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银行组织制度的理论分析_银行论文

现代投资银行组织制度的理论分析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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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ing)是指资本市场中所有收费中介业务的统称,其业务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传统型、创新型和引伸型。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承销和代理买卖等金融性业务;创新型业务则主要是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以及项目融资等策略性业务;引伸型业务包括基金管理、金融工程、风险管理及创业投资等。尽管其业务范围很广泛,其实质都是资金短缺者和资金盈余者之间的中介人。实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也即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机构就是投资银行组织,投资银行组织和投资银行监管组织都是等级或科层组织,它们与资本市场共同构成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体系。

一、现代投资银行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起源于欧洲,于19世纪传入美国,并在美国得到迅速发展。投资银行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商人银行的最初业务是通过承兑贸易商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由于这类业务由商人提供,商人银行因此得名,目前欧洲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仍被称作商人银行。在美国,1929年以前的经济持续繁荣带动了证券业务的发展,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给整个西方世界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经过详细的调整后,美国政府认识到银行信用的盲目扩张和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卷入风险很大的股票市场,是1929年股市大崩溃并进而导致整个经济崩溃的罪魁祸首。基于这一认识,1933年出台了本世纪最重要的一项金融立法——《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该法案公布后,当时主宰美国金融业的J.P.摩根公司被限制在商业银行领域,其证券业务部独立出来,成立了摩根·斯坦利公司,这次分割被认为是现代投资银行诞生的标志,摩根·斯坦利公司也成为现代投资银行史中第一个专业性组织。

现代投资银行是伴随着证券信用或信用证券化下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发展的,商业信用、银行信用、证券信用是社会信用等级由低向高发展的三种形态,作为证券承销和发行的基本中介,投资银行与证券市场相伴相随。资本市场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现代资本市场是与企业制度的历史演变相联系的。股份公司的发展,出现了两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了部分解决股份公司中的代理成本问题,股票二级市场产生了,股票二级市场不仅为股票持有者提供了资产流动性的场所,而且它对经理人员构成了约束力和压力。资本市场的出现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它作为沟通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的桥梁,促使了储蓄与投资的融合,使得储蓄可以顺利地转化为投资,资本市场的信息反馈功能、流动性和企业监控功能直接促进了资源的再配置,实现资源的帕累托改进。

单有资本市场工具的出现对促进储蓄与投资的分离与融合,以及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还是有限的。因为没有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就是一个浅短的市场,它不可能有人们现在所看到的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中介机构对于资本市场的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它本身也是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资本市场中介的出现,使得资本市场的活动更方便了,它还有利于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这不仅是因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在信息方面的优势大大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吸引更多潜在的资金盈余者参与资本市场活动,而且还因为中介机构的出现大大便利了证券的最初分配。资本市场的中介对资本市场效率的提高是通过节约成本来实现的,因为对证券信息的直接获取和分析需要高昂的费用,资金分散投放需要高昂的费用,为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也需要高昂的交易费用,而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建立得以实现上述方面的成本节约,从而大大增强资本市场的效率。资本中介之所以能够发展,是因为它能够集中资本市场中的信息,并且可以以较低成本集中处理资本市场中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并减弱这种信息不对称性的程度。

投资银行组织机构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以美、日、英为代表的分离模式;另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模式。在实行分离型模式的国家里,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必须严格分离;另一种则是以英国为代表的,通过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来达到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目的。不论是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还是由于传统惯例的作用,分离模式的最本质特点就是通过严格限制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达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的。实行综合型模式的国家除德国外,还有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综合型模式下的银行组织被称作全能银行,实力雄厚的全能银行不仅在商业银行业务上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在投资银行业务上也占据优势,混业经营、混业管理是综合型模式最本质的特点。随着投资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和竞争的加剧,《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于1999年被废止,在实行分离型模式的国家里,逐渐也出现了混业经营的倾向,投资银行组织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

二、投资银行组织的规模与分布

上面已经提到,投资银行业的出现及其职能发展节约了交易费用,但另一方面,投资银行组织规模的扩大也能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交易费用。同一般的企业组织一样,投资银行组织的规模取决于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资本集中的程度,而这两个因数与单位资本交易费用直接相关。从节约交易费用方面看,专门充当资本市场中介的投资银行组织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在一定范围内,它的规模与交易费用成反比。投资银行组织规模的扩大既表现为空间上集中的形式,又表现为空间上分散的形式,这种制度形式直接覆盖了更多的地区,扩展了资本的交易范围,充分调动各种要素,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从投资银行组织规模的扩大表现为空间上集中来说,投资银行规模在一个地区是经济活动规模的函数,诺斯认为,制度往往是在市场规模的拓展,专业化进程的推进和资本的频繁流动过程中逐渐演进的。就资本市场而言,一开始,出于增强资本流动性和节约交易费用的考虑,人们进行了交易方式上的某些改进,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了利用和发展交易中心的需求,于是经纪人出现了,接着是经纪行,最后是辐射面更广、运用工具更多的投资银行组织。正如诺斯所说,金融组织的发展不仅是特定制度的函数,而且是经济活动规模的函数(诺斯,1990),投资银行组织的发展也不仅仅只是特定制度的函数,它与经济活动规模之间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函数关系。

从投资银行组织规模的扩大表现为空间上分散来说,我们同样根据诺斯的上述思想,投资银行组织的空间分布是非均匀的,原因在于市场范围或经济活动规模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一些地区,由于地理资源或制度上的局限,分工的发展与市场范围的扩张进程十分缓慢,市场容量小,在那里,资本资源的流动性仅能支撑单一而初级的投资银行组织存在;而在另一些地区,分工较细,市场范围和交易量都很大,资本资源的流动十分频繁,持续地产生着对多样化的交易方式、交易工具和复杂的投资银行组织机构的要求。很显然,这两类地区,前者仅存在少量的投资银行组织已足矣,而后者需要门类齐全的庞大的投资银行组织体系。在推动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种因素之中,资本是一种奢侈品,它具有嫌贫爱富的特质,它时刻都进行着成本收益的比较(张杰,1996)。进一步讲,投资银行组织作为市场范围扩展的产物,它依存的并不是什么具体的物质资源和与此联系的经济发展潜力,而是经济活动的现实交易关系。即使人为地在落后地区设立了大量的投资银行组织,其结果要么是没有相当的业务量而亏损,要么是设法搞来资金变相流向发达地区。

三、投资银行组织的效率及激励——约束机制

现代投资银行组织一般都采取股份制形式,但并非全部都是,比如有些国家国有商业银行中的投资银行部门。股份制现代投资银行组织的效率与一般独资投资银行组织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从决策方面看,股份制投资银行组织的产权组织机构确立了分权与民主化的决策机制,也就是说决策本身往往体现着分权与民主化的决策制度,即一方面决策本身往往体现着多数人(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决策者由于受各方面利益的制约必须对决策内容进行较为恰当的成本收益比较,这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从而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和提高效率。其次,从信息方面看,股份制投资银行组织同一般独资投资银行组织一样都属科层组织,进而都存在着信息失灵或不对称以及信息收集、传递和处理问题的成本问题,但两者存在着差别。一般来说,科层组织作为一个金字塔体系,其体系越大,层次越多,那么会出现信息传递失真,并且信息成本上升。股份制投资银行组织一般是区域性或跨国性投资银行组织,其系统层次相对较少,不按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因而具有较少的信息空间和较短的传递渠道,从而降低了人们在收集、处理有关信息方面的成本,提高了决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再次,从竞争方面看,股份制投资银行组织由其产权结构和行为目标所决定,必然是有旺盛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竞争有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而创新过程本身则直接包含着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含义。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如果代理人能够完全为委托人利益行事,则这种代理关系不会产生额外的成本,也不存在所谓代理问题。然而,代理人与委托人毕竟是不同的人,他们之间存在着两方面的不对称:利益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为了防止代理人损害自己的利益,需要通过严密的契约关系和对代理人活动的严密监督限制代理人的行为,但这样作必然会付出成本。这种成本被称为代理成本。委托—代理理论将代理成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监督成本,即委托人为限制和监督代理人行为所付出的费用;二是约束成本,即由于代理人的行为受到限制或约束而不能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所造成的损失;三是净损失,即在委托人监督不了而代理人又不能自律的情况下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可见,当这种因委托人限制或严密监督代理人行为而使代理人无所作为,进而引起代理成本过高时,也会使委托人本身利益受到损害。这样,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既能有效地约束代理人的行为,又能激励代理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目标而努力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代理成本的机制或制度安排。

要克服代理问题和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使投资银行组织经营效率提高,并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就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对代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一,经理激励机制,即经理的收益是否与他付出的努力以及这种努力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相当,代理人一旦确认他只有努力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增进利益才可以获取比较满意的回报时,他就会尽最大努力去搞好经营管理;第二,充分竞争的经理市场(代理人市场),当代理人感觉到他不努力工作、不努力为委托人勤勉尽责就会丢失代理人的地位及相应收入的压力时,他就会顾及自己的行为,尽量不以自己的过失来冒犯委托人;第三,股权的流动性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和兼并机制,是约束代理人行为的另一种方式;第四,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和信息投露制度是初始委托人获取组织内部重要信息和约束代理人行为的一种重要方式。

四、投资银行组织体系的发展与交易费用的节约

投资银行组织、投资银行监管组织与资本市场共同构成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体系。对投资银行组织体系的论述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来论述,微观分析的基础是个人或企业的效用最大化原则,而宏观分析的基本点是经济体系中交易费用的节约。

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资本市场的发达,同时伴随着资本市场的主体——投资银行组织的相对集中。投资银行组织规模与规模经济的关系是决定投资银行组织集中的最主要因素,规模经济按照微观经济学的解释是指规模的收益递增现象,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使单位成本下降的趋势。任何投资银行组织在竞争的压力下,都力求把自己的经营规模扩展到最佳规模水平,追求规模效益。但市场是有限的,有限的市场规模和追求规模经济的冲动结合在一起,必然造成投资银行业务的集中和组织机构数量的减少。

正如货币的出现能使产品市场中的交易费用下降一样,资本市场的出现也使生产要素市场中的企业面对更多的货币供给,而当交易所和投资银行组织等出现了以后,股票市场的交易费用进一步下降,股票交易费用的节约使得集中场地交易费用节约了,而投资银行正是资本市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织部分,我们知道,企业无非是一组要素的集合,在资本市场出现以前,集中生产要素创新企业,其费用是高昂的,但自从资本市场出现以后,大规模组织生产要素以形成大型企业就变的较为容易和普遍了。股票市场的出现降低了企业集中货币资本的单位费用,也使企业面对更多的货币供给,而当交易所和投资银行等出现了以后,股票市场的交易费用进一步下降,股票交易费的节约使得集中货币资本的费用降到了相当低的程度,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使得这些金融中心具有极强的辐射力,扩大了资本市场吸收资金的能力。由于投资银行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使得企业间重组的费用进一步下降,而且形式也不断多样化,比如,购买一个企业不必支付金额的现金货币,可以一部分支付现金,另一部分以调换企业股票的方式支付,这样,节约了大量的货币资本,也等于节约了集中大量货币资本的交易费用。总之,投资银行业的介入,使得资本市场上资源配置的成本进一步降低,实际上就是降低了产权的交易成本。

投资银行监管组织作为投资银行组织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使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组织能有效地为经济发展和公众利益服务。投资银行监管组织在对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组织实施监管过程中,要花费大量的成本,这些费用一般由监管组织或被监管组织负担,如监管信息化、电子化过程中所要花费的软硬件支出。投资银行监管组织的存在还会限制行业的竞争,可能会带来整个行业的效益下降,同时,监管还会导致腐败寻租行为的产生。但是,投资银行监管组织可以披露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组织和投资者之间的不对称信息,使投资者有所选择,促进投资银行组织改进管理,提高资本市场效率。投资银行监管还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了经济金融的安全稳定。投资银行监管组织运营费用与监管收益的比较反映了监管组织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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