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环境责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企业论文,环境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意义
企业是实施循环经济的主体,是体现循环经济效益最直接的个体,是循环经济建设的基础,所以对中国企业循环经济实现和环境责任的研究意义重大。
中国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搞活和制度变迁,创造了无数令世人震惊的奇迹,但是中国的生产加工体系至今却仍表现为低水平生产技术、低资源利用比率和低附加值产品等特征,以高消耗、高排放的能源使用为代价来刺激经济增长,这使得中国在逐步成为世界制造基地的同时,也面临着能源损耗巨大、环境破坏严重、生态安全脆弱的威胁。中国的单位产值能耗相当于发达国家的3~4倍,国内资源完全不能支撑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目前已经探明的45种主要矿产中,2010年可以满足的只有21种,到2020年仅剩6种。倘若企业仍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在生产过程中,对于环境污染防治没有任何投入,所造成的环境损害既没有给予补偿,也没有纳入生产成本,维持着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模式,中国的未来发展将无以为继。
国际公认的环境保护思想从“末端治理”、“生产过程控制”,演进到现在的“源头防治”,即低消耗的生产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持续循环的资源环境体系、稳定高效的经济体系、不断创新的技术体系,以及更加开放的国际经济合作体系。欧美国家是在饱受了生态环境破坏的惨痛教训后开始觉醒,渐渐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然而,中国能不能不要重复这种代价高昂的老路,可不可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解决环境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就是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实际上是物质和能量的梯次、闭合式循环的流动型经济,表现为低能耗、无污染、零排放;在生产过程中要求企业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将资源视为有价的生产成本,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外部不经济性,使企业主体真正承担起社会环境责任。
近年来,随着国人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国际环境项目合作的深入,国内对循环经济的研究也日趋成熟起来,但主要集中在循环经济的立法、防污治污技术,以及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市、生态省的建设等方面,而对于微观层面的循环体系研究和实践却甚少。然而,企业才是实施循环经济的主体,是体现循环经济效益最直接的个体,是循环经济建设的基础,所以说对中国企业循环经济实现和环境责任的研究意义重大。
生产者的环境责任
近年来,日本及OECD国家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生产者责任扩大及类似措施以推进企业生态生产体系的完善,然而目前中国企业大多还秉承着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理念,对环境成本的关注程度与发达国家的企业还存在很大差距。
当今中国,绝大部分地区仍处于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的初期,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进来,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那么,如何把对外环境的关注转变成生产者的主动行为,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做法,成为了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面对的难题。近年来,日本及OECD(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国家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生产者责任扩大等类似措施以推进企业生态生产体系的完善,在人类保护环境领域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我国学者研究此类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生产者责任扩大(Extended ProducerResponsibility:EPR)是指生产者对于产品的责任,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的起始阶段,而且延伸至使用完结的最末阶段,即产品的使用价值消失之后。生产者不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起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整个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全部责任。因此涉及到包括原材料的选择、生产过程的控制、污染排放的标准,以及废弃物品的处置等各环节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然而目前中国企业大多还秉承着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理念,对环境成本的关注程度与发达国家的企业还存在很大差距。
●OECD国家的经验
OECD国家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分为两个部分,生产者的责任仅被限定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制造、流通和消费阶段。而对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剩余部分,即废弃物的控制与管理等,则不由企业承担,而是由地方社团、协会等组织通过征收税金的方式来承担回收、处理费用。这一举措使得生产者自觉从源头开始抑制废弃物的生成,在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考虑如何减少对环境负荷的压力,从而促进了生产阶段的循环综合再利用,大大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比率。OECD国家的做法优势在于:一方面,使产品生产者排除在废旧物品回收的责任之外,同时把资金筹措负担转移出去。另一方面,使企业在设计产品时自愿将环境因素纳入成本核算,使环境责任转变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的动机。
●日本的措施
日本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伴随着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政府为解决“公害”等问题,曾投入大量资金,但是并未取得良好的效果。直至2000年,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日本政府颁布并正式实施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法》,使日本从单纯的环境保护,转化到全面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的轨道上来。该法集中体现了生产者责任扩大的原则。如《容器包装再利用法》规定了容器生产企业对容器包装负有包装再利用义务;《特定家电再商品化法》明确了生产者对家电的回收和再商品化所承担的责任。法令针对废弃比例最高的(占废弃家电的比重达80%)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4类产品规定:由市、町、村进行回收、掩埋的4类家电必须由生产厂家承担回收和再利用义务。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使用了这4类家电后不能任意丢弃,必须交纳厂家所规定的费用后,通过特定的渠道返还生产企业,由后者进行回收与重新利用。目前,日本家电生产集团已经建成了24家回收工厂,包括日立、三菱、夏普、三洋和索尼5家企业下属的14家家电回收厂。而松下、东芝也设立了指定的回收站,并在大阪中央区设立管理再商品化委托、费用支付等业务的代理公司。逐步形成遍布全国的回收网络,共划分为10个区域,每个区域与1~2家物流公司合作,处置家电产品的物流配送和废弃物回收。
中国企业的实施战略
根据中国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全程控制、企业责任延伸和综合利用三种实施方案。中国企业只有明确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在三方共同制定的环境标准、环保法规和环境决策民主化的监督下,主动承担相应的循环经济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产品全程控制
全程控制是指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清洁生产,尤其要充分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的效率,形成从生态设计—绿色制造—生态包装—绿色运输—绿色销售—绿色服务—回收再利用全过程的防污控制。
●在产品设计阶段,采用生态环保设计思想,依据生态设计原理、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方法和绿色环保标准的要求,开发低能耗、低消耗、低(或无)污染、可修复、可再循环、可再利用并能够安全处置的产品。在选料阶段,由于禁止使用危害性大或风险级别高的污染物质,迫使企业必须寻找相应的无害替代材料,选择清洁型能源和环保型原料,或者根本改变产品的生产原料,从而达到从源头直接降低甚至消除污染的潜在可能。此外,还要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尽量使用能够回收再利用的物质,减少进入循环体系的物质量。在生产投入阶段,尽可能少地使用原料和能源,并在加工过程中探索可再生、可再用资源,在ISO14000环境标准体系的监测下,使企业本身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利用,最终达到污染零排放的理想状态。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选用先进的技术工艺,配合生态设计,生产“三低”产品,而且要注重水、电、能源和原料的再循环与综合利用。在产品包装阶段,提倡生态包装,实现包装材料减量化,并充分回收利用,减少包装废物填埋与焚烧的数量。在产品运输阶段,利用现代第三方物流进行智能化调配,倡导绿色物流。最后,企业还应致力于开发回收本公司产品的新工艺,在企业内部实现物质的循环利用。
●生产责任延伸
企业生产责任延伸是将循环经济理念延伸到生产过程之外,包括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三个阶段。在产品销售阶段,提倡绿色销售,宣传绿色消费,拓展网络经营及绿色物流配送渠道,减少销售过程中的有形和无形资源损耗;在产品服务阶段及回收、回购阶段,通过提供产品保养维护、产品主要部件升级服务,以及产品零部件功能增值服务等,便可以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进一步降低资源的流动速度,达到物质的减量化标准;又可以通过废旧产品的回收及再次利用,实现产品功能的梯级利用,同时可以提高产品的服务质量和客户的忠诚度,并为企业赢得声誉。
富士施乐公司的实践证明了这一战略是利润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双赢之举。2003年,富士施乐成为办公设备行业首家开始打印机回收服务的企业,到2004年已经推出了73个型号、超过23万台使用了再利用部件生产的复印机和数码多功能一体机,再利用率达到了54%,从而使新资源的使用量减少了2200吨,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13900吨。目前,施乐公司现在已经不再生产“新的”复印机,而是通过服务来提供高质量的复印。施乐公司的技术人员定期对其销售的复印机进行保养、维护和维修,修复后的部件再装到其他机器上继续使用。根据公司的市场模拟测算,估计在每款复印机上市3年后,每年就有25%的该款复印机退出市场。 如果每年都在市场上推出节能机型,那么在4~5年时间内,节能新机型将彻底取代老机型,而整体的能源消耗将降低50%。为了解客户对环境的关心程度,富士施乐又发布了“产品生态数据”,并于2002年制定了名为“开放式办公前沿”(Open Office Frontier:OOF)的商业远景规划,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在增强客户竞争力和降低整体成本的同时,减少了客户对于环境的影响。事实证明,产品产量的减少不仅为企业节省了大笔原材料购置、后勤服务和库存费用,还为企业赢得了经济效益。
此外,施乐公司还在很多与产品和制造过程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活动中努力减少能源消耗,如通过改进空调、照明和办公设备的管理方法,努力减少电能消耗;为了减少汽油消耗,积极使用低排放车辆,并改进了驾驶方法;在销售活动中,帮助客户减少办公室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推荐和介绍各种替代能源,并积极宣传树木对吸收二氧化碳的作用。可见,实施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战略,加强企业服务端的功能将成为企业循环经济新的增长点。
●废物综合利用
废弃物综合利用战略在充分考虑了减量化和再循环原则的基础上,致力于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物无法再利用于原有的生产系统的问题,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和实践意义。在考虑企业自身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开发多种产品共享的新系统,改变原有的单一生产路线循环,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物,以其为原料开发新型生产工艺制造新产品,构建一个由多个子循环体系组成的共生网络,在为企业解决废弃物处置的同时,获得新的经济效益。
例如,2000年富士施乐公司提出的平台设计概念,使通用部件用于了多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之后,又设计了材料的再利用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成一体的整合再生系统,并获得不错的利润。但在实施这项政策之初,有些人置疑使用了再利用部件的产品是否能够达到新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者即便能够做到这一点,客户们是否会选择购买它们?为此,施乐公司于1999年成立了一个研究验证拆解和分类工作设施的“生态园”,并对不可再利用的材料,实施“零垃圾填埋”处理。目前,富士施乐在日本已实现了100%的零排放目标。事实证明, 随着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客户们愿意花同样的钱来购买这种贴有“含有再利用部件”标签的机器。无独有偶,澳大利亚政府也鼓励企业积极生产并销售含有再利用部件的产品。
●主动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必须承担的环境责任就是竭尽全力“变废为宝”,通过循环利用副产品或废弃物,使企业产业链延长,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为相关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从源头开始,尽可能利用绿色原料,开发绿色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要对本企业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代谢分析,了解每段工序中各种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和能量剩余情况,寻找这些废弃物质再循环、再利用的途径,使其首先回用于自身生产过程,其次回用于企业内部,最后尽可能在区域范围内得到再利用,争取实现污染“零排放”。因此,中国企业只有从零做起,量身定做技术规范,明确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在三方共同制定的环境标准、环保法规和环境决策民主化的监督下,主动承担相应的循环经济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