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新疆地方军阀政权与苏联的关系

民国新疆地方军阀政权与苏联的关系

王晓峰[1]2011年在《民国宪法在新疆的实践研究》文中认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西陲,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边防要地,东西方民族和文化在这里交汇。与其他边疆相比,其更有特殊性和重要性。新疆占中国陆地总面积六分之一,占边界线总长度四分之一,涵盖了许多对国家而言极为重要和关键的因素:西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各种资源丰富、地域辽阔,因此其法制现代化的推行与深化有着非同寻常的多重意义。尤其是新疆“7·5”事件后,对宪法在新疆地方的适用研究不仅有深厚的学理意义,而且在实践中有着紧迫的现实需要。因此研究前人维护边疆稳定与安全的治理经验,把握新疆近代政治的特点,深化我们对新疆特殊性的认识,为更好的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宪政安排,加快新疆民族地区的立法活动,促进边疆治理的法治化,维护国家边疆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研究民国时期即1912年至1949年之间,新疆由传统社会迈向近代化过程中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施情况,对民国时期新疆地方政治宪法化走向及影响其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梳理、总结与评价,在此基础上,试图总结出民国宪法对新疆地方政治民主化影响的路径,揭示新疆是如何最终走向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最终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得出对当下新疆地方宪政建设、发展的重要启示。本文认为,民国时期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践过程是在曲折和艰难中前行的,其受到的影响因素是众多的,如新疆地方与中央关系之演变、军阀割据的影响、传统的中央集权观念、帝国主义的干涉与侵略、地域主义、国内外政治形势、民族宗教关系、政党制度、西方观念等方面。其中对宪法在新疆地方实施影响最大的是:新疆地方与中央关系之演变、帝国主义的干涉与侵略、民族宗教关系等方面。本文共分以下几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是对论文的选题目的与意义进行了论述,对目前国内外学界的研究动态进行了梳理,并从总体上对论文的研究径路与篇章架构做了介绍。第一章主要从近代中国社会的变革出发,介绍了清末民初宪法在新疆地方实施的时代背景。作为中国的一个边疆省份,与内地一样所遇到的各种危机及应对危机的社会变革是新疆地方政治宪法化的缘起。但其特殊的地缘政治环境与特殊的族群构成,导致造成了比内地更加复杂的局面,给新疆的近代化与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施带来了更多的阻碍与制约因素。第二章介绍了作为特殊的一个省份,新疆地方与中央关系的发展演变过程。对这个关系的梳理与总结,是分析宪法在新疆地方实施的前提与起点。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个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主题,是一国宪法在地方实现或地方政权走向民主化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纵观民国时期,无论新疆地方的政局如何变化,与中央的关系是密切还是疏远,但新疆始终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几千年新疆地方与中央关系变迁中历史与人民的最终选择。第叁章介绍了新疆地方政治走向宪法化的理论基础。这一时期,由于中央政府权威、实力的式微,帝国主义势力的不断干涉、侵略,使得民族与宗教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困难重重,边疆危机四起。以国共两党为代表的先进的中国人进行了各种有益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这些理念和实践经验,对民国时期解决新疆的民族、宗教问题及新疆最终走上民主政治的方向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第四章梳理了新疆地方迈向政治宪法化的曲折历程。首先,指出新疆伊犁辛亥革命的爆发与胜利,是民国新疆迈向政治宪法化的标志性事件,其对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践产生了深远意义;其次,旧官僚杨增新窃取了革命成果,建立了军阀专制统治,新疆地方的政治宪法化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但历史的车轮是不可逆转的,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历任军阀也不得不实行一些有助于地方政治民主化发展的改良措施,虽然微乎其微,但也是一种进步。国民党直接控制新疆后,与叁区政权成立了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联合政府,为促进新疆走向各民族平等、自治及少数民族享有民主政治权利为内容的地方政治宪法化道路打下了基础。但国民党的政党性质决定了,这些体现平等、民主的措施是无法真正贯彻执行的,最终导致联合政府破裂,宪法在新疆的实践最终以失败告终。一直到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新疆地方的政治宪法化建设才得以大发展。然而民国时期,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践为以后提供了借鉴。第五章探讨了民国时期影响宪法在新疆地方实践的各种政治力量,包括哥老会、国民党、共产党、及外国势力的干涉与控制,这些政治势力或是促进了平等、自治、民主等思想的传播;或阻碍、干涉了新疆地方政治近代化、法治化的建设,对新疆地方政治走向宪法化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第六章考察了民国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践活动。通过对一系列原始档案的分析,从微观上感知宪法在新疆地方的实施进展,及当时体现地方政治民主化思想的各种措施在现实中是如何运行的。这些措施的实行结果如何,对新疆地方政治走向的影响如何等等。第七章对民国时期宪法在新疆地方实践的特点与影响因素进行总结与评价。综观民国时期,可以看到影响宪法在新疆地方实施的因素有很多。这些因素对其影响不一,由此得出新疆地方的政治宪法化发展的特点。结语部分则是在总结民国宪法在新疆实施中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了当下新疆地方宪政的方向,即在宪法的框架内构建国家统一、地方法治、民族自治相得益彰和谐一体的新型法律治理模式。

姜刚[2]2011年在《军阀时代—清末民国新疆的政治变迁》文中指出民国时期,军阀政治是新疆这个自古以来多民族共生舞台上最为显着的特征。造成军阀政治的诸多因素,早在晚清时期已在酝酿当中。腐朽的清王朝,在十九世纪中期鸦片战争以来的时代大变局中,遭遇到了数千年来前所未见的危机。其为挽救危亡,加强中央集权而推行的步履维艰的整顿和改革,随着王朝的覆灭无疾而终。在此历史背景之下,以巡抚领导下的军政合一的政治体制、军队的地方化、私属化、地方财税权的扩大、金融体系的自立为表征的新疆地方主义倾向也日益增强。而封闭的地理环境、落后的交通、复杂的民族和宗教格局,以及经贸关系的离心化,更加剧了新疆形成割据势力的危险。民国肇造,杨增新在恢复和建构新的统治秩序的过程中,在清代新疆巡抚事权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加强了军、政大权向督府的集中,巩固了其在新疆的绝对权力和独裁地位,从而开辟了民国新疆军阀政治的格局。杨增新这个老吏,以传统的州县之道治理新疆,标榜“无为而取天下”的道治主义政治哲学。载牵制主义、平衡主义和“无为而治”的施政总方针的指导下,杨增新禁锢了新疆社会自晚清以来萌动的近代化欲望。这使得其统治下的新疆社会,长期处在一种缓慢新陈代谢的状态当中,徘徊于现代文明世界的大门之外。在新疆新旧思潮的激烈碰撞下,以樊耀南为代表的新疆“新派人物”,于1928年7月7日刺杀杨增新于新疆省立俄文法政专门学校。作为杨增新的学生和忠实追随者,金树仁试图在因循其前任基本路线和方针的前提下,对杨的部分治新政策进行调整和改变,来迎合新疆社会在杨增新时代被压制和禁锢了的近代化革新的愿望。由于受到个人能力、意志以及客观条件的局限,金树仁敷衍性质的改革刚刚跨出一小步,杨增新时代的统治秩序便已然变得七零八落,这使其陷入到一个尴尬和窘迫的境地。哈密事变之后金树仁脆弱的政权迅速解体,标志着在新旧的激烈碰撞下,在革新与守成的两难中,杨增新所建立并在金树仁时期得到延续的军阀政治的模式已悄然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盛世才政权的崛起,是包括南京政府在内的各种势力在新疆的利益角逐,最后由于苏联胜出所造成的结果。新疆统治者由文人向武人的过渡,以苏盛同盟为基础新疆对苏联模式下近代化成功经验的复制,表面新疆的军阀政治在经历短暂的中断后踏上了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实现量由一种模式向另外一种模式的转变。苏盛同盟,是盛世才时期新疆军阀政治最鲜明的特征。苏盛同盟本身包含着一个无法化解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一矛盾不断扩大的结果,导致盛世才在1942年与苏联决裂。重庆国民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成功地接管了新疆地方政权。至此,自民国元年以来杨增新开辟的军阀政治的格局走到了历史的尽头,维持半独立半割据状态长达叁十二年之久的新疆,终于被纳入到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之下。

兰琴[3]2001年在《民国新疆地方军阀政权与苏联的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国时期,新疆经历了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叁个地方军阀的统治。由于地缘关系和历史的原因,新疆地方军阀政权与苏联发生了特殊的不正常的外交关系。从1918年到1944年9月,新疆地方当局与苏联的关系由和平通商、保持接触、对其政治渗透进行抵制,到对苏联的依赖性日益增强,直至全面出卖新疆的主权。而苏联对新疆的政策则由最初的经济往来发展到攫取政治特权,进而演变为全面的政治、经济、军事控制。这种独立于中国中央政府之外的外交往来,既是中国中央政权软弱的表现,也是苏联推行大国沙文主义侵略政策的结果。由于新疆地方行政制度的进步和远东国际战略格局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才避免了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的悲剧。

郭胜利[4]2010年在《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研究》文中提出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是民国政府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国时期西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国内外关系等的产物,它的制定和实施对民国时期的西北局势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在此通过对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做一系统梳理,透过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的演变,对民国政府的西北民族政策做一分析总结。民国政府的西北民族政策按照历史发展脉络,可分为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按照其自身发展过程,又可分为初步形成、缓慢发展、渐次完善叁个阶段。在整个历史发展中上承清制,下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在实施过程中,又受到不同地理环境及政治环境的制约,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及结果,这些因素最终又反过来影响着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的演变。本文在研究的过程中按照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历史发展脉络和演变过程进行组织选材,分析评价。首先从清朝末年的西北民族政策及西北局势入手,继而对民国初期的民族政策梳理总结,民国政府民族政策形成之后,受到西北政局变化、西北民族关系的演变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甘肃和新疆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而这些又反过来导致了北洋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的演变。国民政府成立后,对民国初年的民族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确立了西北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文化政策、民族经济政策,并且通过对西北政治统治的加强与完善以改进西北民族政策实施。但是无论是其政治政策还是民族政策,均受到了来自于西北地方的利用和挑战,在中央与地方相互冲突的过程中,国民政府不得不对其西北民族政策进行不断地调整,以期达到缓和矛盾、绥靖地方、稳定边疆的目的,从而最终形成了国民政府的西北民族政策。综观民国政府的西北民族政策,其中既有对传统民族政策的继承与发展,又有对传统民族地区政治体制的变革,其中得失成败,为后来西北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民族政策的制定实施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牛磊[5]2015年在《朱绍良与西北政局(1933-1946)》文中指出近代西北地区战乱频繁,地方政权长期被大小军阀把持,中央政权难以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国民党自中原大战击败冯玉祥领导的国民军后,逐渐对西北省份的控制与开发重视起来,先后派邵力子、朱绍良等国民党中央大员经略西北,其中,尤以朱绍良在西北时间较长,参与主持事务最多。朱绍良自1933年5月入甘肃后,担任西北地区高级军政长官长达十叁年,曾任甘肃省主席、第八战区司令长官等要职。作为国民党中央在西北的代表,朱绍良与西北各政治势力的角力,体现了国民党中央在西北地区宣示其中央权威的决心,反映了当时西北地区的政治生态,是与当时日本侵略东北,东南富庶之地大厦将倾,国人将视角转向西北,建立西北大后方的现实需要等因素密切相关。由于朱绍良的前任邵力子治甘不力,使得国民党中央变换思路,改派军人出身的朱绍良任甘肃省主席。由于国民党中央的鼎力支持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朱绍良“安定中求进步”的治甘方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其任期内,甘肃虽社会缓慢发展,但政治较为稳定。朱绍良比较注意处理与地方实力派的关系,采取拉拢的政治手段笼络人心,使得地方实力派如鲁大昌等人拥护国民党中央。在中央的支持下,朱绍良施行了一些稳定社会,改善民生的举措,例如取消拨款制度、禁烟、改屯为民、惩治腐败等,对于开发甘肃起了很大作用。在这十叁年中,朱绍良对西北马家军阀使用了灵活的手段,使诸马在与朱绍良关系密切的同时,又服从朱绍良代表的国民党中央的权威;而对于中国共产党,尤其是西路军,朱绍良主张坚决镇压。淞沪会战后,朱绍良任第八战区司令长官,在主持对日军事的同时,又在“新疆王”盛世才内附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朱绍良对于西北政局风向的变化起了很大作用,这一过程也是国民党中央政权势力不断向西北推进并且渗透的过程。笔者希望通过研究朱绍良这一国民党上层人物在西北的活动及其对西北各省政局的影响,来了解国民党政权在西北运作的实际情况,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人提供一些借鉴。

佟德元[6]2012年在《转型、博弈与政治空间诉求:1928-1933年奉系地方政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北洋各大派系中,唯有奉系横跨北洋和国民党两个时期。因此将以体制转型为时代背景的张学良时期的奉系地方政权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在本文中,笔者以大量档案史料为基础,进行实证,并辅以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力求从隐没在故纸堆中的一个个历史碎片中去探寻和还原前人所未曾发现的一些历史面相。在东北易帜前后,企图控制东北的主要有叁股政治力量。除了实际控制东北的奉系外,还有试图控制东北的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和已经在东北拥有巨大权益的以日苏两国为代表的外国势力。因此在易帜后的东北,实际形成了“国民党、国民政府——奉系——日、苏”这样一个中央与地方、中国与外国的叁方关系。在这个叁方关系框架下,笔者主要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张学良时期奉系地方政权的运作机制及与东北地方政府的关系。皇姑屯事件后奉系建立了一个以张学良为核心的标榜“主权在民”、“叁权分立”等原则,而实际上行“以军代政”、“以军管政”的东北保安政权。易帜后,东北政委会成立,奉系地方政权虽然经历了体制转型,但实际实行的仍是军人专政。而且东北政委会对东北地方政府的控制仍沿用着张作霖时期既有的传统手段,其统治基础并没有松动的迹象。可见奉系仍旧残留着诸多旧军阀的传统与因子,而这种传承的根深蒂固的特性又势必将使国民党的党治体制难于顺利地在东北建立起来。二是奉系地方政权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关系。易帜后的奉系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统一的前提下,维持着“分治合作”的格局。在行政上,即除了形式上的统一外,东北及中原大战后成为奉系地盘的冀察平津等省市仍为奉系实际控制着。在党务上,国奉双方在党权上进行了争夺,使得国民党在东北出现“官党”和“秘党”的双重面相。与此同时,奉系也积极调整与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的关系,如尽量按照国民政府的法律法规对东北进行改革,以完成去北洋化。叁是奉系地方政权的外交权问题及其对日苏外交政策与影响。与东北内政问题始终交织着国民党和日苏等外国势力两方面因素一样,东北外交问题也同样存在国民党、奉系、日苏叁方双边关系的矛盾交织。国民政府虽然在为统一外交权而努力,但奉系地方政权始终拥有实际外交权。由于受到国民政府的掣肘,以及在对日和对苏外交问题上所面临的情况不同,使得奉系在是否与何时使用实际外交权的问题上出现摇摆和失误,导致对外关系处理不当,并最终导致奉系苦心经营多年的东北完全丧失,而奉系也开始走向末路。四是“政治分会——政务委员会”制度的形成、发展及其影响。政治分会制度和政务委员会制度均发端于国民党北伐期间,而以东北易帜为契机,政治分会制度被赋予新的生命,与原政务委员会制度融合,形成新的政务委员会制度。至此,“政治分会——政务委员会”制度形成。在北洋时代向国民党时代转变过程中,在国民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过程中,这一地方政治制度对于国民党稳定地方实力派,建立国民党的正统地位,实现统一和应付华北危局均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发现面对时代转变和体制转型,面对国民党、国民政府以及日苏对东北的不同利益要求,奉系及其地方政权有着强烈的生存空间和政治空间的双重诉求,并在这种要求与诉求的较量与博弈中,奉系及其地方政权不断演变、蜕变,直至走向解体和消亡;而面对国家统一与整合的时代要求,国民党则将政务委员会这一临时性、过渡性的制度最终升格为正式性、常设性的制度,使得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国始终维持着统一的局面。

刘亚妮[7]2016年在《反新疆分裂斗争中的文化认同研究》文中提出新疆分裂主义已经产生了一百多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时代条件、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内社会的变迁,新疆分裂主义历经反弹、蔓延到恶性发展,近年来更是猖獗。自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特别是2013年以来,分裂主义势力内外勾连,频繁制造暴力恐怖活动,具有明显挑衅国家权威的目的,已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反对新疆分裂主义是关乎国家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反分裂斗争的实践亟需反分裂理论的有效指导。因此,进一步加深对新疆分裂主义和反分裂斗争的研究具有现实紧迫性。打击和遏制新疆分裂主义必须从其产生的根源入手,总结以往反分裂的经验教训,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新疆分裂主义产生的重要根源在于文化认同问题,文化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遵循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反新疆分裂斗争中的文化认同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多民族国家文化认同与分裂主义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对国家认同的影响,从文化根源上剖析新疆分裂主义发生发展的原因,反思一百多年来反分裂斗争很难有根本性突破的问题之所在,最后提出构建中华文化认同遏制新疆分裂主义的对策。文化认同是是一种“身份认同”,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没有文化认同的支撑,稳固的国家认同是难以建立的。任何存在多元文化的国家都必须建立在特定文化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否则必将面临分裂。从文化认同的角度考察新疆分裂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叁个层面的文化认同相互影响、密切交织,共同影响新疆分裂主义的演变:在宏观层面全球性文化变迁的冲击下,中观层面的国家主流文化认同发生变迁和危机,促使微观层面的民族亚文化认同凸显并被利用向民族分裂主义的反文化认同转化,由此催生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运动。民族分裂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致使国家主流文化认同危机恶化,瓦解国家认同的文化根基。在这种复杂的文化认同关系中,中观层面的国家文化认同的变迁是关键环节。正是历史上中华文化认同的薄弱与不足导致新疆与内地文化长期存在差异而难以整合。新疆分裂主义极力夸大维吾尔等民族亚文化与国家主体文化之间的差异,强化其突厥特征和伊斯兰特征,力图割裂新疆与内地的密切关系,进而形成了分裂主义反文化,为“新疆独立”的政治目的提供支持。分裂势力强化分裂文化认同否定国家层面的文化认同,是国家文化认同危机的体现。国家文化认同危机是分裂主义产生的根源性因素。因此,从中观层面构建牢固的中华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抵制宏观层面全球化的冲击,消解分裂主义反文化认同的离心力,成为从源头上遏制民族分裂主义的必然目标。新疆分裂主义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文化疏离策略,否定和排斥中华文化认同,加深了国家文化认同危机。其根本动因是,近代以来新疆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性结构支撑不足,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文化整合滞后,国家现代化进程刺激民族亚文化认同趋于强化,民族精英利用本民族文化认同进行社会动员,以及国际因素提供的“精神支持”。中国政府历来坚决反对新疆分裂主义,但是,新疆分裂主义自产生之日起始终是社会的毒瘤,目前还在发酵之中。反分裂斗争很难有根本性突破的主要原因在于:一直以来,在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文化认同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缺乏文化建设的战略性规划,这就导致国家文化认同基础薄弱,文化整合滞后,因而不能够剜除新疆分裂主义的社会文化根源。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促进新疆文化认同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反对新疆分裂主义斗争也积累了诸多经验,然而更是存在不少值得反思的教训。反分裂斗争的实践证明,必须在坚持刚性打击的同时,更要通过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等柔性手段,构建牢固的中华文化认同,逐渐瓦解新疆分裂主义的社会根基,最终达到根除分裂主义的目的。构建中华文化认同遏制新疆分裂主义需要各方面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一个全面协调的长效机制。为此,必须以战略性思维统筹安排,立足于中国社会文化认同的实际,广泛吸取和借鉴世界多民族国家共同文化认同建构的经验,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针对分裂主义反文化反对国家统一的倾向,“多元一体”中华文化认同坚持以维护国家统一、“和而不同”、凝聚共识等理念为价值取向。构建中华文化认同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引领、牢固树立国家公民意识、“去极端化”、民族政策适时调整完善、对民族分裂主义强硬反对等原则,以此保证中华文化健康发展,增强凝聚力,化解离心力。从文化层面遏制新疆分裂主义,应该着重在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多元文化价值,通过引导各族人民形成对中华文化的正确认知,大力发展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建设“民族互嵌”,加强学术研究等途径培育、保障、促进和维护中华文化认同,对冲和抵制分裂主义反文化认同。

董宁[8]2017年在《晚清至民国维吾尔族经济史研究》文中认为维吾尔族的族源可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的丁零到公元5世纪时高车六大部之一的袁纥,是一个既有本民族语言亦有本民族文字的中国少数民族,主要信仰伊斯兰教。清廷统治时期,中央集权政治制度一度为维吾尔族创造了统一、稳定的政治局面,维吾尔族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维吾尔族特有的封建伯克经济制度是建立在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基础上的封建领主制,维吾尔族经济矛盾在封建伯克制向集权官僚制的演化中,随帝国主义的入侵打破了之前勉强维持的平衡状态,兼具半殖民地化的色彩。矛盾演化互为因果,"一族叁制"下内忧外患并发,维吾尔族社会经济矛盾不断激化,广大农民以起义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和经济诉求。1884年(光绪十年)新疆建省,伯克制度宣告废除,集权官僚制经济制度在形式上正式确立,成为维吾尔社会经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维吾尔族人民摆脱了对伯克的人身依附,有利于清廷对维吾尔族经济的控制。清廷实行兴修水利、革兴屯垦、改革赋税、统一币制等一系列因地制宜的经济政策,适应了维吾尔族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暂时缓和了当地的阶级矛盾和其他各种社会矛盾,社会安定,人民得以休养生息,促进了维吾尔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响应辛亥革命的迪化起义和伊犁起义结束了清廷在新疆的统治,民国前期中央政府无暇顾及新疆,新疆处于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控制之下,几任军阀治疆风格各异,但均为谋求各自权势而置维吾尔族人民利益于不顾,内部各种矛盾斗争不止,外部帝国主义势力仍觊觎新疆,军阀混争下维吾尔族经济难有起色,刚刚起步的维吾尔族工业裹足不前,维吾尔族人民受到极为严酷的剥削。"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趁农民起义之乱而起,虽因分裂祖国的行径和对人民更疯狂的掠夺而以短命告终,但其背后的经济根源不可不察。民国后期国民政府搞大汉族主义,实行民族压迫,反对民族平等,破坏民族团结,招致各族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对。以反抗盛世才、国民政府和帝国主义侵略为初衷的叁区革命,尽管因早期领导权问题而走了一段弯路,但反映了维吾尔族人民的经济诉求,迫使国民政府被迫进行和平谈判,成立省联合政府。张治中为保持新疆全面和平及建设新新疆的方针,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较为现实、开明的,既比较符合维吾尔等族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又将新疆的局部利益与国民政府的现实利益暂时调和起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维吾尔族经济恢复,为维吾尔族人民赢得一段短暂而难得的发展时机。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苏联对维吾尔族影响日深。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新疆积极发展抗日力量,帮助维吾尔族重建农业生产力,发展工业、民族手工业和现代交通运输业。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推动下的叁区革命政府,最终获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为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叁区政府施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鼓励农牧业生产和扶持工商业,扩大对苏贸易。新疆和平解放时维吾尔族新民主主义经济开始形成,维吾尔族经济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集权官僚制向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转变。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维吾尔族经济也随之起伏于动荡的历史潮流之中,其间清廷与国民政府对维吾尔族的经济政策有成有败,对晚清及国民政府施行于维吾尔族的经济政策进行总结,对维吾尔族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政策借鉴意义。清廷处理边疆少数民族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因地制宜"、"因俗施治"和民族同化,其施行的经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推动了维吾尔族经济的发展,维护与巩固了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民国后期,国民政府受制于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被迫与叁区革命势力组建省联合政府,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恢复经济措施,成为促进维吾尔族经济的有益尝试。新疆自西汉就纳入中国版图,两千多年来,统一是主流,分裂为暂时。强大的中央政权、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维吾尔族人民的坚强后盾,有利于维吾尔族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近代维吾尔族历史证明,新疆若在祖国版图之外,必招外敌入侵;若在祖国版图内,而社会经济制度不统一,也会导致社会动荡,进而阻碍民族经济发展,即所谓"分离必遭侵,两制多动乱。"从总体上看,从晚清至民国再到新中国成立前,维吾尔族人民始终处于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以及经济剥削的悲惨境地,从不断爆发的农民起义即可看出。维吾尔族受到的经济压迫和民族剥削不利于其民族经济的发展,平等的民族关系才能维护新疆稳定、促进维吾尔族经济繁荣,从维吾尔族的近代经济史研究中可以明确地得出这一结论。如今,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民族区域政策,是各族人民浴血奋斗的宝贵成果,有利于维吾尔族人民彻底摆脱阶级、民族压迫和剥削,统一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所有民族的共同选择,需要倍加珍惜。经济史研究的魅力在于以厚重的理性指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的方向,唯有探究历史之缘起,才能领悟当世所滋延,进而预测未来之究竟。历史通向现实,现实源于历史,唯尽窥颠末,方能互证得失。历史表明,维吾尔族在近代商品经济和工业化进程中相对落后,发展商品经济和完成工业化仍然是今天维吾尔族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刘卓[9]2006年在《新疆的内地商人研究》文中认为商人,最通俗的解释是指贩卖货物的人。当然这主要是指旧式商人而言的。新式商人就不仅仅是贩卖货物了,但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地商人主要还是旧式商人,指的是活跃于新疆各地,而其籍贯非新疆的各省商人们。清朝统一新疆后,内地商人大量进入新疆,开创出了乾嘉时期新疆民间商贸活动的繁盛局面,为固边兴邦做出了贡献。清朝收复新疆时,内地商人随军贸易——“赶大营”,为“故土新归”做出了贡献。再度统一使得内地商人获得了安定的环境,其活动使新疆与全国市场的联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自身也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籍贯划分的“商帮”,从晚清到民国在新疆的经济领域里发挥着自身的作用,对新疆人民的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晚清、民国为中心,对新疆的内地商人作一番全面系统的研究。全文由绪论、结束语和叁章正文构成:绪论主要阐述研究现状、该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概念的界定与范围的确定,对研究对象的界定、研究时限及范围的选择作了说明。第一章主要考察内地商人“赶大营”的活动与新疆商业的复苏之间的关系。对乾嘉时期形成之“赶大营”的传统基础作出了说明,阐述了该时期内地商人深入新疆的过程,说明当时随着内地商人的足迹遍布天山南北,新疆的民间商贸活动逐渐进入了一个鼎盛时期。内地商人开展各种具有新疆地方特色的经营活动,活跃了新疆经济的同时,亦加强了内地与新疆之间的联系。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其自身的经营方式也在不断地进步。虽说清中叶以后,新疆地区变乱迭起打断了商贸活动正常发展的历程,陕甘地区爆发的回民起义又切断了内地商人赴新疆贸易的通道,使得内地商人无法开展其业务。左宗棠收复新疆后,内地商人面对的也是乾嘉时期之繁华尽化焦土的状况。但在承平再现,清政府又采取措施设法尽力恢复新疆地区经济的情况下,内地商人得到机会展现其善舞长袖。迪化和奇台两城作为商业城市的振兴,以及天山南北一批城镇的勃兴都与其积极活动密切相关。第二章探讨了内地商人对新疆商业的活跃作出的贡献。茶叶贸易在西北所处地位自古就非常重要,到了清代似乎更为凸显,清政府的课税收入,“东南则盐为巨擘,西北则茶为大宗”。而内地商人在茶务上的作用堪称举足轻重。清朝统一新疆时,晋商开辟了万里之遥的茶叶商路。并在咸丰年间,随着政治环境和贸易形势的变化,变更采办茶叶的地点,苦心经营新的茶叶商路,保证茶叶贸易的开展。对于满足新疆人民食茶需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西北,运输方面直到近代也是向恃骆驼为惟一之利器。经营驼运业的内地商民们在西征军粮饷物资后勤供给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清末,在驼路畅通之后,驼运商业就更见发达,并于民初盛极一时。但后来新疆因政局动荡引发战乱,直接打击了驼运业,加之整体社会环境的影响,驼运商业衰落了。驼运业的命运可说也是新疆商贸之命运的缩影。新疆在成功收复后,较大的城市里都有内地商民,并形成了以籍贯划分的“商帮”。其中有一定影响的为八大商帮,即:燕帮、晋帮、湘帮、秦帮、蜀帮、鄂帮、豫帮、陇帮。燕帮中的津商是其中实力最强的,经营范围广,分布地区广,对新疆城镇民生有着相当的影响。其余各商帮虽说经营实力上有强弱,活动范围上有大小,但也都在其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当然由于所处历史时期的限制,从晚清到民国,他们历经磨难重重,兴衰荣辱饱尝滋味,许多人仍免不了悲剧性的命运。虽然由于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新疆的内地商人发展水平并非尽如人意,但其对新疆人民的社会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第叁章具体阐述了内地商人在新疆经营的社会环境。晚清,新疆地区事多不靖,混乱的状态一直延续到民初杨增新治新时。但杨很有手段,在新疆保持了一种虽落后封闭,但相对稳定的局面。金树仁时期(1928——1933年),新疆由相对稳定走向全疆大乱。政局的纷乱状态在盛世才时期也没什么改善,一直持续到四十年代末。内部环境欠佳,同时也排除不了外部因素的强烈干扰。俄、英的侵夺是难以抵制的。俄国、英国在新疆既相互角逐又相互勾结。英国的影响不及俄国,但贯穿近代始终。十月革命前,新疆一直在面对俄、英二者,沙俄崩溃后,英国方面的影响自然还是摆脱不了,又要面对苏联的竞销。金树仁时期诱签的《新苏临时通商协定》本身具有较强的不平等性,盛世才政治上的投机又使其影响延续了相当长一个阶段,加之苏联的实力又十分强大,新疆方面对于苏方对新疆商品市场的倾轧可说是无可奈何。结语部分对新疆的内地商人活动的脉络做了梳理,点明了其对于新疆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所作的贡献,以及在加强内地与新疆多方面联系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指出其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国家统一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苟景华[10]2011年在《二十世纪叁四十年代甘肃地方政治的重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叁四十年代是甘肃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甘肃的各项事业都有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与工业化水平也在这一时期有较大的改善与进步,社会政治秩序在抗战建国的大背景下渐趋稳定,地方政治在这一阶段得以重新构建。然而叁十年代之前的甘肃则一直处于军阀割据的分裂状态。民国肇始,各种政治势力在甘肃盘根错节,由于中央政治权威的衰微,地方各种势力割地自雄,长期战乱,从而使本已民不聊生的甘肃雪上加霜。先是甘肃的封建官僚集团、地方军阀、进步士绅、哥老会等各种势力的争夺与较量,接着又是北洋军阀对甘肃十年多统治,政治更加混乱,之后甘肃的政权又被冯玉祥的国民军把持六年之久,尽管国民军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但是苛捐杂税仍然难以消除,民众负担依然非常沉重。抗战对于甘肃是一次历史机缘,因为在抗战的旗帜下,各种力量实现了空前的团结,各种政治派别不得不捐弃前嫌,一致抗敌,这就为国民政府加强对甘肃的控制与治理创造了有利条件,便利了各项政策的推行。所以,甘肃地方政府能够比较顺利的推行各项措施,从县等的划分到新县制的推行,从地方自治到战时保甲,从基层政权建设到省级行政革新,从党团组织的加强到警政改革,从平时的舆论宣传到常规的学校教育,各项制度都得以重新构建,使甘肃成为抗战胜利的后方保障,当然甘肃各界也为抗战做出了巨大牺牲,付出了沉重代价。可是这样的局面没有持续多久,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对甘肃的重视程度大大削弱,逐渐的,甘肃地方与国民党中央政权渐行渐远,国民政府亦失去了基层民众的信任与支持,致使国民党政权失掉了甘肃,丢掉了大西北,最终导致政权彻底垮台。

参考文献:

[1]. 民国宪法在新疆的实践研究[D]. 王晓峰. 华东政法大学. 2011

[2]. 军阀时代—清末民国新疆的政治变迁[D]. 姜刚. 兰州大学. 2011

[3]. 民国新疆地方军阀政权与苏联的关系[D]. 兰琴. 河北大学. 2001

[4]. 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研究[D]. 郭胜利. 兰州大学. 2010

[5]. 朱绍良与西北政局(1933-1946)[D]. 牛磊. 西北师范大学. 2015

[6]. 转型、博弈与政治空间诉求:1928-1933年奉系地方政权研究[D]. 佟德元. 南京大学. 2012

[7]. 反新疆分裂斗争中的文化认同研究[D]. 刘亚妮. 兰州大学. 2016

[8]. 晚清至民国维吾尔族经济史研究[D]. 董宁. 中央民族大学. 2017

[9]. 新疆的内地商人研究[D]. 刘卓. 复旦大学. 2006

[10]. 二十世纪叁四十年代甘肃地方政治的重构[D]. 苟景华. 兰州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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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新疆地方军阀政权与苏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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