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会工作教育发展概况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社会工作论文,启示论文,发展概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8-7672(2007)03-0011-07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号召,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社会工作教育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和前提性的地位。鉴于我国社会工作教育起步较晚、基础薄弱、难以适应国家发展对社会工作人才的迫切需要的现实,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状况做全面考察,从中吸取有价值的经验与启示,以为中国发展社会工作教育提供参考,显然是必要的。本文我们选择英国的社会工作教育发展概况作为考察、分析的对象。
一、发展概况
作为社会工作教育的发源地,英国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的探索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早在1893年,英格兰就由济贫院和慈善组织会社合作开设了为期两年的“慈善训练”,[1] 该训练作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雏形,开创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先河。
社会工作教育是社会工作专业体系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动力与源泉,其发展得到英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在政府的直接指导与推动下,英国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设置日臻完善,逐步建立起走在世界前列的特色鲜明的社会工作教育模式。
英国模式的典型特征是研究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与实务导向的资格教育体系并行不悖的二元结构。研究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作为英国社会工作教育体系中的较高层次,涵盖硕士和博士两个培养环节,其目的在于塑造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型人才,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源泉。这一模式将在后文作详细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英国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以1970年“社会工作教育训练中央委员会”(CCETSW)主管英国社会工作教育[2](P200)为起点,表现为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发生日益紧密的联系,即社会工作教育日益职业化的过程。而这一发展过程得益于政府的政策推动与制度保证,具体地说得益于“社会工作教育训练中央委员会”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970年至1995年为初步职业化阶段。这一阶段以社会服务证书(CSS)和社会工作资格证书(CQSW)的颁行为标志,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专业设置开始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相联系,英国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社会工作教育训练中央委员会”(CCETSW)先后批准了针对从事日间照顾和住宅区照顾的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服务证书(CSS)和针对受聘于社会服务部门的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工作资格证书(CQSW)。并且规定,社会服务证书(CSS)训练课程由地位较低,且不能授予学位的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社会工作资格证书(CQSW)训练课程由包括大学与综合性技术院校在内的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2](P200)。随着这两种职业资格证书引入社会工作教育体系,越来越多的学生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取得职业资格,并借此进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而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工作者逐渐被排斥于社会工作职业范围之外。
1995年至今为高度职业化阶段。这一阶段以社会工作文凭(Dip SW)取代社会服务证书(CSS)和社会工作资格证书(CQSW)[2](P201)为标志,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融为一体,英国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与职业资格培训融合后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实质上转变为职业教育,学生从大学毕业就意味着获得了社会工作的相关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进入职业岗位。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即必须经过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训练才具备从业资格。至此,英国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专业设置进入高度职业化阶段。为了对该阶段英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教育获得系统与全面的认识,这里特做如下介绍:
(一)培养层次
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涉及两个培养层次:本科层次和硕士层次。
本科层次:伴随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即社会工作文凭(Dip SW)取代社会服务证书(CSS)和社会工作资格证书(CQSW),社会服务训练与社会工作资格训练融入统一的社会工作文凭培训——即社会工作本科教育。该层次的课程由学院与社会工作机构共同提供,实习占全部课时的50%[3](P202)。学生经过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在毕业时既得到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得到政府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即社会工作文凭[4],有资格进入社会工作领域从事实务工作。
硕士层次: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学生以及具备相当资质的其他专业的学生,取得学士学位后,可以继续申请接受社会工作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研究生教育。这是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中较高的培养层次,以基础层次的社会工作教育背景为基础,且对学生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提出更高的标准与要求。这一层次的学习年限通常为一年(也有两年的),学习过程中以及结束后还会安排相应的实习,毕业后将被授予社会工作硕士学位,从而具备最高层次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
(二)培养方式[4]
上述两个层次的培养方式均由课程、实习和毕业论文三个环节构成,但是不同的培养层次在各环节的内容设置和培养要求方面有所区分。
(1)课程。一般涉及三大类课程。理论类:两个培养层次均开设社会工作者法律,人的成长与发展,社会政策与社会结构等基础理论课程。硕士层次另外设置了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及价值观、社会工作的社会政策和法律原则等较高层次的理论课程。方法类:如调查方法、社会福利组织评估、社会与社区工作中的方法和技术、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工作,在上述方法课程的基础上,硕士培养层次增设了儿童关怀与发展、精神健康与疾病、老年人社会工作等课程。技能类:包括价值观与反不公正实践、案例摘要、进入实践的途径等等。
(2)实习。作为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实习在教育环节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份额。各层次的实习时间均规定为130天,在两年内完成。其分配方式为:第一年50天,第二年80天。实习计划由社会工作机构、学生、实习教师(Practical Teacher)和个人导师(Personal Tutor)合作设计并实施。实习督导由实习教师和个人导师共同担任,二者有明确的分工,其中,实习教师负责理论指导,个人导师进行具体工作指导。每次实习结束,由社会工作机构、案主、实习教师和个人导师分别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成绩。
(3)毕业论文。毕业论文作为对学生培养情况的综合考察,是授予学位以及职业资格与否的决定性因素。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为10000-15000字,必须在最后一个学期内完成。成绩的评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初评阶段。由政府社会工作部门的工作者、专业教师和个人导师联合组成论文评审小组,负责主持论文答辩,并在此基础上给出初评成绩。第二,审核阶段。将论文答辩的现场录音提交政府社会工作部门,经审核后,给出最终成绩,并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和职业资格。
(三)标准体系
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作为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体系,严格遵循由“职业准则、伦理准则和教学准则”有机结合而成的标准体系。该体系由政府、行业协会和高校三方共同建构而成。
(1)政府建构职业准则。“普遍社会关怀委员会”(General Social Care Council)作为主管英国社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包括职业目标、职业范围、职业责任和职业权力等在内的社会工作者及其代理机构的职业准则[4],由于英国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以塑造合格的社会工作者为目标与导向,因此,社会工作职业标准必然成为人才培养的基本依据与重要参照,贯穿于社会工作资格教育的训练计划与培养方案。
(2)行业协会建构伦理准则。英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协调、联络、沟通全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工作研究人员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于2002年4月正式颁布了英国“社会工作伦理准则”[4]。伦理准则作为对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及职业道德操守的规范,不仅是保障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基础,更是衡量社会工作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因而这一准则应当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内化于学生的认知体系与价值系统。伦理准则在社会工作教育中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其不仅指导并制约各门社会工作课程的教育实践过程,并且成为社会工作资格教育的核心内容。
(3)高校建构教学准则。英国高校所制订的针对实务导向的资格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涉及以下七个方面:“第一,培养学生社会工作实践需要的知识与技能;第二,提供必要的知识、价值观和实践机会,以使学生获得胜任社会工作的实用技术;第三,开发学生的理解力使之能够具备心理不平衡的释放能力、是非分辨能力以及反不正义的实践能力;第四,发展学生的思考与分析能力,以及继续学习能力,使之在社会工作实践中能够开辟特殊途径;第五,提升学生对福利社会问题的敏感性,具备适应当代社会工作角色与授权的知识;第六,获得可迁移的专业技术,以便适应个案的、小组的、家庭的、社区的实际工作;第七,使学生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思考、理解、评价、决断能力。”[5]
(四)政府角色
社会工作资格教育的宗旨在于为政府培养合格的社会工作者,这就决定了作为人才培养委托方的政府必然成为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建构过程中的主导角色与核心力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提供制度保证,通过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引入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会工作职业培训的融合,推动了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其次,提供经费支持,在英国社会工作专业享受政府津贴,从2002年起,研究生免收学费并获得政府生活资助[4],上述措施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维护并巩固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基础;再次,统一教育标准,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于2002年5月联合颁发“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大学鉴定”文件,苏格兰政府也于2004年实施类似标准[4]。统一的教育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颁布实施,规范了大学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使得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走上系统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
二、案例分析①
如上所述,英国现阶段的社会工作教育中存在着研究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与实务导向的资格教育体系并行不悖的二元结构。前一模式可以世界一流大学——牛津大学的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作为典型;后一模式可以东伦敦大学的社会工作系作为典型。
(一)牛津大学
牛津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的前身是成立于1914年的巴涅特馆。巴涅特馆是为了纪念汤因比馆② 的馆长巴涅特而建立的。该馆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研究社会和经济问题,以及从事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的教育。起初巴涅特馆与牛津大学并没有正式的官方联系。直到1946年,牛津大学承担了巴涅特馆的“社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Social Training Course)。1961年巴涅特馆正式成为牛津大学的一部分,更名为“社会和行政研究系”(Department of Social and Administrative Studies)。之后几经易名,直到1999年更名为现在的系名“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Department of social policy and social work)。
在牛津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学一样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目前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设置比较社会政策(CSP)和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干预(EBSI)两个专业,培养从硕士到博士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设置比较社会政策专业主要是因为社会政策经常是关乎选举胜败的问题。比较社会政策对这些实质性的问题开展如下方面的研究,如社会政策的支付主体、提供主体、调节主体,考察非营利部门、市场、家庭以及国家等的作用领域。所有发达国家经常借助相似的“福利机制”为他们的国民提供“社会供给”。然而,原则、政策逻辑和结果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课程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关于福利国家“是怎样的”和“为什么这样”的理解。帮助学生掌握分析社会政策的定量与定性的研究方法,以及社会政策分析者所使用的相关问题的解释性框架。
设置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干预专业的出发点是,各个学科背景的人员都在试图采用干预措施来解决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多种多样,包括精神领域、儿童保护、流民问题、老年人问题、药物滥用、HIV和AIDS问题。社会问题在不断增加,但是解决他们的资源却受到财政限制。为了在实践中确保有限的资源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的社会干预就必须是建立在扎实的证据之上的。世界范围内有很多专业资格培训课程,但是很少有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去彻底检验他们所做的干预的有效性。目前以证据为本的实践已经成为政府和服务提供商的一项准则,但是目前很多证据是不足的,以此为基础的研究也是有缺陷的。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干预将教导学生认知社会干预是如何评估的,怎样的评估是以证据为本的等方面内容。
以上两个专业皆培养科学硕士(MSc)和哲学硕士(Mphil)两类研究型硕士生,MSc的学制为一年,Mphil学制为两年。同时,该系提供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博士课程,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取得哲学博士(PhD)学位。
硕士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比较社会政策的必修课包括:(1)研究方法课。强调定量方法和统计模型,涵盖包括定量方法在内的收集数据的多种方法。(2)比较社会政策/福利国家。聚焦于研究问题,揭示研究框架,说明研究工具与分析技术。在第一学期,学生讨论文献中的主要争论并且探索该学科的多种研究路径。在第二学期,学生转向在一种比较的框架中分析实质性的政策领域。通过考试进行考核。这两门课是MSc和Mphil都必修的。此外,学生还要在以下课程内选择选修课:贫困和社会排斥、健康和保健、性别与社会政策、比较教育政策、人口统计学、犯罪学、高级社会统计。选修课的考核以考试的形式进行。Msc只要从中任选一门就行了,Mphil需要从中选两门。
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干预的必修课包括:(1)研究方法课。主要教授学生设计和执行研究项目,包括用来测量过程和结果的定性和定量的研究设计,重点是随机控制试验的设计和评估,以及在社会干预中的应用。(2)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干预概论。包括干预理论、研究伦理、应用领域、研究转换成实务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挑战等等。这两门课是MSc和Mphil都必修的。此外,学生还要在以下课程内选择选修课:儿童和家庭、艾滋病预防、社区分析和干预,也包括一些比较社会政策课程。Msc只要从中任选一门,Mphil则需要从中选两门。
对博士学生没有具体的课程要求,仅以毕业论文形式考核。但是如果本科毕业生希望跨越硕士阶段而直接攻读PhD学位,在他们的第一个学年必须完成如上所述的两门硕士必修课。如果学生能证明必要的能力已经具备,研究生学习委员会可以准许免修其中一门课程。
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学校不统一指定具体的学习教材。每位老师都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方向,给学生布置不同的阅读书目。由于时间限制,同时基于专业的研究取向,学校对实习没有硬性的要求。
硕士生导师由系里指派。博士生则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并鼓励尽早确立自己的导师。导师的主要任务是督促学生学习和指导毕业论文。博士生与导师一学期至少要见三到四次面。学生由于研究方向转变或者与导师性格不合,经研究生学习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换导师。
两个专业的MSc论文字数要求是10,000字以上,Mphil是30,000字以上。Mphil较MSc具有更强的研究性质,因此对论文质量的要求也更高。在MSc和Mphil之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学生可以申请在两者之间转换。但申请须得到研究生学习委员会(the Graduate Studies Committee)的批准。MSc和Mphil毕业之后都可以申请继续读博士。许多成功取得Mphil学位的学生选择直接攻读PhD学位,因为Mphil的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可以被直接并入博士阶段的研究。博士论文的字数要求是100,000字,论文选题都需获得导师的同意,博士论文必须对特定的研究领域做出显著的和实质性的贡献。博士研究生要在一两名高级研究员的督导下从事他们的研究并鼓励选择与该系正在进行的研究相关的题目。
博士生仅以毕业论文加以考核。硕士生毕业采取考试+论文的形式。平时考核占20%;毕业前有一次大考,内容涉及所学的所有内容,占40%;毕业论文成绩占40%。总分100分,超过50分即合格,7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
完成研究生课程的学生为日后独立研究或在特定领域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毕业生的工作领域包括:中央或者地方政府,志愿者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国际机构或者高水平的报刊杂志社。一大批硕士生毕业后选择在牛津或者在其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很多正在各国不同的岗位从事研究工作。
(二)东伦敦大学
东伦敦大学创建于1892年,在英国设有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中,东伦敦大学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国立大学之一。该校目前主要提供社会工作本科(学士)教育及MSW(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两个层次,具有明显的实务导向。
1.本科教育
东伦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自1994年开始进行社会工作学士学位教育,采用三年全日制或者四年兼读制两种灵活的就读形式。
根据英国“普遍社会关怀委员会”和“英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以及大学自身对该专业的要求,东伦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非常明确地把针对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理念,要求学生在整个专业学习过程中应该具备“在不断变化的多元世界中进行专业实践的能力,自我反思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批判性思考、系统分析的能力以及把所学知识应用到不同的情境中的知识迁移能力和实践能力”。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是:(1)在所属的实习团队中要认真负责、相互监督和提供相互支持;(2)具备应对个人、家庭、老人、群体、社区以及团队中危机的能力;(3)支持接受服务者(案主)表达他们的需求和意见;(4)具备在个人、家庭、老年人、社会团体和社区中进行方案设计、把方案付诸实践以及进行方案评估的能力;(5)在个人、家庭、老人、团体和社区中发挥其作用;(6)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展现专业素质。此外,东伦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还强调“培养学生具备很强的理解社会、政治和文化中存在的各种争议的能力”,要求学生能够“利用多元视角来看待英国社会存在的性别、阶级、宗教、民族、种族、同性恋群体,尤其是那些在学术研究机构中处于边缘位置的研究课题”,强调“社会公正是在为个人、群体、社区以及各种福利机构进行工作时的基本原则”。
该校社会工作专业的课程设置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就业市场,没有多余的课程,因此,其本科学制为3~4年,具体课程安排及学分要求见表1。从其课程安排来看,社会工作专业的课程可分为三大类课程:(1)理论类,如社会工作发展理论、社会工作者法律,社会政策和法律原则;(2)方法类,如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社区工作中的方法和技术,儿童、家庭的社会工作方法等;(3)技能类,如以案主为中心的实务整合、人际沟通技巧等等。其课程以模块组成,这些课程模块中包含着多门课,有多位教师讲授,有的模块持续两个或三个学期,如社会工作发展(social work development)、社会政策等课程。
除了专业课程外,东伦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要求学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完成近200天的专业实习,远远多于英国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平均时间(130天)。其200天的实习分别安排在三年的不同学期,第一学年的实习时间是在第二学期,共计50天;第二次实习是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实习时间为60天;第三次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实习时间从第一学期开始,延续至第二学期,共计90天。学生的实习计划由社会工作机构、学生、实习教师(Practice Teacher)和个人导师(Personal Tutor)合作设计并实施,实习过程中,实习教师负责理论指导,个人导师进行具体工作指导。每次实习结束,由社会工作机构、案主、实习教师和个人导师分别给出成绩和评语,最后形成综合成绩。
2.MSW教育
目前东伦敦大学社会工作系的MSW(社会工作硕士)项目与塔维斯托克与波特曼全国医疗服务机构(Tavistock Portman NHS Trust)联合培养。
MSW主要采用二年全日制的就读形式,并根据招收对象的不同(大学毕业生“college-based”和具有工作经历“work-based”③ 的申请者)而形成了两套课程方案。这两种课程方案的主要区别在于专业实习的安排上。对于大学毕业生,由学校给他们提供实习机构及实习评估机构;而对具有工作经历的申请者,则由学生本人及其工作单位共同寻找合适的实习机构及评估机构。
英国社会工作教育一直非常重视学生实务技能的发展,实践课程在整个MSW的课程设置中占据核心位置。在具体的学习时间安排方面,一周中的三天在实习机构进行实践学习,其他两天在学校或者Tavistock Portman NHS Trust学习。
东伦敦大学社会工作实习由实习管理机构(social work practice manager)、实习督导(practice learning tutor)、实习基地发展督导(practice development tutors)组成团队共同承担,其任务主要包括建立合适的实习基地,与已有的实习基地保持联系,承担其他确保实习顺利进行、实习评估相关的行政工作等。
实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在第一学年,时间为75天左右,第二阶段安排在第二学年,时间为125天左右,两学年的实习时间总计不得低于200天。在实习期间,学生要求每天工作8个小时,其中包括中午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第一阶段的实习重点是帮助学生把在课堂中学习到的相关理论、方法应用到具体的实务中,找到自己在机构中的位置,深入理解社会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第二阶段实习重点是学习角色转变,由学生社会工作者变成羽翼丰满的社会工作者。他们要运用上一阶段实习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真正理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和能力,系统地、独立地担负工作任务,并应充分认识到社会工作实务的复杂性,准备在毕业后继续努力发展其专业能力。
实习督导在整个实习教学安排中处于中心位置,定期的督导能够给学生和实习评估机构提供一个交流、沟通、反思的平台。根据英国“普遍社会关怀委员会”(General Social Care Council)的要求,实习的督导时间平均每周一次,每周至少1.5个小时。
在实习过程中,实习评估贯穿始终。每一个实习阶段结束后学生需要提交能够充分证实其实务能力的材料(实习总结),经评估通过后才能够进入到实习的下一个阶段,并且学生最终能否取得实习成绩取决于由多方构成的评估小组(参与者包括与东伦敦大学合作为其提供实习机会的当地政府部门代表、NGO代表、服务对象代表、负责该研究生项目的领导及Tavistock Portman NHS Trust的督导、专业督导)根据其提交的实习总结报告进行的评测。在研究生所有课程(理论及实务)结束后,通过者能够达到初级社会工作者(beginning social worker)的实务水平。
学生每个阶段的实习都需提交中期(midway portfolio)及结束(final portfolio)两份实习总结报告。
总的来说,牛津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只提供从硕士生到博士生的研究生教育,且其硕士教育阶段没有MSW项目,两类硕士教育皆具有明显的学术取向;其课程设置偏重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及学科前沿,教学方式比较灵活,考核方式看重学位论文,对实习未做硬性规定,着重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后多从事政府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及学术研究工作。
东伦敦大学则主要提供社会工作的本科教育及MSW教育,具有明显的职业资格教育取向;其课程设置主要服务于社会工作实务的需要,专业实习课程占非常突出的地位,着重于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对论文没有明确的要求;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工作。
比较牛津大学及东伦敦大学的社会工作教育模式可见,前者属于研究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后者则属于实务导向的职业资格教育体系,这和它们学校的地位是基本相称的。
三、一些启示
通过对英国社会工作教育发展状况的全面考察与重点剖析,可以从中汲取一些有益的启示,作为当前我国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参考与借鉴。
首先,构建完备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是基于专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的直接指导与推动下,英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日臻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生教育比较完整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鉴于社会工作专业实务性强、同时又需要必要的理论指导的特点,英国社会工作教育强调研究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与实务导向的职业资格教育体系同时兼顾,并行不悖。研究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硕士(MSc和Mphil)和博士(PhD)两个培养环节,作为社会工作教育体系中的较高层次,目的在于塑造社会工作学术研究型人才,为专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实务导向的职业资格教育体系涵盖社会工作本科教育和MSW教育两个层次,属于社会工作教育中的基础层次,目的在于培养社会大量需要的社会工作实务人才。这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值得我国参考。
其次,实务取向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应当成为社会工作教育的基础和核心。从英国模式可以明显看出,尽管从专业发展角度考虑,完整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应当包括研究导向人才的培养;但实务取向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则被置于社会工作教育基础和核心的位置。为提高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培养的质量,满足社会需要,英国社会工作教育特别重视专业实习在整个专业学习过程中的地位和时间配置。英国一般规定社会工作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的时间不能少于130天,或占整个学习时间的一半,东伦敦大学甚至给社会工作本科生规定了200天的专业实习时间。在MSW学习阶段,专业实习和理论学习也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实习报告甚至成为检验MSW学生学习成果的主要依据之一。基于社会工作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和专业,鉴于英国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培养经验,我国应尽快规范和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实习教育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教师和实习机构有经验成员相结合的实习督导制度,推动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机构密切合作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
第三,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应当与职业资格体系相衔接。在英国政府“社会工作教育训练中央委员会”的推动下,从1970年开始,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专业设置开始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建立联系。从1995年起,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融为一体,学生从大学毕业就意味着获得了社会工作的相关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进入职业岗位;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即必须经过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训练才具备从业资格。这一经验是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的。我国目前虽然有200所高校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本科生数以千计,且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领域大量缺乏合格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由于尚未通过制度规范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体系之间建立明确的衔接关系,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现象尚严重存在,这种情况应当尽快加以改变。
第四,不同层次的高校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上可以体现一定的差异。总体上,英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但考虑到专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基于各校的具体情况,英国社会工作教育模式在不同高校体现明显差异:作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牛津大学,其社会工作教育模式具有突出的研究导向;而作为处于一般大学层次的东伦敦大学,其社会工作教育模式强调实务导向。这样一来,各高校可以扬长避短,发挥潜力。当然,如果条件许可,一些高校也可将二者结合起来。我国目前社会工作教育尚十分薄弱,从专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各高校可借鉴英国经验,在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模式上要注意发挥各高校的优势,体现特点。通过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力避全面出击,面面俱到。
第五,政府在推进社会工作教育发展中应当担当主导角色。社会工作教育的宗旨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工作者,这就决定了作为人才培养委托方的政府必然成为社会工作教育体系建构过程中的主导角色与核心力量。从英国的经验看,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供制度保证——通过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引入社会工作教育体系,推动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提供经费支持——为鼓励学生选择社会工作专业,在英国,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享受政府津贴,研究生免收学费并获得政府生活资助;统一教育标准——使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资格教育体系走上系统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我国为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步伐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政府应当从中发挥关键的作用。
最后,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在英国,政府、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支撑社会工作教育体系的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政府的作用上面已经论及,这里不再赘述。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行业协会,是联络、沟通、协调政府、社会服务机构、教育机构的桥梁与纽带,不仅能借助自身信息量密集和专业化程度高的优势,为社会工作教育机构提供资源与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职业标准”、“伦理准则”等一系列统一规范的制订,为社会工作的人才培养提供标准与依据。此外,数量庞大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可以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提供广泛的需求市场与实践场所。
注释:
①本部分分析依据的资料来源于从两所高校的网站、对外交流文件中取得的相关资料及对部分正在英国学习、研究的中国留学生专题访谈中获取的资料。
②19世纪末叶,牛津大学经济学讲师汤因比(Arnold Toynbee),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为宣扬基督的博爱精神,消除人间不平,与贫民共同生活,并为他们服务。但汤氏不幸患肺病于1883年去世,年仅30岁。汤因比的精神对另一牛津大学毕业生巴涅特(Samuel A.Barnett)影响很大,“汤因比馆”系巴涅特为纪念汤因比而命名。
③相当于中国的委托培养生。
标签:社会政策论文; 职业资格论文; 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社会工作硕士论文; 培养理论论文; 东伦敦大学论文; 社会教育论文; 实习经验论文; 牛津大学论文; 研究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