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的理论分析_银行论文

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的理论分析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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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一同构成我国金融系统,中外银行间的竞争将更加直接、激烈。而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指标与欧美银行间相差悬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经济悖论、制度选择瓶颈、产权归属缺陷、激励机制扭曲是抑制其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的根本原因。

一、规模经济悖论

徐传谌、郑贵廷和齐树天(2002)运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分析了1994~2000年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几乎都存在着规模不经济,而其他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规模经济,但其幅度越来越小;于良春、高波(2003)利用生存竞争法和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对中国银行业进行了考察,结果表明,规模经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确存在,但国有商业银行呈现一种规模不经济状态。张健华(2003)利用DEA方法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并不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现象,四大国有银行均处于规模报酬递减区间。因此,从国内学者对中国金融业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国有商业银行的获利能力与其集中度是不相匹配的,即中国金融市场银行业的集中度、市场份额与绩效联系不紧密(甚至可以被认为是负相关)或者说事实上存在着规模不经济。而根据Smirlock(1985)、Evanoff和Fortier(1988)等人的研究,美国银行业市场份额与赢利性之间一般均存在正相关关系;欧洲银行业研究也显示市场集中度对银行赢利具有正效应。但是国内学者对于中国金融业分析所得结论,则不尽相同:一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讲,集中率很高,但利润指标却很低;二是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来讲,则是集中度较高,利润率也较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渊源和体制所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银行,成立时已经拥有相当大的规模和近乎100%的市场份额。国有商业银行按照所服务的行业进行专业分工、业务条块分割,几乎不存在竞争,很容易扩散规模。长期以来资金是我国最为短缺的生产要素,国有商业银行有责任尽可能多地吸收储蓄资金投入到国民经济各部门中,以促进经济增长。加之中央银行制定的利率和信贷政策也在某种程度上激励了银行规模的扩张,使得国有商业银行走上了一条重数量扩张,轻经济效益的发展道路。因此,我国银行业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并不是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而是具有很强的历史背景和政策因素;国有商业银行的巨大规模也并非由规模收益长期积累转化而来,这样大的银行规模也就不意味着更高的利润指标回报。更为严峻的是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扶持亏损企业、维持社会安定等许多—经放贷就会成为呆账、坏账的政策性贷款,再加银行90%放贷给国有企业的贷款也因国企效益低下,大量银行贷款变为不良贷款,致使国有银行盈利能力不强,经营业绩指标有违背产业组织理论中因果关系的假设倾向。另一方面也恰恰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刺激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使得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遭到损坏,造成我国银行业的绩效长期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以至中国金融业存在着规模经济悖论,最终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

二、产权归属缺陷

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由于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国家财政在产权归属性上的三位一体,即其终结产权皆归属于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并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产权经营管理体制,使得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呈现出风险的“软约束”。因此,国有企业及国有银行则可以将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通过种种途径转嫁给终结产权所有者——中央政府。也就是说,国有产权属性弱化了国有企业信贷融资时信息不对称风险,国有企业产权的特殊归属性必然决定其信贷需求的强烈性、迫切性和非经济理性,同时国有银行在信贷资金供给时也会因国有企业产权的特殊归属性而无需过多考虑国有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尽可能地满足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信贷需求。这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即因信息不对称问题所造成的国有银行信贷资金风险最终会由终极产权所有者——中央政府承担与化解。这种风险转移与化解可以从中国目前所实施的国有企业破产制度和企业的“债转股”等政策措施窥见一斑。同样,国有银行产权的特殊归属性也同样决定了国有银行自身必然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表现在国有银行没有按风险与收益原则来甄别信贷对象,且银行监管机制不健全,使得国有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增大,不良资产的比例过高。相反,对于充满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中国经济增长、同时又存在巨大金融缺口的非国有企业信贷需求,由于产权归属性的不同,国有银行不能名正言顺地、顺利地将其信贷风险转嫁给中央政府,信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加(如中国现行的法规就规定,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呆坏账不能核销),国有银行就不得不考虑非国有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国有银行的负责人担心如果一笔给私营企业的贷款出了问题,有可能被误认为收了对方的贿赂,使得国有银行负责人在对非国有企业办理信贷业务时,更怕承担正常的信贷风险。所以,国有银行在发放信贷给非国有企业之前,则会非常慎重地选择与甄别信贷对象,采取种种限制条款与防范措施,尽可能地降低逆向选择问题产生的可能性,减轻信贷的逆向选择风险;在信贷发放之后,国有银行则会加强监管力度,以防范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由此也导致交易成本(与对国有企业的信贷相比)增加。由于非国有企业的信贷业务的风险性和交易成本相对较高,而国有银行又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因此国有银行比较偏好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而对非国有企业的信贷供给则持有十分、甚至过分谨慎的态度或不积极支持的态度,非国有企业难以得到国有银行的信贷支持,银行信贷供求关系被人为地、制度性地扭曲,以至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似乎形成这样一个怪圈:放权让利→内部人控制→不良贷款巨额递增→加强监管→信贷紧缩→创造新的不良资产。

我国金融业之所以形成上述两难困境,其原因之一是国有银行产权主体虚置。现代企业理论要求所有人和债权人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约束。而国有银行的所有权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代表行使的,银行的债权人主要是储蓄的居民,经营权掌握在银行经理手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必然存在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等问题。银行经理在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的主观动机驱使下,他们为了自己或部门利益可能违规经营,发放明知难以收回的贷款,而产生的呆账最后由国家代表的所有权人承担。其原因之二是国有银行委托——代理链中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中央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是通过中间人(中间人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各级主管部门)来进行。中间人相对于上一级来说是代理人,相对于下一级或银行来说是委托人,这样就形成了一条委托——代理链。但是,在这个委托代理链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称的。首先,中央政府代表全国人民享有绝大部分的剩余索取权,但它都并不直接承担监控基层国有银行的任务。中间人则相反,他们享有的剩余索取权远远不能和其拥有的决策权相匹配。而现存的银行管理制度未能对中间人构成强有力的约束,所以中间人会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利益获取瓜分基层国有银行的剩余,同时还涌现出大量的“政治创租”和“抽租”现象。其次,基层国有银行的内部人,他们享受的是近乎固定的报酬,银行剩余的多寡和他们自身利益关系甚微,所以国有银行自上而下的多层级的委托关系和自下而上的多层级的代理关系的国有产权制度安排显然不能调动银行经理努力寻找良好项目的投资积极性,而银行经理可以利用对信贷资金的控制权把银行的利益转化为更多的自身利益,不遗余力地谋求个人效用最大化,至于银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顶多是银行经理次级努力目标。

三、激励机制扭曲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激励机制上,实行的仍然是计划体制下单一的“官本位激励”,因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原因,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经济下惯用的“货币激励”机制还未建立,为此,清晰、科学、透明、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在国有银行中还不存在,即国有银行经理层和员工的收入水平基本上是相对固定,与业绩水平缺乏一定的相关度,经理层和员工所创造的剩余以利润等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国有银行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不存在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完全清晰的市场化关系,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缺乏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公正客观的业绩评价标准,严重影响国有银行经营者与员工工作积极性与潜在能力的发挥。特别是国有银行独特的权力结构,政府或上一级机构对国有银行的人事任免拥有绝对的权威,其债权人几乎没有发言的权力,且政府或上一级机构对银行经理人员的任免、奖惩标准不仅仅只考虑绩效,还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观因素,这就必然诱使银行经理人员的行为目标效用函数偏离银行财富最大化的准则,而去服从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利用公共资源去行贿受贿,跑官要官等等。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经过了长期的发展,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了由行政激励、经济激励、心理激励等措施相互配合使用的激励机制体系,也就是说,在西方商业银行中,银行所有者对经营者、经营者对员工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职务晋升仅为激励银行经营者和员工的一种措施,效益工资、奖金以及股票期权等方式更能够促进经营者和员工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不遗余力地为自己工作单位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而献计献策。相比之下,国内商业银行实施的“官本位激励”、收入与业绩低相关的分配制度、不客观的业绩评价标准、政府任免国有银行经理的绝对权威,抑制了国有银行的经营活力与竞争能力。为此,在创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新的激励机制上,其指导思想应该是:坚持一切以市场客观需要为出发点,以效益为根本目的,改革干部任免和用工制度,以岗位竞聘、双向选择为主要手段,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模式,管理人员淡化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逐步推广银行经理职业化,强调收入与绩效和贡献大小挂钩,强化考核与监控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人机制。

四、改革思路与建议

中国加入WTO之后两年内,将允许外资银行对国有企业开办人民币业务,5年之内,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中国居民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在指定地区享受与中国国内银行相同的国民待遇。2002年3月,南京爱立信公司提前偿还南京工商银行、交通银行19.9亿元贷款,转而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贷款同样数额的巨款,这是中国金融业门缝乍开就感受到咄咄逼近的战云,对长期在垄断政策保护下的银行乃至金融业可谓真切挑战。那么,如何应对挑战,提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已成为国有银行在缓冲期内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1.放松银行业市场准入的限制,完善竞争性的金融体系。中国经济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层次发展的所有制经济结构,但是金融体系基本上仍是以国有银行垄断为基础的一元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成分多元化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显然,放松银行业市场准入的限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国有与非国有地区性的金融机构,鼓励非国有产权主体的设立和发展,形成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并存的竞争局面,使金融市场上存在独立的、规模合理的、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这有利于强化信贷资金配置的市场性,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促进金融市场有效竞争的形成。

2.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让利率能真正反映资金的供求。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是银行业开展竞争的最重要、最核心的竞争手段。放开价格,推进利率市场化,是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地位,实现银行业的有效竞争,避免价格管制造成的资源浪费和银行经营行为扭曲的有效手段。同时,利率市场化能够使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在信贷市场上平等地进行融资,使有效益的非国有企业获得利率歧视下无法获得的发展资金,促使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

3.国有银行产权机制改造,消除信贷行为所有制歧视。20多年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国有企业诸种弊端的根源是产权机制不合理。于是,国有银行的改革就可绕过漫长的摸索阶段,直捣产权这一核心问题。国有银行可尝试进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例如可以参照一些大型工业企业的做法将总行变成控股公司,下面成立若干股份公司,向社会募股,条件成熟时分别上市;也可以整体改造为股份公司,将国有银行一元产权结构改造成多元产权结构。这样有利于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体制,硬化银行信贷资金风险的责任约束,使得国有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业银行。

4.建立有效激励制度,加快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经济全球化,金融服务自由化,金融业的有效管理正在面临严重挑战,即如何建立适应全球竞争的银行激励制度,无论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十分紧迫的事情。为此,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实行制度变迁、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应该科学借鉴国外大银行的相关制度,用股票期权激励银行高层管理者,设立限制性股权或通过延期股票发行激励中层管理人员、鼓励普通员工投资入股,强化员工激励机制,推进“货币福利”激励,加快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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