状后,本文从纳税信用评估制度的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具体措施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纳税信用评估制度的基本设想。纳税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当然,它不能脱离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而独立运行,论文的最后部分对纳税信用评估制度建设提出了几项配套措施。
张晓芳, 戴道明[2]2016年在《互联网金融小微客户信用评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为了缓解小微实体企业"硬信息"缺失所带来的融资难问题,提出了利用小微企业"软信息"对互联网金融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的方法.将文本倾向分类技术,应用在对小微企业"软信息"文本中信用特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互联网金融小微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
邱铎嘉[3]2013年在《基层地税部门纳税评估研究》文中认为纳税评估是国际上通用的税收管理制度,发达国家对纳税评估的研究比较成熟,普遍形成比较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而我国的纳税评估起步较晚,对其研究尚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当前,世界各国正遭受后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税收增收也势必受到影响,加之,原有的税制的不合理所带来的税源流失严重、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弊端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税制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可以说,在当前,加强研究并深入开展纳税评估是我国加强税收征管,处置征管风险,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的必然选择。因此,对纳税评估理论和应用进行研究,学习并借鉴国外成熟理论和经验,立足于本国国情,完善我国纳税评估体系,对新时期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雷显春[4]2007年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网上申报系统研究与开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纳税网上申报系统建设受到纳税人信用度不高和申报体系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这两个因素的影响,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与网上申报结合起来,改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对网上申报实行分类控制管理可以促进诚信网上申报的实现。本文从地方税务局的纳税申报实际出发,在对申报业务流程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流程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设计了纳税申报环境下的信用等级评定流程和纳税申报流程,把纳税申报和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有机的结合。本文把模糊聚类分析应用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提高了评定效率和客观性。本文设计的纳税申报系统分为六个模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计会统计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分别对系统的总体构架和各个模块进行设计,实现了基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网上申报系统。该申报系统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级别提供差异化的申报管理,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有效的控制,从申报流程和制度上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营造诚信申报环境。网上申报系统通过CTAIS接口和银税接口分别与税收征收管理系统、银行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构成了一个完善的税收申报体系。
韩化颖, 赖勤学[5]2011年在《在电子商务中建立征纳信用——博弈理论分析》文中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尚没有作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专门规定,税务机关也没有实行对电子商务的严格征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电子商务征管的难度大、成本高。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税制不断完善的要求,实现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将是未来发展不可避免的一个趋势。为促进电子商务税收严格征管的实现并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税收信用体系,特通过建立博弈理论模型,在对未来趋势进行预测情况下对征纳双方的行为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征纳信用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影响。通过完善税收制度、加大失信处罚、建立税收激励机制、改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手段,以促进电子商务严格、有效税收征管的实现。
李鸿飞[6]2007年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纳税评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不对称信息理论出发,通过分析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各种不对称信息的表现形式及成因,进而分析不对称信息对我国纳税评估的影响。目的在于尝试用不对称信息理论解决纳税评估中的问题,实现纳税评估的优化。不对称信息是某些参与者拥有但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从内容上看它可能是某些市场参与者的行动也可能是知识,从时间上看它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对事前隐藏信息的研究导致了逆向选择、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理论,对事后隐藏信息或隐藏行动的研究导致了道德风险理论。不对称信息引起纳税人的逆向选择和税务人员的道德风险。对纳税评估,不对称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点影响:首先,不对称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纳税评估的质量;其次,不对称信息增加税收成本从而降低纳税评估效率;再次,不对称信息影响纳税评估制度的完善。针对这些影响,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主要是从下面几方面入手:建立纳税信用的激励机制,做到依法行政,赏罚分明;完善评估信息来源渠道,不断优化评估信息分析系统;完善立法,加快全社会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完善金融管理制度,限制现金使用量;注重纳税评估人员的素质培养。此外,在不对称信息下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也是本文的一个着力点。首先提出了不对称信息下完善纳税评估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限度地获取高质量的税收信息以及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基于投入产出的纳税评估指标方案设计。
刘昱宏[7]2010年在《我国纳税评估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在国外税收实践中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税源管理手段。在我国,作为强化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评估的提出体现了国家税务总局精细化、科学化发展税收征管,全面完善我国税收体制的要求。本文采用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特殊以及对比分析等方法展开研究。同时对国外先进经验进行分析和探讨,总结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用以完善现行纳税评估体制的方案和政策建议。第一章,绪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如何解决税收征管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对税收征管部门是一个不小的考验。纳税评估在更新征管观念,创新征管模式,积极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随后总结了国内外纳税评估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纳税评估内涵与体系概述。本章讲述了纳税评估的内涵,包括起源和概念,着重讲述了纳税评估的组织体系、方法体系和指标体系。本文的重点是解决我国现行纳税评估体系中出现的问题,因此了解和概括其内涵以及体系是必要的。第叁章,我国纳税评估的现状及问题研究。这是本文的重点之一,首先介绍了我国纳税评估发展的现状,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其次提出我国纳税评估实践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这些问题综合人力、信息、方法和信用体系等方面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四章,国外一些国家纳税评估的现状及成功经验。本章首先对四个国家两种模式的纳税评估现状进行分析,然后结合我国目前尚未解决的纳税评估问题总结出六点成功经验并加以分析。第五章,解决我国纳税评估问题的构想。此章针对我国目前纳税评估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国外的成功经验,归纳出六点解决问题的构想。第六章,案例分析。结合叁、四、五叁章的内容,根据实际案例,通过对两个公司的增值税进行纳税评估来体现评估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效果。
刘通[8]2013年在《基于样本集优化的个人信用贝叶斯网络评分模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迅速发展,个人信贷在银行业务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个人信用评分的效果直接影响银行的业务水平和银行发展的整体要求。因此,能否对个人信用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评估,就成为银行能否合理控制风险的关键。本文首先总结了传统评分模型的研究现状,现有的评分模型主要基于统计学方法和人工智能方法,统计学方法在个人信用评分的应用中会出现不稳定的问题,而人工智能方法的预测精度往往不甚理想。这些问题制约了个人信用评分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个人信用数据入手,分析了个人信用数据的特点及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对信用数据的要求,从样本优化的角度对数据进行挖掘,对样本数据进行“降维”和“去噪”处理,运用多指标分层抽样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和抽取,从而避免样本偏差问题,构建出属性品质优良的样本集。在样本集优化的基础上,本文将贝叶斯网络运用在个人信用评分中,贝叶斯网络能够有效解决不确定性问题,在概率论的支撑下,能够很好的对结果进行解释,基于先验概率建立网络结构,保证了模型的稳定性。基于样本集优化的个人信用贝叶斯网络评分模型的应用结果表明,经过优化的样本集的引入能够有效提升贝叶斯网络模型的预测精度,同时模型的稳定性也能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董静[9]2011年在《信息化环境下纳税评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的税收征管的过程中,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优化税收征管模式有很大的作用。作为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中的新生事物,纳税评估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难题就在于如何在信息化的环境下更好地做好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好地为深化税收征管服务。以往纳税评估的研究多注重纳税评估的基本理论方面,对有关纳税评估指标及模型的研究很多停留在定性分析的层面,欠缺针对性和深入性,且应用性及可操作性欠佳。本文从信息化的视角对纳税评估的整个流程进行研究,特别是从信息技术对涉税信息的获取、处理及分析利用方面入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研究针对具体行业、具体税种的可操作性强的纳税评估方法、流程及指标选择。特别是针对税收流失比较严重的商贸业增值税税种的特点,提出信息化环境下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构建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并运用具体案例检验系统的实用效果。在某种意义上为当前税务机关实现信息化环境下纳税评估做出了切实可行的探索。另外,成熟的纳税评估工作必须基于完善的税务数据库和具体的评估系统,本文依据“信息管税”的理念尝试把数据仓库、数据挖掘的信息技术运用到纳税评估的各个环节,并结合企业会计电算化、电子报税、与“第叁方”联网等内容,建立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纳税评估流程的电子化,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以及建立纵向和横向的纳税评估信息交流网络提供参考。
张天敏[10]2018年在《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对策》文中提出纳税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纳税信用建设有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务部门的征税成本,同时能够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交易环境。本文梳理我国目前纳税信用建设的现状,结合纳税信用建设存在的立法建设滞后、社会基础较差、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守信激励不足以及纳税信用评价缺乏社会合作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一、我国纳税信用体系的政策
参考文献:
[1]. 纳税信用评估研究[D]. 张美中. 中央财经大学. 2003
[2]. 互联网金融小微客户信用评估研究[J]. 张晓芳, 戴道明. 湘南学院学报. 2016
[3]. 基层地税部门纳税评估研究[D]. 邱铎嘉. 厦门大学. 2013
[4].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网上申报系统研究与开发[D]. 雷显春. 西安理工大学. 2007
[5]. 在电子商务中建立征纳信用——博弈理论分析[J]. 韩化颖, 赖勤学. 贵州社会科学. 2011
[6]. 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纳税评估研究[D]. 李鸿飞.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7]. 我国纳税评估问题研究[D]. 刘昱宏. 沈阳大学. 2010
[8]. 基于样本集优化的个人信用贝叶斯网络评分模型研究[D]. 刘通.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3
[9]. 信息化环境下纳税评估研究[D]. 董静. 广东商学院. 2011
[10]. 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对策[J]. 张天敏. 现代企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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