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代产业革命的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革命论文,日本论文,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研究的视角
19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发生产业革命。此后的25年中,日本走完了产业革命发源地英国一个多世纪走过的路程,完成“革命”并加入帝国主义行列。日本的产业革命为何会如此迅速地取得成果,有哪些“经验”和特点,无疑值得深入研究。
产业革命亦称工业革命,是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代替以手工技术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的过程。作为一场技术革命,它不仅会带来生产手段的进步和产量增长,而且会引起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
关于产业革命的阶段划分及其社会性质变化,传统观点的解释是,第一次产业革命始于18世纪70年代,其科技层面的主要内容是蒸汽动力的使用及由此带动的纺织工业、海陆交通事业的发展,社会层面的特征是所谓自由资本主义,革命的完成则标志着资本主义的确立。第二次产业革命始于19世纪70年代,迄20世纪初完成②,其科技层面的主要内容是电力的使用及由此引起的重化学工业的发展,社会层面的特征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其完成则表明资本主义进入最高的、同时也是其最后的垄断、寄生、腐朽的帝国主义阶段③。
1886年,当日本的产业革命正式起步时,第二次产业革命已在欧洲主要国家蓬勃兴起,这意味着日本开展产业革命时,技术层面上可供临摹的样本已经升级,面临的任务既包括蒸汽动力牵引的轻工业革命,也包括电气动力牵引的重化工业革命。因此,无论从可能性还是必要性上讲,日本的产业革命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严格按照原生形态产业革命的发展路径依次进行。正因如此,以何为标准确定日本产业革命的完成期便成为中外学界的一大争论焦点。事实上,在日本学界,关于产业革命截止期的意见分歧迄今依然无法统一③。
本文认为,出现这些分歧的一个基本原因是由日本产业革命的“后发性”造成的。当日本开展产业革命时,世界范围的第一、二次产业革命所创造的各种科技成果是同时展现在其面前的。对日本来说,这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近代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都是其学习摄取的现实对象。日本的“补课”不必按部就班地从头开始,而是全盘的拿来主义,是水平推进的,这已为日本产业革命的实践所证明。既然如此,拘泥于传统的分析范式而硬性分割日本两次产业革命的接点,不仅显得勉强,而且可能会失去理论分析的原本意义。
基于上述分析,在规定日本产业革命的起讫期限时,不妨尝试新的研究视角,即与原生形态的欧美产业革命不同,由于日本的产业革命具有复合型特征,两次“革命”是在难以分割的一个过程中完成的,故将其下限完成时间放在1910年前后不无合理性。普遍寓于特殊之中,对日本的产业革命进行如此时期划分,不只为了避开无甚意义的学术争吵,还在于从理论上探讨日本的产业革命代表了一种“后发资本主义模式”。
如此划定了日本产业革命的起讫期限,也就确定了研究对象的“时间范畴”。但是,对研究对象的“空间范畴”又当如何圈定呢?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对日本产业革命特点的关注不一而足。我国学者万峰指出的四个特点是:它是在“外压”条件下实行的革命;是通过移植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产业和经济制度而不是以原有的资本主义萌芽和一定成熟的工厂手工业为基础开展起来的;军事工业在产业革命中起主导作用;领导产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力量是士族和受过封建武士道德观教育的所谓民间优秀人才④。我国学者中,还有人把经济发展速度快也视为产业革命的特点。
审视后发国日本的产业革命需要广阔视野,从起步期的条件约束、进行期的方法手段、完成期的成果及影响等不同角度探讨其特点是可行的。但是,研究边界过于宽泛,又有可能冲淡对事物的本质性把握。有鉴于此,本文拟从路径依赖的研究视角出发,依据史实,阐述日本产业革命过程中呈现的最为突出的六个特点。
一、国家主导型产业革命
国家主导型概念是相对于民间主导型的意义上使用的。以英法为代表的欧洲产业革命,是近代科学技术和资本原始积累发育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是按照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自然推进的过程,革命的主要推动力量是私人资本。日本的产业革命则不然,且不说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育远未达到可以发生“革命”的程度,即使其“革命”前所必要的原始积累也是在国家权力的强制性作用下自上而下急剧进行的。在整个产业革命过程中,国家一身二任,既充当了近代工业的“产妇”,又扮演了私人资本的“助产婆”和“保姆”。
日本的国家主导型产业革命可以通过以下史实说明。
第一,完全由国家推行的产业革命制度环境的创造。其政策措施包括“破旧”和“立新”两个侧面,即通过“版籍奉还”、“废藩置县”,实现国家政治统一,从而打通全国市场;取消身份制度,撤掉道路关卡,废除限制人口迁徙、职业选择、自由经营等封建法律法规;通过地税改革,废除领主土地所有制,建立私有土地制度,取消封建实物地租,建立以货币地租为基本形式的、全国统一的近代税收体系;通过秩禄处理与士族授产,剥夺士族经济特权,促使封建旧阶级向近代新阶级转变;建立近代财税、金融、企业制度。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⑤产业革命前夕进行的制度改革表明,明治政府是沿着经济发展的同一方向起作用的权力。进入产业革命时期以后,旨在保护私人资本、促进产业进步的各种法律规章进一步得到完善。
第二,国家在引进和采用近代工业生产技术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近代意义上的工业生产最初是在官办企业(包括明治维新前的幕藩工业)而不是在民间进行的,国家率先充当了近代工业的“产妇”。在产业革命的准备期“殖产兴业”阶段,为了引进西方的先进生产技术,国家承担风险,不惜投入大量资金直接兴办首批纺织厂、缫丝厂,以政府的这些“模范工厂”向民间“示范”,并在产业革命到来之前,将军工企业以外的几乎所有国有企业廉价处理给民间。铁路建设也是如此,政府在修建了东京新桥至横滨的第一条铁路后,消化了有关技术,培养了第一批专门人才,积累了建设经验,随后便颁布条例,鼓励私人资本投资铁路建设。进入产业革命时期以后,以军工企业、铁道院、池贝铁工所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继续扮演技术研发中心的重要角色,对民营企业的生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性支持。
第三,国家资本在产业革命中占有重要地位。产业革命发生前夕,国家资本有计划地退出了民用经济生产领域,但在军工、制铁、铁路、电信电话、研发、金融等核心领域反而不断扩大其垄断优势。如后所述,近代军工企业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始终是令民营企业望我向背的“巨无霸”。其他战略性产业中国有资本的地位和状况则是,至20世纪初期,国营八幡制铁所的钢材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0%以上,国铁与私铁线路总长为7823公里比823公里(1910年)⑥,国有特殊银行在全国银行资本及公积金总额中占38.5%(1907年),国有企业在全国工矿、交通业注册资金及公积金总额中占27.2%(1902年)⑦。可见,在日本的产业革命中,国家主导的形式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构成的“产业资本形式的国家资本”,还包括由日本银行、特殊银行和大藏省存款部等构成的“贷款资本形式的国家资本”⑧
第四,国家主导下的资本创造和资本转移。资本创造及其转移都是以强大的国家权力为背景的。资本创造的典型事例是地税改革和发行金禄公债。前者是明治初期日本政府的基本收入来源,地税收入的相当部分投入“殖产兴业”,从而使农民缴纳的地税成为启动近代工业的原始资本。后者通过发行17457万日元公债(1880年度日本政府财政支出为6300万日元)⑨,一举剥夺了31万华、士族的世袭俸禄权,随后政府允许华、士族以公债为抵押获得工商业投资贷款,于是虚拟公债变成原始资本,寄生的士族阶级亦随着赎买政策的实施发生裂变。
资本转移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以三菱为例,截止1882年的8年时间里,明治政府下放给三菱公司的船只价值190万元,发放补助金294万元,各种贷款342万元,共826万元⑩。由于有政府作后盾,1885年三菱公司已开辟18条国内航线和远至中国上海、朝鲜釜山、俄国海参崴的7条国际航线(11)。又如,1881年11月,第一家私铁日本铁道公司成立,日本政府给予的政策优惠是:无偿提供铁路用地,铁路建设所涉及的民地民宅赔偿由国家支付,铁路用地免征国税,国家担保该公司指定路段股票分红率为8%,不足时由政府补贴(12)。由于有此特惠,公司成立后运营顺利,产业革命高潮到来后大幅度盈利。再如,1896年,日本政府颁布《航海奖励法》和《造船奖励法》,决定对大型先进船舶的制造和远洋航线进行专项财政补贴,仅1900至1913年,便支付各种补助金1.4亿日元。此项政策极大地刺激了海运造船业的发展,至1910年,日本全国的船舶拥有量已由1885年的6万吨增加到122万吨,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海运大国。
二、水平移植型产业革命
当欧洲先进国家完成第一次产业革命并进入第二次产业革命阶段时,日本的原始积累还在缓慢进行,生产力的发展差距悬殊。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迈开了急剧追赶的步伐,但这种追赶并未严格按照英法等国那种线型进步的顺序进行,而是一种齐头并进式的水平移植,因此具有起点高、规模大、速度快的若干特征。
从产业技术的移植和引进看,日本的做法是瞄准最先进的技术。以纺织机械为例,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最初是靠纺织业起家的,其纺织技术的进步从1767年发明“珍妮”纺纱机开始,历经水车式纺纱机、“缪尔”走锭精纺机、“斯洛司尔”翼锭精纺机阶段,到日本发生明治维新时,英国普遍使用的是更先进的“缪尔”自动走锭精纺机。因此在产业革命初期,日本主要是引进英国的这种纺织机。不久,美国又发明了效率更高的环锭精纺机,于是日本又把目光转向美国,急速进行技术更新。1887年,日本全国的纺织机械中英式自动走锭精纺机还占87%,而到1890年就已被美式环锭精纺机所超过。同年后者比例达到65%,到1898年更升至94%(13)。也就是说,在采用最新纺织技术方面,20世纪初期的日本即使与英国相比也已毫不逊色。
欧洲产业革命是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沿着轻工业领域向重工业领域扩展的方向展开的,呈现了梯次推进的特点。日本的产业革命则没有沿着相同的途径进行,而是采取了一并拿来主义的做法。当时电灯、电话、电机、电讯、发送电等以电力革命为基础的生产技术问世的时间还不长,但一开始就成了日本产业革命时期的主要内容。例如,1882年美国发明了电灯并安装在华尔街上,同年美国开始了水利发电。日本则在4年后的1886年由东京电灯公司生产出电灯并安装使用,10年后的1892年建立了京都蹴上水利发电所(14)。1890年足尾铜矿自建发电厂,实现电泵抽水和电动卷扬机搬运,随后这种技术很快在全国推广普及。1897年日本全国的91家煤矿中,80家使用了机械泵抽水设备,56家实现了卷扬机等机械搬运作业。近代兵器和船舶制造技术的移植情况也大致类似。
水平移植型的产业革命一方面加快了日本改变后进面貌、追赶先进国家的进程,另一方面也使近代日本经济出现了若干发展不平衡现象。首先是产业间发展的不平衡,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发展速度迥异,农村近代化进程缓慢;其次是同一产业部门内部的近代化步伐不一,新兴企业与大量传统手工业并存,两者之间的技术装备及生产率差距急剧扩大,工业生产部门的二重结构问题日益突出;再次是产业间关联技术的不衔接,这也是水平引进方式和近代经济跳跃性发展过程中所难以回避的问题。
三、军工优先型产业革命
日本对近代西方先进生产技术的学习和移植,最初是从所谓幕藩工业开始的,为了对抗外来威胁,幕藩工业的主要内容是兵器制造。进入产业革命阶段以后,军工企业在单位规模、扩张速度、资金投入、技术力量等主要指标上,始终明显优于民间企业。
第一,军工企业的规模。据1902年的一项统计,同年日本全国拥有1000人以上职工的各类大型企业54家。其中,民营企业41家,职工数超过5000人的企业只有足尾铜矿(7224人)和三菱造船所(5058人)2家。相比之下,在13家国有企业中,9家为军工企业,其中职工数最多的是吴海军造兵厂6633人,横须贺海军造船厂5880人,吴海军造船厂5745人(15)。另据1909年的统计,当时全国职工数超过3000人的企业有30家,其中超过5000人的大企业14家。这14家大企业中包括5大军工厂和国营八幡制铁所,并且其前3位超大型企业也为军工企业所包揽,即吴海军工厂20917人、东京炮兵工厂12561人、横须贺海军工厂1 1569人(16)。
第二,军工企业的扩张速度。表1表明,仅10年间,陆海军工厂的职工人数便分别增长了2.22倍和3.13倍,其设备动力则分别增长了9.26倍和14.96倍。
第三,国家对军事工业的资金投入。由于这种投入是包含在军费开支之中,故参照例年的军费开支情况来说明。统计表明,产业革命时期,日本的国家财政总开支对国民总生产的比重不断提高,由1890年的11%增加到1910年的38%,年度总开支额由1890年的8.2亿日元增加到1910年的56.9亿日元,增长了6.9倍。同期,军费开支(不包括战时临时军费)同步增长,由2.5亿日元增加到18.5亿日元,增长了7倍多(17)除了对军工企业的直接投入外,日本还由国家出资建立了八幡制铁所,实行铁路国有化,向与军事工业相关的所谓国防经济部门投入了大量资金。
第四,军工企业的技术力量。近代武器装备的制造不仅需要一定的科学技术,而且是以重工业的发展为基础的。产业革命时期,日本政府在大量购买西方先进武器的同时,为了建立独自的军工体系,为军工企业配置了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同时大力收揽人才,从而使军工企业具备了独自开发生产武器装备的能力。例如,1880年发明村田式步枪,1889年批量生产连发式村田步枪,1898年生产山炮、野战炮,1910年自行设计生产的排水量1.935万吨的“萨摩号”战舰下水。1912年以后,大部分武器装备实现国产,并结束了进口外国军舰的历史。重要的一点是,军事工业的发展还带动了金属制造及机械制造工业的进步,从而对民用工业产生了间接性的但却又是极为重要的影响。
四、财阀垄断型产业革命
在明治初期的原始积累阶段,日本政府通过种种扶植政策,培养了三菱、三井等最早的一批私人资本政商。进入产业革命阶段后,为了尽快使本国资本具备与外国竞争的能力,日本政府不断推出鼓励资本集中和重点产业的企业大型化政策,从而导致政商资本急剧扩张。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重量级的政商先后通过企业联合和并购,完成资产重组,建立了家族统治、多角经营的超大型资本垄断集团,即近代史上的康采恩——财阀。
财阀作为产业革命时期形成的巨大私人垄断资本,可列出三井、三菱、住友、安田、涉泽、大仓、川崎、古河、浅野、藤原、久原等一串名单,但最具实力的当属前四位财阀。
三井的传统产业是金融和物流,产业革命时期形成了银行、商贸和矿业三大支柱产业。三井物产是当时全国最大的物流公司,在仓储、批发、销售和对外贸易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甲午战争后,三井在中国大豆出口欧洲、欧洲工业机械进口日本、日本棉纺工业品出口中国的三角贸易中大获其利,同时获得了政府特准的樟脑专卖权。除了三大直属公司的产业外,三井还在机械制造、棉纺、制丝、造纸、水泥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大量投资。1909年,三井合名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日元。
三菱发家的基础是采矿业和海运造船业,两大产业的建立无不靠政府特殊扶持。三菱的资本重组进行得最早,1893年便成立了三菱合资,开始了家族控股,并实行事业部管理体制。与三井相比,三菱公司的名义资本略显逊色,但在有价证券的投资方面,岩崎家族又遥遥领先于三井。
住友是靠经营铜矿起家的,其后经营范围向煤矿业、银行业、金属制造业、销售业扩展,主要企业包括住友银行、别子矿业所、住友伸铜厂、住友铸钢厂、若松炭业所、住友仓库等,并购置大量山林和土地。1909年住友总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其由政商向财阀转变的完成。在住友的资本经营中,1895年建立的住友银行居于核心位置。
安田的基础是银行业,产业革命时期向制麻业、硫黄制造业、铁路电讯业乃至海运、造船、保险、仓储、化肥等广泛领域进行投资,由于未能发展出三井、三菱麾下那样的巨大企业,因此其资本运营的核心始终是银行。安田财阀的形成是以1912年成立安田合名公司为标志。
在私人垄断资本中,不可忽视是日本还存在着一个比任何一家财阀都富有且掌握绝对权力的头号资本家——天皇。
天皇在政治上拥有的绝对权力姑且不论,其经济特权和雄厚家产令人瞠目。皇室费用每年从国家预算中拨付,且无需交送决算报告。皇室财产主要由土地和股票构成,其土地所有面积1872年仅1000町步,1890年增加到365.45万町步,其中耕地面积为10200町步。1町步等于100公亩,天皇无疑是日本最大的“地主”。天皇又是最大的金融资本家,其资本来源几乎等于国库平调。1885年,皇室以350万日元的象征性价格,获得25000股日本银行股票和10000股横滨正金银行股票。1887年,又以260万日元获得52000股日本邮船股票(18)。天皇还是侵略战争的最大受益者,皇室从中国的甲午战争赔款中获得了整整2000万日元赃款(19)。不仅如此,天皇还向殖民地输出个人资本,日本修建朝鲜京城至釜山铁路时采取了股份筹资方式,民间最大的股东三井、三菱第一劝业等大财阀最多只认购1000股,而天皇一家便认购5000股,成为鹤立鸡群的大股东(20)。
五、依赖强者型产业革命
日本开始产业革命时,正是“世界工厂”英国称霸的时代,因此英国便自然地成为日本首要效仿的楷模和依赖对象。此外,后起的德国和美国对日本也具有重要的份量。这种依赖从经济的角度看,首先是对强者的先进科学生产技术的依赖,再就是产业资金的依赖。
对强者先进科学生产技术的依赖典型地反映在日本对欧美的垂直型贸易结构上。统计资料表明,产业革命时期日本大量引进的生产机械,100%来自欧美,在1892、1902、1912三个年度中,三个最大的机械进口来源国及其所占的份额(指数为100)依次为英国46、46、50,德国20、16、25,美国13、31、21(21)。在引进生产机械和技术的同时,日本还高薪聘用了大批欧美技术专家。
对强者的依赖还表现在产业资金的供给上。日本开始产业革命时还是个典型的农业国,因此面临着资本积累严重不足与急速开展产业化必须大量投入资金的两难课题。从近代以来后起国家产业革命的实践看,解决这一难题通常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主动或被迫性地放开市场,允许外商直接投资,结果往往在加快产业化进程的同时,国民经济也相当程度地被外国资本所控制,有的甚至沦为殖民地。产业革命时期的日本没有选择这条道路,而是自始就对外国资本的直接渗透层层设防,阻止其对日本进行直接投资,这一方针一直持续到战后的1970年代初才有所改变。再一种选择是国外借款,这是日本在产业革命时期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所采用的主要办法。国外借款包括国家海外公债、国家担保的私人公司海外债以及外国人在日本国内的放贷等多种形式。统计数字表明,1897年日本的国外负债只有4300万日元,此后直线上升,到1914年内外债务总额已达到25.83亿日元,出现了债务危机。当时的对日债权国主要是英国,它是日本海外资金的主要供给国,法国和美国也不同程度地通过市场认购公债方式为日本提供了产业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产业革命时期日本对强者的资金依赖并非仅限于经济目的,在1904至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日本花掉了15亿日元军费,其中约6.9亿日元是英镑公债。为了与俄国争夺东北亚地区的霸权,报“三国干涉还辽”之仇,日本蓄谋已久,先于1902年与英国达成“日英同盟”,“傍”上了最强者,随后上演了英国背后出钱、日本出兵打仗的历史一幕。
六、掠夺弱者型产业革命
日本开展产业革命时,本身还背负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重压,但这并未妨碍其对周边贫弱国家和民族的掠夺。它一面对强者依赖忍让,一面对弱者毫不留情地实行侵略和掠夺,甚至在其国力尚不够强大之时,便迫不及待地向“次强”的俄国提出挑战。
对弱者的掠夺从贸易结构上可见一斑,它虽然也是一种垂直型贸易,但与日本对欧美贸易的情况正相反,日本是处于上游。在日本的进口中,食品、纤维原料、矿产原料等一次性产品主要来自亚洲贫弱国,比重高达70-80%,其中从中国的进口又占亚洲同类进口商品的一半左右。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同期从亚洲进口的机械类商品为零。在出口方面,亚洲是日本重化学工业品的主要消化地,在日本的化学工业品、金属制品和机械出口中,亚洲所占的比重相当高,其中机械类达95%以上(22)。
产业革命时期日本对弱者的殖民掠夺除了通过一般的贸易方式外,更采取了赤裸裸的武力强夺手段。因此,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与产业革命,也是在对弱邻进行血腥侵略和疯狂掠夺的基础上实现的。
1894至1895年,日本发动了侵略朝鲜和中国的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并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日本不但夺取中国台湾、澎湖列岛并实际控制朝鲜,而且获得清政府2亿两库平银赔款和3000万两“赎辽费”。这笔相当于清政府2年多财政收入的庞大资金,是清政府以关税为担保向英国借取的。当时,清政府赔款连同其利息折合3.6亿日元,是1894年日本政府财政支出(0.78亿日元)的4.6倍!日本在这场战争中大发横财。正是以这笔血腥掠夺的财富为基础,日本得以继续增加军备,兴建大型钢铁厂,并在1897年建立了梦寐以求金本位制。对此,大藏大臣松方正义在“金本位制实施方针”中有如下自白:“据下关媾和条约第四条第二款,从清国领收之赔款为军费赔款、利息及辽东半岛赎偿金计343193608.013日元,据1894年12月之调查,既定使用额为290257013.868日元,尚余52936594.145日元,加上赔款利息32076051.829日元,计有85012645.974日元用途未定,可以此铸造金币,兑换1元银币”(23)
1900年,日本参加了八国联军镇压义和团的战争,战后分得7000万日元赃款。1905年,日本发动日俄战争,再次蹂躏中国东北,战后接管了俄国在东北的殖民权益,将关东州、南满铁路及其附属地置于自己的直接统治之下。1910年,日本又将朝鲜并入自己的版图。
产业革命时期日本对殖民地的经济掠夺形式不一。在朝鲜,甲午战争后,日本不仅垄断了朝鲜的进出口贸易,而且以铺设具有重要军事、经济意义的铁路为重点,疯狂地进行资本输出。1908年,又在朝鲜成立“国策公司”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大规模占购朝鲜土地,至1915年,朝鲜全国耕地总面积的5.4%(17万町)已为日本公司及移民所占有(24)。在台湾,日本血腥镇压当地民众的反抗后建立了台湾总督府,实行直接统治,由此台湾在经济上完全被纳入日本的殖民体系,成为消化日本工业品的市场和向日本国内提供食糖的生产基地。在中国东北,1906年日本建立“国策公司”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满铁是殖民侵略的急先锋,除经营铁路事业外,还向商业、煤铁矿开采等几乎所有领域投资,大肆掠夺东北资源。
作为产业革命的结果,日本一方面成为“年轻的进步非常快的资本主义国家”(25),一方面也在积累着国内阶级矛盾、与国外被压迫民族间的矛盾以及与其他资本主义列强间的矛盾。在错综复杂的矛盾过程中,产业革命后的日本最终做出了错误的行动选择。
注释:
①关于产业革命的分期,参照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下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②见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第7、8、10节。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
③日本学界的代表性观点是讲座派学者山田盛太郎提出的“两部类定置说”和劳农派学者大内力提出的“棉纺工业中心说”。山田认为:“产业资本的确立,一般是通过生产手段生产部门和消费资料生产部门所综合反映的社会总资本本身真正走上再生产轨道的定置来体现,特殊情况下则是通过以衣料生产的量和质的发展为前提的劳动手段生产预测的确立来体现。”“根据这一规定,可以推断日本产业资本的确立时期大体在明治30年乃至40年前后”。“如果从更加严密的意义上说,它是通过制造机械的机械即车床这一生产指标于明治38年实现旋盘完全国产解决的”(山田盛太郎著:《日本资本主义分析》,东京:岩波书店,1977年,第7页、第31—32页)。大内力的观点是“以衣料生产为中心的产业革命确立了资本主义”(大内力著:《“经济学”批判》,东京:日本评论社,1967年,第154-156页)。支持大内力观点的楫西光速等认为“以衣料为中心的机械化的完成具有产业革命的本质性意义”,“1900年前后完成了产业革命并确立了产业资本”(永原庆二编:《日本经济史》,东京:有斐阁,1970年,第252页)。
④万峰:《日本资本主义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32-134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83页。
⑥三和良一:《概说日本经济史(近现代)》,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2002年,第73页。
⑦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第243页。
⑧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第243页。
⑨日本大藏省编:《明治前期财政经济史料集成》第8卷,东京:明治文献资料刊行会,1963年,第475页。
⑩住田正一编:《海事史料丛书》20,东京:成文堂,1944年,第264—296页。原文总计数字为925.674万元,疑有误。
(11)岩崎家传记刊行会:《岩崎弥太郎》上,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第148-153页。
(12)石井宽治、原朗、武田晴人编:《日本经济史》第1卷,东京:东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10页。
(13)参照万峰:《日本资本主义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7—179页。
(14)参见南亮进:《日本的经济发展》,东京:东洋经济新报社,1981年,第98页。
(15)高村直助编:《近代日本的轨迹(8)产业革命》,东京:吉川弘文馆,1994年,第6-7页表。
(16)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第221页。
(17)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第193页。
(18)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第170页。
(19)见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68页表“甲午战争赔款收支计算”。
(20)详见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第269页表“1903年京釜铁路的大股东”。
(21)石井宽治、原朗、武田晴人编:《日本经济史》第2卷,东京:东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页。
(22)参见石井宽治、原朗、武田晴人编:《日本经济史》第2卷,第7页。
(23)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第70页。
(24)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第90页。
(25)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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