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神”的人类精神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类论文,精神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神”,几乎出现在所有民族的生活和语言中,是一个最为普遍又最为虚幻的概念。这一概念内容极为复杂,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中有不同含义。但是,无论神以怎样的面目和权能降临世间,它总是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只是人本身相当模糊和歪曲了的反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51页。)罢了。客观地看,神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科学进步,但却在更严重的程度上损害着它们。然而,人类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经验地、理智地、科学地对待这个世界而不管它的目的如何,却去毫无必要地无中生有造出一大堆神灵和一个神灵世界来作茧自缚,使自己几千年受制于此呢?若从神的观念的存在及其精神价值和文化价值来看,就会知道神的产生和完善恰恰是人类精神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是人类精神发展需要的历史实现。
一、神是人类抽象思维能力的第一个集中点
神,在生成中先后经历了灵魂观念、万物有灵再到神的发展阶段的过程。
灵魂观念的出现是神灵产生的最初萌芽。这一萌芽是同人类的自我意识一同发展起来的。人类的自我意识是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在与自然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求生活动中,尤其是制造劳动工具的创造性过程中慢慢形成的。对自然和自身的自我意识,使人类自觉到自身中存在一种与以上两者根本不同的东西,即能够对它们的存在进行观察、反思、理解、支配的能力。对这一能力的自觉是微弱的、模糊的,但在悠久的时间刮磨后,这一觉悟便逐渐明朗起来,形成为灵魂观念。
原始人的灵魂观念,根据泰勒的探讨,是从对自身的生理活动的体验中产生的。原始人对诸如做梦、昏厥、幻觉、疯狂、睡眠、死亡等现象困惑莫解,亟欲探知其究竟,每当它们作为问题出现,“蒙昧的哲人”无法求得恰当的解释,于是断定有一种形体极微,与人同形同貌的东西寄寓人体,并可暂时他往或一去不返。这便是所谓灵魂观念。泰勒的分析与恩格斯的见解有不谋而合之处。“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219页。)这样,原始祖先在智力发展的基础上,在对自身生理现象的理解和把握中形成了灵魂观念。
灵魂观念的产生是人类精神自我认识、自我独立的伟大进步,由此它挣脱了肉体的、自然的束缚和限制,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灵魂观念在原始人的头脑中尚不是纯精神实体,仍然残留着物质的痕迹,他们把它认作是与人的“气息”或血液相当的东西。不论原始人的灵魂观念是否完全脱去物质的外衣,它的性质和功能却绝不是物质的。它是支配和主宰人的生命的、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高度主动的,极为神秘而神奇的“灵性”东西——即精神。原始人通过拟人思维推而广之于整个世界,这就形成了万物有灵的观念。于是,更为繁复的观念相继而生,一个纯属虚构的灵魂世界被人为地建立起来,借此,人类把握外界和自身的思维能力也得到提高和加强。
从“万物有灵”到“神灵”的产生在宗教学上只有一步之差,但在人类历史上却经历了史前的漫长时期。随着人类生产力的提高、活动范围的扩大、社会生活的分化与复杂,“万物有灵”的解释和巫术的效力逐渐失效了。面对自然界和社会的森罗万象的矛盾和冲突,人们难免会产生困惑:奴隶和国王同时存在怎么理解?日月星辰、乌云蓝天、电闪雷鸣同处一天,谁是支配它们的主人?人们不同的命运有谁安排?如此等等。但新的说明终于找到了,这就是“神”。有了它,就可以给存在的一个存在的理由,给运动的一个动因、动力,对过去给予神意地认可,对未来给以确凿地预言。借助于神明的关照,人类驱散了笼罩于他眼前的无知的迷雾,而生活于透明的世界之中,这在心理上自然踏实多了。
有赖于神明的存在,人现在可以给世界万物一个统一完整的说明了。它尽管只是一个想象的世界和人间的主宰、最终因,但毕竟是一个与世界的整体存在相对应的整体原因,而不是对各种现象各自起作用的零星原因。世界被统一起来,统一于万能的神意中。同时,这表明人类精神已经能够从自然中独立出来,开始围绕自身旋转了。事实上,神乃是人类精神对人类自身的投影与确认,是人类精神由自然走向文化,由附属走向独立,由散漫走向集中的一个里程碑。现在,神成为人们的崇拜对象,而不再是母牛、猿猴、怪石和枯木以及一切人类曾可悲地崇拜过的自然事物了。
二、神使人类精神的自由本性得以想象性地实现和现实性地确定
人类精神的本质,诚如黑格尔所言在于自由,即基于主体意志的自主思维和行动的能力。精神的自由本质是人类生命无限发展的先天主观可能条件,依此,人可以作无限方面、无限层次的追索与创造,开启宇宙和自身一切秘密和财富,直至成为超越一切、君临一切的自由王国的君主。在人类的认识能力和生产能力相对低下的发展阶段上,人类精神的自由在现实中却是难以实现的。
但是,人类精神借助于想象弥补了这个缺陷。费尔巴哈在谈到自然宗教时说:“究竟有什么力量使得一种自然对象转变为人性的东西呢?是幻想、想象力!幻想使得一件东西在我们面前表现出与本来面目不同的样子,幻想使得人在一种让理智昏迷和眼睛眩惑的光辉中去看自然界。人的语言就称这种光辉为神性、神。”(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680页。)在费尔巴哈看来, 神是人类幻想的被动产物,是在对个别自然事物的想象中无意识生成的。在我们看来则不然,神不但是人类想象的产物,而且是人类自觉主动想象的产物,是人类精神追求无限与自由的积极表现。人凭借想象的存在,精神就获得了自由,达到了无限在现实中做不到的事情,实现不了的愿望,可以在想象中得以完成。在我国的道教中,神仙是能够凌空蹑虚,游于天地之间,彷徨于尘垢之中,出入于六合之外的得道“真人”。在佛教中,据说诚心向佛,可以获得神通,获得神通的人就可以达到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境界。其他宗教也都有类似的奇思妙想以飨信徒。神在现象深刻而普遍的原因正是人类精神对于自由的追求。所有宗教中有关神力的想象显然都是虚假的,宗教却敢信誓旦旦地保证这神力的真实存在和由此产生的奇迹为真。
神所具有的“无待”的自由正是人的精神所希望的不受客观必然性制约的、超自然的、绝对的自由。正如麦克斯·缪勒所说:“只要我们耐心倾听,在任何宗教中都能听到灵魂的呻吟,也就是力图认识那不可能认识的,力图说出那不可能说出的,那是一种对‘无限’的渴望,对上帝的爱。”(注:麦克斯·缪勒《宗教学导论》,1972年重印版,第13—14页。)所谓“无限”,也就是不受约束的自由,这种自由显然不能在人的现实生活中实现,而在想象中却容易做到。于是“神”作为人类精神本质的体现出来了,它是在人类的一种形而上的愿望中产生的,因而无论经历多少具体的利己主义愿望的破灭,人类对神的信仰却总是不灭。
神,既是人类精神自由本质的想象性实现,又对人类精神的自由加以规范和确定。无限制的自由对于人类个体精神同样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自由既是人类的本质,同时又是人类生命不确定的根源之一。自由——无限的自由——会使人无措手足,不知所从。这当然不是说人在本能的驱动下的求生存活动,而是人类在赋予自身存在意义以及确定发展方向时面临的选择。真的,在茫茫宇宙中谁来告诉人该利用自由做些什么呢?除了他自己,谁也不能。而他自己在面对多种选择时又像布利丹的驴子困惑于同样的干草无法做出决定。这样,人便不可避免地陷入不确定中。在社会生活中的个人本质上说可以有绝对的自由,但是,出于个人任性,缺乏思想指导和社会责任感的自由,不但使人丧失思想的确定、信念的确定、心理的确定,也使人丧失生活的目的和准则也即生活的确定。而不确定的生活实际上是无价值、无意义的生活,最终会把个人引向迷茫、虚无和绝望。存在主义者所专注的人的虚无存在,就是这种脱离社会的、失去信仰的、以个人为中心的无所依归的绝对自由状态。这是一种无家可归、漂泊无依的浮萍式的自由,为有千万年社会生活历史的人类所不能忍受。
事实上,人的社会行为与其具有的自由意志的表面现象相反,都是在“必须”支配下发生的,这“必须”是人类社会秩序客观需要的结果,也是人类个体自觉趋向的价值标的。它表现为一定的法律、道德、习俗、传统、思想、信念、爱好等为某一社会中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公认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这些东西给个人自由以限制和指导,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个人生活的确定。为了使它们具有权威性和持久性,人类将它们依附于宗教,或直接作为神灵的教导来奉行,神圣化、固定化为个人生活中的金科玉律。遵奉这些规则的社会成员,既可以获得思想上心理上的确定,社会生活的确定,还可以获得生命价值的实现——这生命价值为个人所追求,为社会所肯定。这就是人生的信仰满足。
三、神是人类信仰本性的实现
宗教之所以能作为虚假的意识持久不衰,除去深厚的社会土壤为其提供生命的活力外,人类信仰本性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与宗教神明的自然适应亦是根本的原因。恩格斯在谈到宗教信仰时说:“即使是最荒谬的迷信,其根基也是反映了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51页。)这就是说,人类之所以需要包括迷信在内的各种信仰是基于一种共同的永恒的本性。这一本性是人类精神在千万年的进化发展过程中,对人类生命的生存背景、生活条件及存在意义的意识和追求,是对人类客观生存缺陷的主观克服和弥补。它类似一种集体潜意识,形成于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最深的层次上制约着人类的意识活动和精神生活,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和稳定性,是人类最稳固的本性之一。
宇宙这一最广阔的背景,自始以来就是人类起源和存在的场所,对人类的机体构造和意识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类与宇宙的一体联系是人类信仰本性的第一根源。人的身体是宇宙物质高度组织化的产物,这一产物是适应宇宙特定部分——地球环境的结果。但是,由于意识独立于物质,并成为人与宇宙的中介,人与宇宙这种本质上的一体关系在人的认识中反而被割裂、被疏远了。人类觉出了自己是宇宙中的独立存在、孤立存在,这使他的心灵深处体验到无可救药的虚无、孤独与绝望。
在人类意识中被疏远的人与宇宙的一体关系,在人的潜意识中却始终存在,它形成人对于宇宙的一种向往和回归之情,一种永恒的“天人合一”之愿,并以一种本能的冲动推动人类对宇宙进行认识,以揭示自身与宇宙关系的秘密,从而找到生命的意义和目的。这样,人类信仰的第一主题,“宇宙学”问题出现了。这一主题在人类未能科学地解答之前,只能以各种想象的乃至幻想的形式表达出来。于是宇宙在各种不同的神灵世界中得到不同的处理与整理,被给予生命、目的、起源、秩序、规律、系统等凡是人所能及的想象和知识的装扮,以形成一个明确的“宇宙图式”,由此确定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存在意义。原始信仰中的创世神话,宗教信仰中的各种天地结构观念(包括后来哲学信仰体系中的“本体论”),都创造了某种“宇宙图式”供人信仰。这样的“宇宙图式”是人类在宇宙中建立的精神家园,是在无限和永恒中确立的立足点,并以此阻断了无限和永恒,使人生活于一个可以理解可以把握的宇宙中。
人类生命必然有死的结局是人类信仰本性的第二根源。在无限与永恒的宇宙中,个人生命乃至人类生命只不过是电光石火的一瞬,它偶然地产生,却将必然地死亡。“人是许多原因的产物,这些原因对于要达到的终局并不预知;他的起源与生长,他的希望与恐惧,他的爱情与信仰,不过是原子偶然配合的结果;热情、英勇、思想与感情的坚强,都不能维持个人生命免于死亡;一切时代的一切劳绩,一切精诚,一切灵感,一切人类天才的光辉,在太阳系的光熄灭时,都注定要绝灭;人类成就的大厦,将不可避免地埋没在残破的宇宙废墟中——所有这些情况,即使不是绝对无可争论的,其确定的程度,已使任何持异议的哲学,都没有站住脚跟的希望。”(注:转引自丹皮尔《科学史》,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639页。 )罗素的这段话对人类必然有死的结局做了淋漓尽致的描绘。
但与其他生命现象的区别在于:人能自觉地意识到死和死之不可避免。这一意识对人产生了比本能的恐惧死亡更为严重更为可怕的问题,即人是什么?人为什么活着?除了人必然有死的结局之外,人倘不能对这两个问题给出具体的答案。那么,人真如海德格尔所言是“向死而在”吗?真如中国古语所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吗?不是,人的精神之所以能够理解死亡,正视死亡,正是要克服死亡,战胜死亡,超越死亡,以达永生与永恒之境。这就是人类信仰的第二主题,“人类学”的部分任务。
针对肉体生命必然有死的结局,各种宗教信仰都确认了灵魂不朽的信条,让人相信作为生命主宰的灵魂在肉体死后还会以某种形式在某处永远地存在着,并对生前的所作所为负责,这一信念对人类精神影响之大可从古往今来的累累巨冢、断碑残碣及巍峨的塔、祠、庙中窥见一斑。可以说,在原始信仰、宗教信仰中对超自然力量的“神”的崇拜及对彼岸世界的向往都是以这一信念为基础的。用此鼓舞人面对死亡时的勇气和“自我”永恒存在的信心。
四、神是人类精神对人类自身兽性的超越
自从人类站立起身踏上向文明进化的道路,他便与他当初的伙伴——野兽越离越远以至不再以同类相见了。可是,人类起源于动物这一事实却使他永远不能脱尽自身的兽性成为超人——“神”。在人类衣冠楚楚、文质彬彬、温良谦恭让的文明面具下,时常暴露出凶狠、残暴、贪婪、纵欲、自私、愚昧、固执等兽性特征。正因为此,人类才为自己的兽性和兽行产生羞恶之心和逃避之念。原始人用兽皮遮蔽下身,我们不能小看了那块简陋板硬的兽皮,它表示了人类对自身兽性的初步意识和要求与动物相区别的愿望,并以此开始了自我克制、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道德修养过程。可是,人很快就发现,像他不能靠奔跑脱离他的影子一样,他也不能够靠自身的努力脱掉他的兽性。于是,人类创造了宗教,创造了神明,依赖它们对人类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意识进行集中化、神圣化,以此实现了对自身兽性的禁止与超越。对神圣物的信仰和崇拜,是宗教之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
宗教禁忌与神灵观念一样古老,是人类随着神圣观念的产生伴生的对自己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在一切宗教中几乎无一例外,都推行禁欲主义、苦行主义的道德行为,把苦行、苦修作为崇高、圣洁的道德标志,把克制肉欲和物质享受作为获得神恩的条件和自我解脱的道路。禁欲和苦行都是源于原始的禁忌行为,是人类对原始宗教的追忆和传承,是宗教发展过程中的“返祖”现象,因而带有一切野蛮时代的动机和方式。这种作法在今天看来是非人道的、残酷的、压制人性的行为,但在人类文明之初,面对兽性泛滥造成的社会纷争和人性堕落,它却是必须采取的矫枉过正之措施,由此达到让人弃恶从善的目的。
宗教中的禁欲和苦行与原始禁忌不同,它不是通过强制,而是用许诺禁忌和苦行带来的好处,引导信徒自觉施行的。宗教对此许诺的好处主要有三个:一是通过禁欲、苦行可以得到灵魂的净化,摆脱肉体欲望的纠缠,避免世俗的罪恶,成为住世的神仙。就基督教而言,这还是个人灵魂得救的有效方法。二是刻苦的禁欲和苦行可以获得神的怜悯,因而可以更有把握地被恩准进入天国或极乐世界。第三个好处不如前面两个美妙诱人,却同样有吸引力,即通过禁欲、苦行可以洗涤自身的罪愆,以此避免地狱之苦。这三个好处都是以神明的存在和彼岸世界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后者前者就无从设想了,因此神和神明世界被普遍地完美地创造了出来。
宗教不只用消极的手段来克制人类本性中的兽性和恶行,还更多地用积极的适合于精神需求的方法引导信徒从良向善,以达到超越自身的目标。为此,它规定了修好行善的具体的道德信条让信徒奉行,通过培养良好的言行习惯,使人逐步达到完美。最重要的是宗教在神明身上为信徒立下了崇高神圣的人格榜样,或者说是立下了一个纯粹的完全脱离兽性的超人形象。可以看到,在几乎所有的人格神身上都集中了信众所认可的一切美德,诸如仁慈、博爱、宽宏、无私、公正等,无不应有尽有,且有最完美的体现。
费尔巴哈针对基督教的上帝说的话,同样适合于所有宗教的神,他说:“上帝乃是纯粹的、绝对的、摆脱了一切自然界限的人格神:他原本就是属于人的个体所仅仅应当是的、将要是的。所以,对上帝的信仰,就是人对他自己的本质及无限性及真理性的信仰。属神的本质就是属人的本质,并且是处于其绝对的自由与无限性之中的主观地属人的本质。”(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163页。 )通过神对人性的扬弃,也即对人性中美德的集中和褒扬,对兽性的贬抑与唾弃,人的精神实现了在个人身上所不能实现的对兽性的超越。对于神的信仰同时是对于人类美德的尊崇,虔诚向神的人以此为榜样,经过努力修行同样可以脱尽兽性,优入圣域,成为天使。
总上,由于神与人类精神这种几乎是先天性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他在历史上乃至今天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然而正像一个人长大以后,会把他的童鞋、童帽扔掉一样,在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人类精神也必将淡忘它童年时期形成的包括神在内的一些荒诞观念,神已经历史地贬值了。任何想要强化神与人类精神联系的企图都是徒劳的和反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