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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做档案工作的要按档案工作规律办事。这句话千真万确,但什么是档案工作规律呢?却值得研究。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主席就告诫全党,“不论做什么事,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事情的关系,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做不好那件事。”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强调,“要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认识。”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就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典范。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并切实抓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从长远发展着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最新成果”①。2004年7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上海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按照中央领导同志讲的这一精神,加强档案工作规律研究,把握档案事业发展规律,按规律办事,无论是对档案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完善发展档案事业,更好地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利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近半个世纪关于档案工作规律的研讨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档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大致有过6次较为集中的关于档案工作规律问题的研究和讨论。
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在“大跃进”的年代里,“人有多大胆,粮有多高产”,“群众大炼钢”,到处“放卫星”。一些地方档案部门也提出了“人人办档案”,“万物档案化”等口号。1958年4月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也提出了“档案工作应该以多快好省地开展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纲……”的方针。全国出现了“大收、大编、大用”档案的情况。档案是人为编造的还是自然形成的?这牵涉到对档案本质属性、档案工作方针和规律性的认识问题。在1959年6月召开的全国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上,当时的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在会议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批评了“大跃进”式的一些口号,并重新提出了档案工作的方针。他说,我们的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收集、整理、保管等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对于提供利用,还有很多不便,今后档案工作的方针应该是“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取消了“以利用为纲”的提法。同时尖锐提出“‘人人办档案’,‘个个编资料’,那是不可能的,档案工作不能人人办,……”,“‘全民办档案’、‘万物档案化’、‘全省档案馆化’……都是有毛病的”。“‘大收、大编、大用’,收什么?编什么?谁收?谁编?谁用?这些都没有解决”。“还有‘要什么有什么’,‘要什么给什么’,也是不对的”。“一个乡报喜,他们一天利用档案20万人次,这个乡有53000人口,一天就利用20万人次,这种浮夸,当时并没有受到批判,影响就不好了”②。这以后,档案工作“大跃进”的情况得到收敛,但争论并未立刻停止。1960年11月《档案工作》发表社论《档案工作者应该正确地掌握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1961年4月号发表王乃林《关于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探讨》的文章,认为“我们必须认识和掌握档案的发生、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即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档案的作用”,“按客观规律办事,按客观规律进行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按照客观规律组织和进行档案工作。”
第二次是“文化大革命”前几年,学习毛主席著作《矛盾论》等,探讨档案工作的矛盾运动。什么是档案工作基本矛盾,其规律是什么呢?1963年第6期《档案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编,内部发行)发表了几篇文章:梅岱的《关于档案现象中的矛盾运动问题》认为“保管历史上形成的大量档案材料以适应一定社会集团的需要,这是一条在阶级社会里普遍起作用的规律”,而每一个社会的档案工作发展又有“特殊规律。”高景玉也认为“档案工作的规律,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冯志直发表了《关于档案工作的矛盾问题的初步研究》,认为“档案工作的基本矛盾是收集档案(主要指归档和进馆)同提供档案分别为机关和社会需要服务之间的矛盾”,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是“在首先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的基础上,在保密的原则下,积极提供档案为机关和社会的目前需要服务,并为社会的长远需要服务做好准备。”这场讨论被“文革”中止了,但“文革”过后几年又有过这方面的研究。1984年第一期《湖南档案》发表了《档案馆工作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及其转化》。1986年出版的吴宝康著《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第十六讲专写“档案工作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吴宝康指出“档案的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等)和档案的社会利用(包括编目、检索、编研、借阅和展览等)……,这两大方面是既互相联系,又相互独立;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斗争;既互相统一,又互相对立,构成了档案工作的基本矛盾……基本矛盾的运动,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由此推动档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并成为档案工作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
第三次是“文化大革命”之后不久,针对“四人帮”攻击“文革”前十七年,我国档案工作执行一条“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修正主义档案路线”的言行,曾三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在我国档案工作中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几点意见》的报告,强调“坚持按照档案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作用”,同时提出“不同社会制度的档案和档案工作,是不是有其共同的客观规律,也有其特殊的客观规律呢?”这样一些问题批判“四人帮”。“在他们看来,档案工作只能有一个性质,就是阶级性、机要性,只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只能为阶级斗争服务,而不能具有科学文化事业的性质,不能为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历史研究服务。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又是一种强词夺理的说法”③。曾三的讲话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赵越在《档案学概论》中说:“档案工作适应着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活动而产生,并服从和服务于这些运动”,认为这是各种社会制度共有的档案工作基本规律,同时各个社会又有自己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社会档案工作的规律是“在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原则下,紧密与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同步发展,实现档案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熊楚兴在《档案学通讯》(1981年第3期)上发表文章《也谈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认为“无论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或在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条件下,除了档案的属主和服务对象不同外,其本身的工作规律性,并不因社会制度而发生变化”,“档案工作基本规律和社会制度并无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其基本规律都必然相同,不可能异样。”
第四次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围绕着由文书处理部门立卷还是档案部门立卷问题开展的。本来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中明文规定“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以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1961年《档案工作》杂志开展过这个问题的讨论,得出了基本一致的必须坚持文书部门立卷的结论。30年后又有人提出由档案部门立卷。针对这一情况,中国档案学会1985年7月在哈尔滨召开学术讨论会。王明哲、吴宝康等都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上两种不同的意见针锋相对。本人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在小会作了发言,主张按规律办事,由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吴宝康支持我的观点。会后,我就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形成《论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文章,发表在《档案学通讯》1986年第3期,从“历史的经验教训”,“改革与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不相适应的思想认识、工作方法、规章制度”,“效益在改革之中”等方面论述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必然性、优越性,指出“文书立卷工作至关紧要的是按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所以一定要由熟悉机关工作,参与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明了文件材料形成过程的同志来担负这一工作”,机关单位“各处室、科室承办文件的同志基本上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其文件材料都是这些人在工作中自然形成的。他们在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就是一个自然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坚持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
第五次是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党的十四大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一些人大谈商品,认为档案也是商品,要用市场经济规律来调节档案工作。另一些人则认为,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卖给别人,或交换自己所需的物品,而档案是由文件材料转化而来的,它的形成首先是人们自身活动的一种需要,如解决政务或群体、个人事务问题,或记录工作过程,或记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等,所以,“档案与商品有着不同的属性,从总体上讲,档案不是商品”。“市场是属于经济的范畴。它的产生和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商品交换”,而“档案工作是从属于政治和文化的范畴”。“档案(工作)活动与经济活动是人类社会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活动,有着各自的活动规律”,所以“不能用价值规律来调节档案工作”④。
第六次是20世纪末至现在。还是围绕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本质属性问题开展的,也可以说是上次讨论的继续。有的人很敏感,社会上出现什么,特别是主流媒体报道什么,他就会同档案联系起来,讲商品经济,就认为档案也是商品,讲知识经济,就会写知识经济与档案工作方面的文章。报上刊登“农业产业”、“文化产业”,他就提出“档案馆产业化,”。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唯物辩证法和社会发展史雄辩地告诉我们,社会总是不断变革、进步的,新事物总是层出不穷的。档案作为社会万事万物中一项单独事物,也要发展和增加,但不会改变自己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而是按照自己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进行的。农业经济也好,资本经济也好,知识经济也好,都只是社会的一种经济形态,其形成的档案,除了载体和内容有所不同,其他则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档案工作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其手段要不断改善,水平要不断提高,但无须跟着那些同档案工作实际上没有本质联系的新名词、新口号、新形态之类的‘时髦’跑。不然,不但没完没了,而且适得其反”⑤。安徽大学教授李财富指出“错误的或似是而非的档案学理论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其缺陷乃至错误将完全呈现在人们面前。例如喧闹一时的档案商品论、档案馆产业论、档案资产论等时髦‘理论’因经受不起档案工作实践的检验而昙花一现,归于沉寂”⑥。
关于档案工作规律的探讨远不止这些。一些档案学著作中,一些档案理论学术研讨会上多有涉及。这说明规律问题的重要性和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这样一些讨论虽然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大家认识完全一致的结论,但是有益的,对于档案学、档案理论的丰富,对于人们正确认识规律、把握规律、按规律办事都会起到或多或少,或正或反的作用,而且,在一些方面,有了一些共识。这些讨论也说明,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有个过程。而认识也是发展的,不会一劳永逸。这几次讨论,也有一些局限性:从档案管理工作角度研究的较多,从档案事业全局上做系统的研究较少;注重档案事物发展趋势的较多,注重档案事物内外部本质联系的较少;看重外部对档案事物的作用,忽略档案事物对外部的反作用。这是值得注意的。
二、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
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可以从事物发展过程固有的联系和必然趋势中认识它,把握它,利用它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限制某些规律对人类的破坏作用,但决不能创造、改变或消灭规律。规律又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世界是互相联系的统一体,每个事物都是这种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这种联系在内容和形式上又是各种各样的。事物矛盾双方或事物之间的这种必然的本质联系和发展趋势,构成了事物的规律。档案、档案事业都是处在自身矛盾、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过程中,也就是说,它们是在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变化着。
档案工作发展到现在,远远超出了档案管理: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这样的范围,形成了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档案室、档案馆、档案教育、档案科研、档案宣传与出版、档案学术理论研究以及档案外事8个方面的国家档案事业体系。今天探讨的档案工作规律就是国家档案事业体系发展规律。
认识档案规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通过十分丰富的档案工作实践,甚至长期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从感性到理性逐步深化。
我们先来看看档案的形成。档案是由文书转化而来的,档案的前身是文书。文书是文字和文明社会出现之后,其价值得以显现,被人类运用到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这中间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人与文字与社会实践长期联系、运动和发展的过程,并受其必然趋势的驱使。简而言之,人们的社会实践形成了文书,产生了档案。档案的自然形成是档案的第一规律。
有了文件档案之后,人们意识到档案不但现在有用,今后还会有用,即档案的有用价值。它是档案这一事物的另一个客观规律。因此,就有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就有了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就像“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一样,档案工作也是按照这种社会的需要形成了一项新的社会工作,或者说档案工作就是根据社会对档案的这种需要而进行的社会分工的结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档案、档案工作也在相应地变化和发展。
(一)人们的社会实践多种多样,有什么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档案。这也是档案的一种自然分类。除了习惯上大家熟知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诉讼档案、企业档案、学校档案、艺术档案等之外,还有诸如普查档案、诚信档案、鞋子档案、纽扣档案、可口可乐档案等各种各样的档案。形成档案的机关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民群众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都会把自己形成的档案收集、管理起来,建立自己的档案工作。
(二)档案需要管理,档案工作,档案事业也需要管理,即档案行政管理。这也是国家职权的一种分工,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国家,就像经济基础需要上层建筑一样,需要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管理全国档案事业,运用国家给予的权力,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完善和发展国家档案事业体系,更好地适应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需要。于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国各级各类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建立之后相继成立。
(三)人们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和社会事物,一般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和终结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整体。过程中的各种活动有一种自然的联系,其形成的文件档案也会记录、反映这种自然联系。文书立卷和档案整理工作都必须尊重和保持这种联系。这也是文件档案整理工作的一项符合规律的基本要求。而最熟悉这种联系的是形成和处理这些文件的部门和人,所以,国家规定了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制度。
(四)各机关单位在各自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档案除了记录当时的工作过程、研究成果以及作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手段之外,对今后还有着凭证和参考等作用,所以要保管起来,建立保管工作,以延长档案寿命,便于今后利用。近期利用最多的,自然是本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以要建立机关单位档案室。档案要在机关单位保管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便于本机关单位的利用。对于那些具有长期保管价值、对社会有用的档案,要建立档案馆,保管它们,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档案与档案形成机关单位、与社会的这种联系,是建立机关单位档案室和各级各类档案馆的符合规律的认识基础与先决条件。各项工作、事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又是今后管理这项工作或管理这项事业的不可缺少的依据和辅助材料。比如城建过程中形成的城建档案,房地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房地产档案,治病过程中形成的病历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形成的人事档案,各企业单位形成的企业档案,以及党政机关形成的党政档案等都是如此。党政机关,尤其是领导机关,由于身处领导地位,其档案的社会性、公共性更强,是其他专业档案所不能比拟的,就像专业档案的专业性是党政机关档案所不能比拟的一样。从便于社会各种各类档案的保管和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出发,建立党政档案馆、专业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综合档案馆等都是必然的。
(五)档案的价值是多方面的,有的只在短期起作用,有的会长期甚至永久起作用;有的需要辨别真伪或考证形成时间、作者;有的需要保密,有的需要开放,有的需要销毁等,如何确认?必须有专门的档案鉴定工作。
(六)如何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于利用,不但要有专门的库房、设备和保管工作,而且要借助于科学技术,因此,需要进行档案科学技术研究。
(七)档案事业成为一门专门的事业,有专门的职责任务,专门的知识技能,需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需要有理论的指导。这就需要档案专业教育,培养人才和进行理论、学术研究。
(八)社会需要档案信息,档案事业需要社会档案意识,档案部门与社会需要沟通;档案工作一些做法、实践经验需要交流;理论、学术思想需要探讨,这就要借助于报刊等舆论工具,需要宣传与出版工作。
(九)一个国家的事务往往同周边国家、国际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一个国家的档案事务同国家其他事务一样,也必然同其他国家、国际档案界有着种种联系,如工作经验、学术思想、科学技术的借鉴与交流,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一些档案事务的磋商与协调等,这就需要外事工作。
于是,由档案行政管理、档案室、档案馆、档案教育、档案科研、档案宣传与出版、档案理论与学术研究以及档案外事工作组成的国家档案事业体系,就这样逐步形成了。档案事业体系从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档案事业体系的发展过程,也就这样顺应和清楚可见。这个过程就是档案事务内部与外部本质联系和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也就是档案事物发展的规律运动。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人们认识规律和把握规律的过程,亦是人们的工作实践、主观与客观协调一致以及按规律办事的过程。
(未完待续)
注释:
①《人民日报》2004年6月8日,《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必然性》。
②《曾三档案工作文集》第97、108、109页。档案出版社,1990年7月版。
③《曾三档案工作文集》第264、268页,档案出版社,1990年7月版。
④《中国档案报》1997年7月7日,刘国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档案工作——学习〈资本论〉的一点体会》。
⑤刘国能:《掌握规律不变应万变》,载《中国档案》1999年第9期。
⑥《档案学通讯》2003年第1期《中国档案学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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