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建设”到“城市化建设”--百年来中国农村建设案例的启示_梁漱溟论文

从“农村建设”到“城市化建设”--百年来中国农村建设案例的启示_梁漱溟论文

从“乡村建设”到“城镇化建设”——近百年中国乡村改造与建设个案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村论文,个案论文,中国论文,城镇化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15)01-0141-13

      1920年代,在西方国家乡村改造潮流影响下,中国兴起了颇受国内外关注的乡村建设运动①。乡建运动尽管派别众多,但总体上大致都是以转化传统乡村为现代乡村为目标的社会“改造”运动。一个世纪来,中国乡村社会“改造”从未间断,经历了漫长的变换演进历程。其间的历史经验十分丰富。中国乡村社会极为广大,全面展示传统中国乡村社会向现代乡村社会演进过程很难实现。选取百年乡村建设具有代表性的个案研究,探寻中国乡村社会“改造与建设”历史呈现出的走向和趋势显得十分重要。

      1920年代兴起的乡村建设运动的主体众多。晏阳初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简称平教会)开展定县实验,梁漱溟领导山东乡建运动,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江南进行农村改进工作,华洋义赈会在河北乡村推行合作运动,河南村治学院在河南推进乡村建设等旨在乡村“改造”的活动皆创生于此阶段[1](P469)。30年代,国民政府也“组织农村救济委员会”,倡导和实施“救济农村”[1](P149)。其中,梁漱溟倡导的乡建运动具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和实践方案。学界对梁漱溟乡村建设派的研究已十分广泛,其乡村建设的努力未能成功亦人皆熟知能详。但是,对梁氏乡村建设失败原因中那些与近百年乡村“改造”运动成败紧密相关的因素及其对中国乡村“改造”的启示却尚未受到应有关注。

      在梁漱溟的逻辑中,中国乡村建设即是乡村救济,乡村需要救济的原因在“近几十年来的乡村破坏”[2](P604)。而中国乡村所以不能免于各种因素造成破坏,“顶要紧的”原因是农民“缺乏组织”“缺乏团体生活”[2](P627-628)。尽人皆知,梁氏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社会,生活在传统中国社会的人“只有身家观念,读书中状元,经营工商业,辛勤种庄稼,都不过为身家打算”,“人与人之间在生活上不发生连带关系,很可以关门过日子”,有“反团体的习惯”[3](P312、318、319)。因此,在传统中国社会,“为政之道:以不扰为安,以不取为与,以不害为利,以行所无事为兴废除弊”[4](P177)。梁漱溟的论定无疑说出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真相。这一认知与辯证唯物主义史家所谓中国传统社会是极具分散性的小农经济社会的论定基本一致。按照上述理解,在传统中国乡村,维持家庭生活稳定存在与兴旺的社会环境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任何打破以小家庭为基本生产单元的社会关系的社会改造,或者说任何不能给农民家庭带来现实利益的社会改造运动都必然与农民形成对立关系,而这一对立关系蕴含着“改造者”与整个传统习惯的冲突。

      梁漱溟对上述对立关系的认知极为清楚也十分深刻,但他似乎对消解这一对立与冲突的难度缺乏深刻理解。其领导的以山东邹平为中心实验区的乡村建设就是要根本“改造”乡村社会无组织无团体的“散漫无力”状态,“作一广大之团结联合”[3](P320、330)。梁所以认定中国散漫的乡村能够“改造”成有组织的乡村,主要依据在乡村存在的“治安问题”和“生计问题”会逼迫农民“自觉的连(原文如此)合起来自救”。他说,由于“乡村间有土匪扰乱”,“治安发生问题”,就会“逼迫着大家非团结起来自卫自救不可”。在经济上,中国农民“不能走竞争吞并的路”,生计自救“非‘合作’莫办”。合作后,“大家彼此帮忙,彼此依靠”,“可以产生一个社会的脑筋”,对经济能形成“总的计划,总的安排、总的解决”,从而解决农民大众的“生计问题”。如此即可“训练”农民“作最好的合作社员”,消除“散漫之病”[3](P330、334)。这一解释在理论上合乎逻辑,的确是农民的利益所在。但是,相对于家庭经济单元,上述利益属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但农民最为关心的并非长远的整体利益,而是眼前的家庭利益。亚里士多德说过:“凡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5]西方社会尚且如此,在极具分散性的乡村中国,如果建设有组织的乡村社会不能给农民家庭带来眼前利益,希望经过教员“吸引的工夫、撮合的工夫”把农民“改造”成为“自觉”走“团体”发展道路的“合作社员”[6]就更行不通。

      梁漱溟乡村建设的路径是通过乡村学校组织各种“合作社”把农民导向团体生活的道路。梁更看重村学和乡学,认为“合作社”虽然“也可以组织乡村,但太偏重经济一面”,而“村学、乡学是一个常驻的社会改进机关”,目标是引导农民“向上好学求进步”[3](P442、446),即不仅要求经济进步,而且要求社会生活全面进步。具体而言是要改变“缠足、早婚”等不良风气[2](P672),造成讲求卫生、节制生育等新风俗[4](P357、364)。把农民“改造”成为具有重团体,守秩序、守时间、负责任、好公益等自觉意识的“村学—分子”[3](P451-453)。梁漱溟的乡建理论和大量工作总结表明,他推行的乡村建设运动是包罗万象、脱胎换骨的乡村再造运动。建设的具体内容与农民们常年精打细算以谋家庭生计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不可能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农民真正关怀的事,诸如“马上替他们减轻”“苛捐杂税所苦”,“分给他们土地”等,他们又做不了[4](P581)。因此,直到1935年,梁在谈及乡建工作时仍感到他们自以为对“乡村有好处”的建设工作,“乡村并不欢迎”,“乡下人”对之“漠不关心”,“只是乡村以外的人瞎嚷嚷”,甚至因为是由乡外人去推进乡建运动,“反来和他们闹得很不合适”[4](P574-575)。

      梁漱溟领导的乡村建设整体上失败了,败就败在其建设不能给农民家庭带来眼前的利益,且有悖为政“以不扰为安”之道;其乡建工作亦有少量暂时成功之处,而成就成在一些工作能给农民带来马上可以到手的实际利益。1933年,山东菏泽遭遇黄河泛滥之灾,梁漱溟的乡建工作在此获得了较大进展,原因在于乡村学校介绍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放赈只向合作组织发放,不向单个农家“放赈”,这使合作社吸引力大增,自然很快发展起来。梁漱溟说,这是水灾给他的“一个机会”,从这一方面说,他的乡建工作“得了黄灾的好处”[3](P476-477)。1937年8月,梁再次论及山东的乡建工作,仍对菏泽水灾带给他们的机会津津乐道。而言及邹平的工作,他十分称道美棉运销合作社“比较发达”[3](P1016-1022)。早在北洋政府时期,农商部就采取措施给棉农散发美棉种子[7]。作为山东传统产棉区的邹平,所产棉花也是“美国脱子棉”。其货被上海商品检验局评为“最优等的棉花”,“超过了山东所有棉花的价钱”,且十分畅销。这决定了办美棉运销合作社利益可观,因而乡民参与涌跃,运销合作社遂发达一时,邹平“几乎每个村庄都有一个合作社”[3](P1022)。

      梁漱溟尽管反复提及这些事实,但他始终未看到“事实”展示的逻辑是乡村“改造”成败的关键。在以“身家”为本的乡村社会,任何超出身家范围的利益都属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以“身家”为本的农民是看不见的,因而任何改造乡村的有效举措都必须给农民带来十分现实的眼前利益,否则,“改造”就缺失内在动力。

      同一时期,晏阳初领导的平民教育运动亦呈现出一致的逻辑关系。1920年代,晏氏平民教育的初衷只是教会平民识字[8](P64),到1920年代末的定县平教实验区阶段,他的平民教育运动也转化为乡村建设运动,以全面改造农民的愚、贫、弱、私四大积弊为目标[8](P246-247)。由于针对四大积弊的“四大教育”(也就是四大改造)不可能给农民带来眼前的实惠,显然亦不可能取得重大实际成就。时人吴半农评论说,“平教会在一个小县(定县)内每年花上了二十万元左右的巨款,小小的成绩是不难得到的”。但“必须提出的是,在定县社会经济的根本组织上,或者更浅近的说,在定县最大多数民众的经济(狭义的)生活上,并不会因平教会之工作而引起根本的变革”[9]。晏阳初在定县实验不久就因全面抗战爆发而中断了。但其实验内容不能给农家带来现实利益,即使不中断也不可能实现其预设的改变乡村落后状态的目标。

      抗战胜利后,晏阳初领导的平教会在当时的四川省第三专署辖区开启了新一期乡村改造实验。1946年初建“巴璧实验区(当时的巴县和璧山县)”,1947年11月扩大为覆盖整个第三专区的“华西实验区”②,仍为政教合作的乡村改造实验。华西实验区的乡村建设所以可称为“新一期”乡村改造实验,是因为此期实验明确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方针③。具体而言是把针对“愚、穷、弱、私”实施的文艺、生计、卫生、公民四大教育中之“生计教育”置于中心地位④。实验方式则是将实验区划分为“社学区”⑤。社学区内建一所国民学校作为“建设活动的领导中心”。分为小学和民教两部。小学部负责社学区内全部学龄儿童教育,民教部由专任主任选用辅导生以经济建设技艺为主的知识教授成年农民,并辅导农民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各种专业合作社⑥。从这些设计看,华西实验区尽管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乡建理念,但实践进程须经过传授生产知识和引导农民结成组织以促进经济发展,不是直接给农民带来现实利益,因此实验工作总体上仍不受农民欢迎。

      按上述路径进行乡村建设,实际上仍然是以“改造”乡村为先导。改造乡村的首要目标在组织农民走出落后的生产和生活境地,其第一步工作是做人口财产状况调查,这看起来十分简单的一步就极难进行。直至1949年6月还有民教主任报告调查困难重重:上门调查时,农民“有的关门闭户,有的外出不理”,有的当面“置之不理”。即使有农家愿接受调查,所得数据亦大半“不正确”。因怕抽丁,被调查人口者只报老人小孩,壮丁皆“隐匿不报”;调查财产则因“怕清算”,往往“以多报少”,惟负债数报告准确。乡内一个社学区的调查即费时四个多月才勉强告成⑦。调查后开办成人教育传习处更难上加难,农民们说白天必须下田“做工才有饭吃”,晚上读书耗不起“灯油”,且劳作一天已很疲劳,“需要早点睡觉”,完全没有功夫读书⑧。有的社学区在乡保长强制下办起来也无法持久,“头两天还勉强应付场面,继续下去就”只剩“一些儿童”,再下去“连儿童也没有了”⑨。“开办传习处困难,比户口调查难多了”⑩。至于办合作社,情况亦相差无几,正如民教主任李廷荣所说:“要改进乡村,普遍的成立各种合作社,这诚然是一个良策,但是十个多月来的创办合作社,仍不过是徒具虚名而已”(11)。在华西实验区档案中,这类报告连篇累牍,且绝大多数是1949年上任民教主任的经验之谈。足见自1947年创建后,华西实验区以“改造”乡村为目标的乡建工作在两年间推进甚微。

      众多民教主任反映的情况表明,华西实验区乡村建设实验推而不动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他们不切实际的“乡村改造”选择。由于急欲全面改造乡村,平教会不可能首先考虑给农民带来现实利益,其众多举措对终年劳作以谋家庭生计的乡民而言实属徒滋骚扰,也就不可能受到他们的响应。这一结论从实验区某些成功事例也可以得到反证。华西实验区在几年实验中最有成效的事业是在璧山县举办机织生产合作社。璧山县农民素有以家庭织布为副业的传统。抗战时期因军品需求孔急,当地农家机织副业兴旺一时。战后军布停收,周转资金断链,农家织机相继停产(12)。平教会抓住此机会,以贷给周转资金为条件创办机织生产合作社,几乎毫不费力即取得了成功。1947年初,平教会宣布拨出贷款5400万元在城南乡组织玉皇庙和蓝家湾两个机织生产合作社,款到之前半月,合作社即告建成(13)。同年7月,平教会协调四联总处发放原料贷款10亿元,抵押贷款12亿元,同时商同农业银行璧山办事处加入贷款行列,大规模创社扩产(14)。在1947年内创办成功13个铁机社,3个木机社(15),至1949年8月底共成立42社(16)。在现实利益的号召下,农民争相入社,接受改造,热情如炽,“乡村改造”似乎一步即进入了佳境。但事变的逻辑关系决定了这种繁荣必须有不间断的利益输入方能维持。一旦收益不济,情况就将急转直下,并不表明乡村“改造”已然成功。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平教会显然不可能带给一个县的机织生产合作社长期维持再生产乃至扩大再生产的市场环境。在合作社生产规模扩大后,重庆的市场很快即无法容纳其产品。平教会华西实验区合作社物品供销处璧山分处开始向宜宾地区开拓市场,但因合作社布匹规格不合宜市需要,市场无法打开,经济循环立即受阻。至1949年11月,一时兴旺的机织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实际已走到尽头(17)。

      上述事实显示梁漱溟在山东的乡村建设与平教会华西实验区的“新一期乡村建设”都失败了。梁理想中的乡村改造有两大原则:一是组织合作社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要造“公产”,即合作组织不仅掌握收入分配,而且主持积累“公产”以兴办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18)。此目标远未实现。平教会华西实验区的机织生产合作社只是家庭手工业的周转资金及原料提供者和产品销售组织者。而五公村的农副业生产合作社则类似于股分制农副小企业,只不过入股者同时又是生产者而已。合作社的形式大有区别,但运行规律则大体一致:只有当合作能给农民家庭带来眼前实际利益时,合作社才具有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上述虽然只是一些的个案,但不难看出这些个例在逻辑上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因为它们展示的趋向都十分吻合中国乡村社会极具分散性的悠久传统生活方式的演进指向。中国的“乡村改造”确乎在低下的经济基础不能给农民带来眼前利益的条件下无论如何都极难办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中共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乡村“改造”运动。借助政权力量和非“和平”的方式(19),全中国在1953年之前彻底改变了沿袭千年的传统乡村社会关系,几乎把所有乡民都转化为自耕农。历史上,每一次农民战争之后都会导致自耕农大幅增加。自耕农增加导致中国经济一段时期的繁荣,然后土地重新向少数地主集中。这个因果关系确乎说明梁漱溟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关系的论断是符合实际的。自耕农本质上即是梁所说以伦理本位、职业分立为特点的中国社会中那些具有相对完备条件的家庭生产单元。终年为“身家打算”的农民获得土地资源而成为自耕农,自然存在一种生产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改革彻底平均地权后产生的最大量的自耕农同样具有传统中国人为“身家打算”的内在动力,因而也很快带来了乡村经济的繁荣。1950年8月,中共山西省委给中共中央的报告说,“据六个典型村的调查”,土改后“中农在农村中占了绝大多数”,为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六”。至1949年,这六个村的产粮为“一万九千二百零六石”,超过了1936年的“一万七千六百二十三石”(20)。“农民生活一般已达到中农水平”,六个村“现在的贫农”只有“七十一人,平均消费三石三斗六升,亦接近战前中农的水平”。其中“韩壁全村二一四户中,已有八户上升为富裕中农”。在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土地重新集中的情况,六个村均出现了“因生产生活困难而出卖土地者”[10]。同时期,东北、华北其他已土改的地区也产生了同样的现象,东北“有百分之一左右的农户已上升为新富农”[11];“河北、山西、察哈尔8个村”有超过2%的农户成为新富农[12](P291)。

      对上述变化,中共中央认为“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应充分理解“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主张“不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同时也认为农民“单纯的孤立的个体经济”不具“优越性”,无发展前途[13](P37);且“小农经济”会“自发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其表现即是新富农的产生[13](P64)。分散的小农经济是传统社会经济形式,在现代社会不可能有发展前途,中共中央的论断无疑完全正确。但在当时中国尚未形成国内的现代性统一市场的环境下,土改后发生贫困农家卖地,少数强者购买土地上升为富农却很难说能够产生资本主义。其情势确乎属于历史上每次土地分散后又向地主集中的表征。

      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共和国为了解决传统乡村的出路问题和防止农村走向理论上的资本主义,开启了对乡村社会的更具深刻性和彻底性的大改造。1951年,中共中央制定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政策就指出“互助合作”的目标是要把农民的“个体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而不止是一个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13](P38)。次年,中央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议更明确指出,推进农业合作是一项“节制农村中资本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因素”的“艰巨而伟大的历史任务”[13](P66)。在毛泽东的大力推动下(21),以实现社会主义为目标的乡村改造在1955年秋冬达到高潮,1956年初即全面实现了具有完整意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22)。这是一次彻底改造中国乡村的大规模实验。

      中国乡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其全面重建的乡村社会关系结构并未获得平稳实施的环境。农业合作化(高级社化)全面实现不到两年,中国兴起了更为热火朝天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高级合作社又一变而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23)。接着便是三年困难时期。在渡过困难的三年后,中央对人民公社所有制加以调整,实行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三级所有制中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单元,土地、主要生产工具归生产队所有,收入由生产队核算后分配给农家消费。这种样式的生产队是梁漱溟等乡建派梦想多年而无法建成的乡村组织,也是中共10多年奋斗推进农业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在这一阶段的最终成果。此制度一经建立就需要不断通过斗争加以巩固。因此,“小四清”、“大四清”接踵而来,但这一切努力还未使三级所有制真正走上正轨之际,中国进入了十年文革动荡时期。

      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制的真正实施是文革急风暴雨阶段过去后(即中共党组织和政府重建后)的1970年代。四川盆地的生产队一般由150人左右的人口构成。国家领导认为在这种小集体内,经济关系简单透明,社员有监督集体财产花销的积极性,不致造成财富的滥用与浪费,因而人人会为生产队的利益共同努力,从而带来农生产的持续发展。但是,三级所有制进入平稳实施后的事实证明,这样的乡村组织仍然对农业生产产生了严重的阻碍。笔者本人是此段乡村“改造”实验个案的亲历者,因此,对此段实验个案,笔者将用第一人称方式加以叙述。

      笔者于1968年12月作为知识青年到四川盆地西部边沿彭县楠木人民公社接受再教育。楠木人民公社有15个生产大队,其中13个大队在川西盆地边沿平原上,2个大队为山地村庄。1973年,笔者开始在楠木人民公社任干部。那时,不管任何职务的公社干部都必须长期住在一个生产队“蹲点”。笔者与一个土改时期的老资格公社干部阳运昭(阳在成为公社干部前是第二生产大队的党支部书记,人皆称他阳书记)奉命到第4生产大队蹲点,住在该大队第4生产队,且一住5年。经过5年的亲身经历和观察,笔者看到,生产队作为经济核算单位,集体财产状况尽管十分透明,但对于农民家庭而言,生产队的利益仍然属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透明”的利益也难于使农民产生关爱集体的动因。三级所有制下的农民确乎依然不可动摇地保持着梁漱溟所谓一心只为“身家打算”的传统观念。国家欲以生产队为基础建设现代乡村社会的理念与农民之间仍然存在无法消除的冲突。第4生产大队第4生产队有276亩水稻田,156口人。社员80%为杨氏家族成员,队长是50岁出头的下中农杨桂聪。他少年时上过新式小学,能阅读党的文件,也具有计算生产队收支的能力,是杨氏家族中辈份最高的男子之一,几乎全队的人都称他杨二爸,其威望在生产队无人可与比肩。但是,有崇高家族威望的杨对生产队的领导却颇为失败。该队土地少,产量低,每年秋收后,缴完国家公粮后口粮所剩无几,到春节前大多家庭已断粮,杨每年冬季都得想尽办法为社员寻找过冬的粮食。笔者和阳书记住到该队的第一年冬天就花了很大力气帮他们在有山地的第14、15大队借粮(24)。

      1974年春耕即将开始时,笔者和阳书记请杨队长召集队干部讨论生产队提高产量解决缺粮问题。楠木人民公社处在成都平原水稻主产区,影响产量的最关键环节是每年的双抢,即五月份油菜籽和小麦抢收与水稻抢种。只要能在夏至节之前插完水稻秧苗,并且底肥较充足,每亩田至少增产200多斤稻谷。第4生产队长期缺粮的症结就在于始终做不到夏至节前完成双抢。其实这是一个普遍问题,当时全彭县,乃至全省每年都开展“大战红五月”运动(25)。党政领导之所以风急火燎地强调农村大战红五月,不仅全力以赴加以督促,还组织机关干部和工商学界人力支农,正好映证了适时完成双抢至少在整个四川都非易事。第4生产队每年不能在夏至前种完水稻的根本原因在于到双抢时不能全员投入生产,常有近三分之一的社员找各种借口逃工。且社员总是偷偷将家藏的肥料全施到自留地里肥小麦,造成过度施肥易于倒覆而无收成。笔者和阳书记决定要改变这种状况。此际,我们发现每家自留地的麦苗已显示出施肥过度,杨队长的自留地也不例外。阳书记要杨队长召集全体社员开会,要笔者好好讲一讲人人必须为生产队出全力的道理。我仔细为大家算了笔账:全队276亩稻田,只要社员在红五月出全力,完全可以在夏至前插完秧苗。再加上各家都把肥料集中用到集体土地上,每亩至少可增产200斤粮。按156人计算,每人就会增加350斤以上口粮。如一心只顾每家不到三分的自留地(都非水稻田),就算亩产800斤小麦,全家最多也只能增加200多斤粮。因此,只要每个家庭都把力气用到生产队的土地上,无粮过春节的问题就可解决。笔者自以为讲得头头是道,社员们亦似乎有赞同之色。

      但是,到大战红五月之际,每天出工社员仍然仅达到2/3左右,原因不一而足,夏至节前种完水稻的计划照例成为泡影。当年冬天我们仍然陪杨队长去14、15大队借粮过春节。

      1976底,公社党委会重新调配了驻队干部,阳书记被调走,另派土改时期的老干部、公社党委副书记张应聪,退伍军人、公社武装部长老彭与我同驻第4生产队。张书记性格平和,但做事干练:武装部长老彭说话做事都斩钉切铁。他们两人了解情况后,决定1977年非解决缺粮问题不可。张书记命笔者负责说服教育,并与老彭负责找关系去四川化工厂弄肥料。春节过后,我与老彭找到关系,到化工厂运回4车氨水(当时氨水是紧缺化肥),备足了水稻底肥。红五月到后,我们便各自大张旗鼓地动员社员出工双抢。当时,队里有个青年女社员杨春莲,因丈夫是成都大工厂工人,从不干农活,但穿着与大城市富裕家庭的女青年一样,全队人无不万分羡慕。我决定动员她出工,以带动全队男女。经我一番劝说后,她答应次日下田插秧。结果自然有效,当天许多不出工的女社员都下了田。但杨春莲干一天就觉得实在受不了干农活的苦,坚决不干了,出工率随即大幅下降。张书记和老彭只好决定采取非常手段解决问题。次日晨,我们把杨队长的一个已逃工两天的远房侄子杨四娃叫到一避静处,老彭往他腿上踹了两足,吓得四娃连说再也不敢偷懒。这一杀鸡给猴看的招数着实管用,当天下午全队出工率就上升到98%以上,而且持续下去了。当年,全部秧苗在夏至节前5天左右插完,且底肥充足。当年秋收后,第4生产队增收粮食7万多斤,社员们过了一个多年未有过的喜庆春节。

      1978春,笔者上了大学。是年冬,杨二爸来省城办事,顺便到学校看看。他告知:笔者走后,公社党委会认为第4队的问题已经解决,把张书记和老彭也调走了。该年双抢又未赶上季节,产量又下降了。好在次年即开始实行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第4生产队与成千上万的生产队一样,从此不用任何人督促,农民自己便永远解决了双抢赶季节等一切难题。

      上述个案是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制持续实施数年效果的真实写照。生产队集体所有制仍与传统乡村社会关系相冲突,笔者经历的事实说明数千年历史积淀而成的只为“身家打算”的观念确实无法产生出入人为生产队一类小集体勤奋劳动的内在动力。美国学者费里曼、毕克伟、赛尔登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中论及抗战时期华北开启的农业集体化的负面影响时指出,因为“国家”同时“发动了对农村文化和家庭经济的斗争”,“进攻文化以及象征着人一生中意义重大的时刻(包括出生、结婚、死亡)仪式,还有那些与寺庙、宗族和节日相关的共同信仰,从而亵渎了许多对中国人生活极为重要的东西”[14]。该书因而得出经济和文化双重因素阻碍乡村集体化发展的结论。但笔者经历的事实中却几乎完全看不出集体化与这些乡村文化的对立。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制度平稳实施的年代,笔者本人和所认识的干部们作为国家管理乡村的代表确乎根本未对上述乡村文化进行过任何干涉。乡间的婚丧仪式,节日庆祝一任农民自行处理,敬祖敬神也无人过问。乡民们亦几乎只考虑吃穿问题,无人看重婚丧仪式等传统文化形态。其中结婚一事就能充分表明此节。当时,贫穷使乡村男青年对女青年缺乏吸引力,男社员如遇有女社员答应上门相亲,全家人往往想方设法留女青年住一宿,大家共同设计让男青年当晚与女青年发生事实上的同居,当时叫“先把生米煮成熟饭”,女青年出于贞操考虑就无法拒绝结婚。此事成功后只简单请一次客就算完成了婚姻大事。笔者的一位乡下朋友廖培就这样结了婚。当时,这类成婚十分普遍,传统的婚姻仪式确乎已变得微不足道。如果说传统乡村文化还有些作用,那就是农村妇女仍然看重自己的贞操。个案的事实表明,相对现实利益,乡村文化具有很大的弹性,在不适环境下可大幅度退缩,气候适合又复兴起来。实际利益在遭遇对抗时则很难有大幅退让空间。左右乡民们心理与行为的因素中并无多少农村文化,几乎只是“身家”利益。任何一项乡村改造是否成功似乎皆取决于这项“改造”与乡民“身家”利益的契合程度。

      1979年的改革使中国乡村在相当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社会关系样态:农民各自为“身家”奋斗,谋求一家人的生计。这是一次回归,但在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上却不是回归原样。这以后的个案来自笔者对乡民的访问,因此,后文将改取口述史的方式叙事。

      改革没有否定土地公有制,但大体上恢复了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乡村经济形态,给农业经济注入了巨大活力。照理,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小农经济仍然不具发展前途,但这次向小家庭的回归却带来了此前任何乡村改造无与伦比的成就。究其原因,根本在于1979年的改革不仅是农村经济改革,更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全面转型的改革。改革之初,全国形成了粗放式工业化大潮,农民劳动力在初级工业化中大有用武之地,因而很快发了财。乡村中遍地盖起了虽然不很合格但却是从未有过的小别墅。梁漱溟等乡村建设派当年下了很大力气“改造”却无法改变的人畜混住一类乡村破败景象在几年间彻底消失了。

      在回归家庭耕种的前20多年间,农民承受了巨大的税费负担,但乡村似乎仍然存在一种自动“改造”的力量。民工大潮以一种伴随着艰辛的方式缓慢地消磨乡村与城市生活样式的差异。2003年,中共十六大依据乡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填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报告尽管仍然要求“长期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但也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并同时提出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26)。这标示新的一次以国家政权力量和经济力量“改造”分散的乡村家庭经济格局,促使乡村向城镇化转型历史的开启。尽管学界从西方国家现代化历史视角对“城市化”问题讨论颇为广泛,但鉴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共中央未曾提过“城市化”口号。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被并立确定为中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根本路径,进而提出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即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方针(27)。这一方针的确立意味着中国乡村社会空前未有的历史性大变革的来临。生产的“节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将宣告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乡村经济形态逐步成为历史,“城乡发展一体化”则将改变乡村居民沿袭千年的生存样态,采取城市市民的生活方式。这是中国乡村社会前所未有的大变局,但面对这次变局,乡村居民并未表现出前此近百年间多次改变都会遇到的抵触心理与行为,中国乡村社会正在悄然发生数千年未有的深刻变化。

      转型的目标明确,转型也正在进行,但乡民通过什么具体途径走向目标却尚待探索。笔者调查两个乡村作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个案似可为此次乡村社会改造与建设呈现某些启示。

      个案一:四川彭州市保山村。这是四川盆地西北边沿一个有2092人的村庄,距省城80公里。因为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这个小山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显得十分顺当平坦。山村党支部书记是国家地质队因工负伤回村的贾正方,此人见多识广,思想敏锐。1960年代,当“三自一包”受到批判之际,他在保山村搞了个类似于“三自一包”的“小包干”管理取得成功。到1969年,全村人均口粮就达到405斤,初步解决了吃饭问题(28)。农民暗地得到了其他村庄不可能有的巨大实惠,均愿继续留在贾正方主持的集体经济组织内。

      1979年初,当中国的改革还在酝酿之际,贾正方领导的保山村开始了以矿产为主业的初级工业化进程,当年4月就积累了5万元原始资本(29)。贾眼光远大,有了5万元资本即进而策划创立保山村支柱产业。1985年建成一座960千瓦时水电站,并入国家电网后年收入70万元。从此,保山村的发展开始加速滚雪球,1992年,保山村所属保山集团公司成立,时年73岁的党支部书记贾正方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2008年,集团公司产值达到13亿元(30)。保山集团为保山村集体所有,90%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均在公司的企业工作。集团公司收入村占70%,企业占30%,前者由集团公私分配,后者由企业分配,但须按集团公司定的原则分配。其分配有7种形式:一为工资,按能力贡献大小而定,最高每月2500元,最低每月500元。二为奖金,各企业超产后有奖金,由各企业按贡献大小分发:三是剩余价值工资,按工龄和能力确定额度,工作10年以上者按能力每月80—120元,工龄5—10年50—80元,工龄5年以下20—50元:四是工龄折合为资本,凡参加一个企业创办者每5年给3000元股分,每年按30%分红,子孙可继承。工龄必须有连续性才能计算,离开公司3个月者,过去工龄不再计算。这一分配可把所有职工变成股东,消除职工临时打工观念。五是按职工能力大小限定不同额度以现金入股,能力越大,可入股额度越大,每年按30%分红,子孙不能继承。这一分配方式目的在留住能人。六为风险共担股分,凡新创有风险的企业,允许职工无限额入股,分红无限制,利润越多分红越多。七是福利股,以固定资产按工龄发给股分。子孙不得继承(31)。七项合计,每年收入高者20余万元,较高的6万-7万元。最早参与创业(工龄31年)的副董事长赵正祥年收入20余万元:桂花树电站站长干治军工龄20年,年收入6万元,他报的收入有所保留,采访中他曾透露收入实为8万-9万元(32)。旅游公司门卫戴德康工龄18年,年收入4万多元,是为一般职工收入标准(33)。

      年满60岁的村民,按贡献大小发退休金,完全无贡献者最少,每月30元,最多每月1900元。村政权用集团公司的经费给全村村民买医疗保险,并发给职工每月医药费50元,大病住院在保险公司报销后,剩下部分再到集团公司报销一半,贡献大者全报。五保户生活费由集团公司全包,每月发零用钱180元,孤儿每月发生活费120元,每年分发两套衣服(34)。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使保山村经济受到重挫,死亡54人,年产值降至5亿多元。但灾害并未带来毁灭性打击,震后,经济快速恢复和发展,至2013年底,村集团公司水电、旅游、建材、矿产四大支柱产业发展良好,全村经济总产值增至46亿元,总收入23亿元。村民70%在集团公司工作,他们又是15个生产合作社社员。社员承包土地按需要可交生产队,由生产队投入集团公司,每亩年收入1000元。集团公司除去租用土地费后利润的60%用于再投入,40%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分配。分配方式如前文所述。收入少的家庭每年8万元左右,高者超过100万元。现有30%村民经营个体企业,不再是生产队社员。

      迄至2013年,保山村共608户,2092人。村建3个别墅居住区。地震后,国家给每个村民补助建房费2.5万元,集团公司补助5000元。村民部分在村规划的道旁建山林别墅,一般600平方米左右。部分在村建别墅区购房,面积360-378平方米,均价每幢19万元,首付9万元,其余分8年付清。由于基础好,所有居民均自建或购买别墅。村民福利如前述。集团公司高尔夫球等运动场供村民免费使用。适龄儿童入学视家庭收入情况而定,少数在大保镇上学,多数送到40公里外的彭州市就读。人口流动呈现双向性。保山村村民子女上大学后部分留在城市就业,部分回村工作。还有300多名省内外大学生来此务工,2013年又有2名河南籍大学毕业生来此工作(35)。

      39岁的村民柯娟家有3口人,在村建山府别墅小区购一套378平方米住房。丈夫宋天贵在集团公司上班,每月工资2000元,由于工作有间断,每年工龄入股分红仅6000元(柯娟说,工龄长者有每年分得2万多元者)。她本人在小区开杂货店,每月收入1200元。承包土地大部分用于建房(建房作何用,柯娟不愿透露),因此土地入股少,年收入100多元,其余种蔬菜、药材(川芎),收入4000元。夏季,柯娟将其别墅自住外的7间房开放为农家乐,两个月共收入2万多元(柯说她经营得不好,收入少,办得好的收入6万元左右)。合算柯娟一家年收入6.8万多元。柯娟的儿子在彭州市敖平镇中学就读,年生活费、学费和其他费用共1.7万元。夫妻二人生活费年1万元左右。其家庭每年有可自由支配资金3.8万元左右。柯认为她家生活比起其他人家不算好,但村民买了保险,没什么压力。儿子尽可能读书,将来在外工作还是回村工作,看情况定(36)。

      51岁的村民吕向财一家6口,地震后拿补助自建别墅652平方米,租给集团公司旅游公司,年收入4.2万元,每年按2%增加。家人住大保镇廉租房,年支出5000元。本人在集团公司温泉洒店做水电工,月工资2800元,工龄分红年8000元。妻王秀珍在公司做清洁工,月工资2400元,年工龄分红7000元。家有承包地3亩,未入股,自种药材,年收入1.3万-1.4万元。全家生活费每年1.8万元左右(37)。合算吕一家年收入13.2万多元,除租房费和生活费2.3万元,有可自由支配资金10万元左右。

      上述柯娟是收入少家庭的代表,吕向财为收入中等的代表。事实表明,宝山村村民虽未彻底离开土地,但显然已改变了传统乡村以家庭为耕种单元的生存样态。由于有各种社会保险,加之当地生活开支低,其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城市同等家庭,在现阶段已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目标。但这是个由诸多特殊条件创生的类型,不具普遍复制可能性。

      个案二:四川彭州市葛仙山镇建新村。该村位于四川盆地西北边沿,越过鸭子河即为盆周山地,距省城60多公里。全村557户,1549人,水稻田近2175亩,人均1.4亩。是一个除土地外无其他任何资源的纯农产型村庄。2008年“5.12”地震前,建新村村民100%的劳动力靠外出务工挣钱建成了乡村小别墅,85%以上村民生活水平略超温饱型。地震后重建时,按政府政策,村民对居住可有4种选择,一是统规统建,即由每户出资2000元,由援建部门统一规划设计,集中建成6层高楼房,每人35平方米。全村建成“久久甜”和“德恒苑”两个居住区,前者入住302户,814人,后者入住145户,414人。二是自建居住社区,每人由政府补助2万元,全村建成一个“鸿发苑”居住区,人住18户,59人。三是异地安置,政府补助每人撤迁费3000元,迁移费3万元。有60人选择此种方式到外地与亲人同住。四是原址维修,政府给每人补助2万元,村民自行将原住房改造后居住,选择此方式者72户,202人。经重新安置后,共置换出宅基地190余亩。集中居住区有专门清洁员负责打扫公共空间的卫生,并负责每天将家庭生活垃圾和污水运到村设专门垃圾污水收集点集中后运走。生活区有小超市和安全监控设施,居室内电、燃气、光纤、网络、自来水五通,公共交通车通到居住区大门。村设医疗站,村民生病视病情可在医疗站、镇医院、彭州市医院、成都医院治疗。村有公立幼儿园,小学与镇中学共设一处,适龄儿童在镇立小学就读,毕业后经考试确定上镇中学或彭州市中学(省重点中学),成绩突出者可自行决定上成都市内的省重点中学。女学生陈雨潇就上了成都第九中学。此外,居住区内设有一个篮球场和一个有多种健身器具的露天运动场(38)。笔者2014年1月18日在“久久甜”小区调研当晚,见到小区篮球场有40多位中老年妇女在灯光下跳健身舞。

      上述生活样式在川西平原历史上从未有过,一向被认为较封闭保守的村民们十分平静地接受了新生活方式。这里已经静悄悄地发生了一场数千年未有过的十分彻底的乡村社会大革命,梁漱溟所说农家各自“关起门来过日子”的传统乡村社会生活方式彻底地,而且看来是永远地消失了。除了见不到连绵不绝的摩天大厦和喧嚣拥挤的街道外,村民们的生活样式与大城市市民已没有什么区别。促使农民轻松愉快接受千年未有的乡村生活革命性变化之关键因素即是2000元能在小区换得35平方米住房的实惠。

      在建新村这样的纯农业村庄,村民的生活方式确乎未受到观念上和心理上的任何障碍就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但他们支撑这种生活方式的经济基础却显得薄弱。村民人均土地1.4亩,近年每亩收入1500元,人均农产年收入2100元左右。土地承包在30年前,农民家庭人口变化较大,各家人圴土地数不一,加之60位异地安置者和一些外出务工成功进入城市者均把土地赠送给亲属和朋友耕种,村内农家土地量差别更大。按基数算,一家三口的土地年收入仅6500元,因此,村内有劳动力的农户均有人在外务工。务工者绝大多数无专门技能,仍然在分享国家基础建设发展的红利。近年仅有黄文华等4人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率全家彻底融入了大城市。郭显金等8位村民在成都市创成了可以持续经营的企业,率全家住进成都,但户籍仍在建新村(39)。35岁的陈晋锋是一位大厨,他带领5位村民在成都做厨工,已分别在成都和彭州市购8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商品房,是最富裕的村民之一。但他表示他和他的伙计不会长期在城市生活,待年长后仍回建新村居住,原因在建新村乡里乡亲的关系能给他一种如鱼在水的感觉,城市商品房或租或卖视情况而定。其他在城市发展不及他的人更是如此(40)。

      村民都买了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买医保平均每年花480元,共交15年。农村社保分为五档,缴费随物价变化略有变化,现第一档共须花3.5万多元,第五档花5000元。第一档退休初每月可领450元,第五档每月领200元,额度随年龄增长而增长。年满18岁村民可分15年缴清农保费,女55岁、男60岁始领生活费,已届退休年龄者须一次性缴清保险费。村民刘兴化与丈夫陈正聪买高社保,已领保险金3年,二人每月1800元。刘本人是村医疗站医生,政府每年补助5000元,土地每年收入5000元。年总收入2.26万元,夫妻二人住房70平方米。生活费每月310元左右(清洁费8元,水费10元、燃气50元、光纤费5元、电费15元、吃穿230元),年消费6000元左右(包括节庆应酬),丈夫陈正聪生病每月药费800-900元,由医保报销。因此,刘兴华生活无压力,算村内中等人家,其节余准备给孙女上学用(41)。

      64岁的任开秀与70岁的丈夫林忠新在久久甜小区有一套70平方米住房,其子林新建夫妻二人也分得70平方米住房。任开秀夫妻有田2.3亩,年收入3450元。她买了第三档农村社会保险,共支付2万7千元,现两人每月领取580元,全年6900元。加土地收入共10350元。每月销费自来水费5元、燃气26.27元、物管(清洁)费8元、光纤费15元、电费25元,衣食每年3000元左右(粮油蔬菜自种)。总计全年消费4000元左右。因夫妻二人多病,除报销外尚有花费,生活水平较低下,家中除电视机外无其他家用电器。但二人生活过得去,有时生病雇专车去彭州市医院治疗也有能力支付。其子一家有田3亩,经营好,年收入5000—6000元,同时在场镇开一化肥店,生活消费高于父母,家中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齐全(42)。

      建新村最贫困户为刘孙福一家,刘56岁,妻去世,无子女,与妹刘孙玲(51岁)同住,刘孙玲丈夫去世,有一子二女,大女儿已出嫁。全家在德恒苑有住房165平方米,田7.5亩,正常年收入1.1万多元,小女儿2013年职高毕业外出务工(43)。

      建新村村民进城务工找到可持续发展业务融入城市者仅8户,占1.4%,其他有能力外出务工者均从事低技术工作。在国家产业转型逐步推进的形势下,他们以目前的条件外出务工非长远之计。因此,村民们对外出务工皆无长远打算,最大的希望是有能人长期包租其土地。当地的先例是:流转土地经营权每亩年收入以大米700-800斤市价折合为1500元左右。村民出让土地经营权后可在承租人的农业公司务工(44)。村民们的想法出自毗邻花园村的示范作用。花园村为盆周小山村,387户、988人。该村由于山丘风景好,有农业旅游资源,“5.12”地震后,农民多愿选择原址维修住房,以便开农家乐旅游业。全村只建成“仙山花园”小区,入住142户,429人。花园村面积8.7平方公里,水稻田仅100多亩。现村中已无独自经营农耕的人家,有33户开了农家乐(希望开业者尚在陆续申请)。已开业者年收入最少10万元左右,多者40-50万元。山地被多位成都人包租,其中钟昭云租用600亩、刘兴平租700亩,用于种植果树等经济林,山地租金每年按400斤大米市价计。村内劳动力在农家乐和土地租用者处务工,能力较低下者每天工资40元,高者每天100-120元,纯收入高于同等外出务工者,因此,花园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仅40多人,其中在国外务工者7人,在省内外务工者40人。与花园村相邻的6个村的5000亩土地也被成都人蒲林的“四川仙林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租用。山地租金每年按大米400斤,水稻田每年按大米700-800斤市价计。当地村民劳动力亦在其公司务工,收入方式与花园村民相同(45)。

      花园村及邻村的示范使建新村村民看到了一条可以走通的道路。在单家独户经营土地收入微薄与花园村等村庄集约化经营带来的厚利比较之下,世代以家庭为单元经营土地的建新村村民已然失去了对传统经营方式的兴趣,切盼有能力者租用他们在承包制下得到的土地,把自身转化为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务工者。村民唯一的担心是惧怕遭遇只想到他们土地上捞一把就半途而去的骗子。但他们这种担心不难得到消除,因为合法租用土地双方的权益都受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保护。

      建新村村民的企盼显然有实现的可能性,他们的村庄与花园村等村庄相较并不存在根本性弱点。花园村等村庄有浅丘可形成一定的乡村旅游资源,建新村2000多亩优于花园村的土地在种植业上亦不乏商机,所缺乏的只是一个或两三个集约化农业经营者。在国家鼓励土地流转的大背景下,建新村集约化农业经营者的出现自然也不会为期太远。只要这样的经营者出现,建新村村民就有可能逐步获得远高于现在的稳定收入,他们已经在形式上与城市一般无二的生活方式就将在相应的经济基础上平稳地传承下去,亦即是说乡村城镇化就将在建新村自己的土地上化为现实。在这里,数千年未有的中国乡村社会革命最后完成确乎已经呈现端倪。

      中国的乡村改造自1920年代发轫以降,经历了近百年的演变历程,其间众多主体为之付出了极大努力。各主体改造乡村的具体目标与方式尽管有所不同,但基本意旨却大体都在“改造”小农经济分散的简单重复的生产方式和改造乡村落后于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在传统社会生产条件下,中国乡村社会“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性质决定农民只知“为身家打算”的传统生存方式使任何不能直接给农民家庭带来眼前利益的“改造”无一例外地遭遇到强大的抵抗,无数热心人士的努力都因不能给农民家庭带来当下的实惠而不免于失败的命运。事实表明,近百年乡村改造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整个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尚未给乡村改造者们造成适合于他们工作的必备条件与环境。而这些阻碍以往乡村改造主体的条件与环境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中很快便具备了,因此,当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提出“城镇化建设”方针时,本文两个案表明中国百年乡村社会转型所遭遇的阻力似已不复存在,或至少已变得微乎其微。“城镇化建设”将全方位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本文述及的两个村庄在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传统乡村向城镇转化中尽管形态不同,也存在进展程度的差异,但都表明存在了数千年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彻底转型正在成为事实,农民确乎正在经历几乎没有震荡和阵痛的自我革命——平静地接受城镇化的生存方式。足见乡村“改造”与社会转型完成的要诀在于改造与建设者有经济实力实施改造与建设,被改造者也有经济实力接受改造与建设。一切脱离这一条件的改造与建设都只是空想。现在,具备了上述条件的乡村社会的革命性转型过程已经自然形成,“革命”的结果将翻天覆地,“革命”进程却波澜不惊,人们似乎尚未意识到,经过这次“改造”与“建设”,传统乡村社会就彻底地被现代型城镇化社会所取代。

      乡村城镇化已成为自然趋势。中国的乡村广大无垠,传统乡村通过何种具体途径实现城镇化是一个决定数亿人命运的巨大问题。笔者调研的两个村庄的“改造”与“建设”表明:农民既不是传统的“革命者”,也不是传统的“捍卫者”。在“改造”与“建设”不能给农民的家庭带来现实利益时,他们会以虽然简单却无法消去的力量和方式对抗,而一旦“改造”与“建设”能给农家生计以初步保障,他们便会毫无留恋地放弃世代相传的生活方式。因此,在乡村社会彻底转型的关头,改变数亿人命运的沉重历史责任实际都置于领导“转型”的主体身上。转型路径走对了将成就千秋伟业,走错了则将遗恨千古。本文考察的两个乡村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程度地实现着城镇化目标。宝山村的城镇化图景颇为美妙,是具有某些特殊条件村庄的代表:建新村则因“5.12”地震而在生活方式上先行消除了与城市生存样态的差别,现又已在生产方式上就近找到了可供仿效的范例。该村村民现在已过着尽管不富裕,但能过得去的市民样式的生活。只要在土地经营方式上仿效成功,他们便会获得有城市市民生活的便利却无城市市民面临的污染和拥挤的更为优越的城镇化生活。宝山村和建新村都是内陆边沿地区的乡村,建新村更是没有任何优势条件的纯农业村庄,因而更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5.12”地震虽是这个村庄发生空前巨变的契机,但从该村自建“鸿发苑”小区时村民每人仅得2万元救灾款看,大多数农民实际有能力在村内建设起城市小区式的居民区。在生产组织方式尚未改变时,大多数村民的生活水平从消费金额上看较为低下,但与城市同等家庭比较,他们的生活则并不算差。笔者走访过成都市的普通家庭,他们的生活压力较建新村同等家庭实际要大。市民白某(不愿公开姓名)一家三口,夫妇二人皆退休干部,由于退休较早,家无积蓄,只能靠退休金生活。其子年36岁,在成都市单位工作,月收入4500元,可算一般市民有中等收入,但因城市物价高、房价高,至今买房仍遥遥无期,因此而立之年早已过去仍不能谈婚论娶(46)。这种困难在建新村现有同等家庭并不存在。如建新村仿效集约化生产成功,村民的生活水平实际将远好于同等家庭的成都市居民。

      宝山村和建新村的城镇化路径差异极大,但其共同点亦颇为明显:把乡村社会转化为城乡一体化样式并未受到乡村传统的对抗,农民并未表现出对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存在方式的留恋。决定农民能否过城市市民样态生活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能进入城市,而在于能否为他们找到过市民生活所必须的、且有长远前途的生财之道。只要有长远的生财之道,农民就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样态改造为城市市民乃至超过城市市民的生活方式。城镇化建设似乎可以不把农民导入城镇,而是把“城镇”植入乡村。宝山村建新村的城镇化进程确乎能提供某种值得反思的启示。

      ①梁漱溟说:“乡村运动如不追溯很远,大概是发动于民国十四五年。”见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69页。

      ②孙则让。华西实验区工作述要[A].1949.2.11,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5,原件藏重庆壁山县档案馆(以下同)。

      ③孙则让:《华西实验区工作述要》,1949.2.11,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5。

      ④田慰农:《平教会华西实验区北碚辅导区工作期报》,四川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08,目录号1,卷号9。

      ⑤《华西实验区工作答客问》,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57。

      ⑥《给民教主任的信——什么叫社学区?》,《乡建工作通讯》第二卷第九期,1949年10月14日。

      ⑦华西实验区江北县三圣乡第二社学区民教主任刘成禄(在职时间1949年6月):《乡村工作经验谈》,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115。

      ⑧合川县第一辅导区沙溪乡第十一社学区主任秦大甫(到职日期1949年6月15日):《乡建工作经验谈》,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122。

      ⑨合江县第二辅导区白沙乡第一社学区民教主任粱宗肃(1949年11月9日):《我对于乡建工作的意见》,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122。

      ⑩璧山县龙王乡第七社学区民教主任萧启禄(1949年11月12日):《乡建工作经验谈》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115,第29页。

      (11)巴县第十一社学区民教主任李廷荣:《三周年纪念杂谈》,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全宗号9-1-138。

      (12)《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华西实验区工作总报告(三六年八月至三七年三月)》,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68。

      (13)《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华西实验区工作总报告(三六年八月至三七年三月)》,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68.

      (14)《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华西实验区三六年推进璧山机织生产合作事业概况书》,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8。

      (15)《璧山县机织生产合作社各月份产量统计表》,《璧山县机织生产合作社概况表》,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71。

      (16)《1949年7月底机织生产合作社概况》,《1949年6月底机织生产合作社概况》,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54,9-1-172。

      (17)《华西实验区合作社物品供销处宜宾办事处简要报告》,四川大学西南文献研究中心藏璧山县档案,9-1-157。

      (18)梁漱溟《中国合作运动之路向》《梁漱溟全集》第5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04、618页。

      (19)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关于土地改革的新规定,见林蕴晖 范守信,张弓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7页。

      (20)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35—236页。

      (21)1955年,毛泽东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所写按语指出,农民中“蕴藏着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他批评党内主张合作化应照原定计划推进的人士“只会按常规走路”,“对于这种积极性一概看不见。他们是瞎子,在他们面前出现的只是一片黑暗”。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29页。

      (22)邓子恢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发言:《一年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和今后的工作》: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978页。参见林蕴晖 范守信,张弓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04页。

      (23)把许多高级合作社合并一个大社被称为“人民公社”,一般一个乡一个,更大者一个县一个人民公社,既是一级政权,又是一个生产单位。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集中统一领导,集体劳动,集体生活。人民公社规模大,公的程度亦极高。见丛近著:《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7页。

      (24)楠木人民公社第14和15大队面积大部分在山区,人均土地相对较多,公粮交纳比例较平原低,且有些山间小块土地无法精确计算,易隐瞒收入,因而粮食(主要是玉米)有余。

      (25)“大战红五月”设及各行业,在四川,农村大战红五月完成“双抢”特别受党政领导重视。

      (26)江泽民: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7)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28)宝山村村长,党支部书记,兼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记录:江超民。

      (29)宝山村村长兼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宝山村已退休副村长赵正祥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下午2时半于赵正祥家;宝山村档案室管理员黄文茹访谈录,2008年3月17日下午3时于宝山村展馆,记录人:江超民。

      (30)宝山村村长、党支部书记兼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宝山集团公司下属旅游公司副经理王廷建访谈录,2008年3月15日上午10时于回龙沟电瓶车观光道上,记录:江超民。

      (31)宝山村村长、党支部书记兼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记录:江超民。

      (32)桂花树电站站长干治军访谈录,2008年3月17日上午9时,记录;江超民。

      (33)戴德康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下午8时于宝山旅长游公司门卫室,记录:江超民。

      (34)以上均见于宝山村村长、党支部书记兼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宝山宝山村村长,党支部书记,兼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记录:江超民。

      村已退休副村长赵正祥访谈录,2008年3月16日下午2时半于赵正祥家,记录:江超民。

      (35)以上均见宝山集团董事长贾正方(贾年近80,不再任村长和党支部书记)访谈录,2014年1月19日上午9时于贾正方办公室,记录:何凯。

      (36)保山村村民柯娟访谈录,2014年1月19日上午于山府别墅小区柯娟家,记录:何凯。

      (37)保山村村民吕向财访谈录,2014年1月19日下午于宝山集团公司温泉洒店,记录:何凯。

      (38)建新村前村民委员会委员刘兴化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39)建新村原村民委员会委员刘兴化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40)建新村村民陈晋锋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41)建新村原村民委员会委员刘兴化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42)建新村村民任开秀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43)建新村村民刘孙富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44)建新村前村民委员会委员刘兴化采访录,2014年1月18日于“久久甜”居住区,记录:何凯。

      (45)花园村党支部书记吴成聪访问录,2014年1月17日于花园村村委会,记录:何凯。

      (46)成都市民白访问录,2014年2月6日于城东千禾意境居民区,记录:陈廷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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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建设”到“城市化建设”--百年来中国农村建设案例的启示_梁漱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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