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党中央加大了各个行业中的腐败问题的处理力度,有效减少了干部腐败的情况。本文从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和工作思想传统两方面,讲述了国有企业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的问题,重点阐述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旨在为我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作出更多的贡献。
关键词:新常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
前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其运用于各个行业中,在国有企业中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是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加强党委和纪委工作能力的主要举措,党务组织从实际出发,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提升建设速度。
一、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问题
(一)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
国有企业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有问责机制做支撑,做好上下级和同级之间的问责工作。我国在有关党风廉政责任机制的讨论中,详细的指出要建立完整的责任追查机制,但是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1]。第一,上层领导缺少对下级的责任监督,不能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沟通和交谈,在互动中缺少针对性问题的监督,不能起到督促和辅助的作用。第二,国有企业中,同级党委组织缺少互相监督的意识,没有相应的监督权责,相关制度不完善,纪委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到对同级部门的监督,并实现横向问责制,目前仍然是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第三,很多国有企业中缺少多元化的问责机制,该工作不能得到基层员工的支持与参与,党风廉政工作还停留在表面,未能体现内层意义。在公众舆论和社会监督上落实不到位,缺少详细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机制。
(二)工作思想传统
在新常态下进行党风廉政工作,必须建立在各级党组织和党风廉政主体职责中,因为国有企业中的个别领导和党员在工作中思想过于传统,严重阻碍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的落实。第一,国有企业中基层党建部门,不能深入认知到党风廉政工作在新常态背景下面临的挑战,还未深刻体会到建立主体责任就是树立政治责任意识,不主动承担有关党政的工作。实际工作中未能时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更不能按照国家铁路局相关制度,利用党务领导干部对下层员工使用谈话手段,加强对党员和基层员工的督促和监督工作,导致基层铁路局员工思想转变速度慢,党务工作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事后监管多,经常出现大型项目和事务问题。第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按建设工作,不能从自身实际角度思考,业务也与党建工作结合不紧密,未能制定详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导致很多大型的项目不能深入党建工作,思维老旧,缺少创新性,阻碍了党风廉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有企业领导和员工思想观念不牢固。
二、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探讨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
1.改革纪检体系,实现双重领导机制
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建廉政的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第一道防线,加强该机制的改革,落实问责制度,划清不同等级党委之间工作的权责和同级之间的工作职责。在新常态下利用权责统一的原则,确定各个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如上级纪委领导主要进行监督工作,而统计党委领导主要工作是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同级下的纪委和党委,详细党委的主要领导、主体责任、纪委协助和监督等责任,由此列出详细的权利清单,进而完善纪检体系,实现纪检机制的双重领导机制的精细化,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2.延伸问责主体范围,完善问责实践的全面参与机制
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党委和纪委是常见监督问责主体,但不是唯一主体。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指出群众也是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主体,不但强调了问责制实践中多元参与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还扩展责任主体,加强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有效性。
3.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问责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机制不是以发现问题为目标,而是减少问题,利用问责制,保证“两个责任”的落实。要想完成这一目标,就要扩展问责工作覆盖面,从建设前、中、后三个阶段,建立全程问责机制。具体来说,在铁路建设党风廉政前,就明确责任,提升各级检查机构重要性,干部选拔和使用时,考虑其是否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经验,各级监察组织显示主观能动性,结合党委组织,做好廉洁和作风的考察,明确责任主体。然后在建设过程中,以实时监督为主,联合司法、审计和纪检监察机构,确定主体,提升监督力度,督促铁路企业中各部门制定精细化的防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做好建设中责任落实的连续性。最后发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制缺失后,以“追责”为主要工作。确定落实主体,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后,深究根源,按照相关惩罚条例进行追究,保证问责工作的实效性,促进铁路党组织健康发展。
(二)有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建立科学的教育制度
国有企业要建立长期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将该教育变的制度化、常态化,制定适合的约束机制,并不断健全监督机制。然后在国有企业中领导人员有一定思想教育观念,可以独立对党员和基层员工进行党风廉政基础理论教育。结合真实案例,提升员工重视。铁路局定期对干部和党员进行专业的思政教育培训,在其过程中,引导受教育者互相监督,激发学习积极性,提升党风廉政教育效果。最后完善国有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教育工作有法可依。现在我国铁路行业有个别法律有很多漏洞,实际工作中需要将其深化和细化,将其作用发挥到极致,让所有工作都有法可循。
2.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
针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第一,积极使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相应的教育宣传工作。发挥新媒体中微信和微博等社交平台的信息扩展工作。建设公众账号,起名为“党员之家”、“廉政铁路,从我做起”、“党风廉政建设交流小组”等等,定期发布文章,宣传党风廉政信息[2]。建立中国铁路客户端APP,邀请人民喜欢的明星拍摄廉政教育宣传片,大力宣传我国国有企业廉政的工作案例,激发铁路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在其中不断提升自身觉悟,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基础。第二,结合真实案例对党员和党务领导进行教育。在微信公共账号或者客户端中上传一些真实的成功案例,并站在党风廉政的角度,对其进行详细分析,对党务领导和党员产生震慑的效果,更好的理解和传播党风廉政工作。另外,在新常态下拍摄微电影,放到国内大型视频播放平台,扩展观看人群,给与更多人民警示,在工作和领导中,主动进行反腐倡廉工作,利用正确的价值观为祖国服务。第三,加强工作纪律的教育,日常工作中约束铁路员工行为的主要是纪律规矩。党务人员要主动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制度,树立学习意识,不断学习新的党规党纪。提升党务人员能力,严格教育基层当干部,令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做到小错即纠、防微杜渐,避免出现腐败行为。
结论: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交通部门,对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现在国有企业中有个别领导还存在腐败问题,对国家经济和人民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了将腐败问题彻底消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利用有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芬.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J].农家参谋,2019(09):266.
[2]赵清.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开拓党建工作新局面[J].法制博览,2019(11):139-140.
姓名:于建武(1972.04--)性别:男,籍贯:河北省肃宁县人,学历:本科,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大学,现有职称:助理政工师;研究方向:党建
论文作者:于建武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9
标签:工作论文; 国有企业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党风廉政论文; 机制论文; 常态论文; 主体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论文;